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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要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其次,向用人单位讲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种类,允许用人单位陈述和申辩;最后,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名称,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当场交付用人单位。

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屡有发生的情况下,对其中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违法案件当场处理,有利于及时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客观上也促使劳动关系双方矛盾尽快得到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当场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对不需要行政处罚事项的当场处理。这是国际劳工公约中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劳动监察员的权利。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时,有权当场予以制止;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其他不需要行政处罚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如用人单位刚招收一名劳动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法人员可以当场责令限期改正,填写当场处理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将当场处理情况报所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2.当场行政处罚。即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后果较轻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处罚的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当场行政处罚程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掌握确凿证据,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可以根据现场发现或立即查明事实就能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具有法定依据,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对该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否则,不能适用当场行政处罚。

三是符合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和数额要求。根据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只有警告和罚款两个行政处罚种类。而且,罚款有数额限制,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其他行政处罚都不能适用当场行政处罚。

适用当场行政处罚,还应注意程序要求。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要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其次,向用人单位讲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种类,允许用人单位陈述和申辩;最后,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名称,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当场交付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告知用人单位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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