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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镇扩权之路该怎么走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后,在该省举办的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传来消息,浙江初步考虑建立小城市试点镇用地指标单列制度,争取国家在浙江率先开展撤镇设市试点,将条件具备的镇升格为小城市。“撤镇设市”目前只是一个设想,还需要具体的调研、论证,并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上报。一旦撤镇设市,整个镇的行政级别很有可能会提升为县辖市。

〔问题〕

乡镇是中国现行行政体制中的最基层政权。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东南沿海、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涌现出了一批经济强镇。这些经济强镇无论是在人口数量上、工业化程度,还是在环境等各方面不亚于中小城市。然而,在看似风光无限的背后,这些乡镇的发展却面临着财政留成少、人手紧缺、事权不足等多方面的限制,从而陷入了“小马拉大车”的窘境。强镇扩权成为解决这一窘境的必然选择,其目标就是给强镇“松绑”,给强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虽然强镇扩权已在全国试点,但是未来路在何方,仍是争论的话题。对于一些经济发达的乡镇来说,扩大权力是必然之举,但是应该扩大何种权力、扩大到何种程度、扩大的权力能否得到有效的运用却仍然是未解的难题。

〔案例〕

浙江省发改委主任孙景淼在2012年12月25日举办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开展撤镇设市的制度和路径研究。随后,在该省举办的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传来消息,浙江初步考虑建立小城市试点镇用地指标单列制度,争取国家在浙江率先开展撤镇设市试点,将条件具备的镇升格为小城市。

“撤镇设市”目前只是一个设想,还需要具体的调研、论证,并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上报。而实际上,这27个试点“中心镇”已经在财权、事权、人事权以及用地等方面得到了扩权,这也符合了国家力推的城镇化道路。

设想“撤镇设市”

浙江自2010年启动全省小城市试点之后,相应的权限已开始下放至试点镇,现在已经有29个部门400多项权限下放。

根据规划,被赋予县级权限的试点镇,到2015年要实现年财政总收入超10亿元,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以上,其目标主要是通过“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保障用地”,在城市规划、产业转型、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体制改革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目前,这些镇的大部分党委书记进入了所在县(市)委常委,镇长明确为副县长级,列席县(市)政府常务会议。一旦撤镇设市,整个镇的行政级别很有可能会提升为县辖市。

同时,浙江省给予试点镇所在县(市、区)土地指标切块总量2%的倾斜,2011年通过切块指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280亩,各级下达给试点镇用地指标10684亩。

浙江还规定在试点镇工作满3年、居住和缴纳保险达到一定要求,本人、直系亲属及配偶可以直接在当地落户。

中心镇变小城市关键做好四件事

规划“小城市”试点主要是“人大衫小”的苦恼所迫。以诸暨店口镇为例,6平方公里的地面上产生了6家上市公司,经济体量抵得上中西部地区一个县的财政,面积仅占全省3.9%的27个镇地区生产总值已占全省的5.8%。

而扩权之后,这些方面的限制正在逐步减少,但部分试点镇社会事业相对滞后、城市功能比较薄弱,“小马拉大车”现象未得到根本改变。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认为,关键是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更好地推动产业的发展,小城市也能承接更多的人口和劳动力。

如何打造更紧密联系的网络,真正释放当地民营经济的活力,而不只是一个个零散的功能齐全的中心镇的发展,需要一个长效的机制。中心镇变小城市关键要做好以下四件事。

一是经济转型发展加速,让农民在中心镇里找到上班、创业的机会。培育小城市,必须有产业充分发展作为坚实基础,产业发展了,农民就能告别耕作,就近来到身边的中心镇务工、经商、办厂。在这些中心镇里,农业将上规模,发展城郊农业、设施农业、规模农业、精品农业、有机农业等新型农业,土地流转让试点镇的农村人口流向工业和服务业。试点镇要上马旅游、商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这些无烟产业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

二是完善试点镇的城市功能,让它们展现具有城市魅力的新形象。要形成比较完备的水、电、路、气、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提高试点镇设施功能,在试点镇里合理分区,住宅区、工业区、餐饮区、观光区、商务区……城市里应该拥有的功能区应有尽有,井然有序。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添城市发展的新活力。积极推进具有吸引力的农民市民化改革,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集约集聚发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小城市管理体制创新。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合力发展的新优势。在落实已有的差别化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培育年限、用地指标分配等方面有所突破。

〔思考与启示〕

推进城镇化市和镇应具有更多的地方自治权

面对强镇扩权,我们一方面必须承认其必要性,看到其产生的积极效果;另一方面也应该注意和解决扩权后存在的问题,使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推进城镇化需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而其中一个方向就是实践“县辖市”体制,赋予乡镇一级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未来,省和县将是广域型政区,市和镇则是城镇型政区,前者是面,后者是点,点面结合,和谐共生。同时,市和镇应具有更多的地方自治权。

未来,城镇及县、县级市将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最主要的载体,这一基础如果发展得不好,会对城镇化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浙江推行的镇级市试点颇有价值,27个镇可以先往前一步,一段时间后系统总结经验,再从体制上进行突破。它们可能会探索出一条城镇治理的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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