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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时间:2022-09-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3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实施撤回、撤销生产许可和吊销生产许可证,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处理。据悉,从注销之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获证白酒产品生产企业,在包装上必须印上“QS”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白酒是我国所特有的、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酒种,是世界六大蒸馏酒之一。产品质量不仅涉及消费者的健康,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威望。所以加强白酒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同时也是全社会所应共同关注的一个严峻课题。

据介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一方面,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并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试验和全项目抽样检验,审查企业是否具备连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政府颁发证书,准予生产。另一方面,通过执法监督对无证生产、销售无证产品以及有证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因此,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政府依法对产品质量实行强制管理的一项有效措施。

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厂条件审查细则,白酒企业必须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1)生产环境 按审查细则要求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必须符合GB 8951—1988《白酒厂卫生规范》(注:该标准于2009年修改成GB/T 23544—2009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如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等。

(2)生产设备 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设施,并要维护完好。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和精度应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固态法白酒生产设备必须有发酵容器、蒸酒机、贮酒容器、灌酒机等;液态法白酒生产必须有基酒贮存容器、勾兑或串蒸设备、贮酒容器、灌酒机等。

(3)质量检验

①检验机构:企业要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企业原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检验。并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②检测条件: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有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气相色谱仪、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比重瓶或酒精计、比色管等玻璃器皿与化学试剂

③检验人员:生产企业应具有技术员以上职称或具有经过专业培训证明的检验人员,来保证产品质量检验的正常进行。

④计量工作:为保证生产及检验结果的准确有效,其计量器具及检验设备必须经有关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用于生产及检验工作。并有专人负责严格按检定周期及时检定。

(4)生产管理

①标准文件:生产企业应有本企业所生产白酒品种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备案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同时也应具备产品标准中所涉及的原料标准、产品的检验方法标准等。

②工艺规程:企业必须有能正确反映生产工艺,符合生产需要的生产工艺规程,这是保证企业生产合格优质产品所必需的生产管理文件。在日常的生产中要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工艺规程随意生产。

③质量检验制度:企业应有原料进货及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以保证产品质量,对每一批次的检验要有记录,以备查。

④安全规程:白酒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及实施安全生产制度,保证生产安全。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等。

⑤卫生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白酒生产的卫生,企业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实施。

⑥原始记录:所有的生产过程,企业必须要有记录,以保证对不合格产品原因的可追溯性。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3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实施撤回、撤销生产许可和吊销生产许可证,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处理。

最新报道,2009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2009第11号文)对720家企业的76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因为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企业停产,其中包括通辽市余粮酒业有限公司共24家(第141-164)的白酒生产许可证被注销。据悉,从注销之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第19号局长令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实行年度监督审查制度。以解决发证后监督乏力的问题。发证后有效期四五年,这个中间缺少监督。因此19号令明文规定要实行年审,年审是加强监督的一项措施。

加大无证查处力度是保证生产许可证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生产许可证管理方面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无证产品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它不仅仅是无证问题,无证产品往往是与粗制滥造和假冒伪劣联系在一起的,它严重损害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自1998年白酒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以来,白酒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国质检食监[2006]428号《关于做好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6年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全面启动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发证工作。期满换发证工作按照《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06版)》执行。

全国白酒产品生产企业应引起高度关注。归纳起来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2007年9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关于印发《全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7]424号)”。

“小酒厂”(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要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白酒企业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XK16-030 ××××)2008年12月31日以后到期的,也必须在2008年底前进行换证(QS ×××× 1501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白酒企业换发生产许可证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7]71号)”文件要求:

(1)白酒企业应当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前6个月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证书到期后未完成换证的,不得生产销售白酒。

(2)已完成换证的白酒企业,自批准换证之日起6个月内(不超过2009年1月1日),必须在其产品或包装上使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将开始全面查处无证生产的企业(质检食监函[2007]115号)。获证白酒产品生产企业,在包装上必须印上“QS”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到期未换证的企业,视同无证生产。

对违规者,原有关法规规定罚款1~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国务院令第503号规定: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最高处罚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GB 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现将白酒标签需注意的问题予以说明。

(1)必须标注的内容 白酒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共计十项,分别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净含量、产品标准号、QS、生产许可证”。

(2)白酒标签常见问题

①酒名称:作为白酒产品,酒名称应标注“白酒”二字,对于区域性较强的产品仅标注“酒”字是不规范的。

②配料清单:对于固液法白酒和液态法白酒产品,加入的食用酒精和GB 2760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食品用香精香料应在配料清单中予以明确标注。

③酒精度:酒精度单位符号“%v/v”现已改为“%vol”。

④日期标示:应在不破坏包装的情况下能清楚地看到生产日期,否则为不规范标签。

(3)清香型等十几个白酒标注执行期最迟2008年1月1日,要求企业严格按标准执行,标签和包装必须印上新标准号。

按照国家经贸委第14号令《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的规定,1999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白酒企业,不予受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据统计,经过几年的工作,依据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国酒业开展了白酒和食用酒精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工作,在白酒和食用酒精行业推行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目前已审查近万家企业(据资料显示,我国有白酒企业18000家),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8801家获得生产许可证。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在所有酒类产品中全面开展“QS”认证制度,没有通过的企业不允许上市销售,目前全行业均通过“QS”认证。认证信息公示和消费者参与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障了广大消费者能喝上健康安全、高质量的“放心酒”,促进优质酒类产品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据新华社,2009年1月从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在近期开展的对白酒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中,遵义仁怀市有108家获证生产企业被限期整改,占当地白酒获证生产企业七成以上。据介绍,此次在对仁怀市白酒生产行业的检查清理中,共取缔无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43家;对24家获证企业做出了暂扣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决定;对108家获证企业发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对46家获证企业的72个批次成品酒和原辅料抽样检验,到2008年11月17日,72个批次样品经检验,63个批次样品合格,6个成品酒和3个酒精样品不合格。该局张梓钟局长指出,目前贵州白酒产品质量总体稳定,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企业管理水平低,管理制度不能有效运行;少数企业不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标准规定组织生产;少数生产者涉嫌使用食用酒精和添加剂直接勾兑违规生产白酒。

据了解,目前贵州省白酒行业共有250家企业获得白酒生产许可证,其中属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放生产许可证的规模化企业有22家。另据质监部门不完全统计,贵州现有白酒加工小作坊1069家,占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总数的18.4%。从企业分布区域看,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主要分布在黔北地区,其中在仁怀市就有白酒获证企业141家。

以上仅是贵州一个省的情况,不容乐观,有待监管部门加强力度,强化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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