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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的抉择模式

时间:2022-03-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下面介绍三种伦理抉择模式,以供需要进行新闻伦理抉择的人参考。第三步,如有可能,与面临同一问题的伙伴进行公开讨论。“无知之幕”理论要求各方从生活中的真实情况,退回到一个消除了所有角色和社会差异的隔离物后面的“原始位置”进行伦理考量,这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了一个伦理抉择的重要工具。
新闻伦理的抉择模式_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 理论与案例评析

上面介绍了伦理抉择时可供参考的基础理论。当伦理困境发生时,具体的抉择过程是怎么样的?下面介绍三种伦理抉择模式,以供需要进行新闻伦理抉择的人参考。

(一)博克模式

在《撒谎:公共与个人生活中的道德选择》(Lying:Moral Choice in Public and Private Life)一书中,博克介绍了她的伦理抉择框架——“博克模式”(Bok's Ethical Decision-making framework)。该框架基于两个前提:一是对不得不做出伦理抉择的人心怀同情;二是维持社会的信任是基本目标。在这两个前提之下,博克认为所有的伦理问题都可以根据以下三步来进行分析:

第一步,问问自己的良心,什么是正确的行为?你对这一行为有什么感觉?正如康德所说的,“良心的责任就是为责任而履行责任”。

第二步,寻求专家的意见,了解变通的方法,即寻找其他的方法可以达到同样的目标又可以避免伦理问题。变通的方法需要付出代价,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履行第三步。

第三步,如有可能,与面临同一问题的伙伴进行公开讨论。这些人包括直接卷入争议的人,如报道一条新闻的记者或为记者提供消息的消息来源,也包括非直接卷入的人,如某位读者。如果无法将他们集中起来,那就假想这样的一场谈话,这场谈话的目的是发现自己的行为将怎样影响他人[24]

博客模式虽然理论性强,然而各方在现场的公开讨论往往不切实际,假想的公开讨论也会因为时间仓促而无法进行,但是它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了一套面对伦理困境的参考模式:变通的方法让记者采取最适当的方式报道,达到同样的目的而又避免伤害;公开讨论,无论是现实的还是设想的,意在为记者做出选择提供更全面的思考角度。

(二)波特方格

哈佛大学神学家拉尔夫·波特(Ralph Potter)创立的“波特方格”模式(The Potter Box)[25]也是我们解决伦理困境时的一个参考模型。这个模型中有四个元素(如图1.1所示):

图1.1 波特方格

(1)定义、理解事实:当事实调查清楚明白后,新闻记者的伦理选择基于其准备发布多少有关当事人的信息,以及由此定义的情境。

(2)概述决定的内在价值观:在伦理学中,价值观的含义是明确的。当你认为一种观点或一个原则有价值时,就意味着你愿意为它放弃其他东西,比如在职业准则与道德准则之间做出判断。

(3)运用相关的伦理学原则:上文介绍中庸之道、康德的绝对律令、效益主义、多元价值理论以及社群主义等伦理学原则,都可以作为伦理选择过程中的依据和指南。

(4)清楚地表明一种忠诚:新闻记者忠诚的对象有很多,比如读者、采访对象、消息来源、法官、广告主等,而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忠诚准则。真相和隐私都是高尚的理想,作为新闻工作者,如果看重的是真相,那么必须放弃当事人的隐私;如果看重隐私,则需要放弃部分真相,不发布所有细节,努力保护受害人的隐私。

通常,对于一个伦理困境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最理性最有经验的新闻老手们很少会完全同意某些事情,往往会采用中庸的办法[26]

学者克里斯琴斯等改进了波特方格,把波特方格中的每一步看作有机整体,而非孤立的四个步骤。这样,波特方格从一个线性模式变为一个循环模型(如图1.2),克里斯琴斯等在模型中加入了一个反馈机制,认为人们在一开始定义情境时就已经选择了自己的忠诚,即“经验性定义”,也即这些认知和抉择受到了以往的经验的影响并被实践所检验。可以说,运用波特方格的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在任何情况下,波特图式都是一种社会伦理的训练,而不是不带感情的智力游戏。任何结论必须经过社会现实的验证”[27]

图1.2 改进后的波特方格

(三)罗尔斯无知之幕

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71)提出了“无知之幕”(the veil of ignorance),认为人们在这个“幕”之后会理性地选择正义,以消除社会不公正,该理论会帮助人们在遇到特别棘手的问题时做出决定。罗尔斯认为,社群中的任何成员在做出能够影响他人的决定之前,必须站在“无知之幕”后面的“原初位置”(the original situation)上,因为在这个“幕”后面,每个人都平等地从原初位置开始,当以性别或社会经济身份为基础的个人差异被废除时,人们的观点就不会带有来自观察位置的偏见,呈现出一种“无利益偏涉的理性”(the disinterested rationality)。

“无知之幕”理论认为,在原初状态中,人们才会认识到社会合作的必要,此时人们在选择正义原则的过程中,会表现出一种“最低的最大限度规则”(themaximin rule)的理性,主要表现为“对社会中最少受惠者的兼顾”[28]。在“无知之幕”中,人们既会平衡各方利益人的自由,又会选择保护弱小一方,并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这样,最弱小的一方得到优先考虑,就是公正的解决方法;而且人们会首先判断什么是道义正确的行为,而不是简单地以多数人受益为原则。这样就顾及了对所有问题的彻底考察,避免了功利主义的简单粗暴[29]

“无知之幕”理论要求各方从生活中的真实情况,退回到一个消除了所有角色和社会差异的隔离物后面的“原始位置”进行伦理考量,这为新闻工作者提供了一个伦理抉择的重要工具。如在新闻工作者面临“真实报道”与“暴露他人隐私”的困境之时,新闻工作者需要退回到“无知之幕”后面,这样才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对公众知情权和受害者隐私权进行争论,从而使其做出的伦理决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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