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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灾害的种类与特点

时间:2022-10-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灾害发生的原因,城市灾害可分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两类;根据灾害发生的时序,可分为主灾和次生灾害。此外,城市灾害还可以根据损失程度进行分类与分级。城市灾害有多灾种持续发生的特点,各灾种间有一定因果关系。根据灾害发生的时序,发生在前,造成较大损害的灾害称为主灾;发生在后,由主灾引起的一系列灾害称为次生灾害。城市灾害的突发几率大,预测困难。

9.2 城市灾害的种类与特点

编制合理可行的城市防灾工程系统规划,必须对城市灾害的总体轮廓和主要特点有所了解。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灾害的种类构成和危害机制都在发展变化,现代城市灾害有着许多新的种类和新的特点。

9.2.1 城市灾害的类型

城市灾害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灾害发生的原因,城市灾害可分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两类;根据灾害发生的时序,可分为主灾和次生灾害。此外,城市灾害还可以根据损失程度进行分类与分级。

1.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

从灾害产生的原因看,一些主要是由自然界的变化引起的,另一些则主要由人类行为失误造成的,分别称之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实际上,在城市灾害中,很难准确地划清两者之间的界限。某些自然灾害是人类行为失误的促发因素(或激发因素)引起的,如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火灾;而人为活动如工程开挖、过量抽取地下水,也可引起地面沉陷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因此,上述两类灾害之间有密切联系,不可割裂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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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 自然灾害发生关系示意

1)自然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最多的国家,其中对我国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有以下几类。

(1)气象灾害。气象灾害是由大气圈物质运动与变异形成的灾害。气象灾害也有许多种类,如暴雨、雷电、干旱、浓雾、冷害、雹害、热带气旋、冻雨等。见图9-1、图9-2。

(2)海洋灾害。海洋灾害主要是由水圈中海洋水体运动与变异形成的灾害,如海岸带灾害、海啸、风暴潮、海浪、赤潮、厄尔尼诺的危害等。

(3)洪水灾害。洪水灾害主要是由水圈中大陆部分地表水体运动形成的灾害,也是发生最频繁的灾害种类之一,主要包括暴雨灾害、山洪、冰凌洪水、泥石流与水泥流洪水等。

(4)地质与地震灾害。地质与地震灾害主要是由岩石圈运动形成的灾害。这类灾害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以及火山、地震等,其中地震是对城市带来威胁和损害最大的灾害种类之一,包括构造地震、矿山地震、水库地震等。

(5)农作物生物灾害。如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草害、鼠害等。

(6)森林生物灾害。如森林病虫害、森林鼠害等。

(7)天文灾害。如陨石雨等。

上述几种自然灾害,对城市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是前4类。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齐全且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949年迄今的60年间,每年仅气象、洪水、地震、地质、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灾害等7大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折算为1990年价格),20世纪50年代年均480亿元,60年代年均570亿元,70年代年均590亿元,80年代年均690亿元,90年代年均1500亿元,21世纪前7年年均2100亿元以上。

2)人为灾害

城市人为灾害是人为影响为主因导致的灾害。人为灾害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战争;

(2)火灾;

(3)化学灾害;

(4)交通事故;

(5)流行传染病。

除上述几类人为灾害外,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有新的灾害种类产生(图9-2),如局部风环境、光环境污染,强电磁辐射等,都影响着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阻滞了城市健康发展。

2.主灾与次生灾害

城市灾害有多灾种持续发生的特点,各灾种间有一定因果关系。根据灾害发生的时序,发生在前,造成较大损害的灾害称为主灾;发生在后,由主灾引起的一系列灾害称为次生灾害。主灾规模一般较大,常为地震、洪水、战争等大灾。次生灾害在开始形成时一般规模较小,但灾种多,发生频次高,作用机制复杂,发展速度快,有些次生灾害的最终破坏规模甚至远超过主灾。如在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著名的日本东海岸大地震中,由地震引发了海啸、火灾、核电站泄露等一系列次生灾害。死亡人数为13949人,13678人失踪,全国因疏散而住进避难所的人数约为13.6万,日本北部还有140000户家庭断电,至少22万户家庭没有自来水供应。基础建设方面,至少6.494栋建筑全毁,3564条道路、71座桥、26条地铁线路毁坏。(截至2011年4月19日,据日本警察厅统计数据)次生灾害对城市的危害可见一斑。

9.2.2 自然巨灾

1.自然巨灾特点

巨灾是一类大概念,迄今国际上尚未给出严格定义,其特点有如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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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2 人类灾害分类

(1)发生较为罕见、发生周期不确定、难以预测。

(2)持续时间长。

(3)事发突然,演化快。

(4)破坏性强、影响范围广,受灾人口多。

(5)直接损失巨大。

(6)伴随强次生灾害多,多种因素呈灾变链式反应

(7)关键基础设施不能正常运营。

(8)时间压力大,抢险救灾很快进入极限期。

(9)防灾减灾明显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特征。

(10)地方或部门应对能力有限,只有中央政府投入才可扭转灾情等。

2008年初春席卷全国近20个省市的冰雪灾害就是一次巨灾,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震和2011年日本东海岸大地震是威胁更大、损失更严重、迟滞时间更长的巨灾。

2.中国自然巨灾

中国巨灾的定义是:死亡50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以1990年价格标准),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即成巨灾。中国巨灾发展的特点如下。

(1)1990~2004年,中国巨灾发生55次。其中1949~1990年发生36次;1950~2004年发生19次。

(2)1950~2004年期间,以1976年为明显标志,1950~1976年,死亡人数巨大;1977~2004年,直接经济损失巨大。而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人民币,6.712人遇难,17921人失踪(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09年5月7日报告)。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非常巨大。

9.2.3 城市灾害的特点

1.高频度与群发性

城市系统构成复杂,致灾源多,导致城市灾害总体上呈现出高频度与群发性特点。具体体现在:“事故”型的小灾害,如交通事故、火灾等,发生频度较高,而且城市规模与灾害发生次数基本呈正相关关系;地震、洪水等大灾,则体现出群发性特点,次生灾害多,危害时间长,范围广,形成灾害群,多方面持续地给城市造成损害。

2.强连锁性

城市灾害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发展速度快。城市是一个既非常强大又很脆弱的生命系统,一旦发生灾害,许多小灾若得不到及时控制,就会酿成大灾,而对大灾不能进行有效抗救,就会引发众多次生灾害。由于城市各系统间相互依赖性较强,灾害发生时往往触及一点,波及全城,形成连锁效应。

3.危害严重性

城市是人群与财富聚集之处,一旦发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巨大。虽然现代城市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有所增强,但承受大地震、洪水台风、火灾打击的能力还相当薄弱,一次中型灾难可能使一个城市的发展进程延缓多年。

4.区(地)域性

城市灾害的区域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市灾害往往是区域性灾害的组成部分,尤其是较大的自然灾害,常引发多个城市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城市灾害的影响往往超出城市范围,扩展到城市周边地区。灾后的灾民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也属于区域性问题。

5.难以预测性

城市灾害的突发几率大,预测困难。尤其是城市人为灾害,种类很多,且成因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灾害,其成因也不是单一的,既包括各种复杂的人为因素,同时也可能包含部分的客观因素。

9.2.4 我国自然灾害与城市防灾形势

1.我国自然灾害的基本情况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与地质、地貌特点差异较大、条件复杂,各种灾害种类繁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我国自然灾害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自然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季节性强

大气圈和水圈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台风、沙尘暴以及大风、冰雹、低温冻害、海啸、赤潮等。平均每年洪涝灾害受灾面积为1000多万公顷,干旱受灾面积2000多万公顷,每年登陆的台风约7个,沙尘暴、暴风雪、低温冻害等其他灾害损失也相当严重。

地质、地震灾害,主要包括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荒漠化等。我国是地震多发国家,1949年以来,100多次破坏性地震袭击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造成27万余人丧生(据中国地震局2008年7月数据统计,不包括四川汶川地震),地震成灾面积达30多万平方公里。全国滑坡、泥石流灾害点有41万多处,每年因灾死亡近千人。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2万平方公里,土地沙化面积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水土流失面积超过180万平方公里。

生物灾害。全国主要农作物病虫鼠害达1400余种,每年损失粮食约5000万吨,棉花100多万吨;草原和森林病虫鼠害每年发生面积超过2800万公顷。

森林和草原火灾。1950年以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1.6万余次,受灾面积近百万公顷。受火灾威胁的草原2亿多公顷。

2)自然灾害地区差异明显

根据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以及灾害管理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三类地区:第一类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少数在北部,包括7个省、自治区。此类地区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绝对值较小,但由于经济欠发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率较大;第二类地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少数在东北、华北、西南等地,包括1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此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抗灾能力和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为中等;第三类地区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包括8个省、直辖市。此类地区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绝对值较大,但由于经济较发达,直接经济损失率为中等或较小,抗灾能力较强。

3)自然灾害损失严重并呈增长趋势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一般年份,全国受灾害影响的人口约为2亿人,其中死亡数千人。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生产规模扩大和社会财富的积累,同时由于人口增加和社会发展,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以及减灾建设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各类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呈现出上升趋势。

2.我国城市总体防灾形势

1)城市人口密度大,防灾的难度增加

城市高楼林立生命线工程密布,人口密度大,交往频繁,随着城市化发展速度的加快,由于人口与生产力向城市集中,防灾减灾形势更加严峻。

2)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差,直接影响抗灾救灾的有效进行

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非常复杂而脆弱,一旦某个环节发生事故,导致整个城市受到重大影响;然而在我国的城市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一直处在相对滞后的状态,陈旧、老化现象严重;此外,对系统的防护措施也相当薄弱,以致在较大灾害发生时,严重影响了城市灾害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3)城市设防标准低,灾害防御能力薄弱

我国城市在防水、防涝、防洪、抗震方面的设防标准普遍偏低。2008年,汶川地震前的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而震中地区的烈度大致在9~10度,所以当地震发生时,不少建筑倒塌,造成巨大伤亡。按照我国防洪标准,全国大中城市的防洪能力应达到100~50年一遇的水平,一般城镇防洪标准应达到50~20年一遇的水平,但实际上大多数城镇的设防标准均在20年一遇以下。城镇的设防标准低,普通的灾害都会给城镇造成巨大损失。

4)社会防灾观念薄弱,潜在危险严重

多年来,社会各方面对城市防灾问题未予以足够重视,公众安全意识淡漠,缺乏最基本的识灾、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和扩大。另外,防灾宣传不够,使人为失误致灾的次数大增,不了解防灾知识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屡见不鲜,灾害发生时往往出现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5)城市防灾科学技术的总体水平比较落后,城市防灾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的灾害管理体制基本是以单一灾种为主、分部门管理的模式,各涉灾管理部门自成系统,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联动,造成了许多弊端;全国每年投入到防灾减灾科技研发和应用的经费十分有限,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设备购置、防灾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基础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等多方面投入不足;科技资源在不同灾种以及防灾减灾的不同环节中没有得到合理配置,科技开发与应用水平发展很不平衡;现有科研结合国情实际不够密切,科技整体支撑能力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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