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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金融扶贫的类型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在精准扶贫模式的推动下,湖南省要积极地促进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的发挥,着力发展农农村微型金融和农村互联网金融。总的来看,当前湖南省金融扶贫的类型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以互助资金、小额信贷和贫困村互助等金融扶贫的方式都取得了明显的发展效果,也十分适合湖南省农村实际的发展情况。
湖南农村金融扶贫的类型_湖南农村金融扶贫问题研究

一些商业银行,在过去的十多年间,为了有效地提升经营效益,降低自身投资风险,逐步退出湖南省农村发展领域,农村金融银行的经营网点的设置不增反降。但是在此背景下,湖南农村微型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业务得到迅猛发展。所以在精准扶贫模式的推动下,湖南省要积极地促进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的发挥,着力发展农农村微型金融和农村互联网金融。总的来看,当前湖南省金融扶贫的类型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以互助资金、小额信贷和贫困村互助等金融扶贫的方式都取得了明显的发展效果,也十分适合湖南省农村实际的发展情况。除此之外湖南省在金融扶贫发展的过程中,也非常注注意“理念”扶贫的作用,“理念”扶贫,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转变农民的思想,让农民能真正地知道金融是什么,并主动地去了解金融,以及怎样去利用金融致富。

一、互助资金

通常情况下,政府的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时就有一定的规划特性,通常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由政府进行安排,农民的实际参与度很低,不能从根本上全部享有惠农资金的利益。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互助资金,互助资金的承载主体是农村的相关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的确立是以农村的贫困人口的资金需求为中心的,改变了过去政府扶贫资金不能上行下达的方式,更高地提升了农村贫困人口资金的入户率,适时地应对了过去政府财政的扶贫资金因为传达过程的专业化而不能细化到户的问题,所以互助资金的作用可以使财政资金的特点更加突出,凸显了财政资金的瞄准性和有效性。互助资金虽然存在于农村的合作组织,但是仍然与国家扶贫工作相互承接,并且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互联系,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及贫困人口的现实需要组织生产,因此互助资金可以为农村的贫困人口提供生产和生活所必要的一定的资金支持,此外互助资金通过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的功能发挥,进一步为贫困农户的生产互助合作、同舟共济提供保障。总之,积极地促进了地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的增加。村内互助资金主要是由资金互助社提供的,村级的资金互助社的资金主要由农民自愿入股而成,是一种社区性的资金互助金融组织,资金互助社可以为社员提供资金的存款、贷款和结算等金融业务,是国家对农村发展的一项特殊的扶贫政策,互助资金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村内农户的剩余资金,通过充分地调集村内的余缺资金,并通过互助合作组织统一发放贷款的形式,有效地解决需要资金支持的贫困农户,以适当地解决村内农户融资困难的问题,积极地提升农户经济发展与村内互助合作组织之间的联系,并利用资金的循环利用,促进村内经济的发展。当前村内互助合作社主要经营的业务有:为村内的农户,也就是参与到农户互助合作社的社员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与资金相关的业务,同时也可以接受村委会的委托代理办理一些与农村事业发展相关的资金业务,也可以与相关的惠农资金进行合作,并向其融入资金。

二、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是一种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主要以城乡低收入阶层为主要业务服务对象。通常情况下小额信贷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向低收入的人群提供贷款资金的形式,使其可以获得自我创业和自我发展的资金支持,这些人群既包括农村小型的私营业主,也包括单独的贫困农户,这是我国金融扶贫措施最普遍的类型,所以说小额贷款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也是国家金融扶贫发展的重要策略形式。小额信用贷款(Microfinance)主要面对的对象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农村组织或家庭,顾名思义是一种提供小额资金的贷款形式,主要划分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广大的工商业主,同时也包括各种小作坊和小业主以及中小微型的企业。所以既然是小额贷款必然对贷款的资金有一定的限制,通常资金的限制范围在10万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所以说小额的信用贷款实际上是对金融机构微小型贷款的一个重要延伸,不论是在金融技术上,还是在现实的应用上都得到了提升。小额贷款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借款人不需要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也就是说贷款人不需要向贷款机构提供抵押品或者第三方的担保凭证就可以贷款,通常以借款人自身的信用作为贷款的保证。因此小额贷款的方式对借贷方具有非常大的经营的风险,所以在借贷时通常要对借款人或组织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以及市场占有率进行综合方面的考察,以有效地降低借贷的风险。所以说小额贷款对于一些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个人仍然不能充分地发挥其作用,但是通过向借贷人提供小额贷款的发生,可以在一定方面发挥金融的激励作用,改变传统财政转移的支付方式,是当前我国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一种有效地金融方式。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的小额信贷经历了一个正规化和商业化发展的过程。小额信贷在我国的试点项目主要受到孟加拉国的影响。小额信贷的试点主体通常由非政府组织、小型金融团体、国外资金融入等组成。试点具有小范围实验发展的特征,最开始还是要依靠国家的财政补助才可以运营下去,所以这些主要依靠政府补贴的非政府组织很难有效地将他们的经验推广出去。因此,最开始的小额信贷项目并没有在国内达到一定的示范效应。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小额信贷试点,经过多年的逐步完善,开始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运营模式。当时小额信贷的特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小额信用贷款的主要运作目的就是要扶贫到户,可以真正地让金融扶持汇集到广大的贫困人口,所以资金支持以贫困农户为主要的对象,要求可以直接地把扶贫贴息的贷款资金落实到具体的贫困农户手中;其二,小额信用贷款并不是单独运行的,通常要与政府的财政部门和相关涉农的金融机构相互配合,实行的主要运作模式是“双线管理”或“三线运行”;其三,小额信用贷款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整贷零还、五户联保以及中心会议;其四,小额信用贷款为了提高农村妇女的地位,特别设立了针对农村妇女的贷款业务,也就是说某些贷款资金只可以为妇女服务,这样做的目的可以有效地提升农村妇女的经济地位,提升了妇女参与到金融扶贫中的地位;其五,小额信用贷款最主要的运作动力就是要有效和政府财政部门的职能发挥相互承接,不仅要向贫困农户提供贷款支持,同时也要为贷款的农户提供相关的生产技术支持和多样产品信息的服务等业务,也就是说不仅可以为普通的贫困农户提供小额的贷款支持,同时也要帮助农户合理地运用贷款,这样既可以提升贷款的使用效率,也可以为农户的还贷提供一定的保障,避免金融机构陷入信贷损失。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小额信贷扶贫由原来非政府组织的方式转向为以政府和指定银行操作的大范围应用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内的扶贫对象。作为我国信贷扶贫的一种主要形式,小额信贷在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群众脱贫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贫困村互助资金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贷款难”而采取的一种新的金融扶贫形式。贫困村互助资金采用财政资金运作的扶贫模式,是财政部门在农村领域进行的一项创新举措。贫困村的互助资金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同时以其他的资金汇集为补充,贫困村互助资金通常采取村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并以村民参与的数额作为村内贫困互助资金的基础,也就是说贫困村的互助资金的设立原则,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有居民自主进行管理,村民自我受益,利用资金周转的形式,实现贫困村扶贫发展,并在特定区域内建立的生产发展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的运作特点主要有:一是可以精准地确定扶贫对象,具有明显的资金扶贫特性。贫困村的互助资金主要设立在村内,村内的贫困户是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主要的扶贫特点表现在两个“大”上,一“大”就是贫困村互助资金的总资产总量中无偿资金的占有量比较大,二“大”就是贫困村互助中财政的扶贫资金所占的比例和互助组中贫困成员的比重比较大。二是贫困村互助资金组内的成员之间具有非常明显的互助特性,也就是说互助资金的来源一部分是组内成员缴纳的互助资金,并利用资金周转、循环的特性实现互助合作,从而保障村内人口的综合发展。第三就是贫困村互助资金的运作具有专项性,主要是说,其资金的运用一般只能用作贫困村的发展和相关生产项目,因此具有一定的限制性特征。

四、金融理念扶贫

“理念先行”是农村金融扶贫的重要举措。通过进村入户、整村推进等金融扶贫理念宣传的形式,积极地帮助贫困村的人口树立勤劳致富、坚守本业、积极发展、诚实守信的理念;注意提高贫困人口的金融发展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金融是可以为自身、为家人的发展服务的,同时要使其认识到诚实守信是自身发展的根本,只有坚持诚实守信的根本原则,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发展的根基;还要通过理念的宣传,有效地调动起扶贫对象的主观发展能动性,不断提升自身的劳动能力以实现脱贫致富。在金融理念扶贫中,为了更好地实现扶贫的目标,促进扶贫措施的发挥,政府可以与高校、银行等机构合作,使之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农村地区的扶贫。当前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湖南省作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省份,由于受到历史、地理位置等条件的限制,农村的发展水平不高,农村贫困问题比较严重,从政策发展上看,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排碧乡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并部署了要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2015年6月,在贵州部分省区市负责同志座谈会上针对扶贫开发又提出了“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并明确指出做好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所以说湖南是国家提倡精准扶贫理念的先行地,在今后的发展工作中应该将精准扶贫的理念应用于实际。当前湖南位于中部经济发展的腹地,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大省,农村居民占据全省人口的绝大多数。在常住人口6737万人中,农村人口超过了一半的数量。当前全省一共有51个贫困县和8000多个贫困村还有将近600万个没有建立档案的贫困人口,在所有贫困省市区中,排在第五位,贫困的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3个百分点,发生率为10.4%。所以湖南省的精准扶贫工作将面临巨大的挑战,未来到2020年,湖南省计划要实现596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要全部摘掉51个贫困县的贫困“帽子”,加强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村的公共服务水平,要不断地创新扶贫的方法,注重解决好“扶谁的贫,怎样扶贫”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谁来扶”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以多渠道、分层次、全方位的满足贫困地区的扶贫要求。注重增强贫困地区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以激活农村地区经济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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