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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构成的内在关系和优势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构成中,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竞合统一、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核心辐射、民主政府与市民社会联动并举,无不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色。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个基本形式,它们的竞合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长期实践形成的独有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也有根本区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按照自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形成的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构成中,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竞合统一、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核心辐射、民主政府与市民社会联动并举,无不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色。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站立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十三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

(一)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竞合统一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个基本形式,它们的竞合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长期实践形成的独有特色。江泽民曾经概括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无法理解的。”[57]这一论述于2006年2月正式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中。

选举民主是公认的基本民主政治制度。科恩认为:“民主是通过普遍参与进行管理;代表制则有助于实现这一参与。”[58]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代议制选举民主的重要意义,认为“代表制迈进了一大步,因为它是现代国家状况的公开的、真实的、彻底的表现”[59],同时又指出西方选举民主“只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来选举议会制下的阶级统治的工具”[60]。人民的彻底的选举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正如列宁所说:“民主的组织原则,在其高级形式,即当苏维埃建议和要求群众不仅积极参加一般法规、决议和法律的讨论,监督他们的执行,并且要直接执行这些法规、决议和法律的时候,就意味着要使每一位群众代表、每一个公民都既能参加讨论国家的法律,选举自己的代表,又能执行国家的法律……群众有权为自己选择负责的领导者。群众有权更换他们,群众有权了解和监督他们活动的每一细小步骤。群众有权毫无例外地提拔一切工人群众担任管理职务。”[6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的正是这种民主,它是中国选举民主彻底实现的政治形式。

党的十八强调“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更加明确地提出党的主张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充分行使其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以及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结算的审查和监督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我国民主选举制度。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外,以村委会选举制度、城市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制度组成的基层群众自治选举制度,也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独创。基层群众自治选举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一起,构成了我国民主选举的制度体系。

中国自从古代以来便部分孕育着协商民主的文化,不过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这种协商文化始终没有独自“成材”,更不可能发育成为协商民主。在中国漫长的两千年封建社会中,一直存在着“谏议”制度,这种制度鼓励专门的言官就朝廷的各种政策提出自己的见解。通过言官们的观点、批评和建议,从而引发朝廷官员包括皇帝对政策进行再讨论、再思考。这虽然不是直接的协商,但从这种谏议制度发挥的实际作用来看,其可以对朝廷的各种政策进行监督,并引发对政策的广泛讨论,可以说体现了协商的一方面。在封建社会的朝堂之上,皇帝决定各种军国大事之前,都会同大臣们讨论利弊得失,这种制度便是朝议制度。朝议分为廷议和集议。廷议是皇帝参与其中的,集议皇帝并不直接参与,但由皇帝指派的大臣主持。无论是廷议还是集议,都是皇帝最后行使决策权的。在廷议和集议中,大臣们就国家大事充分讨论,一般情况会形成一个大多数人比较认可的意见。而皇帝在决策的过程中,也会着重考虑大多数人赞成的意见,因为这种意见代表了民意,在执行过程中也较少遇到阻力。在中国古代广大乡村地区,一直都是宗族势力范围。宗族议事会是地方处理公共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它负责处理各种民事纠纷,凡是涉及本地区的重大问题,都由议事会成员讨论、协商然后解决。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协商民主开始形成,进一步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新中国一起建立,并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几代领导人的不断发展,到2006年,党中央正式把协商民主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制度之一写进党的文件:“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62]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并强调“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63]这大大拓展了我国传统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包括传统协商民主制度中的政党之间的协商和政协会议的协商,而且在内容的广泛性上,既有经济社会重大发展问题的协商,又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协商;在协商民主的层次性上,既有宏观层次的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的政治协商,又有中观层次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还积极发展微观层次的基层民主协商;不仅如此,在协商民主实践过程上,还把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既有决策之前的协商,又有决策之中的协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也有根本区别。首先,理论来源与实践基础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一开始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在中国的自觉运用和发展,具有先进的阶级性、彻底的人民性和实践的自觉性。马克思恩格斯曾提出,只要其他政党采取革命行动,共产党就应该努力支持和联合他们。“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64]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已经自觉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实践协商民主,并在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而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是基于其代议制实践中暴露某些弊端的反思而产生,力图以超越多元冲突的公共理性寻求公民愿望的最大满足。协商民主是在对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上进一步形成的。“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是为了回应西方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多元文化社会潜藏的深刻而持久的道德冲突,以及种族文化团体之间认知资源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65]其次,在各自政治体系中的功能地位不同。西方的协商民主只是停留于对代议制选举民主的局部修补,未能上升至成规模的民主实践形式。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两大制度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发展,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又成为一整套的民主政治体系。再次,社会各界在协商民主体系中的角色不同。西方的协商民主是不同利益集团以相互争执、博弈、还价等方式寻求共同理性。由于复杂的利益纠葛,各集团莫衷一是,公共理性的寻求过程往往困难焦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犹如乐队的指挥,与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和谐地共同演奏一场乐曲。

选举民主是一种竞争性民主,协商民主是一种妥协性民主。如果说选举民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征,那么,协商民主则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体系中,选举民主汇聚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体现民主的共同性;协商民主则容纳人民群众的具体意志,体现民主的多样性,两者珠联璧合,彰显缤纷多彩又高度团结的人民主权性。同时,选举民主肯定人民群众普遍参与国家政治,体现民主的广度;协商民主则保证人民群众充分地论证国家决策,体现民主的深度,两者相辅相成,确保人民民主的科学有效性。另外,选举民主遵循民主的多数裁定原则,从程序上体现民主的机会公平;协商民主则保护民主的差别原则,从起点上弥补代表性“流失”的某种缺憾,两者相得益彰,维护民主运行的公平正义性。总之,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竞合统一,和谐共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运行的两个车轮。

(二)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核心辐射

如果说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大基础,两者竞合统一,那么,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上下联动又核心辐射,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核心辐射式民主,其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列宁曾指出:“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而只有这个先锋队才能抵制这些群众中不可避免的小资产阶级动摇性,抵制无产阶级中不可避免的种种行业狭隘性或行业偏见的传统和恶习的复发,并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66]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来看,无论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都需要党的领导;从后发展国家现代化建设来看,实现大规模的赶超型现代化也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政治系统,在中国这个强有力的政治系统就是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先后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的社会转折、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制度转变、从传统的封闭半封闭的计划经济到现代的开放的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转轨,这些历史性转变无疑都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壮举,是根本改变中华民族命运、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伟大变革”[67]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必须以其自身民主带头和示范人民民主,走精英民主带动社会民主的道路。同时,中国共产党是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精英集团,这也构成了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现实基础,决定了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可能性。正是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68]这一核心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经典表述,实际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新路径。《决议》还提出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行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作为人民民主的带头示范,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要求,并从七个方面提出完善和创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包括: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定程序、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党员定期评议基层领导班子等制度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69]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追求的目标。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执政,但是只有实现彻底的广泛的人民民主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毛泽东曾指出:“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70]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195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诞生,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愈发展”[71];“中国人民今天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它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72]正因此,就要“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73]。此后,党中央多次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的十八大更是高举人民民主旗帜,要求“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强调,“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74]

党的十八大还从国家政权民主和基层民主制度两个层面推动人民民主建设。在国家政权民主层面,要求党的主张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上升到国家意志;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干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同时提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等。在基层民主层面,党的十八大拓展了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在内涵方面,对基层民主做出了新的规定,提出“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75]在外延方面,把过去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三位一体”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发展为包括城乡社区治理群众自治、基层公共事务群众自治、公益事业群众自治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新概括。不仅如此,还提出了发展基层民主制度的新思路,即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党内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与核心,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全面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体系中,党内民主是党以人民先锋队的身份带头实践自身民主,凝聚人民民主的核心力量,也为人民民主指路领航;而人民民主则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奋斗目标,是党内民主不断推进的最终归宿,也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赖以生存的政治根基,又为党内民主不断增强奠定社会基础。总之,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从党内民主向人民民主的核心辐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特色。

(三)民主政府与市民社会联动并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展现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内外结合、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上下联动的“四位一体”的特色,而这“四位一体”民主的运行,进一步体现在民主政府和市民社会联动并举的全面实践中。

不同于西方市民社会组织和国家组织分离对立的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展现了政府民主和社会民主联动并举的特色。政府与市民社会需要互相联动,如同西方学者罗素说的那样:“一个健全而进步的社会需要集中控制,也需要个人和群体的积极性:没有控制,会出现无政府状态;没有积极性,则会出现停滞。”[76]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立,市民社会与国家组织实际上统一于资产阶级。这样的同一掩盖了其中的对立。所以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的各等级虽然没有得到任何政治规定,但它们毕竟还是会规定政治国家。它们会把自己的特殊性变成整体的决定力量”[77],“如果‘市民等级和政治等级的同一’表现了事物的真实状况,那末它现在自然就只能是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分离的表现!”[78]正是这样的分离,使得西方的国家组织和市民社会组织关系表现为官僚组织和压力社团的二元对立。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实现政治的解放,才能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称为社会力量,因为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市民社会组织和国家组织的关系表现为联动并举的和谐互动关系。

民主政府是民主模式的重要元素。“民主就意味着民享政府,或至少是人民的负责任的代表来治理的政府。”[79]卢梭说:“政府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的任务是执行法律和维护自由,既维护社会的自由,也维护政治的自由”。[80]政府民主是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民主政府才能为个人提供最大机会,使他们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也就是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81]社会主义制度为政府民主的真正实现创造了根本前提。从此政府机关不再是以往旧制度下的官僚机器,而是真正的人民行使权利的政府。

政府转型是民主政府的首要条件。党的十八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新构建中,为我国民主政府建设提出了一整套方案。首先,正式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即“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82]。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指导下,十八大报告推出了“六位一体”的改革方案,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部制改革、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改革、行政机构编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83]

建立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是民主政府的根本。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84]由此,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新构建:一是权力决策问责纠错制度,包括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二是权力运行公开制度,包括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立”模式,我国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既保证了制约监督又保证了效用最大化,集中体现了我国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的一致性;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集中体现了人民权利高于一切。

民主政府需以现代市民社会的充分发育为基础。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培育。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85]。2009年把“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写入我国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86],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增加社会组织代表比例,各级政府在制定重大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应当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行业协会、商会要收集行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学会、研究会要研究社会大众的呼声,基金会、公益性组织要反映弱势群体利益诉求和需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要了解社情民意,引导社会公众合理表达意见,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8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88]从对各种社会组织的有序引导,到对各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综合指导,再到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无一不体现出党对社会健康成长的重视。现代市民社会的成型,为民主政府发挥职能提供了有效场域。民主政府的构建,又会进一步激发现代市民社会的活力。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生动的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大实践中。

民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元素和基本体现,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为市民社会的培育和运转提供有效支持和保证;市民社会的成熟和完善则是民主政府的社会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体系中,政府作为人民的政府按照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发展规律实现职能转换,社会主义市民社会有序发育又促进政府良性运转。总之,民主政府和市民社会联动并举,共同推进,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基础,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构成的又一特色。

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道路坚定前进,定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它的先进性体现在把过去只有少数剥削者才能享受的民主权利变为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的人民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拥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关键是要看这种模式是否符合本国人民群众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国的历史、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实际状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和艰苦探索得来的,既遵循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完全符合中国实际和中国人民愿望的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发展选举民主的同时,注意协商民主的发展,注重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从实践看,协商民主有利于全体人民意愿的充分表达,有利于协调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从而更有利于社会的团结和稳定。中国已形成了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协商民主形态。在协商民主上,既有政治协商基本制度的安排,又有社会政治生活中各层次、各领域的民主协商。协商民主被广泛运用于政治领导人的选拔和任用当中,被广泛运用于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的处理之中,并且已经逐步地制度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明了未来协商民主发展的重点领域,就是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国家政治稳定,能够调动起广大人民建设美好幸福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强政治保证。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社会长期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具有独特的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形成了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强领导核心,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定有序地向前发展。发展民主政治,是现代化过程中各国人民的普遍政治要求。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重要目标。在面临诸多风险和困难的形势下,民主政治建设一直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其中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始终具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并与各民主党派密切合作,在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人民利益上形成了高度共识,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之相对应的是,在亚洲、非洲、南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许多国家在民主发展的进程中出现政治混乱和社会动荡,进而被迫中断了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这种状况不能不引起中国的高度重视。照抄照搬西方民主模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往往导致政治力量之间互相攻击、政党争斗、争权夺利,带来政局动荡的弊端和消极后果。因此,中国特色的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党制度打破了西方国家多党制竞争冲突等于民主政治的迷信。美国学者亨廷顿曾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多党制是软弱的政党制度。另一美国学者奈斯比特指出:中国没有以民主的名义使自己陷入政党争斗局面,而是以一党体制实现现代化,发展出一种独特的纵向民主,形成了稳定的关键。

坚持党派协商,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进行了重点阐述,进行了全面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以促进社会发展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判断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是否具有生命力,最根本的标准是看其在实践中的功能和效果,它是不是从根本上推进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特别注重维护人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不但重视国家层面民主的发展,从宪法上维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而且更重视发展基层民主,认为基层民主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并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基层民主扎实持续发展使广大人民享有了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的持续推进。

渐进式的“增量民主”模式的选择,使我们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过程中,能够在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三者辩证统一的基础上,在现有的民主政治基本制度框架内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实现民主政治的持续推进。无论是作为实现人民民主最根本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还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抑或是基层民主制度,都是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寻求制度创新,来实现民主政治的持续推进。换句话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推进,是通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实现的。3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作用、监督作用不断加强,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明显提高,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更加密切;多党合作、政治协商逐步法制化和规范化,各级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大大增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力和利益得到确实保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生长点”,上升为基本政治制度。事实证明,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89]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页。

[2][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5页。

[3][美]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63页。

[4][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7页。

[5][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26页。

[6][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33页。

[7]参见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58—360页。

[8]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2/04/c_113907206.htm.

[9]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76—77页。

[10]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9/05/c_1112384483.htm.

[11]何包钢:《协商民主:理论、方法和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12]燕继荣:《协商民主的价值和意义》,《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6期。

[13]刘务勇:《协商民主:一种新的民主观》,《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第2期。

[14]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59页。

[15]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60页。

[16]Maeve Cooke.Five Arguments for deliberative Democracy.Political Studies,2000(148):947‐969.转引自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60页。

[17]陈家刚:《协商民主:概念、要素与价值》,《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3期。

[18]谈火生:《审议民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19]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4‐09/22/c_127014744.htm.

[20]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4‐09/22/c_127014744.htm.

[21]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4‐09/22/c_127014744.htm.

[2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47页。

[23]何包钢:《协商民主:理论、方法和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1—272页。

[24]参见万福义:《党鉴——共产党历史发展与执政规律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80页。

[2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9页。

[26]参见[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33页。

[27]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44页。

[28][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880页。

[29]《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9页。

[30]《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9页。

[3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5页。

[32]《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5页。

[33]《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页。

[34]《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6页。

[35]《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0页。

[36]中国政府网,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5053924.html.

[37]②③④

[3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39]求是理论网,http://www.qstheory.cn/zl/llzz/lddjs/201003/t20100320_24703.htm.

[40]新华网,http://news.sina.com.cn/o/2010‐01‐13/090416924738s.shtml.

[41]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1/22/c_114461056.htm.

[42]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4‐10/28/c_1113015330_7.htm.

[4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页。

[44]《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1页。

[4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2页。

[46]《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7页。

[4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页。

[48]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11/20/content_12498820.htm.

[49]《彭真文选》,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06页。

[50]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24页。

[51][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31页。

[52]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9/05/c_1112384483.htm.

[53]东方网,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node2/n4/n6/u7ai173782_K4.html.

[54]靳呈伟:《党内民主》,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96页。

[55]俞可平:《中国治理变迁30年(1978—2008)》,《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3期。

[56]靳呈伟:《党内民主》,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143页。

[5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47页。

[58][美]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81页。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8页。

[6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页。

[61]《列宁论苏维埃政权建设》上册,法律出版社1958年版,第91—92页。

[6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60页。

[6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6页。

[6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35页。

[65]陈剩勇:《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66]《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5页。

[67]《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0128764.html.

[68]《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0128764.html.

[69]参见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1—52页。

[70]《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7页。

[7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8页。

[7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5页。

[7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2页。

[7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25页。

[7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6—29页。

[76][英]伯特兰·罗素:《权威与个人》,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71页。

[7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58页。

[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4页。

[79][英]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80][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64页。

[81][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0页。

[8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8页。

[83]东方网,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node2/n4/n6/u7ai173782_K4.html.

[84]东方网,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node2/n4/n6/u7ai173782_K4.html.

[8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87页。

[86]《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

[87]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8页。

[88]东方网,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node2/n4/n6/u7ai173782_K4.html.

[89]李正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特点》,《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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