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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分配正义思想和实践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毛泽东开始了国民经济的大调整。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毛泽东不仅看到了平均主义的不科学性,还深入到商品经济、价值法则、等价交换等社会经济发展层面去考虑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问题。人与集体、国家的利益关系的协调是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需要解答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不能以集体、国家之名侵犯个体的合法正当利益。这在以改革建设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显得尤为重要。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通过冒进地提高生产关系的集体化水平,实行供给制为主、按劳分配为辅的分配制度,其并没有带来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分配平等,相反形成了“吃大锅饭”的穷平均,扼杀了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并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形成了经济困难。为此,毛泽东开始了国民经济的大调整。而这个调整,首先就是从批判平均主义开始的,并深入到思考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关系。

1959年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全面地分析了人民公社扩大化的错误根源,其指出:“公社……刮起了一阵‘共产风’。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三是‘共’各种‘产’。……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23]毛泽东还为此进行了原因分析,其指出:“我们也首先检查和纠正自己的两种倾向,即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24]由此可见,毛泽东通过反思人民公社下的供给制带来的客观结果,认识到了穷拉平,穷共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认识到了等价交换、价值法则对于落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和分配正义的基础性意义;认识到了平均主义的错误;认识到了按劳分配产生差别的客观必然性;认识到了消费和积累必须保持适当的比例,必须满足人民正当的物质需求。为此,毛泽东指出:“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的经济方针,并提出“永远不许一平二调。”[25] 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毛泽东不仅看到了平均主义的不科学性,还深入到商品经济、价值法则、等价交换等社会经济发展层面去考虑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问题。由此可见,毛泽东已经认识到商品经济、价值法则、等价交换之于分配正义的基础性作用。为此,毛泽东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来探索这些问题。如《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发展商业和副食品生产》《经济建设是科学,要老老实实学习》等等。

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同时,毛泽东还指出:“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还会有无穷的变化,但是所有制方面不会有太大的变化。”[26]由此可见,毛泽东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分配上都一直坚持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强调不能过分悬殊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就怎样坚持这样价值取向上,毛泽东并没有探索出很好的路径。并且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并不是很科学,最后还是走向了“文化大革命”的平均主义,试图通过“抓革命、促生产”的路径来实现发展的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毛泽东在这一时期的分配正义思想还有一个很大的特色就是:在富国与富民的关系上,强调先富国后富民,强调富国对于富民的重要性。为此,毛泽东指出:“物质利益是一个重要原则,但总不是唯一的原则……同时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应当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27] 毛泽东的先富国后富民的思想是符合当时中国的具体实际的,作为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必须重视积累,扩大再生产,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新中国存活下去。但是,高积累低消费的路径并不能持续很久,而且人民的正当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加上平均主义的盛行,则会打击人们的积极性,影响社会发展的效率。由此可见,怎样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利益关系是关涉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人与集体、国家的利益关系的协调是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需要解答的问题。一方面,不同于自由主义的极端个人主义,我们应该坚持两者的统一性,加强两者的协调。另一方面,也不能以集体、国家之名侵犯个体的合法正当利益。这在以改革建设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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