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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坚持工会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高度的政治性的统一。我国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力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一、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为指导,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工人阶级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把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做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工会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中国工会区别于西方工会的显著标志。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对党负责和对职工群众负责相统一,把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起来。坚决维护工人阶级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坚持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绝不允许出现“第二工会”,始终做密切党和职工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

二、坚持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性质,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牢牢把握鲜明阶级性、广泛群众性和高度政治性的统一,认清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本质区别,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做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坚持工会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高度的政治性的统一。在支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和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性质,始终做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三、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就是要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贯彻落实,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切实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始终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人民团体。

我国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力军。必须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

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引导广大职工自觉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始终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人民团体。

四、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是要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都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协商、协调、沟通办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始终做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社会力量。

工会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必须正确认识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以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为目标,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都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党政主导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格局,主动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第一线,坚持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不采取过激手段解决劳动纠纷。

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作用,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两个普遍”,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始终做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社会力量。

五、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就是要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工会维权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始终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必须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使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工会维权观,坚持维权工作的根本宗旨、重要原则、核心理念、途径方法和总体格局,主动了解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变事后介入为事前参与,做到主动维权;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把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维权;维权诉求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利于扩大就业和提高职工工资收入,不简单照搬西方发达国家标准,做到科学维权。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组织引导职工做企业发展的主人,推动企业主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企业建设成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推动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机制建设,促进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把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始终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六、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

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就是要加强源头参与力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保障职工当家做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做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实现职工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必须立足国情和工会工作实践,代表和组织职工加强立法参与,积极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从制度上、源头上维护职工各项权益,保障职工当家作主权利。主动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府、政协加强劳动法律执法检查、监察和视察工作,推动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履行工会职责,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用好用足,始终做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渠道。

七、坚持推动形成国际工运新秩序

就是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遵循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方针,加强与国际、地区和各国工会交往、交流与合作,坚持学习不照搬、借鉴不接轨,始终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谐国际工运新秩序的积极力量。

工会对外工作是工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民间外交的重要方面。必须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遵循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方针,加强与国际、地区和各国工会的交往、交流与合作,切实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职工权益。

服从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和工会全局工作,坚持学习不照搬、借鉴不接轨,拓展中国工会国际舞台,扩大中国工会国际影响,提高中国工会国际地位,始终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民主和谐国际工运新秩序的积极力量。

八、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就是要充分激发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生机活力,提高工会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本领,不断创新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始终做广大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加强工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激发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生机活力,提高工会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本领。结合实际创新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始终做广大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以上八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完整体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核心是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根本是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关键是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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