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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同时,还要提倡和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反对那种计较个人得失的错误思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有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

5.3.1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

这里的分配原则是特指对个人消费资料的分配原则。所谓按劳分配是指,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生产出来的社会总产品,扣除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部分,扣除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追加部分和后备基金或保证基金,剩下部分便是消费资料。在消费资料中扣除了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以及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其余的则用于个人消费。用于个人消费的这部分社会产品则按照每个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进行分配,即按劳分配。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的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他强调指出:“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17)他指出,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作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邓小平同志坚决反对以政治标准代替按劳分配标准的错误做法。但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同时,还要提倡和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反对那种计较个人得失的错误思想。

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按劳分配具有客观必然性。归纳起来有三点: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为按劳分配提供了客观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从而排除了依靠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经济基础,使分配只能以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尺度来进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还未极大发展,社会产品尚未极大丰富,不具备实行“按需分配”的物质条件,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第三,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旧式的社会分工,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这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依据。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有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按劳分配的实现途径主要是通过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企事业单位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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