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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科学与技术

时间:2022-09-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具有较好的数学、计算机、电子技术基础,掌握传感器、智能仪器、虚拟仪器、自动测试系统、智能信息处理、网络化仪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技术,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技术开发能力和良好的创新意识,成为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型、教学型和工程技术应用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为2万字以上。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04学科级别:一级

一、学科简介
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涵盖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等两个二级学科,1990年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 精密仪器及机械 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讲师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

本学科依托 教育部视觉控制技术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 机械工业先进制造视觉检测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 、 机械工业配电网电气节能重点实验室 等省部级研究基地。近5年来,学科承担了近40项科研课题,获部省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等奖励10项。

截止目前已完成各类科研项目近百项,在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卫生公益科技攻关专项重点项目、国家出口高薪产品研发基金项目等计20余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19项,发表学术论文230余篇。

学科师资力量精干,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多年来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硕士人才,在智能检测与信息处理技术、新型传感器与仪器设计、现代测试系统、电测新技术等领域有着长期积累,具有鲜明的学科优势与学术研究特色。

培养的研究生获首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大学生 挑战杯 创业计划竞赛金奖、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等多项学科竞赛奖励,人才培养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二、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掌握本领域内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系统、先进的专门知识,掌握仪器仪表设计的基本知识和现代测试计量、信息处理的基础理论及方法。

具有较好的数学、计算机、电子技术基础,掌握传感器、智能仪器、虚拟仪器、自动测试系统、智能信息处理、网络化仪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技术,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技术开发能力和良好的创新意识,成为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型、教学型和工程技术应用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智能仪器与智能信息处理
2、虚拟仪器
3、网络化仪器与现场总线技术
4、生物医学仪器
5、图像检测技术
6、射频识别与无线传感网络

四、学制与学分
1.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至4年。
2.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3.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4.学分要求见官网。

五、课程设置见官网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学术活动(2学分)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六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本人应进行学术报告1次以上。

每次学术活动要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交导师签字认可,学校提倡研究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具体要求参照《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 学术活动 培养环节的规定》。

2、开题报告(2学分)
科学学位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开题报告评审由院(系)组织公开进行(保密论文除外),评审小组成员3~5人,评审小组应对报告人的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按优、良、中、不及格四级评分,其中优的比例不超过15%,中与不及格的比例不少于10%。

凡通过开题报告者,应填写《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以归档备查,并记2学分。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公开报告会举行后一个月内对评审意见提交书面答复报告。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由评审小组做出终止培养或允许重新开题决定。若重新开题,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报学院研究生教务备案。重新开题应在3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时间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之上进行,应广泛并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关于所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

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为2万字以上。

申请学位时要求在学院规定的学术杂志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论文需通过二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的评审后方可提交答辩。

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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