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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是以市场需求作为衡量标准。法学是一门实践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而我国法律教育更多地受到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又在中国传统式教学方式的影响下,在法学教育的观念上,一直比较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专业技能的培养。因而,加强法学教育的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不仅是应对司法考试的要求,也是促进学生就业能力的要求。
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_依法治国的民生解读

二、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审视法学教育与就业现状,现在高校法学教育突出的问题有如下两方面:

第一,法律人才的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是以市场需求作为衡量标准。产品滞销无非有两大理由:一是供过于求;二是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教育的市场化,人才的市场化,作为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法学教育,也需要从研讨如何应对人才市场需求。目前,我国的法律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呈现的是供大于求的状态;另一方面教育定位不清,教育层次庞杂,各个层次间也没有互相衔接,这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提高。

第二,现今法学毕业生实践能力缺失。法学是一门实践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而我国法律教育更多地受到大陆法系国家的影响,又在中国传统式教学方式的影响下,在法学教育的观念上,一直比较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专业技能的培养。而在现今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公、检、法机关或从事律师职业以及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各个行政机关,从事各个专业领域的法律事务,也可以进入公司、企业、金融业社会经济组织从事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而这些很大程度上要求学生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尤其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在200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统一了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种职业的准入标准,即要从事律师、法官或检察官等职业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是,法律专业毕业生司法考试的过低通过率,直接影响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因而,加强法学教育的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不仅是应对司法考试的要求,也是促进学生就业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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