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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时间:2023-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做好人大常委会信访和申诉控告工作等问题到都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调研。朝阳县人大申控委工作人员对群众来信及时拆封、认真阅读,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详细询问,将所有信访案件进行登记分类。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近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做好人大常委会信访和申诉控告工作等问题到都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各地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和申诉控告工作,把人大信访和申诉控告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维护法律尊严、化解基层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当地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现将各地的做法总结如下,和大家交流探讨。

(一)昌图县:围绕“三个坚持”推动人大信访工作

昌图县是辽宁省传统的农业大县,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各种矛盾和问题逐渐突出,对此,县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围绕三个坚持,工作不断创新,效果显著,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2015年以来,县人大信访办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78件,及时进行登记、归类、交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全县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坚持法治理念主导工作方向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对人大信访工作职能作了定位,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的处理方式,及时作了原则性的调整,改变过去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手段解决问题,转变为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对到本部门上访的群众,引导其按司法程序,到政法机关反映诉求,依法按程序办理。认为符合终结条件的,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考虑终结;认为符合救济条件的,协助申请救济,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通过上述手段,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处理,督促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入口不顺、出口不畅和程序空转”问题,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群众路线体现党的温暖

人大信访工作是一座桥梁、一条纽带,沟通着人大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人民群众往往怀着强烈的求助心理或委屈走进信访的大门,要真正树立起“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在具体工作中,接访人员仔细倾听上访人的诉求。对上访人的合法诉求,依据法规政策按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尽可能圆满解决;对那些诉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完善的“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耐心做思想工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协助申请司法或行政救济;对诉求过高的,要耐心说服教育,加强思想开导;对认识偏执的,进行心理疏导,平息情绪,解开思想疙瘩。

坚持创新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县人大经过不断探索创新,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之路。一是领导亲为,督促化解疑难信访。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目标,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始终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檀宏利亲自挂帅,召开信访案件协调会议,研究处理数次进京上访的昌图县朝阳镇前泊林子村土地二轮延包纠纷案,最后依据法律和政策现场办公,妥善处理了困扰县里多年的信访积案,捍卫了法律权威,支持了政府工作,维护了群众利益,成为基层人大领导服务大局,通过信访手段化解矛盾的具体实例。二是上下联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从根源上解决信访矛盾,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辽宁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中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的有关规定,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上下联动,统一接访”的工作思路,落实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依法接待选民来信来访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工作模式,使信访工作直接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第一关卡的维稳作用。县人大信访办“变坐堂接访”为主动下访,定期到基层调研走访信访户,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事情真相,倾听群众心声,化解矛盾。同时,把群众好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上来,提供给“一府两院”做工作参考。三是发挥代表联系群众作用,统一接访。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为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将每年的9月29日定为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具体活动方式是各级人大代表分成若干小组,于活动日当天,在辖区的村(社区)和企业统一接待人民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015年活动日共有1805名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参加,共接待人民群众2488人,走访村(社区)和企业124个,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72件,较好地化解了各类矛盾。

(二)朝阳县:利用基层优势将申控工作纳入人大工作全局

朝阳县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7月8日经县编委会批准成立信访接待办公室。2015年7月7日,原信访接待办公室更名为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暂时与内司委合署办公。为了加强申诉控告工作力量,常委会组织精干人员承担申诉控告工作,由一名常委会领导负总责,内部调整一名具有司法职业资格的同志担任委员会主任,抽调一名有多年乡镇司法工作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具体从事申诉控告工作。在具体工作中,申控委结合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文件精神,强化制度建设,利用基层人大各委办联系紧密的优势,分工配合,多管齐下,将申诉控告工作纳入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全局。

合理分类 依法处理

作为“一府两院”的监督机关,人大所接触的申诉控告事项中有大量是群众到处上访依然没有着落的复杂问题。朝阳县人大申控委工作人员对群众来信及时拆封、认真阅读,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详细询问,将所有信访案件进行登记分类。对有新事实依据的、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的、上级交办的案件启动新信访程序,属于程序问题和执行问题的经分管领导或主任会议批准后交由承办机关办理,属于实体问题的转至承办机关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后向申控人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救济途径、劝其息访或求助律师;对穷尽法律程序已经终结的依法终结,不再交转。通过这种分类处理制度,朝阳县人大有效减少了无效上访、无理访和缠访数量,也为真正有需要的群众畅通了问题解决渠道。

服务群众 化解矛盾

朝阳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申诉控告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的信任度和期望值。一是针对上级人大交办的、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本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的、本级代表10人以上联名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申控委认为应当参与调查的案件,申控委立足人大监督职能,通过积极联系、听取反馈、到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等方式掌握一手资料,在保障承办部门独立行使职权的基础上督促承办部门切实解决问题。二是将申诉工作与普法教育、政策宣传相结合。通过在接谈申控人时普法,法院立案、诉讼、民事案件执行、批捕、刑罚执行、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约20%的信访事项得到直接解决,需要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诉求也进一步明晰化、合理化,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三是逐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终结制度。对县信访联席会议定调终结、市级以上法院确认终结、经过分析认定申控人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信访事项,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是否终结,终结情况由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告知当事人。

谋准定位 服务监督

朝阳县人大常委会将申诉控告工作纳入人大整体工作的格局之中,将其作为监督工作的基础环节和手段,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其具体方式一是综合分析确立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基于上一年度受理的申诉控告案件集中反映的问题,申控委在县人大确立年工作要点时提出建议,2015年列了听取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法院立案工作、审计法贯彻执行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新农合工作等五个专项工作报告议题,2016年则列了听取法院立案工作、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交通警察执法工作等三个议题。二是因势利导确立专项工作评议部门。2016年朝阳县人大常委会确立专项工作评议部门8个,其中两个是申诉控告事项集中反映的部门。三是结合重点案件开展法律职务人员述职评议。许多历史遗留案件涉及法官、检察官的责任心、工作能力、职业素养,针对这些情况,朝阳县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创造性开展了两院法律职务人员述职评议。

(三)瓦房店市:申诉控告工作为常委会履职发挥建议作用

瓦房店市人大常委会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成立6年来,始终注重为常委会收集民情民意服务。由于申诉控告工作窗口特色突出,信息资料鲜活准确,为常委会监督建议的议题切合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关注当地人文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贴近国家法律贯彻执行的“弱点”和民生诉求的“热点”,提供的议题思辨度深,质量好,采用率高,经过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人民群众关注的诸多热点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建议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常态性工作方式。瓦房店市人大常委会申诉控告工作紧紧抓住常委会这个最常开展的工作方式,每年年底都向主任会议提供下一年监督议题建议,这些议题建议都是来自上一年申诉控告的总结梳理和研判,从一件件人民群众来访的事例中挖掘出反映的深层次带有普遍性问题,确定的议题建议提前向分管主任汇报,说明议题的来源和提出的原因,再征得主任同意后印发给主任会议成员,在主任会议上阐述建议的理由。由于所提建议法理和情理充分,采用率较高。6年多来,常委会根据申诉控告渠道先后选择了对瓦房店市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治安处罚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法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执行工作专项工作报告》《行政审判专项工作报告》《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禁毒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等,并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意见作了跟踪检查,直至全部得到落实。

为常委会监督司法公平正义提出建议

申诉控告工作接待受理量2/3为涉法涉诉案件。自2014年以来,申诉控告工作以诉访分离原则为基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得以实现。如当事人姜某借款给某生物公司5000万元,判决生效2年多没有得到执行款项,而且执行款一直封在法院账户上,相同的当事人还有3名,也都先后来人大表达类似诉求——要求法院给付判决的执行款项。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召开由法院执行人员和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参加的诉访联席会议,反映了当事人的诉求,听取了法院的工作意见,不到两个月执行款全都给付了当事人。

针对近两年来民间借贷纠纷和欠薪案件急剧增加,债权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工人工资得不到兑付,受理执行难诉求增多等情况,申诉控告工作如何为常委会领导提供日常监督意见成为重要内容。自2015年以来,申控工委先后两次组织召开由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执行局长和分管院长参加的诉访联系会,督办常委会领导批示的案件办理进度,为常委会领导提供督办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监督意见,促使执行案件尽快执行。7件此类案件中有4件得到了彻底执行和部分执行,总标的额1300万元。

房地产形势下滑后,很多房地产商受到资金链和市场双重挤压,证件不全、回迁户不能按期入住和买了房子办不了房产证等情况时有发生,一批接一批的买房老百姓集体上访,有的人到法院起诉,胜诉判决生效几年了也得不到房子。回迁户老潘就是一例,老潘动迁得到四套房650多平方米,法院拒绝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办以此为由不给老潘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加之楼盘证件不全,判决生效3年多老潘也搬不进新房,3年里老潘无数次到人大上访,要求法院出具协执书。申控工委多次向常委会领导汇报情况,对法院作出督办意见,最终出具了协执书,虽然房产证因为楼盘手续不齐一时办不了,但终于给老潘作了房产登记。

为常委会评议政府组成部门提出建议

结合常委会开展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工作的安排,申控工委一方面要求在评议内容里增加“人大转交办的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案件办理完成情况”内容,另一方面将所有被评议部门当年接到的申控工委转交人民群众申诉控告件统计情况转给负责评议的工委备查,促进了申诉控告件的办理。同时对申控工委负责评议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先后对市司法局、安监局和发改局开展评议调研,向常委会提交调查报告,指出以往工作的不足之处,给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这项工作的关键不在程序,而在于通过细致的工作,发现被评议部门真正的不足,让人家从心里认账,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仅能做到,而且也是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做到的,做到了确实对本部门有利,对政府整体工作有推动作用。这样的一些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使常委会的评议工作起到了实际效果。

为常委会人事任免任前考核提出建议

每年常委会都会不定期地为“一府两院”有关人员任职履行任免程序,而任免程序其中一项就是任前考核。人事工委在考核当中征求申控工委意见,了解被任职人员有没有被人民群众控告,有哪些意见和批评。申控工委会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据实提供相关信息,对那些人们群众批评意见较多的任职人员说明情况,供考核参考。

为常委会给人民群众分忧解难提出建议

人民群众到人大上访是来寻求人大的帮助,“人大是人民的家”。申诉控告工作是人大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群众衡量人大工作的一个标尺。瓦房店市人大申诉控告工作正是充当了这样的纽带和标尺。常委会不能亲自—件件地办事,而是必须通过办事机构,这个办事机构就是申诉控告工作部门。在接待受理工作中不仅要有和风细雨的工作态度,还要有较强的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方法。老百姓对政府和“两院”有意见、批评和表扬,到人大来表达是正当的,申诉控告工作要合情合理地给予解答。比如市民王某来人大反映对市政府供水质量不达标的意见,申控工委就将这位市民的意见转交给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非常重视,安排分管净水厂的副总经理亲自接待,答疑解惑,虚心接受市民王某的批评意见,提出改进净水质量的时间方法,聘请王某担任自来水公司的质量监督员。又如城乡接合部的群众反映公交车班次和线路安排不合理,影响出行和工人倒班等情况,申控工委就将公交公司负责人和市政府交通部门的领导找到一起,共同接待来访的10多名群众,解答了疑问,改进了线路时间点,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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