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落实中央信访改革精神

落实中央信访改革精神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信访改革精神。近三年来,人大信访总量大幅下降。根据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和《条例》的要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5年上半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立省人大网络信访系统的方案。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和广东省信访局根据中央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精神,在广东各级信访部门推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信访改革精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于2014年7月率先颁布实施了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信访改革精神的《广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起草了《广东省人大机关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上通过。近年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围绕《条例》和《暂行办法》,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创新人大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人大信访工作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贯彻实施《暂行办法》,信访法治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条例》是一部覆盖全广东全社会的地方性法规,为了使《条例》在全社会得到普及,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派出了lOO人左右(9个小组)的宣讲团成员到21个地级市宣讲。为了使《条例》在省人大机关及全省各级人大信访工作中得到贯彻实施,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起草了《暂行办法》,并获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暂行办法》约4500字,六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信访事项的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情况综合分析、信访责任和监督、信访秩序的维护。《暂行办法》主要是贯彻了四个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的原则;三是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公平、公正、公开、有序、便民的原则。

《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印刷了几千册《条例》和《暂行办法》放到接访窗口,遇到信访人不理解的地方就送给信访人一册阅读,接访的同志一边与信访人释法明理,一边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暂行办法》的实施,厘清了人大信访受理的范围,改变了“人大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被动局面,人大信访受理范围大为缩小。近三年来,人大信访总量大幅下降。与此同时,信访办集中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属于人大信访受理事项的有关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改变了过去“一转了之,不知所终”的情况。

二、建立网络信访系统,信访信息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根据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和《条例》的要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5年上半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立省人大网络信访系统的方案。常委会很快批准了这个方案,并批出专款支持该项目。至2016年底,广东省人大机关信访网络系统基本建成并试运行。

网络信访系统的开通,降低了信访人的信访成本,提高了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一是方便了群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上信访系统向人大反映问题,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信访件报批、交办转办、办理情况回报、答复信访人全程在网上流转,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全程实行无纸化办公,降低了成本。

广东省人大网络信访系统计划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建立省人大本级的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即建立信访人与省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通过网络沟通的途径和信访部门实现对信访信息的电子化管理。第二期拟与省直有关单位,包括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联通。第三期拟与全省地级以上市人大信访部门联网。

第一期已于2015年底初步建成,2016年2月起进入试运行阶段,2016年底通过了项目的验收。第一期建成后,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人大网”,进入“人大信访”网页后,向省人大反映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详细信访信息后,办理报批程序和办结流程均可在网上完成。第二期、第三期争取在今年内完成,完成后将实现对信访事项的网上交办和网上回报。

三、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新探索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和广东省信访局根据中央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精神,在广东各级信访部门推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的要求,于去年底拨出专款,很快落实了这一制度。具体做法是由信访办代办公厅与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律师到省人大信访部门坐班,为提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律师根据信访办的要求,对提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信访人进行接访;对缠闹访的信访人给予释法劝导,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对生活困难的信访人,符合国家救助条件的,帮助信访人向政法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后仍有困难或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则帮助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方式。这一制度实施几个月来,运行正常,效果良好。律师的参与,为信访部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了智力支持。同时,律师以专业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接访信访人,提高了接访人的可信度和信访人的认可度,有效减少了信访人缠访闹访的批次。

四、建立老上访户档案,化解老上访户积案取得新成效

中央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文件中提出,要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根据中央的这一改革精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建立了老上访户档案及积案化解制度,即把信访次数较多的老上访户列表建档。根据建档提供的情况,评估化解的难易程度将其分类。经全办集体会商,难度大的由主要领导干部和经验丰富的干部担纲包案,其他余案根据不同情况分包到每个同志。然后,由包案人赴事发地或信访人户口所在地调研,依托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把老上访户积案逐一化解。近三年来,我们成功化解10余起。我们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老上访户积案化解水平,对新出现的老上访户要适时建档、及时化解。

五、建立联动机制,综合分析能力得到新提高

信访办积极主动对信访事项进行梳理研判,及时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建言献策,提供给常委会和机关领导参考。信访办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信访处理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要求,遇到群众反映集中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同相关单位一起,共同就某个热点问题向常委会和机关领导反映综合分析成果。根据《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的信访办新职责,信访办密切与法工委、选联工委、内司委的联系,经常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信访问题。比如,信访人对立法的建议意见,信访办会主动找法工委沟通;关于代表来信或涉及投诉人大代表的信访事项,信访办会与选联工委进行沟通和会商;信访人对两院的有关申诉,信访办会找内司委进行沟通磋商。

去年初,全国人大通过了有关二孩生育政策以后,各省逐步修改本省计生条例予以跟进。广东省有关部门也积极准备本省条例的修改工作。这时,有许多群众特别是再婚拟再生育家庭来信来访要求加快修改进程。信访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从政策层面去研究解决问题,与法工委反复协调,将人民群众的诉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共同起草报告向机关领导和常委会反映,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省再婚再生育政策的出台,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近年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的关心指导下,广东省人大信访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衷心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多到广东指导工作,也欢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行到广东指导工作,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在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信访改革精神的工作中共创佳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