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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促转型,做实做好人大信访作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是人大立法选项和监督选题的重要渠道。开展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究,为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有效履职提供参谋参考,是人大信访的基础工作和主要任务之一。近两年来,信访办公室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推动人大信访法治化进程。

■李革胜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是人大立法选项和监督选题的重要渠道。近两年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领导下,在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协调和指导下,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与人大工作合心、合拍、合力的基本方向,始终带着责任、感情和使命,以改革促转型,督促化解各类矛盾,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积极为常委会依法有效履职服务,做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

信访办公室被评为2015年全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室)接访工作考核优胜单位;常委会信访工作材料列入了2016年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书面交流材料;省信访局专门发来感谢信,感谢常委会办公厅为全省信访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切实做好主任会议成员阅信接访包案化解重要信访事项的服务工作。主任会议成员阅信接访包案是常委会直接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方式,是责任信访的重要内容,是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常委会信访工作和信访改革工作考核的主要目标之一。为做好相关工作,信访办公室一是拟定全年工作实施方案,保证整个服务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坚持先期调查摸底,深入基层、深人田间地头,到信访事项发生地了解有关情况,确保为领导提供准确信息;三是按照“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督到底”的要求,积极采取带案下访、现场督办、上下联动、跟踪问效、限期回复、定期与承办单位对账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还召开或委托召开协调会议30余次,督促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难案,努力解决好群众所求所需所急所难;四是加强精细化服务,改进向领导呈报有关办理情况报告的方式,把一事一报同季报进度、年报结果相结合,确保领导全面及时掌握相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主任会议成员阅信接访包案179件次,按时办结率100%,包案的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100%。

二、有效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开展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究,为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有效履职提供参谋参考,是人大信访的基础工作和主要任务之一。信访办公室以群众来信来访为基础开展信息梳理、分析研判,主动融合与服务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一是每季度开展信访情况数据分析,归纳信访特点、分类反映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供领导参阅;二是梳理信访集中反映的、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常委会提供立法选项、监督议题建议;三是依据信访基础数据,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参考性强的情况报告,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参谋服务。近两年来,组织完成了群众来信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关注计生休假问题、加强社会治理、完善有关政策、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信访建议、完善旅游市场建设建议、反映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的有关信访情况报告等参阅材料30期,其中《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物业管理方面意见及建议的情况分析报告》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人大信访工作情况交流》采用。同时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5条;提出监督议题建议7条,被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采纳4条。

三、着力推进阳光信访工作。适应“互联网+信访”的改革要求,创新工作思路、践行阳光信访,积极构建人大网上信访主渠道。一是把信、访、网、电等各种途径的信访事项统一在省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登记、流转、处理;二是合理配备力量、落实专人“盯网”、明晰自办转办事项范围,做到职责明确、转办准确;三是按照“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方式,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应录尽录、及时受理、按期办理、催办督办、认真回复,达到“可查询、可跟踪、可监督、可评价”的标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近两年来,共办理网上信访件1563件次,及时受理率、按期转办和自办办结率均为100%,网上信访正成为群众向人大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直通车;四是围绕推行阳光信访,推动了各市州人大信访工作全部链入省阳光信访信息系统,通过这一平台转办有关信访事项,逐步实现全省人大系统网上信访路径“全贯通”,努力促推人大信访更加便民化、公开化、高效化。

四、积极推动人大信访法治化建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中央、省委确定的信访制度改革“主旋律”,依法办信也是常委会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近两年来,信访办公室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推动人大信访法治化进程。一是在具体办信中,按照诉访分离的要求,凡是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一律转政法机关处理,凡是应当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一律分类导入相应的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二是积极参与人大内司委主导制定的人大司法监督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及落实工作规程的修改,协助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三是做好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人大接访窗口的联系协调、解释解答、业务指导与服务工作,共同引导信访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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