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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人大代表表述哪个正确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长宁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已经届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狠抓了依法治理工作。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69件,及时按程序批转“一府两院”办理并答复代表。

(在长宁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远禄

各位代表:

我受长宁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长宁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已经届满。过去的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长宁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一府两院”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牢牢把握全党工作的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民主法制为重点,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依法行使“三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开拓性地工作,保证了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常委会把依法行使决定权的重点放在事关全局的大事上。按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共作出有关长宁政治、经济、法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建、环保、人口等各方面内容的决议、决定56个。其中,有关政治经济内容的决议决定36个,对于维护全县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关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决定10个,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关科教、文卫、计生、环保、旅游的决议决定11个,对于推进“以竹海兴县”战略的实施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加强法律监督检查,保障法律全面正确实施,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理。五年来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开展了100多次执法检查,肯定了执法成绩,提出意见和建议358条,改善了执法环境,增强了执法力度,提高了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的全面实施。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五年来召开了40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135次,作出相应审议意见91个。依法评议了法院、检察院和县府职能部门15个,组织了人民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视察活动16次,有力地推动了政治改革、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

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认真搞好人事任免。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任命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2名,接受同意辞职和免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83名。同时注意任命干部的培养提高工作,组织了“人大任命干部理论培训班”,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了所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狠抓依法治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狠抓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作出了关于“二五”普法的审议意见和“三五”普法的决定,在全社会开展普法教育,举办法律知识考试,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人大报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二是在全县20个乡镇开展依法治村和依法治乡镇工作,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公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我县依法治村试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受到省市表彰。三是积极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把促进与支持结合起来,先在县司法局、国土局、工商局、检察院试点,后全面推行,结合实施《错案追究制度》和《国家赔偿法》在“一府两院”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力度。

(三)加强与代表和乡镇人大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常委会把代表联系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意,反映民情,推动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督促“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69件,及时按程序批转“一府两院”办理并答复代表。接待、办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512件1845人次,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办交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解决了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保护了国家利益,集体、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干群关系。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以《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新时期人大工作任务为内容,对乡镇人大主席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开好人民代表大会,特别是在乡镇换届选举期间,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到各乡镇指导工作,落实县委的意图,使党的意图与人民意愿高度统一,实现了党管干部和民主选举的一致性。普法期间深入到乡镇指导,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评议和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主席和部门代表参加,年初研究乡镇人大工作,半年和年终认真进行总结,调动了乡镇人大和广大代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了人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四)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五年来,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地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思想以及十五大报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为进一步宣传人大制度和改进人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通过学习宪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二是通过召开代表大会,宣传报道会议情况和人民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情况;三是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使社会各界熟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四是通过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评议,宣传人大实施监督情况,使人民了解人大监督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五是通过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印发人民代表和各级各部门,使人民群众了解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六是通过人大报刊的发行,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

(五)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威信,搞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抓好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法制、讲原则、讲实事求是。加强了作风建设,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改进了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切实为部门和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新设立了“代表联络信访工作委员会”,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常委会会议制度,机关党组及支部工作制度以及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实施了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调动了全体同志的积极性,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保证了政令畅通。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一手抓民主法制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优质、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建设优美的工作环境,九六年创建了地级文明单位。

积极参与配合,努力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推进长宁提前两年脱贫达小康的进程,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提前脱贫达小康的决定》和《工作意见》,向全县人民代表发出了公开信。参加了全县亿元工程的调查论证和研究部署工作,积极参与配合县委重大事项的研究,带头联系乡镇和企业工作,深入实际,参与检查、督促提前脱贫达小康工作,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各位代表,五年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长宁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看到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上,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及代表联系工作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担负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重要历史使命。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对全党的指导地位,规划了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宏伟蓝图。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告诫全党“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并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指导纲领。我们要在县委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围绕农业夯基础,工业壮财源,科教促发展,旅游带百业,民营添后劲的发展思路,全面实施“九五”计划和二〇一〇年远景目标规划,努力把我县建成山区经济县和旅游大县,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一)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县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今后领导和执政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间。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中共长宁县委作出了依法治县的决定。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将作出依法治县的决议。

依法治县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落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治理县域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县,对于加强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制化,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加速“两个根本转变”,实施长宁发展战略,推进小康工程,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依法治县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需要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在各个地方、各层次、各行业和单位全面实施。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维护法制统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司法,推进执法责任制,维护司法公正,要切实加强领导,开展全方位的依法治理。

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县的基础,要把“三五”普法贯穿于实施“九五”计划的始终,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各级干部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其从事行政管理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在学校对中小学生要从娃娃抓起,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努力培养新一代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强化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维护法律的尊严。要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开拓法律服务领域,强化管理,提高质量。

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县的核心。要切实推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治村、治乡镇机制,积极推广万岭镇依法治村经验,建立健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治职能。在依法治村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乡镇、街道、部门、商店、行业,扩大基层民主,强化法律导向,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安定团结局面。

要加强行业的依法治理,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健全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和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司法公正,依法司法。要加强和改革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肃处理失职和渎职,防止和制裁执法犯法,切实解决执法不力甚至互相推诿,放弃法定职责等现象。政府要建立健全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机制,对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要明确行政职责、健全行政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达到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

加强组织领导是依法治县的保障。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和“一府两院”的主体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行使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通过审议、评议、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检查督促。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院、检察院是依法治县的工作主体,要根据县情,结合部门、单位的实际,研究实施依法治理的具体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健全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确保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二)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四川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规定,围绕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法制建设,围绕“以竹海兴县”和小康工程,正确履行职责。

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要善于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把人大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继续开展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加强对事的监督。人民代表民主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代表履行职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要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注重实效,并不断总结经验,使这一活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要根据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切实开展工作评议,组织人民代表视察“一府两院”的工作。

认真开展对人大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通过述职评议,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要建立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向人大常委会年度述职的制度。在任期内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一次述职评议。

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在我县的遵守和执行,促进依法办事。要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点对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对农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提前两年达小康进程,巩固成果,提高质量;对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竹海旅游业的发展,树立长宁对外开放的形象;对科技、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保障“科教促发展”的实施;对计生、环保、国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三项”基本国策。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要对“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严肃依法行政,保证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继续坚持定期听取“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报告的制度。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加强对小康工程的监督,确保提前达小康目标如期实现;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做好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支持和督促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保证各项改革和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对政治经济生活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监督以及对社会治安、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密切干群关系,保持社会稳定。要督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严格执法,不徇私情,认真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惩治腐败,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要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口联系工作。从长宁的实际出发,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强化工作的着力点,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及其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制度,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互通信息,研究事关全局的大事,共商长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大计,共谋长宁二十一世纪的发展和腾飞。

(三)依法履行职责,有效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要正确行使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抓大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按照县委对全县工作的重大部署、讨论、决定县域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把党的主张转变成国家意志,把人民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

要依法行使好干部任免权。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依法做好干部的任免。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勇于开拓,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政绩突出,勤政廉洁,受人民群众拥护的人任用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人民赋予的权力牢牢地掌握在政治可靠、思想成熟、工作能开创新局面的干部手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对所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和任命前的法律知识考试,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干部忠实地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行使行政、司法行为。对不称职、失职、渎职、违法的干部要依照法定程序免职或撤职。

(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任务,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内容。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实践告诉我们,要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首先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深刻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所担负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和宣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说来,研究和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让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中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要进行系统的、完整的、深入的研讨,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进人大工作。

(五)加强代表联络和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人民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密切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人民代表要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人大常委会要严密组织代表活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各级代表每年要联系一个单位或一个村、一个企业、一所学校、一户村民,办一件实事,提一条有价值的建议,要做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

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指导乡镇人大按照《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职能,制定工作要点,开好例会,组织视察,开展代表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人大常委会要给予帮助和指导。定期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总结交流乡镇人大工作经验,探讨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新问题、新路子和新方法。抓好乡镇人大的换届选举,要精心组织,现场参与,加强指导。

要认真办理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以及来信来访。建立和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催办、办复等工作程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为民办事,取信于民,推进代表工作的不断深化。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着跨世纪的历史重任,因此,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尤为重要。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十五大文献,熟练掌握宪法和法律的有关知识,增强对人大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适应跨世纪人大工作的需要。要自觉接受代表和全县人民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授权行使职权,严格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事情办好。

要切实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坚持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的“四好”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求真”和“务实”结合起来,严格制度、严格管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充分调动和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适应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需要。

各位代表: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世纪之交,任务十分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在中共长宁县委的领导下、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弘扬“解放思想,团结拼搏,务实创新,富民强县”的兴县精神,努力完成中共长宁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和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把长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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