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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国的否决权实践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选举联合国秘书长,是安理会通过秘密会议选举产生后而向联合国大会推荐的。在选举秘书长问题上,常任理事国享有否决权,但投票过程和投票结果都是保密的,因而对各国的投票情况无法统计。因此,对五大国使用否决权的统计,不包括选举秘书长时使用否决权的次数。

《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第四十八条:“关于向大会推荐秘书长人选的问题,应在非公开会议中讨论并决定。”选举联合国秘书长,是安理会通过秘密会议选举产生后而向联合国大会推荐的。在选举秘书长问题上,常任理事国享有否决权,但投票过程和投票结果都是保密的,因而对各国的投票情况无法统计。因此,对五大国使用否决权的统计,不包括选举秘书长时使用否决权的次数。

(一)美国

美国在安理会公开会议上所投的反对票[33]

(二)英国

英国在安理会公开会议上所投的反对票[34]

(三)法国

法国在安理会公开会议上所投的反对票[35]

(四)苏联(俄罗斯)

苏联(俄罗斯)在安理会公开会议上所投的反对票[36]

(五)中国

中国在安理会公开会议上所投的反对票[37]

中国在五个常任理事国中是使用否决权最少的国家,正如前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长黄华所说:“在使用否决权的问题上,我们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我们珍惜宪章给予的重大权力,同时反对某些大国为其私利而滥用否决权。”[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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