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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有关人权

时间:2022-03-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安乐死”,说得浅白一点,就是让人在安静、愉悦的心境下,毫无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选择“安乐死”同样是人的权利,是不应当被剥夺的。“安乐死”是由外界,往往是医生施加于患者的一种特殊方法。当个人得知自己患了治愈不了的疾病的时候,当个人头脑清醒、能够做出选择的时候,选择“安乐死”,就是在重申个人的人权,重申个人死的权利。选择“安乐死”有关人权,全社会只有达成共识,才能推行。
●“安乐死”有关人权_时代印记

所谓“安乐死”,说得浅白一点,就是让人在安静、愉悦的心境下,毫无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它和在痛苦、挣扎、无助中离开人世是有根本区别的。

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享有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即生的权利。西方的解释就是“天赋人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延伸开来说,就是人有活着的权利、工作的权利、选择的权利。

人活着可以选择国籍,选择居住地,选择工作,选择婚姻,选择参与政治等。这都是人权范围的事情。有病的时候,人可以选择进行什么样的治疗、到什么地方去治疗、请谁来治疗。那么在患了重病,无法医治的时候,人是否可以由自己做出选择,停止医疗,实行“安乐死”呢?

选择“安乐死”同样是人的权利,是不应当被剥夺的。“安乐死”是由外界,往往是医生施加于患者的一种特殊方法。中止医疗,停止供药,让患者在睡眠中静悄悄地离世。只要它是由患者在头脑清醒的时候,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明确做出的决定,就应当受到尊重。

人有生存的权利,同样有放弃生存的权利。社会不能随便剥夺人的生存权,同样不能剥夺人放弃生存的权利。“安乐死”行不通、推不开,主要在于观念没有转变,传统的旧思想仍然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或者认为“安乐死”不符合宗教教义,或者认为不符合社会传统习惯,或者认为违背了善良的人性,或者认为是人性恶的表现。于是人们宁愿选择顺其自然,选择破财救人,选择无效医疗,选择尽心尽力,而不愿选择尊重患者的权利和意志。

于是,大量无效的医疗勉强维持着奄奄一息的生命,到头来既增加了病患的痛苦,违背了患者的意愿,又耗费了大量的医疗资源,给家庭留下了沉重的负担。

现代医学不断发展、进步,但医学总还有盲区,还有医治不了的疾病。当个人得知自己患了治愈不了的疾病的时候,当个人头脑清醒、能够做出选择的时候,选择“安乐死”,就是在重申个人的人权,重申个人死的权利。社会应当尊重个人的这一权利。维护人权也应当体现在维护人选择死的权利。

选择“安乐死”有关人权,全社会只有达成共识,才能推行。期望这一天能够早日到来。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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