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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贡献分配原则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贡献分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价值原则,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阶段发展水平的实然的价值取向,更是共同富裕等应然价值取向的基础。故此,按贡献分配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中,必须体现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即体现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巨大贡献,提高劳动在分配中所占的比重。

通过上面的论证可见:自由、平等、所有权、得所应得是人类社会第二大形态中,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商品经济时代的必然产物。以等价交换为原则的市场机制必然要求市场主体的形式自由、自主、平等。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为杠杆的市场资源配置手段必然要求在分配上保障要素所有者和劳动者的所有权。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规定性下,按贡献分配成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

故此,在当代西方很多分配正义理论里面,都在探讨初次分配中个人“付出”与“应得”的对等关系。德沃金更是基于此将运气分为“原生运气”与“选项运气”,并认为可以通过虚拟保险市场这种思想试验将原生运气转化为选项运气。尽管德沃金通过虚拟保险市场将原生运气转化为选项运气的理论并不成功。但是原生运气和选项运气仍是初次分配中必须要重视的分析概念。因为必须厘清“天赋”、“出身”等一些自己不可选择的“原生运气”和个人的努力与付出等个人可以控制的“选项运气”在初次分配中的不同作用。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按要素分配的揭示批判和对共产主义按劳分配的建构来看,马克思都在初次分配领域中承认了“天赋”等个人不可选择的“原生运气”对分配正义的影响,并认为唯有以劳动付出为标准的分配才是公正的。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基于需求多样性满足的绝对公正,只有到这个阶段才能消除原生运气的影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本经济制度,其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结构也进一步决定了按贡献分配必然是其初次分配的正义原则。正如第四章所论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和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一起共处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形态,有着共同历史发展必然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但同时,又有着自己的特色,有着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价值取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必须在体现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基础上体现社会主义的特殊价值取向。即一方面,要在历史发展的规定下,实现按贡献分配,另一方面,又要凸出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即以凸出劳动在价值贡献中的巨大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能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和多元的所有制结构而使按贡献分配异化为和资本主义一样的按资分配。“劳动者对其劳动产品的所有权”无疑是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最具有党性色彩的价值规范,也是批判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的重要规范,因此,实现“劳动者对其劳动产品的所有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重要特征。为此,在理论上,要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反对马克思曾批判过的萨伊的“要素论”。在分配上,既要反对市场原教旨主义,又要反对权贵资本主义。通过各种利益诉求和博弈渠道的疏通和形成,以保障按贡献分配的公平性,尤其是保障劳动者在分配中的“应得”。

按贡献分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价值原则,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阶段发展水平的实然的价值取向,更是共同富裕等应然价值取向的基础。但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由于市场不同要素的供求状况不一样等原因,导致了贡献大小在分配过程中的失真,而其显著标志则是劳动所占比重较小,劳动创造的大量剩余价值是由企业资本和权力资本所侵蚀。故此,按贡献分配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中,必须体现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即体现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巨大贡献,提高劳动在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为此,党的十八大指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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