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直接贡献与间接贡献

直接贡献与间接贡献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转引自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课题组:《山东省保险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研究》,载《保险研究》2005年第8期。而山东省保险业对GDP贡献度的增速之所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概与其保险业发展规模相对较大、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相对较高有关。从表3-26中可以看出,保险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形成的间接贡献度明显高于直接贡献,前者大约是后者的两倍,这主要是因为间接贡献度一并考虑了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与供给两个方面的贡献。

一、直接贡献与间接贡献

(一)直接贡献

我国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度与贡献率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从绝对数来看,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还很低;二是从相对数来看,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上升得非常快。

首先,看表3-23。根据有关资料,西方国家金融保险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在20世纪60年代为10%左右,到90年代初已达15%~20%,年均增长0.3个百分点(4)。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保险业占整个服务业产值的比重普遍达到了30%左右,有的国家甚至更高。相比之下,我国金融保险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形成的贡献度明显偏低,近年来一直徘徊在6%以下,甚至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从2000年的5.91%相继下降到2001、2002年的5.84%和5.72%。金融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原本就不高,保险业由于在金融保险业中的份量很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就更低,与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很大落差。

表3-23 2000~2002年金融保险业对经济的贡献度

img135

说明:表内数据均为当年现价。

其次,看表3-24或图3-11。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加。2000年,全国保险业的增加值仅为257亿元,但2001、2002年,已分别增长到383亿元、497亿元,两年之隔,2002年保险业的增加值已几乎相当于2000年的2倍。以此相对应,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度从2000年的0.29%分别增长到2001和2002年的0.39%、0.47%,年均增长0.9个百分点;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00年的0.4%上升到了2001和2002年的1.2%和1.7%,年均增长0.65%。不仅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即直接贡献度)在不断增加,保险业增加值占金融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也在迅速上升。从2000年到2001、2002年,保险业增加值占金融业增加值的比重由4.93%迅速上升到6.86%和8.17%,保险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0.86%迅速提高到1.16%和1.41%。这些数据都说明,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增长,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以及对金融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贡献都在增加,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2000~2003年全国及部分省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度

表3-24  单位:亿元;%

img136

续表

img137

资料来源:总产出及增加值计算资料均取自中国保监会《保险企业利润表、费用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转引自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课题组:《山东省保险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研究》,载《保险研究》2005年第8期。

img138

图3-11 2000~2002年中国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度与贡献率

从各省市的情况看,由于沿海地区经济发达,保险业发展水平相应领先于内陆地区,因此,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度一般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2000~2003年保险业对GDP的平均贡献度为例,全国只有0.383,而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分别达到了0.605、0.387、0.458、0.680,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222、0.004、0.075和0.297个百分点。从贡献度的增长速度看,除山东省外,其他三个省份也都明显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这些省份保险业的收入弹性较全国为高(见表3-25)。而山东省保险业对GDP贡献度的增速之所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概与其保险业发展规模相对较大、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相对较高有关。

2000~2003年全国及部分省保险业对GDP的平均贡献度

表3-25  单位:%

img139

说明:由于缺少数据,全国和广东省数据为2000~2002年的平均值。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课题组:《山东省保险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研究》,载《保险研究》2005年第8期。

(二)间接贡献

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虽可通过增加值核算法来测度,但衡量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却需要通过投入产出模型来进行。目前,我国最新的投入产出模型还没有编制完成,但根据公认的准则,经济体的投入产出结构年变化率一般在1%左右,因此,对于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间接贡献,可利用1997年投入产出表进行估算,即在准确计算出1997年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间接贡献后,利用保险业与GDP的增长速度推算出其他年份的间接贡献。在计算中,可利用保费收入作为体现保险业发展的指标。选用保费收入作为工具变量,是因为保费收入更能反映保险与其他部门间的关系。根据上述思路,吴振宇利用投入产出法计算了中国保险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形成的间接贡献度(5),结果见表3-26。

1997~2002年保险业对GDP形成的间接贡献度

表3-26  单位:%

img140

资料来源:吴振宇:《保险业对我国经济增长贡献的定量研究》,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专刊180期(总356期),2004年12月3日。

从表3-26中可以看出,保险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形成的间接贡献度明显高于直接贡献,前者大约是后者的两倍,这主要是因为间接贡献度一并考虑了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与供给两个方面的贡献。不仅如此,与直接贡献度的走势相同,1997年以来,保险业对GDP的间接贡献度也呈明显上升趋势,从1997年的0.53%上升到了2002年的1.0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