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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变的价值

时间:2022-09-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隶变,简单地说,就是篆书的隶书化过程。隶变始于战国晚期,主要是在秦代文字中逐步产生的。但是,隶变的脚步并未停止,流行于战国时期秦国的“俗体”终于在下层书吏的长期使用和改进中成为官府采用的正式书体,最后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前期的隶书可称为早期隶书或“古隶”,后期可称为成熟的隶书或“八分书”。汉代初期的书法大多以延续秦代书法为传统,隶变的进程十分缓慢。书体主要是从书法艺术角度而言。

第四节 隶变的价值

隶变,简单地说,就是篆书的隶书化过程。即把不太适应手写习惯的篆书写法变为适应手写习惯的隶书写法。隶变始于战国晚期,到东汉年间才真正完成。隶变是文字演变和书法发展的重要阶段:从文字学角度讲,它的演进和定型,使古今文字判然有别,同时又孕育变化出草、行、楷三体;从书法角度讲,篆、隶、楷、行、草五体已备,为文字的书写成为艺术奠定了基础。

隶变始于战国晚期,主要是在秦代文字中逐步产生的。也许与之同步,战国时期秦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改造正体字形形成了一种“俗体”,只在民间流行。到了秦代,秦始皇下令统一文字,令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作为小篆的正体并颁布执行,这实际上是对先秦古文字进行规范,其目的带有明确的政治性,并不是从文字书写的难易去着眼的,在一定程度上延滞了隶变的进程。但是,隶变的脚步并未停止,流行于战国时期秦国的“俗体”终于在下层书吏的长期使用和改进中成为官府采用的正式书体,最后得到秦始皇的认可。虽有史传王次仲、程邈等人造隶书之说,但近代学者早已有明确的定论:康有为、梁启超都认为隶书是自然形成的。著名文字学家唐兰在《中国文字学》中指出:“《汉书》等古代著作说秦代‘由于官狱多事,才建隶书’,这是倒果为因,实际是民间已通行的书体,官狱事繁,就不得不采用罢了。”

实际上,战国时期诸国文字的“俗体”也有向隶书类型文字发展的趋势。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一文中指出:楚国文字“体式简略,形态扁平,接近于后世的隶书”。从齐国的陶文也可以看到一种简写的方法跟隶书改造篆文十分相似,如果没有秦统一六国,各国文字的“俗体”迟早也会演变成类似隶书的新体的,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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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 西汉 《五凤二年刻石》

隶书的发展,可以将汉武帝中期作为前后两个阶段的过渡期。前期的隶书可称为早期隶书或“古隶”,后期可称为成熟的隶书或“八分书”。古隶是在解构、改造篆文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汉代初期的书法大多以延续秦代书法为传统,隶变的进程十分缓慢。隶书多以秦隶的古朴为尚,但也出现了笔画由圆转变为方折的趋势,从传世和近现代出土的汉代碑刻、帛书及汉简等实物来看,这一时期的石刻文字如《五凤二年刻石》(见图1-10)等略显粗糙,却极具朴实无华的艺术特色。简牍墨迹以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竹简(见图1-11)为代表,这些手抄墨迹字体有秦篆、古隶、汉隶,以及部分带行草意味的单字,比较系统地反应了汉初民间手写体的状况,也是隶变之际诸体并存和不断演进的最好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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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竹简

后期隶书也称“八分书”,自汉武帝中兴以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至东汉已成为一种规范的正体。尤其是萌芽于西汉时期的立碑之风使石刻技术日益成熟,汉碑书法成为东汉时期隶书成就的杰出代表,再加上简帛文字、砖文、货币文字、印章等形成了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仅传世的东汉碑刻到目前为止就有170余种,著名的有《礼器碑》(见图1-12)、《曹全碑》(见图1-13)、《乙瑛碑》(见图1-14)、《张迁碑》(见图1-15)、《史晨碑》(见图1-16)等,还有《西狭颂》、《石门颂》(见图1-17)等摩崖石刻。这时的隶书,字形由长变扁,笔画出现波磔,用笔较篆书和古隶丰富了许多,更加适应于手写的习惯,风格上也是一碑一式、无碑不奇:有的严谨工整,有的端庄秀逸,有的遒丽劲健,有的古拙厚重,有的宽博恣肆,有的奇异超拔,还有的精妙典雅。随着隶书的定型化和文字正统地位的确立,由隶变的惯性引起的民间手写体草化的潮流并未停止,而是与隶书正体化的过程相伴而行,并对定型化了的隶书进一步改造。于是,由隶书的草化写法——章草,对隶书横画的简省和趋速写法——楷书、行书,都一一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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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东汉 《礼器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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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东汉 《曹全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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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东汉 《乙瑛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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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5 东汉 《张迁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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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6 东汉 《史晨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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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7 东汉 《石门颂》

草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草书,是指各个时代正体之外书写得潦草率意的字书样式,如草篆、草隶等。狭义的草书是指形成于汉代成熟于魏晋与正体同入经典系列的特定书体。草书最先成形的是章草,大致形成于汉元帝时期,史游参与草隶的规范定型工作,历史上称史游为章草之祖。汉代的草书大家还有杜度、崔瑗和“草圣”张芝等,今天能够见到的标准章草是三国时期吴国皇象的《文武帖》(见图1-18)等。

东汉后期,已经出现了带有较多草书笔意的新书体。人们在书写隶书时为急快写之需,删繁就简、化曲为直、勾连环绕就形成了原始行书。原始行书与草书相似,只是简化与草率的程度不同。据传,东汉桓灵时期的刘德升是原始行书的创始人。这里像前文所讲的一样,行书并非由刘德升独创,他应是当时写行书的高手,或许还有收集整理之功,传说钟繇和胡昭都向他学习过。行书到东晋时期已发展为一种独立的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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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8 三国(吴) 《文武帖》(皇象)

在东汉中期,人们从日常使用的隶书里演变出了一种比较简便的“俗体”,称为新隶体。东汉晚期在新隶体和草书的基础上形成了行书,又在行书和草书的定型规范中形成了楷书。楷有楷模、典范之义。楷书也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楷书指的是各种书体的正体,如篆、隶、楷都是;狭义的楷书指的就是独立的楷书书体。通过史书了解的最早的楷书名家是钟繇,他早期的楷书与行书十分接近,为此,几乎可以把早期的楷书看做行书的一个分支。应该指出的是:尽管楷书在汉魏之际就已形成,但整个魏晋时期,使用楷书的人却相当少,只在一些文人雅士间流行,一般人所用的仍然是新隶书和介于新隶书与早期行书之间的字体。进入南北朝之后,楷书终于成为正体,以钟繇、王羲之为典范的正统书法也初露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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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字体与书体的介绍

字体

字体主要是从文字学角度而言。字体是指构造上符合一定的共同原则,点画形态及其组合方式具有共同特点的一类文字,通常称为一种书体。字体是专指文字发展变化中出现的各种特定的体式。就中国汉字而言,以“六书”为原则而形成的字体,如甲骨文、大篆、小篆等,属于古文;自隶书以后,中国汉字成为单纯的文字符号,就属于今文,如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等。

书体

书体主要是从书法艺术角度而言。书体是指随着字体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最后从字体中分离出来,独立成义并逐渐丰富的具有各自独特面貌和独特风格的汉字书写体系。早期书体是指字体,如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楷书等。隋唐以后,书体的意义又扩展到书法艺术的风格上,如唐之欧、褚、颜、柳,宋之苏、黄、米、蔡,元之赵体,清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的六分半体等。

【思考与练习】

1.简述“正体”、“草体”与篆、隶、楷、行、草的关系。

2.隶变发生的文字学意义和书法意义是什么?

3.为什么说“楷、行、草”均产生于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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