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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加快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本市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成立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沪劳保技发〔2008〕35号)



为加快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07〕5号)要求,现就本市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成立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评审工作。给予突出贡献技师的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纳入本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有关评选表彰项目中,并由相关的人才专项资金予以奖励和资助。

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对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涌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的同时,其所获奖项可作为优先参评“上海市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重要条件。

举办高技能人才党校研修班。每年选拔本市大型企业(集团)、控股(集团)公司等单位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进修,提升高技能人才的政治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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