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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合同产生的一项法律权利。承包合同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合法凭证,也是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法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订立书面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合同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合同产生的一项法律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合同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合法凭证,也是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承包合同生效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法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

(三)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订立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和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

(四)土地承包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权,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可见,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客体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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