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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会前准备工作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有关机构也应在本级人大会议召开前,将会期和建议讨论的事项通知本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做好参加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同时,应当围绕建议会议讨论的议题,准备有关材料,认真阅读提前发放的会议文件,以便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参与审议和决定国家的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做好准备。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二条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六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有关机构也应在本级人大会议召开前,将会期和建议讨论的事项通知本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做好参加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第一,根据代表法第七条的规定,代表在出席会议前,应当围绕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热点问题,抽出一定时间走访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听取和了解群众的意见。同时,应当围绕建议会议讨论的议题,准备有关材料,认真阅读提前发放的会议文件,以便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参与审议和决定国家的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做好准备。

第二,根据在平时生产和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了解到的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准备会议期间提出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三,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代表要安排好所在单位的工作,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工作机构反馈意见,如果代表因身体有病、行动不便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照顾,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代表因故不能出席代表大会会议,要按照规定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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