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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时间:2024-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省、地委今年下半年开展县、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提出我县实行县、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希各级党委认真研究执行,切实搞好选举工作。选县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时,全县划为54个选区。县、社(镇)选举工作分为做好准备、宣传教育、选民登记、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选举代表和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五个阶段,时间七十天。代表候选人提出后,由选区领导

长委发〔1980〕95号

各区、社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机关、中学、厂矿、企事业单位党委(支部):

根据省、地委今年下半年开展县、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提出我县实行县、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希各级党委认真研究执行,切实搞好选举工作。

一、指导思想

实行县、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建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是我国选举制度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改进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的重大措施,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健全民主集中制,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各级党委必须统一对选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始终从发扬民主,加强法制,增强团结,促进四化这一指导思想出发,开展工作,并通过选举达到这一目的。工作中要以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生产救灾为中心,选举为重点,做到选举生产两不误,既要搞好选举工作,又要搞好生产救灾和各项工作。

二、选区划分和代表分配

本着“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的原则划分选区。选县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时,全县划为54个选区。其中,以公社(镇)为单位,各为一个选区(公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不另划选区,在当地公社选区参选),大队原则上设投票站;区级单位在所在公社参选;县级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按照居住情况和工作性质,单独或按系统划分选区。

选公社、镇人民代表时,在社、镇选举委员会领导下,以大队(街村、居委会)划分选区。公社机关不单独划分选区,公社干部可分到分工包干的大队(选区)参选。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根据中共中央〔1980〕60号文件关于“人口超过二十万不足五十万的,选代表一百五十人至二百四十五人”的规定,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且使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的原则,和代表名额不宜过多的精神,全县拟产生县代表231名,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到选区,如因工作需要,个别选区的代表可以多于或少于全县人口平均的比例分配。县委、县革委的主要领导同志,需要安排为代表的可推荐到公社参选。

公社(镇)人民代表,也应本着宜少不宜多的精神进行安排。原则上每个生产队一名,大队二名,公社五至九名,公社所属企事业,都应有适当代表。县级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应参加所在社(镇)人民代表的选举,以加强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社(镇)人民代表最多不超过一百二十名,最少不低于三十名。社(镇)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本公社(镇)人民代表的名额和分配方案,上报县革委审批。

代表总数中,干部、党员代表不宜过多,不要开成干部会、党员会。干部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非党同志占百分之四十左右,妇女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三、步骤、做法

县、社(镇)选举工作分为做好准备、宣传教育、选民登记、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选举代表和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五个阶段,时间七十天。具体安排是:

1.准备阶段,时间十天(9月5日至15日)。这一阶段要建立县、社(镇)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制定选举安排意见,印发宣传材料,确定选举日,印制各种表册、证件,并着重抓好培训干部、划分选区、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等工作。

培训干部主要是解决好县、区、社主要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组织干部学习中发(1980)60号文件、《选举法》、《组织法》和《四川省县社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明确这次选举和过去选举的不同特点(即:要由群众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深刻认识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选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弄清选举工作的任务要求和做法,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

2.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七天(9月16日至22日)。

要在培训好干部宣传员的基础上,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一)实行两法和县级直接选举的重大意义。(二)突出宣传“三改一增”,即:新选举法改过去县级间接选举为直接选举;改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改过去举手赞成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增加人民代表行使监督权的专门规定。(三)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方法和选什么人当代表;(四)什么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宣传内容要简明扼要,要有针对性,要结合干群的思想实际和切身利益,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解决好干部、群众中“怕耽误生产”和“与己无关”的思想,真正树立起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感,调动广大干群关心选举的积极性,搞好选举。

3.选民登记阶段。时间八天(9月23日至9月30日)。

选民登记以选区为单位进行。事前培训好登记员,进行普通登记和重点审查。登记时,以生产队或街道、居委会设登记站登记,亦可上门登记。登记完毕后,在选举日前30天(即:1980年10月1日)张榜公布,并发给选民证。工作中要把好年龄关,凡是选举日(即:1980年10月31日)那天年满18周岁依照法律具有公民权的人,均应登记为选民。一定要坚持以常住户口为准进行登记,防止重登、错登、漏登。凡属本公社、街道范围内的选民关系转移,手续应尽量简便,但必须便于查考;凡属公社、区、县、省外选民关系转移,必须办理正式转移介绍信,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对于长期无户口的人,要慎重处理,确属因工作原因和其他因素造成的,可酌情登记为选民,但不能与入户混为一谈。

4.县、社(镇)人民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协商和投票选举阶段,时间30天(10月1日至10月30日)。

县、社(镇)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投票站提名产生。任何选民只要有一人提名,三人以上附议,就可以作为代表候选人;共产党组织、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候选人。提名推荐时,要负责介绍候选人情况。提名前,要将代表中方方面面所占比例告诉选区领导小组,同时要向选民公布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的提名,要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第一轮代表候选人提名不宜过少(例如只超过应选名额的一倍),过少了,酝酿协商就没有进行充分选择的基础。县和社(镇)的代表候选人提名,要分开进行,不能混淆。代表候选人提出后,由选区领导小组或选委会汇总,在选举日前二十天(即:1980年10月11日)公布,并组织选民反复酝酿,民主协商,使选民对候选人的提名逐步趋于一致,再由选区领导小组或选委会邀请有关方面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二分之一至一倍)于选举日前五天(即:1980年10月26日)公布。

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公布后,一方面要宣传候选人,宣传选民珍惜自己一票的权利;一方面,要培训好选举大会的执行主席,监、计、唱票员,抓好选举的组织工作,要求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选民到会,参选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县和社(镇)人民代表的选举,要分别进行。对当选代表要发给当选证。要加强治安保卫,严防发生意外事故,投票的一切程序,必须依法进行,对破坏选举者要严加制裁。

5.开好县和社(镇)人民代表大会,时间15天(11月1日至15日)。

召开人代会,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指标和措施,发动代表提出建议和提案,认真讨论通过报告,使之成为全县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大干“四化”的动力。人代会要选好县、社(镇)两级政权领导班子,加强政权建设,切实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县人代会,要选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好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好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社(镇)人代会要选好人民公社主任、副主任和管理委员会,选好镇长、副镇长。社(镇)要选好人民陪审员。公社管委会下应设立治安保卫,调解、民政优抚等委员会。选举两级政权班子时,正副职都要实行差额选举。人代会以后要组织代表深入群众,广泛传达大会精神,并组成代表小组,建立经常性反映民意的汇报制度,代表既要接受群众监督,又要监督政权机关,使之更好地发挥人民政权的职能作用。

在召开县人代会的同时,要召开学委会,并成立组织机构。

四、注意几个问题

1.宣传动员是搞好选举工作的前提,一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既要划出阶段集中进行,又要贯穿选举全过程,并在每个阶段有所侧重。在宣传动员阶段,要紧紧抓住实施两法,搞好选举,选好代表的重大意义的宣传,结合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思想,解决群众中比较普遍存在选举“与己无关”的思想,告诉选民几个法定日期。选民登记阶段,要讲明什么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什么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登记中的注意事项。在提名、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阶段,要反复宣传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方面的代表性人物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必须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以及代表的条件,特别要注意宣传妇女、青年在过去建设中的贡献以及今后四化中的作用。要宣传党的统战政策、宗教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爱国人士的作用,还要宣传民族政策,使选民懂得提名酝酿中照顾到方方面面。在宣传正式候选人时,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不能文过饰非,事迹要具体。对那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坚持原则而被选民所“误解”的候选人,更要进行正面宣传,分清是非,伸张正气,做好工作。要尽可能组织候选人和选民见面,以加深选民印象。在召开选举大会之前,特别要向选民讲清楚,要珍惜自己庄严的一票,在不违背自己意愿的前提下,要选足应选名额,使他们懂得,不选足额将会导致票数分散,造成选举失败。在选出代表和召开人代会以后,要广泛宣传人民代表的作用,宣传代表要接受群众的监督,选民对代表有罢免权,代表有监督政权机关的职责。

2.一定要明确发扬民主是搞好选举的中心环节。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是体现民主最具体的阶段,因此,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放手让选民提名,并由下而上,上下结合,有领导的进行反复协商。经过几反几复,选区再集中多数选民的意见,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交选区选民讨论,再由选区汇总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公布,这样从下到上,几上几下,才能集中绝大多数选民意志,争取选举一次成功。同时要使干部和选民受到一次生动的民主教育。

3.一定要依法办事,这是搞好选举的切实保障。严格依照《选举法》、《组织法》办事,就能保证民主的实施。选举中的各项法律规定,例如关于选民法定年龄的规定,几个法定日期的规定,正式候选人只能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选举时法律程序的规定,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选民或在选举单位的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的规定等等,都必须严格遵守。在选民资格审查问题上,更应严肃认真,既要保障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行使他们应有的政治权利,又要防止没有选举权的人窃取了庄严的选举权。对被剥夺、停止、不能行使选举权的三种人,要严格区分,特别对“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确定,更应十分慎重,对精神病患者,应有群众和亲属公认,在有条件的地方,经过医生诊断证明后方能确定其能否行使权利。在确定掌握上应宜宽不宜严,以扩大团结面,更好地促进“四化”。

4.一定要选好县、社(镇)领导班子。选举工作,关键要选好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从适应四化出发,及早搞好班子的调整,使之建设成为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的、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的领导班子。在副县长和人大常委副主任中,要注意安排党外人士和妇女干部。

对社、镇领导班子的安排,也要适应四化的需要。鉴于当前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的实际状况,选举安排时,原则上应采取基本稳定的方针,以少动为宜。在选举之前,凡属犯有严重错误,按政策应受纪律处分的,应及早进行处理。对不齐不力的班子要及早充实调整,对于落选的干部,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稳定情绪,使之安心工作。

五、加强党的领导

县人民代表直接选举,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加强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是我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下半年要搞好选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生产建设工作繁忙,征购入库紧张,因此,必须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以生产救灾为中心,以选举为重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指挥,做到生产救灾和选举工作两不误,真正实现通过选举发展生产,促进安定团结,推动“四化”建设的目的。

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组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选举县人民代表时,县成立选举委员会,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选委会主任,下设“一室四组”,即:办公室、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和指导组,负责选举日常工作。区设选举指导办公室,区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二至三人;公社、县级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选区成立选举领导组,党委(支部)书记兼组长,负责领导选举县人民代表的工作。选举社(镇)人民代表时,社(镇)成立选举委员会,公社(镇)党委书记担任选委会主任,成员七至十一人为宜;大队(街道、居委会)设指导组,大队(街道、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组长,负责领导选举社(镇)人民代表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青年团、妇联、贫协、民兵的作用。要抽调足够的力量,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科局长以上的领导干部,组成工作组,分赴区、社(镇)协助、指导工作。

在整个选举过程中,要注意掌握分析情况,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要坚持党性,根绝派性,坚决排除派性,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干扰,一经发现,就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按照两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选举,充分保证人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

选举工作中的主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希及时报告。

中共长宁县委

198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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