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秦襄公始封与周礼西渐

秦襄公始封与周礼西渐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却导致了周礼的西渐。秦襄公始封,使秦人与留守岐丰之地的周族人群共居一处,也意味着秦人全面接受了周人的礼乐文化。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西周末年到春秋时期随着秦襄公始封为诸侯,加速了周礼西渐的步伐,秦文化逐渐由西戎文化的重实用尚功利转而从制度和观念等方面接受周人礼乐文明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春秋秦文化既刚勇有力又温文尔雅的丰富灿烂景观。

一、秦襄公始封与周礼西渐

东周初年,周室东迁,礼乐东移。然而,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却导致了周礼的西渐。这是东周初年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它不仅改变了当时的政治文化格局,而且对当时的文学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秦襄公始封,使秦人与留守岐丰之地的周族人群共居一处,也意味着秦人全面接受了周人的礼乐文化。从史官制度、服饰制度,到祭祀礼仪、田猎礼仪、燕饮礼仪等,秦人的文化建设从襄公时起次第展开。《秦风》相关诗篇就是在上述背景下产生的,体现了秦人接受周文化并制礼作乐的精神。

1.秦襄公始封的重大影响

东周之初的政治状况,《史记·周本纪》所载以为平王元年东迁洛邑,定于一尊。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已言其失实及自相矛盾之处甚多。《古本竹书纪年》的相关记载与《周本纪》很不相同,以为幽王死后,出现了天王宜臼与携王余臣“二王并立”的政治局面;周平王在申、缯、鲁、许等国的拥戴下立于西申[75],而支持携王余臣者则为虢国及戎族等势力[76]。结合出土文献及传世典籍所载,《竹书纪年》之记载更为接近史实。晚近学者亦多倾向于《竹书纪年》,以为幽王死后平王与携王二王并立[77]。携与丰、岐、骊相连,大约即为丰、岐附近之地。二王并立直至平王十一年(前760年)晋文侯杀携王方告结束。

据《史记·秦本纪》载:

(秦襄公)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为適,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乃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畤。

前已言及司马迁不及见《竹书纪年》等他国史记,《周本纪》此处据《秦纪》而成,故美秦襄公而失其实。事实上是秦襄公救周幽王,与平王为敌对势力(平王宜臼依靠其母家申及犬戎)。《国语》、《左传》等先秦书中绝不见秦襄公助周平王东迁的事。即以《本纪》中“赐地”一段话而言,也与其他文献所载相矛盾。这一点前人早已指出。郑玄《毛诗·秦风谱》曰:“(襄公)兴兵讨西戎以救周,平王……乃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遂横有周西宗周畿内八百里之地。”孔《疏》曰:“《本纪》之言不可信也。”王应麟《困学纪闻·〈史记〉正误》进一步申述孔说,认为周平王封秦襄公,盖无奈之举。另外,平王也想借以拉拢秦襄公,同时还可以起到利用秦人牵制西戎的作用。周平王虽然“赐”给秦人以“岐以西之地”,让他在这里建国,但在这一带几乎满布戎狄[78]。故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曰:“戎无道,侵我丰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秦本纪》)秦被封为“诸侯”后,与戎狄的拉锯式的斗争就没有停止过。林剑鸣《秦史稿》甚至认为从秦襄公八年(前770年)受封到襄公十二年(前766年)的四年中,秦襄公只是“伐戎而至岐”,周平王赐给秦的“丰岐之地”仍在戎狄控制之下[79]。但无论如何,秦襄公受封为诸侯,提高了秦国的政治地位,也为日后秦国的进一步发展取得了合法的条件,所以对秦人来说是一件大事。

2.周礼西渐对秦人诗歌创作的影响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国季札到鲁国观乐,评秦风说:“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杜预注云:“秦本在西戎汧、泷之西,秦仲始有车马、礼乐。去戎狄之音而有诸夏之声。”可见晋代的杜预即已经认识到秦风有“诸夏”之声,是受周代文化的浸染所致。当然,季札认为秦风有“夏声”,为“周之旧”,意谓襄公受平王之赐而有实为戎人所占领的岐周之地八百里,后经几代人努力遂驱逐诸戎而真正拥有其地。秦人与西周覆亡时未能东迁的人群共居于此周之故地,故《秦风》中有豳岐故地流传的周人之诗。《史记·秦本纪》:“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其子文公,遂收周遗民有之。”这一点是杜预未曾意识到的。也就是说,秦人受周文化的影响有两条途径,一是周人封秦而礼乐西渐,二是岐周之地的周余黎民与秦人的融合。

春秋时期,虽然周礼已经逐渐崩溃,但周天子仍然存在,霸主们尚需借助天子之命来号令诸侯,因而周礼在当时诸侯国仍有不同程度的实行。秦国即是接受周礼的诸侯国之一。《秦风》有关诗篇所反映的周代礼乐文化,正是周礼西渐和在秦地复兴的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