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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阶段(~年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发布。1993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转了自治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意见》,各地先后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阶段(~年_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史研究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发布。1993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转了自治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意见》,各地先后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全区212个乡镇配备了专职计划生育副书记或副乡长,占全区乡镇总数的71%。

1994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批转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意见》的通知,并首次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当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全区统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征收证,从而使宁夏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为了加快落实“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工作方针的步法,全区开展了争创计划生育合格村(居)活动,当年全区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126个。

由自治区政府牵头,自治区经贸厅、卫生厅、计生委与妇联共同参与的中澳技术合作宁夏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项目在泾源、彭阳两县实施,该项目共引进外资约853.23万澳元(为两县计划生育部门共投资64万元人民币),援建乡镇级计划生育服务所、卫生院21所,配置北京213交通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宣传画册等,培训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8期160人次。

1995年,自治区计生委、卫生厅联合转发了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关于配合做好计划生育母婴保健工作的通知》,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按照要求,根据育龄群众的需要,围绕母婴保健和优生优育,开展了各种服务工作。

在全区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过程中,自治区政府把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正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自治区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带领市县领导赴吉林省考察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召开全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自治区计生委、科委、水利厅、农业厅等十四个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计生委等十部门《关于认真抓好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动员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计生委根据宁夏山川有别的实际情况,确定抓好永宁县、固原县为全区计划生育“三结合”试点。

199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决定》,各地在积极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中,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帮助农民少生、脱贫、快富、奔小康为目标,抓住五个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部门参与机制、利益导向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四户”帮扶机制、载体建设机制)的建设,摸索出具有宁夏特点的县、乡、村“六、五、三”“三结合”工作模式,(县级抓好六项工作:制订贯彻《关于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充实调整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分管农业的领导和涉农部门负责人进入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立部门联合办公会议制度;制订“四户”帮扶规划;签订责任书;制订考核评估办法。乡级抓好五项工作:建立“三结合”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对“四户”摸底调查;确定部门帮扶对象;制定优先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村级做到“三到位”:资金到位、项目到位、措施到位)并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1997年,召开全区计划生育“三结合”暨孕前型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确立了通过推行“三结合”工作提高计划生育率,减少计划外生育,降低人口数量的指导思想。

1998年,自治区提出了深化“三结合”七条措施,进一步开展“三结合”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由就计划生育问题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和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确保2000年基本实现“三为主”目标。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于1995年初共同发起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1997年幸福工程在我区正式启动,得到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广州市、福建省(包括厦门市)、北京市、自治区计委的关怀和帮助。到2000年底,全区已建立灵武县、惠农县、固原县、中宁县、盐池县、泾源县共六个幸福工程项目点,资金总投入88万元。

1996年,自治区妇联、自治区计生委共同转发了全国妇联、国家计生委《关于在“九五”期间开展农村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活动的通知》,全区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技术服务人员利用各种宣传活动,针对妇女在不同生理阶段的不同需求,为农村育龄妇女普及生殖保健知识。

吴忠市充分发挥穆斯林宗教领袖的宣传带头作用,为穆斯林群众宣讲《古兰经》中有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内容,转变穆斯林群众的婚育观。并通过发放宣传包,制作宣传册、展板、挂图,播放幻灯、录像、广播、电视,开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生殖保健宣传及服务。试点实施3年中,共举办生殖保健知识专题培训39期,接受培训育龄群众15700名,接受生殖生理诊治35000余例,鉴定不孕症患者380例,婚前检查9525人,健康检查1万余人次,妇科病普查2万余人次,产前检查6820人次。

1997年,自治区计生委被中宣部等十部委授予“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在每年的“三下乡”活动中,宁夏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为育龄群众送温暖、送知识、送服务,大力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把适用的计划生育宣传品送到育龄群众手中,开展面对面的咨询活动,有力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199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国家计生委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快实行计划生育“三为主”的决定》,从全区基本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的规划、考核指标、保证措施考核及奖励办法等各个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计生委的要求并结合宁夏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订了全区20世纪末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的分年度规划。规划制订后,各市县党委、政府相继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达标活动。1999年自治区将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落实情况和达标情况纳入到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中。1999年10月,自治区计生委对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三为主”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考核,到1999年底全区共有18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三为主”的目标,占全区县(市、区)的75%。经过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各地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地区基本扭转了主要靠突击活动、补救措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状况,全区2000年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的奋斗目标。

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四周期项目在平罗县实施,这个项目共引进资金240万元,为项目县配置了工作用车、育龄妇女信息自动化系统编录宣传教育设备、技术服务所医疗设备等。项目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以育龄群众为中心,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出发点,使项目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以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改变了过去计划生育工作单纯强调对群众生育行为的约束转变为以生殖健康系列服务为重点,强调宣传和服务,强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强调把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做到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切实改变了过去那种“重管理,轻服务;重结果,轻过程”的工作模式。

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防治寄生虫国际合作项目第六周期在同心县实施。项目实施中,把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防治寄生虫结合起来,以寄生虫防治为项目第一切入点,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为项目主体内容,倡导知情选择、优质服务。通过3年的项目实施,为项目乡镇1250余户农户配备了手压式水泵,85%以上的农户饮水实现了漂白粉净化处理;项目区农户改厕率40%,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63.9%,项目乡镇中小学改厕率达到80%以上;妇幼保健工作力度加大,项目区新法接生率、住院分娩率、产前产后检查诊断率、儿童传染病疫苗预防接种率都有了较大提高,共为2735名儿童做了预防接种,为3809名儿童进行了寄生虫检查,寄生虫阳性率由项目实施前的13.7%下降至5.5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环境得到改善,两个项目乡镇、2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所(室),添置了宣传等服务设备,改善了服务条件,增强了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

2000年初,为改变宁夏南部山区的人口过快增长和贫困的面貌,自治区计生委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宁南山区人口过度增长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的管理方式,由过去以罚为主,变为奖罚结合、以奖为主,在固原地委、行署提出的设法先让“少生”的人尽快富起来的基础上,提出在南部山区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是自治区政府对按照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两个或者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并采取节育措施的农村育龄夫妇,或者对自愿采取节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及其他政策优惠,帮助其发展经济的计划生育奖励措施。

自治区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中西部地区要先抓试点,典型引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开”的原则,印发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方案》,并成立了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领导小组,确定了5个村居进行优质服务试点工作。

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不断改革创新,在“突出重点、明确导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指导下,本着有利于推动“三为主”方针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山区实现低生育水平和川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逐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估机制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签订方式上,由一签一年改为一签三年;在考核方式上,将“面对面”改为“背靠背”,实行分线考核、分级考核、分类考核和“三个不确定”(不确定时间、不确定地点、不确定内容)相结合,同时增加了现场公示环节;在考核内容上,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的不同,对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及时进行调整。

南部山区试点之初,“少生快富”工程宣传标语

自治区计生委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其中,确定了全区“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为:到2005年,全区总人口控制在600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下,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仍然是对少数民族实行4年间隔期统计),努力使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同时还提出了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法规、科技、信息网络建设、服务网络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协会建设、经费投入等8个方面的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这是宁夏第一个比较完善的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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