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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统一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毕士马克是德意志的加富洱;普鲁士之为德意志统一事业之首领,亦如萨地尼亚为意大利统一运动之中心然。德意志之统一事业与意大利之统一事业皆成于战场,不过前者全由国民自己的实力,后者利用外援。所以德意志之统一,是在法兰西大革命以后欧洲政治史上一个最大的事变。他在佛兰克弗特之时,已看清奥普在德意志势不两立,德意志欲于普鲁士主宰之下完成统一之业,第一步即在将奥大利排出同盟。

第四节 德意志之统一

第一项 普鲁士与德意志统一的准备

德意志与意大利

在19世纪下半期之初期,德意志如意大利然由一地理的名词变成统一的帝国。毕士马克是德意志的加富洱;普鲁士之为德意志统一事业之首领,亦如萨地尼亚为意大利统一运动之中心然。德意志之统一事业与意大利之统一事业皆成于战场,不过前者全由国民自己的实力,后者利用外援。在此两邦,政治的统一皆由抵抗奥大利而得来,而拿破仑三世又实直接间接有以促成之。德意志与意大利之统一,皆受法兰西政治之影响,同时其统一的效果亦转以影响法兰西之国势。不过此两个19世纪中政治的大革命事变,有一根本不同的点,即德意志问题远较意大利为复杂,而其统一之阻力亦较意大利统一上遇着的阻力为大;手造此大业之毕士马克较之加富洱政治生涯长久,乃能于新造之帝国自当建设之任,其政策影响于欧洲政治者至大而且久远。所以德意志之统一,是在法兰西大革命以后欧洲政治史上一个最大的事变。

德意志统一之阻力

在19世纪中对于德意志之政治的统一,有三个大阻力。其一是德意志各邦之传习的地域主义之观念太深,各邦不肯轻易放弃其主权,就治于一国民的中央政府;尤其是南部德意志诸国,极力拥护其独立地位,而忌嫉普鲁士之雄长德意志,侵害它们的主权。其二是德意志内部有利害关系不同,而向来相敌视之两个强国,即奥、普,互争霸权,不能相让;以它们之势不两立,不仅德意志的统一不能依两国之合力以促成,而反因它们之敌视,至于一切统一计划皆不可能。其三是在外有德意志人所视为世仇之法兰西,亦素忌在其东方国境有强大统一的国家出现;拿破仑三世继承拿破仑大帝之思想,不利于德意志之统一,而乐睹其始终分裂;尤其是对于南部德意志诸国,极力谋所以羁縻之,使保存其独立地位,以与普奥对抗。对于第一个阻力,则以普鲁士组织德意志关税同盟之成功,已经依经济的统一促进政治的统一之思想,在适当的外交活动之下,尚不难打破;至于第二第三两个阻力,则为德意志统一之致命伤,非依决然的武力,不易打破。毕士马克之精透的眼光,首先看清此层,而其对于统一事业之努力,亦注重在此。

毕士马克之人物政见

毕士马克可说是19世纪中欧洲最有手腕的外交家,于德意志最有功的政治家。他认定德意志统一之业不是可以演说决议而成就,而是要依“铁”与“血”而造成的。这是他和德意志一般自由主义的爱国家、统一运动者思想根本不同的处所。

在佛兰克弗特之德意志国民议会失败,德意志同盟复立(1851年)以后,毕士马克代表普鲁士出席于佛兰克弗特之同盟总会。在佛兰克弗特驻在八年,后来复出使圣彼得堡与巴黎。他在佛兰克弗特之时,已看清奥普在德意志势不两立,德意志欲于普鲁士主宰之下完成统一之业,第一步即在将奥大利排出同盟。他不愿静待国民的冲动之迟缓的动作,盖此虽未始不可以卒成统一之业,然其形式未必利于普鲁士。他决计依战争之迅速的动作,将德意志造成一个国家,且受普鲁士王室之支配。因为普鲁士所以有阿耳米仔(Olmtüz)之屈辱(1850年11月28日普鲁士代表曼特菲尔Mantenffel与奥相什洼全堡Schwarzenberg会于阿耳米仔,普鲁士屈服于奥大利威胁之下,关于德意志同盟改组问题,表示让步,抛弃自己主张的新同盟组织,迁就奥大利意见,普鲁士人视为莫大的耻辱),是由于俄皇援助奥大利,毕士马克乃采定一离间德奥关系之外交政策;则以在叙列色维格和耳斯太因问题(Schleswig-Holstein Question)(俄国因为王室亲戚关系及波罗的海势力关系与此问题有关)及破坏哈蒲斯堡王室在德意志的优势上,普鲁士的野心皆可为俄皇所妨害。

国际形势之变动

克里米亚战役变更国际形势,有利于普鲁士。此战役为俄奥关系变动之关键。在克里米亚战役中普鲁士踌躇于奥俄之间,然得列席于1856年之欧洲会议。奥大利在此战役中之政策表示忘记俄国在匈牙利及在阿耳米仔之援助。奥大利采此种自利的政策,损坏对俄关系。

1859年之意奥战争,亦间接影响于普鲁士的地位。伦巴多之丧失,损伤奥大利之威望。普鲁士在战事进行中,虽未能对于法奥两方面取决然的态度,然其动员之举已足以影响法奥之战事政策。

毕士马克与威廉王

1858年普鲁士王弗列得力克·威廉四世因精神病不能执政,命其弟威廉摄政。威廉于1861年1月卒继弗列得力克·威廉之位为普鲁士王(威廉后于1871年1月18日宣告为第一任德意志皇帝)。威廉执政后,普鲁士政策的精神一变。威廉不似前王之柔懦,而实为一具有壮志果断之人。他执政后即认定普鲁士有创造一强大的陆军之必要,而决心造成之。因为此项确信与决心,他乃有使用毕士马克及一个坚决的政策之必要。

毕士马克于1862年9月应召入阁。他登时遇着一个重大的政治的危机;此危机之起,即因为国王欲不管议会是否同意,迳行取得普鲁士利益上必要的军备改革之决心。1859年之意奥战争已为普鲁士兵力之显著的证据;因为仅以他的军队之一动员,已经使法奥急于言和。威廉欲改组军制,扩张兵力,使普鲁士在欧洲中原成一强大的势力。他欲实行此计划,不能不要求增加预算上军事经费。在1860年5月,当威廉尚为摄政之时,威廉即以此要求提出于议会,而提议增加地税,以充此费。但他的提案受自由党(Fortchrittspartei)之决然的反对。自由党不愿增加国王之兵力,不愿普鲁士以武力取得帝位,而深信德意志民族主义可不需武力之助而制胜。而在他方面,威廉决意贯彻其主张,不肯与议会妥协。在1862年3月,议会取强硬态度,削除新军费预算,至于新召集的军队不得不解散。威廉一时决计退位,后卒以有名的军事家龙恩(Roon)之献议,召毕士马克组织内阁,从此时起(1862年9月),毕士马克实际统治德意志者几30年。

毕士马克之政策

毕士马克最初的政策之要点,可以他自己的话语表示之:德意志不需要普鲁士之自由主义;“先普鲁士,后德意志”。他深咎前王弗列得力克·威廉之柔懦。毕士马克曾谓政治的争议当取决于武力,而不取决于权利。他已决计为争普鲁士之霸权战。实则他的目的在七年之中依三次战争以达到:1864年之丹麦战争;1866年之普奥战争;及1870~1871年之德法战争。

在毕士马克政府之初期他决计贯彻威廉王之主张,组成他所需要之军队。他敢统治普鲁士而不依议院多数;维持新增的军备,而不顾议院之拒绝通过经费。他为实行他的政策,达他最后的目的,不惜冒违宪之大不韪。

第二项 由1864年之战争至1866年之战争

毕士马克外交成功之初步

1864年,丹麦战事发生,此为德意志统一之三个战争中的第一个。此战事表现毕士马克之外交手段于其国人,而致那非自由主义的态度渐与国民意志相融洽。毕士马克于此事发生以前,已经在外交上获有初步的胜利。他欲达普鲁士政策之目的,必不可不防止俄奥或俄法协商之成立,两者有一于此,皆有害于他的计划之实行。恰值1863年有波兰革命之事,给他以联络俄皇之机会。他对俄皇亚历山大约,普鲁士决不许其治下的波兰人得给俄领波兰之革命军以助力,他关于压平两国共通危险之叛乱一事,自认与俄皇协力。俄皇原有意给波兰一个自由的政府,至此乃变计,而决然以兵力打平叛乱。因普鲁士之此一番保证,俄皇对于法兰西联合英奥两政府向俄政府提出共同抗议之举,乃敢漠视。奥大利此时正谋博得德意志自由派之好意,以抵制普鲁士之反动政策,欲强普鲁士赞同他提出的德意志联合改组计划,而以毕士马克反对普王赴佛兰克弗特之德意志君主大会(1863年9月),其计划卒归失败。毕士马克政府之第一年中,已表示普鲁士在德意志地位之大改善。

叙列色维格和耳斯太因问题

叙列色维格和耳斯太因问题,为丹麦战争之起因。此两州住民大都为德意志人,然两州隶属于丹麦国王已历数世纪。但它们都各保有其地方议会,未并合于丹麦国,1815年德意志同盟组织,和耳斯太因与罗奄堡(Lauenbourg,1815划归丹麦王者)构成同盟之一员。在1848年1月,丹麦王克里斯丁八世(ChristianⅧ)死,其继任弗列得列七世(FrederickⅦ)随即发表他给他的王国各州一共同宪法之计划。和耳斯太因得德意志之助曾表示抗议。和耳斯太因人要求一特殊的组织同适用于叙列色维格。继承权问题更给他们以要求特权的口实。弗列得列七世无子,其继承者当为女系,丹麦王位虽许由女子继承,而和耳斯太因则适用男系继承法。而属于丹麦王室男统旁系之俄古斯丹堡公克里斯丁(Duke Christian of Augustenberg)视此州为他应继承的权利,兼要求叙列色维格。俄古斯丹堡乘1848年柏林、维也纳革命潮流,煽动和耳斯太因叛乱,组织一临时政府,自为首领(3月24日),而求助于普鲁士。普鲁士未尝不乐得在北海与波罗的海之间,扩张势力。于是普王弗列得列克·威廉不经宣战,无端派普军进和耳斯太因。一月以后,他且占取叙列色维格,并侵到齐特兰(Jutland)。

在德意志国民统一计划失败后,普鲁士威望失坠,欧洲列强(英、法、俄)亦表示援助丹麦王室之倾向。普王势孤,乃从丹麦撤兵(《丹普和约》于1850年7月2日签字于柏林)。和耳斯太因之革命军失却德意志人之助,随为丹麦军所击败(1850年7月)。丹麦王收复此两州,而依一敕令(1852年1月)宣告此两州之联合解散。继承问题由列强依《伦敦协约》(1852年5月)处决之;依此协约,五强及瑞典保障丹麦王室之领土保全,格溜克斯堡公(Duke Christian of Glücksburg,丹麦王之侄女婿)继承丹麦王土全体,包含叙和两州。此约屏除俄古斯丹堡公之继承权(他自己承认放弃之),且约给全国以一共同的宪法。列强之干涉可谓如丹麦之意解决了此困难的问题。但此解决既不为叙和两州所承受,亦不为德意志同盟所承认,亦不为男系继承人俄古斯丹堡公之后继人所承认。在德意志惟有奥普两国为1852年协约之当事者。

恰在《伦敦协约》缔结之前,丹麦政府声明将对于王国全体施行一个共通宪法,但各部许设地方议会,依它们自己的政务员以管理与全体不共通的事务。丹麦国王于宣告此宪法之时,并且约诺决不将叙列色维格合并于王国领土内。在1855年,上项声明之共通宪法,确然成立,施行于丹麦王领土全部;关于由地方议会管理纯粹地方的事务之规定,仍然维持,但至于何项事务为丹麦全体共通之事务,则决定之保留权在丹麦政府。叙和两州人民及德意志对叙和两州表同情之人均表愤慨。德意志同盟不承认此宪法在和耳斯太因罗奄堡有效,普奥亦攻击此宪法。丹麦政府卒觉它的计划在和耳斯太因之实行不可能,乃决变计,而有1863年3月之敕令。

在1863年之初,叙和两州及罗奄堡问题仍是受1852年《伦敦协约》之支配。在同年3月30日丹麦王弗列得列下一敕令,给和耳斯太因以独立的议会、预算、军队,而宣言为丹麦与叙列色维格发布一宪法(但弗列得列于此宪法未公布以前已死)。依此敕令,叙列色维格成为丹麦之一省,完全与和耳斯太因分离。丹麦国王之此举,自其敌人视之,有两层违法的处所:第一,此新敕令加于和耳斯太因而未商得其人民代表之同意;第二,丹麦实行合并叙列色维格。前者漠视德意志同盟之权利,后者违反1852年之《伦敦协约》。叙和两州问题因此复起,而成为丹麦与德意志之冲突问题,是即为丹麦战争之起因。

丹麦战争

德意志同盟虽不是《伦敦协约》之当事者,但叙和两州问题却是一个民族的问题;盖罗奄堡及叙和两州之住民(除叙列色维格北部外)皆属德意志人;而要求此两州继承权之俄古斯丹堡公弗列得列(对于其父在1852年之放弃权利未表承认者)亦是德意志人。至于普鲁士,则毕士马克正利用此问题以达他的政策之目的,他方有意在此方面扩张普鲁士国境,且垂涎基尔(Kiel)之良军港。同时他处此情势之下,亦须特别慎重其行动。如果暴露普鲁士政策的实在目的,必致给《伦敦协约》当事者之列强以干涉之口实。但如得奥大利共行动,此危险可减。加之,如专谋普鲁士利益,不免与国民统一运动之爱国主义相违。于是关于此政策之执行,有使奥大利与普鲁士分过之必要。

在1863年7月9日奥普两国在德意志同盟总会通过一个决议,要求丹麦王弗列得列取消3月所发之敕令,恢复1852年之状态。奥普两国行动一致,但动机不同。奥大利的最上策是在与同盟之诸小邦(它们对普恶感正深)联结,以谋于叙和罗三州组成一个独立的国家。但奥大利之欲使德意志不受列强干涉,则与普一致。但普鲁士不愿有独立的国家之组织,则以在此诸州设立一独立的统治者,必致因其畏普之故,依附奥国,在此方面新增出一个奥大利的属国。一时列强未必肯坐视普鲁士之侵夺丹麦国土。毕士马克乃如奥大利然,宁愿赞同同盟总会之缓慢的动议。1863年11月13日丹麦国会通过3月中所宣言之丹麦叙列色维格联合宪法。

叙和两州之反对丹麦

1863年11月15日丹麦王弗列得列七世死,克里斯丁九世继位,形势一变,叙和两州问题更形纷纠。俄古斯丹堡公弗列得列不管其父之曾放弃其继承权,而要求叙和两州,此两州之议会宣告他为弗列得列八世;和耳斯太因与叙列色维格脱离丹麦而合于德意志。德意志之爱国者赞助德意志的叙和两州及弗列得列八世,反对丹麦。丹麦王克里斯丁继承前王之政策,公布11月13日之宪法。

叙和两州之行动激动德意志之热狂。12月7日同盟总会决议,派同盟军队(于一萨克逊将军统率之下)去占领和耳斯太因,英政府犹想调停,曾派特使赴丹麦,但丹麦政府关于合并叙列色维格问题不肯让步,一则因为丹麦之民族的热狂方盛,一则因为丹麦以为英国可以助丹麦保全领土。1864年1月8日和耳斯太因为德意志同盟军所占,俄古斯丹堡公在基尔组织政府。

普奥之行动

其时英政府复起而调停,通告德意志同盟总会,要求开列强公会。在此次英国提议以前,拿破仑三世亦曾提议开列强会议以解决叙和两州问题(1863年11月5日),但英国以其提议中含有1815年条约失效之宣言,不敢与之共事。而此次则英国之提议不为德意志同盟所容纳,因为同盟总会向未加入1852年《伦敦协约》,不愿受列强之干涉(1月14日同盟总会声明否认《伦敦协约》),毕士马克乃觉干涉之时机已到。因为普鲁士为《伦敦协约》之当事者,本可以离德意志同盟而独立行动。奥大利因惧拿破仑三世之图,它不能不与普交欢,乃与之共行动。1月16日,普奥两国政府协定对丹麦下一最后通牒,限于两日以内,取消上年11月之宪法。如果丹麦拒绝此要求,奥军6万人即进取叙列色维格。至于叙和两州取得后如何处置,则未说定;但两国政府约“以相互协议”(by mutual agreement)规律它们未来的行动。此项协定,实为毕士马克之大成功,他依此取得所希望之同盟,以解放叙和两州,而复保有将此两州附于普鲁士之可能。奥国外交当局列希堡(Rechberg)原想关于将来的行动有所商定,以免将来在北方发生img5,然以毕士马克之不肯如他所愿,不能不退让。普奥之向丹麦发最后通牒,固明知丹麦必拒绝所求。于是普奥军队可以于德意志同盟军队占据叙列色维格之先,急速的攻入叙列色维格。普奥虽为1852年《伦敦协约》之当事者,然依毕士马克所说,它们之承认丹麦领土保全,是以丹麦王室自动的承认不合并叙列色维格之约诺为条件。兹当由普奥军队占住此两州,以为丹麦履行上项约诺之保证。实则普鲁士政府当局之自始已蓄意侵并此两州,可于毕士马克之《回顾录》中看出。(毕士马克在他的《回顾录》Reflections and Reminiscences,Vol.Ⅱ,Chap.XIX自谓从最初起,他即抱定合并此土之思想。)毕士马克预料之事情发生:丹麦政府拒绝最后通牒之要求;普奥对丹麦宣战;联军进逼叙列色维格。

英国之调停

英国政府亦非全未看破此层者。丹麦战争起后,英内阁之拉塞耳(Russell)即向列强下一通牒,提议开欧洲公会(1月20日);及此提议无效,有意取强烈之手段。但俄法均不肯赞成此行动。俄政府既已感激毕士马克之助,在1863年之波兰革命中,俄国得普鲁士好意中立之助甚大,于是毕士马克在波兰事件中对于俄国表示之友谊,产生一良果,即俄国在叙和两州事件中对普不取何项行动;俄国之友谊的态度,容或更因为未来的希望增强。而在他方面,则法兰西在1864年关于叙和两州事件不欲取强硬手段,半因为他方有事于墨西哥方面,而半因为英国既在1863年关于波兰问题拒绝与法国共行动,它不信英政府能坚执强硬政策。故值丹麦已示有被征服之势之时,英政府(巴尔玛斯登)以共同武装干涉向法政府出一提议,法国外务大臣依1864年6月14日之公文表示拒绝。此公文系对法国驻伦敦之大使而发,所以指导他对于英政府之态度者。在此公文中,法政府表示法兰西不能与英国同盟,它说,英国只专致力于支配波罗的海,而法国则须对奥大利与德意志之联合兵力从事大陆的战争。

在英法不干涉之事尚未明确之时,已有许多事变发生。普奥军队继续前进,迫萨克逊汉洛瓦军(同盟总会派遣之军队)撤退,而占领和耳斯太因(普奥联军与德意志同盟军幸免于冲突)。而在2月之初,普奥军队攻入叙列色维格。4月之中旬,联军占有叙列色维格全部。

丹麦与普奥之和约

此时丹麦已完全在普奥武力之下。外国亦无起而援助丹麦者。即英国亦除谋得召集列强公会(1852年《伦敦协约》当事者之诸国会议)外,别无能为力。此会议于4月25日开于伦敦。会议所行的第一件事,即在协定休战(从5月12日至6月24日)。而议到叙和两州问题之最后解决,则普国要求两州之政治的独立及它们的联合,而丹麦代表绝对不肯承认此主张。在6月25日,伦敦会议无结果而解散。伦敦会议失败,战事再进行。6月之末,普奥联军进入丹麦本土,容易占齐特兰(Jutland)全部。丹麦此时已知孤立无援,不能再抵抗,乃向普奥乞和,从6月20日起休战。5日以后,丹麦代表与毕士马克、列希堡会于维也纳议和。在此和议中,德意志同盟全被漠视。英法论理可以主张,关于叙和问题之和议与其处决,实为欧洲之公共事务;但毕士马克不使它们有与议的机会,而丹麦代表鉴于事机之紧迫,再战之危险,又不能拖延谈判。于是在8月1日预备和约签字;依此预备和约,丹麦王放弃他对于叙和两州及罗奄堡之权利,而以之让与奥普两皇。丹麦赔偿此次战争中普奥所负之军费。10月30日普、奥、丹三国在维也纳订成正式和约,包载上项条件。于是依事势之推移,原为取得叙和两州自治而起之运动,乃以两州置于普奥两国同盟支配下之结局。

普奥利益之冲突

丹麦战事结局,维也纳条约成立后,普奥利益之冲突,渐表现出来。普奥在战前之协定(1864年1月)原期依“互相协议”决定叙和两州之将来。然现值普奥共同管理叙和两州,奥国始觉普鲁士之意图合并。奥国且觉此次与普取共同行动,有逆德意志国民意志。但得普鲁士肯保障奥大利之非德意志的领土,而让以下叙列色(Lower Silesia)之一部分土地(奥国所希望者格拉兹Glatz),它宁愿让出它对于两州之权利。值柏林拒绝此议,奥政府乃提议任俄古斯丹堡公领有此两州。但此则大违毕士马克之意志,不过他尚不敢明言反对耳。毕士马克为此提出条件,破坏奥大利之提议。他谓(1865年2月)保护俄古斯丹堡公抵制丹麦之侵逼,责任在普鲁士,普鲁士须有交换条件,因而要求叙和两州加入关税同盟;基尔港割让于普鲁士;而由普鲁士代管军队、邮政、铁道及各种要塞军路;此等条件,是将叙和两州化成普鲁士之属地。

加斯太因之协定

毕士马克虽准备与奥冲突,完全将它排出叙和两州,然一时尚不欲开衅。他对于拿破仑三世之态度尚未有把握;他尚须取得意大利之同盟。适值奥大利正在内政改组之危机中,欲于对普决斗以前,先与匈牙利人调和,向普鲁士提议妥协办法,毕士马克乃亦承诺之。于是1865年8月14日普奥两政府在加斯太因(Gastein)缔结有一协约。加斯太因之协约,在奥大利为退让,而于普鲁士为胜利,普鲁士至夸为“未流血的战胜”。依此协约,普奥保留它们对于叙和两州之共同权利,而分任两州之治理:叙列色维格之治理属普;和耳斯太因属奥。此外则普鲁士依一小额的代价(250万丹麦币),取得罗奄堡之完全领有权。此协约满足毕士马克之意愿,然而奥大利则以此更陷于纷纠的问题中,失去其他德意志各邦君主之好意,至少在表面上有抛弃俄古斯丹堡公之嫌。俄古斯丹堡公不承认此协约,普鲁士声言如他出现于叙列色维格,即当捕之。

比耶利仔之会见

普奥之处决叙和两州问题,可以说是从精神上破坏1815年之德意志同盟,而引起更重大的德意志新组织问题。毕士马克已有俄国之友谊可靠,但尚须确定法兰西之态度。普鲁士与巴黎协商,即有接近意大利政府之利益。毕士马克自知不久须与奥大利决战;他知对奥战争之时,决不利于有法兰西之为敌。所以在加斯太因之后,他即往访拿破仑三世于比耶利仔(Biarritz),正如七年以前(1858年7月)加富洱赴普伦比耶(Plombières)之故事。毕士马克于1865年10月4日抵比耶利仔;他与拿破仑三世为数次之会谈。两人之谈论均是口头的,全未笔记出来;然而他们会谈之大概性质是明白的。在此会谈中,拿破仑极欲问明者,是究竟于公表的《加斯太因协约》之外,有无秘密协定,尤其是究竟普鲁士是否保证奥大利保有威尼沙州。而此层则毕士马克断言其无者。拿破仑深信法兰西支配当时局势,德意志不足畏,奥军必胜。他断定酌量情势,他可以给法兰西以乘机干涉之机会。而在他方面则毕士马克深知拿破仑三世如愿取决然的行动,纵不至打破普鲁士对奥之计划,亦可以妨害之。他知拿破仑主要的用心,是在再依取得里司、萨瓦之方法,博得国内人望。毕士马克愿承诺一提案以换得拿破仑之中立,而衷心仍打算见机避脱默认的或现实的义务。双方均视此次会谈为满足。拿破仑承诺守中立;表示希望增加领土以为报酬,而允劝意大利与普鲁士协同行动,自不容疑。毕士马克因未承受有何项特别具体的义务,然实有以使拿破仑三世误信以为法国必能因其好意获得报酬。实则拿破仑三世之威望,曾为墨西哥事件损伤,急欲立功以恢复之。然而毕士马克固已确知普意联合必败奥大利,而蓄意欺骗拿破仑三世,使不能得预期的分赃。

普鲁士之武断政策

纠纷不能解决之叙和两州问题,于1866年之初,给毕士马克以对奥挑衅之机会。奥大利惟有德意志小邦之后援可恃,顺从它们对于两州问题之意见,鼓励和耳斯太因之俄古斯丹堡党,而任令俄古斯丹堡公弗列得列立足于基尔。1866年1月23日,在阿托那(Altona在和耳斯太因)有群众集会,攻击普鲁士,毕士马克登时向维也纳致一通牒,表示抗议。他咎奥大利政府违背加斯太因之协定,损伤普鲁士对于和耳斯太因之共同管理权,而鼓励彼妨害普鲁士在叙列色维格的行政之革命的宣传。奥大利辩护其行为,谓加斯太因之协定,不许奥大利之外再有何项权力可干涉和耳斯太因之事。2月28日普王在柏林开御前会议,公然攻击奥大利之行为,而认叙和两州之合并为普鲁士国民的意志。政府多数认战事为不可免的。毛奇(Moltke)将军论对奥战争,意大利之协助为必要,因之普鲁士驻意代表与意政府开始谈判。而从巴黎方面,有法兰西皇帝赞成意大利与普同盟,从奥大利收得威尼沙之报告;于是战争准备之第二步,即是有名的意大利之果洼鲁(Govone)将军赴柏林,而缔结有4月8日之普意同盟条约。依此条约,在三个月之内,如果普军开始攻击奥大利,意大利即加入普军方面,对奥作战;同盟继续至于同盟国家各达到目的为止。

1866年之普奥战争

普奥战争之根本原因,究不在叙和两州(此虽是一个重要的助因),而是在另一个事实,此即是德意志同盟在其存在之50年中,运用日益困难,则以普奥两国在一处势不两立之故。为救济此事实状态,必须改组同盟。然唯一利于普鲁士的改组方法,是在排出奥大利;而此则非经一战不能实行者。在3月24日当两方正调动军队之时,毕士马克已致通牒于德意志各邦政府,提出联邦改组问题。

在4月中期维也纳得意大利大军调动之消息;4月21日奥大利南部军队动员。毕士马克通告维也纳政府说,普鲁士不能坐视意大利之受侵击。大约奥大利此时始知普意同盟,此同盟条文原守秘密。4月26日意大利军队动员,于是德意志次等国家开始武装。

毕士马克曾通告奥国,拒绝以两国争议交付同盟总会处决,双方各从事于战备。在此时期中,拿破仑三世复自居调停人之地位,提议召集一欧洲公会,解决此争端。他提议将叙和两州、威尼沙问题、德意志同盟改组问题为公会之议题。普鲁士、德意志同盟与意大利均表示愿意加入。但奥大利明言拒绝承认增加何方领土之提议;它之加入公会,附此一个条件,是即使意大利之威尼沙问题不能付公会讨议(1866年5月)。奥大利之条件根本的反乎意大利、普鲁士与拿破仑三世之目的,公会召集之举乃作罢论。拿破仑后再为一度限制战争范围之企图:6月12日他与奥大利缔结一秘密条约,规定,法国守中立,奥大利于战局得利可以让步而不损名誉之时,即可割让威尼沙于法国,转交意大利,以便自由对待普鲁士。意大利不愿承受此不可靠的利益,不愿从拿破仑获得威尼沙而坚守与普鲁士之盟约。

因拿破仑干涉而中断之形势趋近于危机。1866年6月1日,奥大利声言将叙和两州之命运交付同盟总会处决,而同时召集和耳斯太因之议会。毕士马克随即宣言《加斯太因协约》失效,共同治理权复旧,而派兵入和耳斯太因;俄古斯丹堡公退走阿托拉。6月10日,毕士马克提出普鲁士要求的联邦组织计划。他提议排出奥大利;设立一依普通选举制选出之国会;设置一联邦行政部,综理大政,主持外交;设立一联邦舰队;设置一共通军队;由普王与巴威利亚王分领之。毕士马克声明如他的提议否决,普鲁士即将脱离同盟,而认凡赞成奥大利提议之邦为敌国。奥大利在和耳斯太因与德意志同盟两方面之地位均受攻击。在6月11日,奥大利攻击普鲁士之行动为破坏同盟法律,而要求同盟军队动员。

奥大利之动议经巴威利亚稍修改之后,于6月14日通过于同盟总会(以9票对6票之多数)。萨克逊、巴威利亚、汉洛瓦、瓦颠堡之对奥大利方面投赞成票,因为根本的反对普鲁士之霸权。拉素(Nassau)、巴颠、赫塞加塞耳、赫塞达姆斯打特之反对普鲁士,则因为它们的土地介于普鲁士本部与其莱茵省份之间,惧于普战胜时为它所吞并。同盟总会决议通过,普鲁士即时宣告退出同盟,6月15日普鲁士对在总会袒护奥大利的各国家下一最后通牒,限令数小时内解除武装,及被拒绝,乃行进兵。实则在叙和两州之国境已发生冲突;普鲁士进兵最先,6月7月普兵已开入和耳斯太因。奥大利之宣战书发表于6月17日,普鲁士宣战书发于18日,意大利之宣战则在6月20日。

《尼可斯堡预备和约》及《普拉克和约》

在普奥战争中,普鲁士虽有意大利之助,然在德意志方面陷于孤立地位。普鲁士之敌方,有奥大利、萨克逊、巴威利亚、瓦颠堡、汉洛瓦、巴颠、赫塞加塞耳、赫塞达姆斯打特、拉索及佛兰克弗特自由市。然而此不过是一个短时期的战争。普军到处战胜,战局定于1866年7月3日之萨多洼(Sadowa)或克利希格拉仔(K9niggr-tz在波赫米亚)之大战,此役奥军主力破灭,普军优势完全树立。

普鲁士战胜之速完全出乎拿破仑预料之外,而使奥皇无复有获一军事上胜利,使其能抛弃威尼沙而不至大损声威之希望。萨多洼战败之翌日(7月4日),奥皇请求拿破仑三世出来干涉,而以威尼沙交付于他,冀以卖退意大利。此时拿破仑如能决然勇断,尚或可以操纵时局。拿破仑三世虽尚未准备直当战胜的普军,但他如能与奥大利或且与意大利协定,可以妨害普鲁士胜利之完成,而防止有一在普鲁士王室主宰下之统一的德意志产生。毕士马克知此危险,乃赞成与巴黎政府商议时局,而以意大利共同休战为条件。但意大利报仇心切,于萨多洼战后一星期内,继续战争;拿破仑惟禁止意军侵入威尼沙,因其此时已成法国领土。拿破仑三世此时耗费时光于无益的谈判,他的迟疑不决的态度,使毕士马克有完成对奥胜利之余裕。

毕士马克在普奥战争中,更表示他在政治上远大的眼光与果断。他知利用胜利之限度。新进气锐之普军初获大胜,尚要进攻维也纳。然而毕士马克却敢决然停止此战胜的军队进行。他之为此,大有深意存乎其间;他不欲过伤奥国皇室的感情,而留为将来妥协之地步。依他的意见,则与其徒然攻陷维也纳,损伤奥国体面,毋宁表示宽大精神,获得普国必要的利益了事。加之外国政府,尤其是拿破仑三世之态度尚不可逆睹,更不利于久延战局。所以毕士马克希望和议成立之心甚切,卒能打破普王及各将校之战争热而决定和议。(7月12日及23日普王曾在大本营开御前会议,讨论和战问题,毕士马克之意见孤立,后卒得皇太子之赞助,说动国王主和。)奥皇要求拿破仑干涉后之十日(7月14日),拿破仑三世以调停者之资格与普鲁士驻法大使果耳仔(Goltz)之间商定之和议条件成立,22日普奥休战,26日毕士马克与奥国代表在尼可斯堡签订预备和约,其主要条件即是拿破仑三世与果耳仔在巴黎所协定者。依此条约,奥大利获有领土保全之保障(惟除威尼沙,此地应归意大利),萨克逊之领土保全亦被承认;奥大利交付约当英金300万镑之赔款。此等条件似未能全然如普王之意愿。然毕士马克全然获得他所需要者:奥大利承认德意志同盟之解散,承认在缅因(The Main)以北组织一新同盟,而奥大利不在内;奥大利承认缅因以南之国家可以特别组成一同盟,而可依条约与北部联结;奥大利放弃对于叙和两州之权利,而许普鲁士对于缅因以北奥大利的同盟(除萨克逊外)行使合并。实际说起来,现代的德意志帝国(1871~1918年)之基础,即树立于尼可斯堡。

最后正式和约订立于普拉克(1866年8月23日)。《普拉克和约》第1条载有普通的平和修好条款。第2条规定威尼沙割让于意大利。第4条规定解散德意志同盟,而承认在缅因以北组织一新同盟,奥大利不加入。第5条规定奥皇将他对于叙和两州之权利转让于普王,但规定叙列色维格北部人民如依人民总投票表示愿属于丹麦,即当将此地方交还丹麦。(此条件为拿破仑三世与普国大使在巴黎协定的,然始终未为普鲁士所履行,而卒依1878年10月11日之普奥条约取消。)其他列于《尼可斯堡预备和约》之条件均载入此和约。于是奥大利及萨克逊各得享有领土保全;但汉洛瓦、赫塞加塞耳、拉索及佛兰克弗特自由市则全被普鲁士合并,而在巴威利亚及赫塞达姆斯打特亦有极小部分地方合并于普鲁士,为普鲁士在德意志中部之领土与西南部之领土间开一通路。意奥和约于1866年10月3日成立于维也纳。

1867年之北德意志同盟

《尼可斯堡预备和约》签字以后,毕士马克重申组织新同盟之议,而主张以6月10日提出同盟总会之案为基础。1866年8月4日普鲁士邀北德意志各邦与它订结同盟,组成临时的联合,以一年为期,以俟和约上规定之新同盟组织协定成立。德意志各邦代表于12月15日至翌年2月9日之间,会议于柏林,讨论新组织计划,而承受毕士马克之提案。在1867年2月12日,各邦举行选举,选出一具有制宪权之国会。国会于2月24日开会于柏林。在4月17日新同盟宪法经国会通过,于是提交各邦议会得其承认。7月1日此宪法正式发布,而有名的北德意志同盟(Norddeutscher Bund,North GermanConfederation)告成。

在1815年之德意志同盟(Deutscher Bund)之建设与1867年7月1日北德意志同盟成立之期间,德意志国家分子变化甚多。1815年之39邦在1867年7月1日已减成27邦(或是因为被合并于普鲁士,或是因为王室继承关系相互合邦),而在此27邦中,有5邦完全立于北德意志同盟之外,即奥大利、巴威利亚、巴颠、瓦颠堡与利希颠斯太因(Lichtenstein);有一邦部分的属于此同盟,即赫塞达姆斯打特(缅因以北的领土)。因之北德意志同盟包含22邦。

1867年之宪法为德意志组成一联邦,以代1815年创立之邦联(Staatenbund):1871年德意志之联邦组织即继承1867年之北德意志同盟宪法者。北德意志之组织完全出自毕士马克之立案,适以便于普鲁士行使霸权。北德意志同盟之机关有三个:盟长(Pr-sidium)、联邦参议院(Bundesrat)、帝国议会(Reichstag)。盟长由普鲁士王任之;他有对外代表、同盟、宣战、讲和之权。盟长统率一切军队,公布法律,任免官吏,命令议会闭会。盟长之下有联邦宰相(Bundeskanzler),辅佐盟长,执行政权,而对盟长负责任;联邦宰相为联邦参议院之议长。联邦参议院继承1815年之同盟总会;参议院以43个代表(代表22邦)组成;就中普鲁士得出17个代表,换句话说,即有17个表决权。国民议会依直接、秘密、普通选举制选出,其权能有限;议会对于财政上之监督限于可决新租税;其通过之法律,须经参议院同意,始有效。

北德意志同盟之权力及于一切军事上、政治上、商业上的问题。同盟之财政依两个财源以维持:其一为关税,邮政收入,及间接税;其他为各邦的临时贡输。如第一项收入不足时,则自各邦(依人口之比例)征集之。各邦保有自治权,维持其关于宗教、教育、公共工事、司法之权能,惟对于中央政府方面之侵权,未有充分的保障。

南德意志诸国之同盟

《普拉克和约》第2条规定,缅因以南之德意志国家当组成一同盟,其与北德意志同盟之联结,当依后来的协商定之。法兰西政府对于此项分立视为极重要,而谓如此将德意志分裂为三:北德意志同盟、南德意志同盟、奥大利,优足以抵消普鲁士之扩大。但南德意志同盟究未产出。巴威利亚及瓦颠堡均忌有此,因恐同盟之组织便于普鲁士之兼并南部德意志。但毕士马克之揭破拿破仑要求取偿于南德意志之提案,大有以影响南部诸国对普之意向。南部地方割据主义,为民族爱国心所战胜,而普鲁士正利用之,以达其联络南部诸国之目的。在1866年8月,巴威利亚、巴颠、瓦颠堡与普鲁士结成军事同盟,同盟当事者相互保障它们的领土保全,而相约战时举其全力助战。此项同盟条约,迄于卢森堡问题发生之时始发表于欧洲。而依1867年6月4日之协约,关税同盟中之南德意志诸邦及北德意志诸邦(除三自由市外)结成一个关税议会(Zollparlament),由南德意志诸国依直接普通选举制选出之议员加入北德意志国民议会组成,以讨论关税问题;是无异北德意志国民议会之扩大。此项条约实以表示经济的统一之再进一步(关税议会继续到1870年),而为南北两德意志之一个连锁。

第三项 普法战争与《佛兰克弗特和约》

拿破仑之失望

在萨多洼之役以前,拿破仑三世有助于普鲁士,他是赞成普意同盟者。在此大战之日,他尚对普国大使果耳仔说,若不是法兰西守中立,普鲁士之如此大活动势不可能。然而拿破仑三世不愿,且未想到,奥大利有一败涂地之事。所以萨多洼之战报,于法兰西好似一个极大的惨变。此时再不许静观事变之成行,而当取敏捷的行动。7月5日拿破仑三世开御前会议,其外务大臣鲁易斯(Drouyn de Lhuys)向以联奥为政策者,主张取坚决的行动,调集大军于东境:如是则或至开战,或调停成功。但拿破仑迟疑不决,久无成议。

拿破仑三世亦不能采绝对镇静的政策:他仍欲向毕士马克要求报偿。法国大使倍列迭逖(Benedetti)受命办理此事。倍列迭逖由柏林经过萨多洼,抵普鲁士军大本营(7月11日)。毕士马克以优礼相待,但谈判不得要领。毕士马克希望得法政府之赞同以行其所计划的大兼并政策。倍列迭逖继续其旅程,抵尼可斯堡。他似未从拿破仑得有明确的训令。同时普国大使果耳仔在巴黎与拿破仑维持亲交,而获得内密消息。在其与普国大使之数次会议中,拿破仑首先表示赞同德意志同盟之改组(7月11日),后复认可普鲁士合并德意志次等国家之土地,惟除萨克逊(7月13日)。拿破仑之此等行为殊出轨外,他决定此重大的外交问题而置其外务大臣于度外,而且他自己亦未有确定的意见。且拿破仑三世既在巴黎对普国大使为种种的许诺,然则倍列迭逖之与毕士马克从事于困难的谈判,又有何用?

最后拿破仑三世明白表示态度:他采定一个报偿政策。此政策如发动在开战之前,普鲁士正图使其政策进行无阻之时,或当可以实行,但在普鲁士全胜之后,拿破仑三世自己既表示无意用兵之时,此政策之实行殊不可能。而且以调停人而为此要求,更为滑稽的政策。

在尼可斯堡之时,倍列迭逖奉训令对于普鲁士领土之新增加,要求报偿。当倍列迭逖转回柏林之时,他接到更确定的训令:即他须提议与普鲁士缔结一密约,将莱茵左岸与缅阳司(Mayence)割让于法兰西(8月5日)。此项土地主属于普鲁士,但亦包含有巴威利亚及赫塞达姆斯打特之小部分地方。倍列迭逖以书面将此提案通告毕士马克。而在第二次会见(8月7日),毕士马克决然拒绝商议德意志土地之割让,但示意可以在别处给法国以满足。(毕士马克将此提案详细通告南部德意志诸邦政府,使知法国之不可靠。)

倍列迭逖报告缅阳司案失败。他从巴黎政府接到的第二道训令,更为严重。他受命要求兰陀(Landau)、萨蒲溜克(Saarbruck)、萨洛邑(Saarlouis)及卢森堡,如不得卢森堡,即要求比利时(8月16日)。

倍列迭逖持此提案走访毕士马克,要求同意。毕士马克要求写成文书。倍列迭逖乃执笔书成一《普法条约草案》:依第1条,法兰西承认普鲁士在上次战役结果合并的土地;依第2条,普鲁士约助法国取得卢森堡;依第3条,法国承认将组织的新德意志同盟;第4条规定,普王值法国皇帝为情势所促迫,派兵入比利时,或征服此邦之时,当给法国以军事助力,而当举海陆军全力助之抵抗一切对法宣战之国家。第5条规定普法结成攻守同盟。此是毕士马克从倍列迭逖索得的第二件重要文书。老练的毕士马克保存此等文书,以备将来利用。在此期中,谈判止于此,未再进行。(随后倍列迭逖请假赴加耳斯巴特,当他回柏林时,毕士马克自己亦出外休养。)

卢森堡问题

卢森堡事件是拿破仑的报偿政策最后努力的结果。卢森堡(Luxemburg)由1815年之维也纳公会,建为大公国(Grand Duchy),而以之交给荷兰王。维也纳公会当时将此大公国加入德意志同盟,而宣言卢森堡为同盟的要塞。德意志同盟既无常备军,此要塞乃从1815年以来由普鲁士军队当守备之任。当普鲁士组织的关税同盟发展之时,此大公国亦加入在内。拿破仑三世欲取得此小邦,为对于普鲁士国土扩大之报偿。

拿破仑三世之计划不是全然未见机的。《普拉克和约》成立之后,普鲁士政府于1866年12月召集北德意志各邦代表于柏林会议,建设北德意志同盟。德意志之新组织影响于卢森堡之问题,因为此大公国虽属旧德意志同盟之一员,而不在新同盟组织之内。因之普鲁士再无驻守卢森堡要塞之理由,而卢森堡大公(荷兰王)有任意处分此大公国之自由。适值此时,荷兰王困于债务,不惜割让此邦以换得金钱上的补偿,卢森堡问题乃牵动欧洲外交政局。拿破仑三世久有意觊觎此邦,值兹好机会,乃施其买收之计划。

法兰西之外务大臣鲁易斯(Drouyn de Lhuys)于1866年8月退职,此人为一抱有健全政策而主慎重行动之政治家。洼列特(Valette)代理外务数月;在他在职的期中,他曾发书于法兰西驻外代表,表示法兰西承认既成的事实之政策(1866年9月16日)。同时拿破仑三世政府谋合并卢森堡,以补救既成的事实。新外务大臣摩斯逖(Mousti)才自君士坦丁堡回法就任,已值卢森堡事件正在进行中。他须极力使之成功;而嗣值买收计划失败,他须使法兰西退出此事件而不损伤威望。摩斯逖在此事件之行动,于挽回法国外交危局很有力。

在1867年之春季,法兰西之计划已似将成功。法政府与荷兰王之间,协议渐有头绪。荷兰王愿卖去此大公国。法兰西政府担任取得普鲁士王之同意(荷兰王对于普鲁士方面自然很有顾虑),而卢森堡之向背,须依该地人民总投票决之。1867年3月26日荷兰王威廉以手书通知拿破仑三世,表示承认割让。此后惟待正式签约。

然而此事又有令拿破仑三世大失所望者。承认之手书虽然缮发,而条约则迄未签成。卢森堡割让于法兰西之紧急,激动德意志国民感情。在北德意志同盟之国会中许多诘问抗议提出。毕士马克于3月27日亲晤法国大使倍列迭逖,谓卢森堡之事或不免为普王游巴黎的计划之阻力(时巴黎正将举行大博览会)。同时普鲁士驻海牙之公使虽然承认荷兰王处分卢森堡之权利,但警告荷政府说,此项割让之事激动德意志国民感情,请其注意。荷兰王固悟此项警告之意:他以一小邦而国境开放,无防御,势不能与普鲁士失和。于是荷兰王抛弃他与法政府之尚未完成的交易,而拒绝签定割让条约。荷兰王之为此,亦在他的权利范围之内;因为法兰西迄未能履行它分内的条件,即:取得普鲁士之同意。

于是拿破仑三世又一度徒劳无功,毕士马克又一度居于胜利者之地位。在此种情势之下,法兰西新外务大臣摩斯逖收拾此事件之外交手腕,有功于法兰西不小。摩斯逖通告关系各国政府,谓法兰西今已不再图扩张领土;它已抛弃兼并卢森堡之思想,但普鲁士当取同样的政策,即:普鲁士当撤退驻守卢森堡要塞之军队。如此提议,则法兰西之主张一方面表示温和,而同时亦示其强硬。实则法兰西已无异说普鲁士必须撤除卢森堡之兵,否则须预备开战。如果普兵因此撤出卢森堡,世人将觉得不是法兰西遇普鲁士之威迫,退去卢森堡,而是普鲁士遇着法兰西之要求而退去卢森堡。

在数星期中,欧洲政治上有一个真正的危机存在。拿破仑三世最后卒决定一个坚决态度,他提出一明确的要求,要求不遂,必致战争,此为显明之事。毕士马克虽久已预计战争必有一日发生,彼时适给他一个开战之机会。但他不为此,容或是因为彼时战事机运尚不利于他。于是他乃任令法兰西获得一个外交的胜利。

欧洲列强此时亦皆为平和尽力。英国政府提出召集公会之议,极力主张实行。女皇维多利亚(Victoria)亲致书普王威廉(1867年4月24日),明说如战争发生,普王从英国方面并精神上的援助亦不可得。加之奥大利新任宰相毕司特(Beust)亦依其驻柏林巴黎两处之代表,竭力谋保平和。毕司特方谋奥大利之恢复元气,欧洲战争不免有以迟误其事。最后则俄国政府于宰相科耳恰可夫(Gorchakoff)之下,久守沉默,亦急宣言反对普鲁士继续驻守卢森堡。4月25日科耳恰可夫向列强发通牒,正式提议召集公会。普鲁士此时绝对陷于孤立,别无他法,它惟有承受召集公会之提议。

5月1日,以荷兰王之名义,发通牒于1839年《伦敦条约》(此条约承认比利时与荷兰之分离,重立卢森堡大公国)之当事国及意大利。5月7日公会开于伦敦。公会议事进行迅速,四日之间,全部事件议决,而1867年5月11日之《伦敦协约》成立。依此协约第2条,卢森堡大公国定为永久中立国,受缔约列强之共同保障(Collective Guarantee)。卢森堡大公国既化为中立国,不需再有要塞与守备兵,于是普王承认撤去他的军队(第3条、第4条);荷兰王仍保有卢森堡大公国。

卢森堡事件依欧洲公会如此处决,实使法兰西能保全威望,退出它那不幸的报偿政策,普鲁士承认让步,撤退多年驻守此大要塞之军队;而在他方面,则有一欧洲保障的中立国家存在,可为法兰西东北国境之防护。

普法冲突

卢森堡事件解决,拿破仑三世的报偿政策告终。然而普法关系不因是而示改善之兆。从1867年到1870年之时期中,普法之间继续暗斗。普鲁士成长巩固之程序尚未完成;稍待时日未必不可从容完成毕士马克之事业,然而他宁愿手造此大业,而依更迅速的手段行之。谓普法战争为绝对不可免的事,亦未必然;但欲免此战争,需要一个大政治家的手腕。尤其是法、奥、意三国之间,如有一坚固的协商存在,或可以使毕士马克抛弃战争政策,至少亦可使战争之发生时期延缓。不幸而此项协商不存在。奥大利之毕司特为唯一看透毕士马克野心之人,但亦未十分热心承受法兰西同盟之提议。亦不能说拿破仑之从事于1870年之战争全然是冒昧之举。他的政府准备战事已两年,不过是常有踌躇不决与政策更动之嫌。法兰西外务大臣摩斯逖于1869年逝世,其后继者为格纳蒙公(Duc de Grammont),此人亦由外交官出身,而持联奥政策者。但格纳蒙是一个好外交官,而不是一个政治家,他是以外交官做政治家而失败的一个好例。

拿破仑三世之同盟计划

1870年之春季已终,夏期半过,战争之征兆尚未出现。6月犹保有平和之状态。拿破仑三世之政府固已戒备一切。意大利政府之意向,已曾窥探,但在法兰西军队驻防罗马之期中,此方面之同情殊少希望。从奥大利方面,究尚有所希望。在3月,奥大利军队中要人阿耳倍(Albert)亲王赴巴黎,大受高级将校之欢迎。而在5月之末,法国陆军大臣鲁丕伦元帅(Maréchal Lebrun)持拿破仑三世亲书赴维也纳访谒奥皇佛兰西斯·若瑟夫。鲁丕伦元帅曾与阿耳倍亲王会谈数次,与奥皇会谈一次(6月16日)。但此两政府之协商只于笼统的空泛的原则。奥皇不肯结确定的条约;他恐普鲁士利用德意志国民的感情以对待他。而至于7月,则欧洲空气为西班牙王位问题所扰乱。

西班牙王位问题

西班牙王位问题之争端,产生于西班牙革命。1868年9月,在西班牙有海军谋叛,酿成革命,女王伊沙倍耳逃难于法国。于是两年之间,西班牙王位无主,西班牙政府在普林将军(General Prim)主持之下,于欧洲四处寻求新君主。有许多候补者提出(路易·菲利普之子与女王之妹结婚的蒙潘西公亦在内),然或以本人决然拒绝,或因为不能得本国承受,皆无成议。惟有普鲁士王室,即和显佐列伦(Hohenzollern)家之一亲王,名列俄玻耳特(Leopold)者,有希望。列俄玻耳特亲王之兄弟为罗马尼亚王。起初列俄玻耳特犹表踌躇,后在柏林开家族会议(罗马尼亚王亦列席)之结果,他决然拒绝受西班牙王位(1870年3月15日)。于是西班牙政府次向列俄玻耳特之弟弗列得列(Frederick)交涉,他亦拒绝。

西班牙王位问题之交涉,当然为法兰西政府所注意。有一巴黎新闻在1868年11月已发表和显佐列伦候补者之新闻。倍列迭逖亦注目于柏林之西班牙密使。他于1869年之春,已询诸普鲁士外交部,时毕士马克不在柏林,外交次长答以普鲁士政府绝对不与闻和显佐列伦候补问题。但下一个月,倍列迭逖遇毕士马克之时,毕士马克之所说,就不如是之明显。

毕士马克之侵略的外交

但列俄玻耳特亲王已经表示拒绝,其事可谓已告终局。然此问题忽为毕士马克自己所挑发,他于1870年6月之初,致书西班牙政府首领之普林,示意对于列俄玻耳特之招请,可再提出。于是普林得西班牙议会之同意,再派人请列俄玻耳特为西班牙王。此次则列俄玻耳特承受之;其向来踌躇不决之心志卒决定,其得有柏林方面助力之保证,可以想见。

法普之交涉

7月2日西班牙政府向法国驻西大使宣告列俄玻耳特承受西班牙王位之事,法外交当局格纳蒙即起而反对。西班牙方面之消息,传到巴黎,法人哗然。格纳蒙向议会宣言表示强硬的态度。(政治家如铁耳者大不以其宣言为然,谓为发狂。)格纳蒙之欲撤退和显佐列伦之候补,使普鲁士政府承诺此举,诚是正当之举。但执行此举之正当的方法,是在如何使彼自负心甚强之普王及其人民能圆满的退步。然而格纳蒙则在此最困难的谈判中,如此的坚执,且近于威胁,殊不是大政治家的态度。

7月7日,倍列迭逖接格纳蒙训令,赴耶姆斯(Ems,时普王在此避暑)。当他启行之后,在途中接得法外交部确定的训令。在此训令中,平和与战争之问题说得极明确。训令中有一节,明说,如能得普王取消列俄玻耳特亲王之承认,此为一大胜利,且为大功绩;而普王亦可保持欧洲平和。否则即是战争。

7月9日倍列迭逖会普王于耶姆斯,述及和显佐列伦亲王候补西班牙王位之事,如何在巴黎激动人心,而示意如由普王表示否认,必有一镇静的效果。普王威廉似亦承认此情形,同时明言格纳蒙在议会之挑衅的演说,致普王之此项行为稍感困难。实则此时普王正待列俄玻耳特家之消息,于是他命法使暂退,约接到消息之后,再接见他。7月10日倍列迭逖连接到巴黎两道训令,催其急速从普王取得确定的答复,明言如普王拒绝劝列俄玻耳特辞退王位,即要登时开战,数小时内,法军当抵莱茵。7月11日,倍列迭逖再见普王,而普王答以列俄玻耳特家之消息尚未到,实则其时普王已致书列俄玻耳特亲王之父(Prince Antoine of Hohenzollern-Sigmaringen)劝其撤消其子候补之事。格纳蒙之坚执,已幸得结果。7月12日,列俄玻耳特之父电告西班牙政府,声明其子接受西班牙王位之举已取消;同时他以同文电报发寄驻巴黎之西班牙大使,此大使即时告知法国内阁总理。法总理俄里维(Ollivier)大为宽怀,谓平和已得,不可再失。然则后来战争果何由爆发?是则彼要求保证之一举,败坏大事。

普法之开战

所谓要求保证,是谓普王应当正式表示认可列俄玻耳特候补之取消,而且保证以后不许重提出此项候补之事。此思想不出自拿破仑三世,他与俄里维皆信战机已过。此要求首先见诸新闻,而后有人在议会提出,格纳蒙采定此保证主义,而得拿破仑三世同意(7月12日),乃于当夜重发训令于倍列迭逖,使之向普王要求承认取消上项候补,并保证以后不许重提此项候补之事。7月13日,倍列迭逖会见普王。提出此项要求,普王登时拒绝,不肯继续再谈此事,而散。次日普王命一副官通知倍列迭逖说,他证实列俄玻耳特候补取消之消息,而认和显佐列伦候补之事于此已告结局。

在此种情势之下,如果法兰西政府再坚执其要求,战争必启,其事至明。乃法政府依国务会议之多数决定,仍坚执原来的要求。如是则即令未有毕士马克之有名的删改耶姆斯电报之挑战行为,普法战争此时亦将不免发生。

耶姆斯电报

所谓耶姆斯电报之事,正以见毕士马克之狡猾。毕士马克于6月12日从暑地回柏林,闻知普王继续与倍列迭逖谈判,颇为失望。他嗣接得列俄玻耳特亲王撤去候补承认之消息,以为损伤德意志威望,愤而有意辞职。13日他接耶姆斯方面发来一急电,报告普王与倍列迭逖在耶姆斯会见经过情形。电报中言及最后会见一节,说普王既告倍列迭逖,他正在等候列俄玻耳特家之回报,乃决定关于上项要求不再接见法国大使;而但由一个副官去通知他,说:国王业已从列俄玻耳特之父得有回报,证实其撤退候补之事,对于该大使再无可说者。毕士马克即利用此节情形,而于语句中略加删改(即谓普王已决计不再接见法使,而命一副官通知他说,王再无事可通知他),送诸新闻上发表。原电如其发布在新闻上(本属普王与其大臣之私电)已经可伤法人感情,而经毕士马克之删改,事情更为重大。电报经此一番修改,表示谈判全然决裂;一经发表于新闻,在巴黎惹起极大的反感。毕士马克之为此举,则依他自己所说,是因为鉴于法兰西之态度,为保全国民名誉,不能不一战。普王自身并无敌意;当倍列迭逖与普王在耶姆斯相别之时(7月14日),普王威廉犹以礼貌接见他,与之握别,而倍列迭逖自身,亦未以为他的政府受侮辱。

即便在耶姆斯电报发表,人心激昂之情势中,如法政府持镇静态度,徐待详细的说明,亦不难揭明事实之真相,打破毕士马克之诡计;然而格纳蒙不能静待。他已愤不可遏。值英政府提议法普两国请第三国出来调停(7月17日),而他不容纳之。7月18日立法院议会可决战事经费。19日法政府对德宣战,同日普王威廉命德意志国民效他们的祖先,为他们的自由与权利而战。

普法战役中之外交活动

在战役中,毕士马克之注意,在防欧洲列强之干涉。纵令无干涉之机会,他亦不欲逆欧洲的公论;尤其是英国之公论视为重要。于是他第一件毁坏法兰西信用之事,就是给伦敦《泰晤士报》以一副法国合并比利时之条约草案(倍列迭逖在1866年交给他手的)。此条约草案登载于1870年7月25日之《泰晤士报》。此文件发表,法人大失英国的同情。英国之格兰斯顿(Gladstone)虽忙于改革内政,不注重外事,至此亦决心保全比利时。因此他于战争中与普鲁士(8月9日)及法兰西(8月11日)各订一条约,约定英国对于侵犯比利时中立之任何国家,当举海陆军全力以攻击之。

法兰西希望结一欧洲同盟,敌对普鲁士之事,全然失望。它完全算错南部德意志之形势;南部诸国家之畏法兰西,过于其对于普鲁士之疑忌;而法政府之在1866年要求巴威利亚及赫塞达姆斯打特领土,与其对待和显佐列伦候补问题,激起此等国家对法的反感。在普法开战的时候,南部德意志之瓦颠堡、巴颠及巴威利亚登时会合普军,致法兰西作战计划根本龃龉。法军不能取攻势运动,直入南德意志,以鼓励奥大利及意大利之协助,而乃不得不沿摩佐耳沙耳(Moselle-Saar)战线取守势,以御进攻的德军。在普俄之间,已有协定存在。毕士马克承认在东方赞助俄国之计划,而俄宰相科耳恰可夫则约定如奥助法,俄即从背后攻奥,因此使奥不敢轻动。拿破仑赴前敌督战之时,他尚未能与奥意结成他所久希望的同盟;但三国政府谈判结果,产有一个协定,然战事之急速发展,致此协定不能生效。奥意声明它们的军队非至9月中不能加入战线,奥意两政府约定,如法军在南部德意志取攻势,它们的军队即开赴巴威利亚及叙列色。意大利且附一条件,即须拿破仑三世承认意大利取得罗马。但即在急需意大利助力之时,拿破仑三世因有罗马旧教党及皇后之阻力,仍不肯抛弃罗马。拿破仑拒绝意大利之条件,法兰西乃至于独力以与德意志战。在7月20日及25日,奥大利及意大利宣告中立。毕士马克又复算中欧洲之形势。

战争的结局

普法战争(实则是德法战争)于1870年8月2日开始,9月2日,拿破仑三世在塞丹(Sedan)举全军投降,德军完全制胜,战争的主要部分实际可谓已告结局。9月4日,法兰西经一个平和的革命,刚必大(Gambetta)在立法院宣告废黜路易·拿破仑及其一家的皇位,而法兰西复宣布共和政治。后来虽“国防政府”(Gouvernement de défence Nationale)犹继续在各省从事一种壮烈的战斗,坚守巴黎,然大势已不可挽回。1871年1月,战争最后的日子到来。1月28日,“国防政府”与普军间之休战条约成立。2月26日法兰西共和政府之首领铁耳与毕士马克在乌塞订成预备和约。在预备和约之谈判中,毕士马克挟战胜之威,持强硬态度,其所提出之苛刻条件,绝少谈判之余地,但铁耳竭尽心力,得使他承认减少赔款(由6000兆法郎减至5000兆法郎)及为法兰西保存倍耳佛特(Belfort)城。

1871年之《佛兰克弗特和约》

法德之最后正式的和约,于1871年5月10日订立于佛兰克弗特。此和约承认乌塞预备和约之条件,而补充其执行上必要的规定,并其他项关于两国恢复平和关系之要项。依此和约,法兰西割让阿耳沙斯罗连(Alsace-Lorraine)两州(阿耳沙斯全州,惟除倍耳佛特城;罗连州之大部分,包含美仔Metz城)于德国,且认赔款5000兆法郎。

德意志帝国之成立

塞丹战役之后,南部德意志国家已与普鲁士开始谈判,准备加入北德意志同盟。巴颠首先向毕士马克提议,而瓦颠堡及巴威利亚随之。至11月25日,毕士马克与南部四国之谈判已告完成。依其所协定,巴威利亚当在联邦参议院有6个投票权,瓦颠堡4权,巴颠及赫塞达姆斯打特各3权。巴威利亚所得之权利虽未能完全如它所愿,然较之他邦保有较大的独立地位,而获得参议院之外交委员会长。此四国依1867年采定的人口比例,得派代表85人于国会。于是北德意志同盟之22邦,今乃增加两王国,一大公国(其他一邦,即赫塞达姆斯打特,以其缅因以北的领土之关系,原已为同盟之一员),共成25邦。《佛兰克弗特条约》又为德意志增加一个新分子,即阿耳沙斯罗连;此地虽享用联邦宪法而派代表于国会,然迄于1911年,在参议院无代表,而以帝国领土(Reichsland)之资格受统治于一总督。

11月25日,北德意志同盟与巴威利亚联合条约成立,南北两德意志联合完成,德意志国民最后政治的统一于以告成;自此日以后北德意志同盟改用德意志帝国(Deutsches Reich)之名号,而在12月18日请普王威廉进受帝号。南部诸邦议会,除巴威利亚以外,即时赞同。巴威利亚独迟久不决,延至1月21日始以很小的多数承认之。1871年1月1日德意志新宪法实施,而在其尚未得巴威利亚承认以前,在1月18日,德意志帝国乃于法国之乌塞宫正式宣告成立,普王威廉进登德意志皇帝之尊位。3月21日,德意志帝国之第一次国会(Reichstag)在柏林开会。

北德意志同盟变成德意志帝国,其宪法并未修改,不过扩张之而已。同盟(Bund)之名虽易为帝国(Reich),德意志仍是一个联邦。1867年创立之制度,如联邦参议院及国会,皆保存未改动,不过人数增加而已。选举权制度亦未因此改变。帝国之首领仍保存其专制的权力。他依其17投票权,在联邦参议院占优势,而帝国宰相(Reichskanzler)受他的指挥。全德意志之军备均受他的支配。此新造之德意志帝国,于普鲁士之主宰下,在欧洲大陆形成一个大势力,不仅侵逼法兰西,并且根本的破坏欧洲均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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