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直隶州的改置

直隶州的改置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省的直隶州在设置后,获得较多的发展,人口繁衍,赋税增多,省一级政府渐渐感到无法操纵。众所周知,云南北胜州与永宁府接壤,又逼近“蒙番”。他的这一建议,主要还是出于政区管辖当中“分其势以专其责”的目的,从而改进区划。在新设府或升直隶州为府的同时,将临近的直隶州降为散州以隶属之,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如广西省的西隆直隶州,因地方幅员广阔,又僻处一隅,地方政府难以管制,而于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

各省的直隶州在设置后,获得较多的发展,人口繁衍,赋税增多,省一级政府渐渐感到无法操纵。当时已有人提出,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将州升作府。事实上也只能如此。一些直隶州或地处冲要,或位置偏僻于崇山峻岭之中,地方政府再也无力弹压,只能将其升州为府。同样地,属县少且没有实力的一些直隶州则被降为了散州,然后这些散州及其所属之县,一齐被归入新升的府中。下面就分两种情况加以讨论。

一、直隶州升为府

众所周知,云南北胜州与永宁府接壤,又逼近“蒙番”。永宁府并无城郭市廛,只设有掌印同知一员,也未立卫署,而该地土司又无人管摄。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月间,由于云南巡抚石文晟的上疏,永宁府被裁革,并将北胜州改作永北府,永宁府掌印同知随之变作永北府同知。[35]

雍正五年(1727年)九月十六日,山西布政使高成龄就山西地方政区存在的问题上奏朝廷,提出了再调整的要求。他指出,由于太原、平阳二府一向以数十州县统隶于一府,知府一人确实有鞭长莫及之势,虽然在雍正二年(1724年)间曾将太原府属之平、忻、代、保四州及平阳府属之蒲、解、绛、吉、隰五州均改为直隶,并以附近之县隶属之,但从“山川之险易”“民风之醇顽”“吏制之繁简”“钱粮之多寡”等诸角度考虑,蒲、泽二州还必须重新“筹划”[36]。高成龄在山西历宦已有五年之久,平时对于政事极为用心,善于“访察”。他的这一建议,主要还是出于政区管辖当中“分其势以专其责”的目的,从而改进区划。高成龄的建议是相当有见地的。就蒲州而言,它西通秦蜀,南邻豫省,堪称三晋咽喉。中条、雷首等山为东南屏障,山峦叠聚,“奸宄之徒”往往能在此“潜藏”。从地势上来讲,蒲州十分辽阔,似比他邑更显“冲要”;而其赋税,国家额征达八万七千,加上掎氏、临晋、万泉、荣河四大属县,额征钱粮共有二十九万余两,远超其他府郡。至于泽州,界接中州,路通南北,而且紧逼太行山,绵亘达千余里,其民情“狡悍”,被地方官视作“难治之区”;其赋税额征为六万二千,加以高平、阳城、沁水、陵川四大属县,额征钱粮有十九万九千余两,也堪称繁重之州。然而,在这样的数省接壤与冲繁要地,仅设知州一员,根本无法加以控制,况且直隶知州专职百姓事务,既要分担一部分“刑名”“钱谷”方面的职责,还要主持督理盘查工作,政务极为纷繁,因此不免顾此失彼,如果再要负责“稽查匪类”“巡察山川”等方面的工作,显然分身乏术,且于地方管理有所失漏。所以,高成龄要求升州为府,另设知府、同知、经历各一员,并改蒲、泽为附郭之首县,是极合地宜的,蒲、泽二州行政官员也可悉心于教化、巡辑、抚字、催科等方面的工作,于地方大有裨益。到雍正六年(1728年),山西巡抚觉罗石麟上疏时又再一次指出,蒲州为三晋之咽喉,泽州当冲繁之重地,仅设直隶州是“不足以资弹压”,希望将二州升为府。高成龄与石麟的建议很快得到了批复,雍正六年(1728年),蒲州、泽州都由直隶州升为府,分别领有六县、五县。[37]

在山东省,雍正二年和八年(1724—1730年)间分别设立了武定、泰安、曹州、濮州、东平、高唐等直隶州。但东河总督王士俊认为,这些直隶州零星错处,不仅形势不连贯,政府难以驾驭,而且破坏了原来井然的疆域地制。他说,武定州地处山东之北,地控海疆,形势险要,为全省通向北方之“锁钥”,只设立知州一官,实难兼顾;泰安直隶州古称“神州”,控扼南北,应当升为府;曹州与直隶、河南、安徽三省交界,堪称“要区”,也应升为府。[38]因此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间,高唐所属的禹城、平原、陵县、临邑等四县仍按旧制归入济南府管辖,高唐州仍归属东昌府,将武定州升为武定府;次年,曹州、泰安皆升为府,濮州、东平州被降为散州,分别归入曹州府和泰安府。[39]

直隶州升为府的例子还有很多,下面择其要而言之。

福建省的福宁直隶州,因地处冲要,又位于崇山峻岭之间,对地方政府而言,仅仅设置直隶州是不足以弹压的,故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五月被改升为福宁府,以新设的霞浦作为附郭县。[40]安徽省曾在雍正二年(1724年)设置了颍州、亳州直隶州,到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颍州界接河南、地方辽阔而被升为颍州府;同时亳州被降为散州,隶属于颍州府管辖。[41]嘉庆六年(1801年),四川直隶达州因“教匪滋事”,在十一月份即被升为绥定府。[42]新疆省因幅员太广,而设官又少,中央政府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八月将原来的疏勒、莎车、温宿三直隶州均升为府,库车直隶厅改为直隶州。[43]

另外,陕西兴安直隶州升府的例子也比较典型。乾隆年间,由于川楚移民大量涌入秦巴山地,人口徒增,增加了政府的管理困难。故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间,经陕西巡抚毕沅上奉,将其改作了府。[44]

清代府的数量远较明代为多,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清代大幅度地将府划小了。将府划小的手段一是重新置府,二是分府地置直隶州。但是,除了在改土归流地及新开辟地置府外,清代几乎没有直接设府(即直接从某一个府分置新府,或割数府之地新置一府)的情况,通常以设立直隶州的方法作为过渡阶段,再升之为府。所以清代的府不少是由直隶州升迁而来。

二、直隶州降为散州

在新设府或升直隶州为府的同时,将临近的直隶州降为散州以隶属之,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如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月,江苏的直隶徐州改为徐州府的同时,将其左近的邳州降为散州,与睢宁、宿迁二州及徐州原辖之丰、沛、萧、砀四县一齐归入徐州府管辖。[45]雍正十二年(1734年)八月,由于东河总督王士俊的上疏,河南省的直隶陈州与直隶许州皆升为府,而直隶禹州则降为散州,隶属于许州府管辖。[46]这在上一节的论述中也可得到反映。

此外,一些直隶州在施政过程中,确实感受到因地小事简而易于治理的裨益,所以再作为统县政区反而觉得没有必要;当它们被降为散州后,就被归并到形势连属的府中管辖。如广西省的西隆直隶州,因地方幅员广阔,又僻处一隅,地方政府难以管制,而于雍正五年(1727年)升为直隶州。但随着泗城府的恢复,西隆再保持直隶似乎意义不大,故在乾隆七年(1742年)间,西隆州被降为散州而隶于泗城府。[47]再如,山西吉州直隶州,僻处山陬,“民淳事少”。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十二月间,经山西巡抚布政使朱圭上奏后,降吉州为散州,并与所属的乡宁县一起并入平阳府管辖。[4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