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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区别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收入分配包括两个基本层次: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国民收入分配必然会影响劳动者的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政策则会调整社会公平偏差。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指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的分配。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必将促进经济迅速发展。参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对象主要有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收入分配形式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一节 国民收入的分配

国民收入分配是指国民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国民收入,按一定的方式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之间的分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收入分配包括两个基本层次: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国民收入分配必然会影响劳动者的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政策则会调整社会公平偏差。

一、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及其参与对象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指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经过初次分配所形成的收入称为“原始收入”。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必将促进经济迅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有利于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走上富裕之路,激发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追求高效率的投资热情,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改革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不可能有我国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

参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对象主要有政府、企业和个人。政府收入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有各种形式的税费、各部门上缴的利润以及政府凭国有产权获取的收入。企业收入是指企业销售收入减去各种成本,再减去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收以及向股东分红后的收入。个人收入是指个人劳动或向企业提供各种生产要素得到的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

二、收入分配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收入分配形式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收入分配形式主要有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两种类型的分配方式。

1.按劳分配

1)按劳分配的内容和要求

按劳分配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以劳动作为获取消费品的前提条件;②用来分配的劳动产品,不是全部社会产品,而是在对社会产品做了各项扣除包括用于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用于积累的物质资料,用于预防灾害和意外事故的物资储备,用于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用于国家行政管理、国防、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物质资料,即不包括社会总产品中的生产资料;③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是劳动,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质量和数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按劳分配要求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通过参加劳动才能参加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要求承认不同劳动者在劳动上的差别,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并在劳动报酬上体现这种差别,实现了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正因为承认这种差别,因此实行按劳分配,实际上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个人依靠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并且通过这一示范作用吸引和带动更多地区、企业和个人走向富裕。

2)按劳分配的性质和作用

按劳分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在分配上的实现,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体现着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按劳分配不是平均主义,它反对平均主义,具有历史进步性。按劳分配以劳动作为分配的尺度,实行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体现着劳动者个人消费品分配上的平等权利,但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事实上,这种平等权利对不同的劳动者来说,又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①每个劳动者存在着智力和体力的差别。每个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是不同的,从而他们获得的劳动报酬也不相等,也形成了劳动报酬的差别,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②每个劳动者赡养的家庭人口数量存在着差别。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劳动者赡养的家庭人口数量不同,即使他们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相同,获取的劳动报酬也相同,也会使各个家庭按人口平均的实际收入存在差别,从而使劳动者实际生活水平存在差别,即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

按劳分配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不是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不平等,致使人们在生活富裕程度上的差别和不平等。按劳分配有其历史进步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①按劳分配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按劳分配要求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与劳动收入直接联系起来,劳动成果越多,劳动收入越多,这会促使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激发劳动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劳动熟练程度,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②按劳分配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按劳分配要求对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科学的计量和监督,要求有严格的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技术考核和质量检查制度。同时,按劳分配还要求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企业经营状况挂钩,这会促使劳动者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从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③按劳分配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任何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都必须通过一定得分配方式来实现,而按劳分配要求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反对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这就有利于协调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同时,按劳分配把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

3)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特点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有以下基本特点。一是按劳分配是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条件下的按劳分配,社会运用以劳动时间为单位的劳动券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凭证。劳动者向社会提供一定时间的劳动后,社会发给他表明一定时间的劳动券,他凭劳动券从社会领取相应的个人消费品。二是社会主义实现了全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个人的劳动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三是在社会主义阶段,整个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是单一的公有制,全社会是一个统一的经济核算单位,由社会直接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条件下,按劳分配有以下特点。①以商品和货币作为按劳分配的形式。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后,一般以货币工资的形式取得报酬,然后再用这些货币到市场上购买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品。按劳分配通过劳动—货币(工资)—商品(消费品和劳务)的过程最终得以实现。可见,按劳分配只能借助于商品货币形式来实现。因此,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会受到商品价格、商品供求关系等影响,形成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差别。②按劳分配不能直接以每个劳动者的直接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只能以社会必要劳动为尺度。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不是直接地作为社会劳动存在的,即它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还要求把耗费在商品中的个别劳动时间还原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按形成的价值量在市场上交换,即必须先通过企业劳动者共同生产出产品,使自己的劳动凝结在产品中形成价值,然后经过商品交换使产品价值实现之后,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的尺度,就不能是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时间,也不能直接按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数量进行分配,而必须按劳动者提供的、经过市场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进行分配。③按劳分配的主体是企业。由于存在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它们的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中是通过各种相应的分配形式和收入形式来实现的。公有制企业本身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联合劳动的,他们的劳动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只能通过企业来实现。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的产品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后,企业劳动者的个别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正因为公有制不是单一的全社会所有制,各个企业劳动和经营管理水平不同,对国家的贡献不同,因此,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同一标准进行直接的分配,只能在各企业之内进行分配。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有效劳动量的多少,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的大小。在企业内部,可以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分配。

2.按生产要素分配

1)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及必然性

生产要素是指投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源。传统的经济分析一般把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资源区分为三种生产要素,即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三种要素的所有者分别是地主、劳动者和资本家,他们的收入是地租、工资和利润。从19世纪末期起,经济学家把企业家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于是资本所有者的收入称为利息,而执行企业家职能的企业的收入称为企业利润。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社会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商品和劳务生产服务过程中的投入比例和贡献大小给予的报酬,即让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管理等要素共同参与收益的分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具有客观必然性。①生产要素存在所有权。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由于生产要素所有权引起的,不管社会性质如何,只要生产要素掌握在不同所有者手中,就要允许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否则这些要素就会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要素的浪费。为了鼓励要素所有者积极投入生产要素,发挥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就要以要素的贡献分配收益。②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在市场导向下,要素会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进行自由流动,要素就可以实现最优配置,要素所有者也参与了分配,获得了相应的收入。

按要素分配的积极意义就是它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不同的经济形式、经济组织之间开展竞争,促进经济的发展;多种要素参与分配可以激发经营者的能动性,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实行科学管理,促进企业的健康成长。

2)按要素分配主要有以下实现形式

(1)按资产分配。资产是投入生产过程的一切非劳动要素的总称,它主要包括资金、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按资产分配是指资产所有者凭借资产所有权而获得的收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按资产分配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资金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生产发展离不开活劳动的投入,但生产的发展更离不开劳动者所推动的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数量,也就是离不开资产的投入。而当现有的资产已不适应生产的进一步扩大的需要时,就需要筹集社会闲置资金。因此,要根据个人投入资金的多少进行收益的分配。二是个人资金所有权的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资产掌握在不同的所有者手中,资产的数量是决定生产经营成果大小的重要因素。所以,必然存在按资产分配方式。资产实行有偿使用,人们才会去爱惜资产,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使资产得到合理配置。按资产分配有以下形式:一是利润;二是利息,主要是存款所得的利息,即资金所有者把货币存入银行,从银行那里取得利息;三是股息、债息,股息是股票持有人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收益,债息是债券持有人凭借债券取得的收益;四是租金,是指财产所有人把自己的资产租给他人使用而取得的收入,如通过对房屋、车辆、土地等的租赁而取得的收入。

(2)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在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劳动者个人收入分配的依据是劳动力价值的大小,雇主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工人的一部分剩余劳动,因而在他们的个人收入中,必然存在着一部分剥削收入。

(3)按经营权分配。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户和城镇个体商户中进行的分配。通过经营获得的经营成果,根据经营成果的多少决定经营者个人收入。比如,农村农户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农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城乡个体劳动者通过商品在市场销售后获得的个人收入的多少,既取决于他们的劳动,又取决于他们的经营能力以及产品是否适销对路。根据经营成果得到的经营收入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经营性劳动收入。经营活动主要是指经营者依据市场运行规律对市场进行预测,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这一活动所投入的劳动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劳动,因而可以得到较高的经营收入。另一部分是风险收入。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经常变化,经营者在进行生产时,可能会面临失败的危险,由此承担的风险而得到的收入就是风险收入。风险收入有利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重视市场信息,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3)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决定的。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除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以外,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形式。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我国现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而必然存在多种分配方式。

(2)市场经济有效运行,要求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生产要素所有权或占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原则,即凭借要素所有权或占有权获取收益。

(3)按劳分配占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居于主体地位,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与这种主体所有制形式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也就成为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的主体。

三、收入差距及成因

1.收入差距的存在及其变动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是在两个转变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和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的。改革开放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城镇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较为平均。据国家统计局计算,1978年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是0.16,而世界银行估计的1980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仍然是0.16,这主要是由于劳动工资是收入的最大来源。居民除了少量储蓄存款和利息收入之外,几乎没有财产收入,而工资又采取长期冻结的政策,其结果是造成职工收入高度平均。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收入分配格局出现了新变化。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有较大的增长,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 854元,比1978年的343元增长了16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 210元,比1978年的133.6元增长了15.5倍。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 781元,比1978年的343元增长了46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 761元,比1978年的133.6元增长了35.64倍。但是,居民收入在不断增长的同时,城乡之间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有进一步加大趋势。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2006年的0.496,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其他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群体隐性收入的存在,有专家认为我国实际收入差距还要更大。这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突破了合理的范围,统计显示,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其收入的份额仅为总人口收入的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其收入的份额为总人口收入的50%。这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2006年,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25 410.8元)的收入是20%最低收入组(4 567.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8 474.8元)的收入是20%最低收入组(1 182.5元)的7.2倍。

可见,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没能正确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尤其是不注重初次分配的公平问题,以及再分配公平不到位问题应该说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2.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

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分配制度的变化。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福利制度,劳动者的收入基本上来自职业收入。职工除了领取数量有限的货币工资之外,还会从单位取得福利性收入,如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在这种工资制度下,工资的支付以劳动报酬部分工资化、货币化为主要特征,以货币形式反映出来的工资并不高。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体制转型使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方式发生了变化,在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形势下,出现了多种分配方式,这导致了居民收入形式的多样化,城乡居民除了职业收入外,还以多种形式从不同渠道获得收入,工资、利润、股票红利、存款利息、经营收入、风险收入、劳务收入等都成了居民收入的来源。这些不同收入形式导致了收入差距。①资本收入和经营收入的差别加剧了居民收入的不平等。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非国有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经济对决定工资水平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本的收入和经营风险的收入逐渐成为个人收入组成部分,且占居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这加剧了居民收入的差距。②国有企业的改革,拉开了不同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距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改革,使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单位的效益挂钩,造成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通过国有企业改革,一些企业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企业不但可以发工资,而且还可以发大量的奖金;而另一些企业在竞争中逐渐陷于停产、半停产,甚至破产清算的境地,因此,个人收入的差距也就拉开了。③农村分配制度的改革,拉开了农民的收入距离。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以工分制为主要内容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使农民的收入与农民的经营成果紧密联系起来,也使得农村劳动力得以从农业向非农业转移,农民非农业收入占农村居民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

(2)经济形态的转型。我国的经济形态正从农业经济为主向工业经济为主转变,这一转变一方面表现为产业结构的升级,引起劳动力需求结构的变动,从而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加强,对低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减弱,相应地劳动力市场上高素质人员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低素质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渐降低,产生了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别;另一方面表现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的转移,由于各地区农户转移的速度和程度不同,使不同地区和不同农户之间的非农收入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

(3)政策差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收入分配产生了不同的影响。这些优惠政策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地区性的优惠政策;二是所有制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产业上的优惠政策。在三类优惠政策中,前两类优惠政策运用比较多,对收入分配产生的效果也很显著。以广东省为例,由于实行优惠的地区政策和所有制政策,使该省的自主财力大大增加,居民收入水平也迅速提高,个人收入差距也因此形成并扩大。

此外,也有一些不合理因素引起了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它们主要如下。①对公共资源的不公平的占有。改革开放之前,社会资源都属于国有,财富的分配采取的也是平均主义。改革开放后,由于存在土地的占有和使用问题,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就存在差别,再加上现实经济中存在着收入的非货币性分配,如权利消费、权钱交易等,这种对公共资源占有的不公平产生了非货币性分配的不公平,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②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导致一些人的收入急剧增加。如有些企业主利用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获得高额收入。③市场发育不完善,制约了要素流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虽已建立,但还不成熟,其运行机制和作用相当有限。劳动力和资本的流动受到诸多限制,制约着同质量的劳动者获得同等报酬的机会,也制约着不同企业、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固化和扩大了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效益差异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异。以城乡之间、大小城市之间劳动力流动为例,在就业和个人发展机会方面,大城市优于小城市,城镇优于农村。由于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农民很难离开农村,中小城市的居民往大城市流动也很困难。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影响着个人收入分配,造成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而对行业来说,由于一些国家垄断部门限制个人资本的进入,使这些行业利润十分高,造成了不同所有制企业和不同部门之间的收入差别。

对于我国居民中存在的收入差距问题,要进行调节。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健全个人收入检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是我们调节收入差距的指导性原则。另外,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的报告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他还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收入分配政策是改革开放后中央党代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此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则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我国政府将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提上日程,意味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有利于缩小令人不安的贫富差距。

四、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的社会成员或集团,从参与初次分配的社会成员或集团那里获得收入。

再分配注重公平,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由于人们所拥有的禀赋不同、对生产要素占有的差异,按生产要素分配必然带来社会成员收入上的差距,差距过大则有失社会公平。而且,收入结构的失衡会导致消费结构的失衡,最终影响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平衡,反过来又影响企业的效率。所以,再分配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功能,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限制社会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措施,使高收入的个人、阶层、行业或机构收入的一部分再转化为社会的收入,并使低收入阶层成为收入再分配的主要获益者。

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是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文教卫生、国防、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设。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方向、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等。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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