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仍待解决的问题

仍待解决的问题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党政各方、政协、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不一,对深入推进协商民主有一定的消极影响。根据政协《章程》,政治协商的内容主要为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同时,协商的议题往往涉及党委或政府无计可施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议题,严重伤害政协工作积极性。此外,南充市基层政协协商形式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南充市各级政协协商民主当前发展势头较好,协商民主制度日臻完善,协商民主成效日益显现,但就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整体而言,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协商意识仍需加强

当前党政各方、政协、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不一,对深入推进协商民主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例如部分党政领导对开展协商认识不够,不愿投入精力;有的认为协商民主是上级机关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的认为开展协商民主是自找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认为协商民主仅仅是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减少矛盾的一种手段,无须大费周章。

(二)协商制度仍需健全

根据政协《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同属于协商的主体,但现有规范对于政协的规定和要求较多,对于党委、人大、政府的制度化规范较少,以至于协商民主的推动工作较大层面上还是依赖于党政重视和支持。另外,协商民主还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刚性制约措施也仍然处在空白阶段。协商程序设置也缺乏规范,对于“哪些该协商、什么时候协商、在哪里协商、哪些人参加协商、怎么协商、协商成果如何处理运用”等问题,都没有具体程序设置。

(三)协商内容仍需细化

根据政协《章程》,政治协商的内容主要为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对哪些属于“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哪些属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重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需进一步明晰,以减少分歧。又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规定“大政方针、重要问题、重要事务”等必须进行政治协商,但这些内容和规定不具体,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重大事项决策后以通报代替协商、重要问题不协商、细枝末节的事情反复协商、临时动议协商等情况,协商程序不规范、不严谨,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协商工作与十八大的要求差距较大,应加强协商制度建设,为推进协商民主提供保障。例如“蓬安县殡仪馆搬迁工作案例”就是一个涉及民生民情的显著例子,由于没有经过科学的考察和协商,搬迁方案引起全城反对,最后不得已重新选址,造成大约4000万元损失,如果在这之前能够按照程序多次协商,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损失避免错误。

(四)协商实效仍需提升

对于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送程序、跟踪督办程序以及转化反馈程序都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当前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协商民主的开展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政各方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由于协商各方不平等的地位,委员直截了当地说真话建真言往往存在着很多阻碍。在基层协商民主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或已经付诸实施的议题拿来协商的情况,无法体现出协商的本意和效果。同时,协商的议题往往涉及党委或政府无计可施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议题,严重伤害政协工作积极性。

此外,南充市基层政协协商形式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形式中,开展较好的是专题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相较之下,界别协商则处于摸索阶段。

(执笔人:廖子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