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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的综合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样,从第一重综合起,想象力便已参与了经验的建构。这种想象力的再生的综合是经验的综合。本来,这种统一的根据作用,康德是明确地指派给统觉的。至此,康德经验建构的三重综合过程,在第一版中就以经验概念的认知综合而告终了。但令人惊奇的是,康德并没有较详细地做这一工作。

这类综合,在第一版中,康德将它对应于主体的认识结构,区分为“直观中感知”、“想象力中再生”、“概念中认知”的三重综合,并以此为顺序加以论述。这样,经验的建构过程就被明确地表现为经验的综合过程。

然而,康德这种三重综合的排列与论述方式却是他的论证中最糟糕、最违背他的先验论基本原则的部分。因为,(1)按照他的知性的性质是从普遍到特殊的说法,经验综合就不应如上述那样,造成一种从特殊到普遍的进程的印象。(2)从他所要弘扬的新思维方法,即按照规则进行思维来说,综合也应从范畴规定的法则出发来进行,而不应过多地从事认识活动的心理分析。正是由于上述缺陷,康德才不得不在第二版中对此作全面的修改。这样,他学说上的这些变化就给我们的论述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便于理清康德的思路,下面让我们分别按第一版与第二版加以论究。

在开始这一论述之前,必须强调一下康德贯穿于这三重综合中的一个基本观点,即我们的一切表象,不管它们是来源于外物的影响,或是由内部的原因所产生,抑或是先天的发生,他们总之都是心的变状(Modifikation),而属于内感。内感是以时间作为其规整直观质料的形式条件的,“因而我们的一切认识必从属于时间。一切表象都要在时间中规整,联结、产生。”(4)所以,认识的建构过程,是表象在时间中被操作的过程。康德提醒说,这是他立论的基础,人们必须切记。

任何直观产生的都是个别的、孤立的表象,它们分离于各个时间环节中。为要做成经验,我们必须先把它们联结为某个图像。但感性仅仅是一种被动地接受印象的能力,本身并不能联结,因此,担当这第一重综合任务的便已是想象力。“当想象力的活动直接指向知觉时,我名之为感知。”(5)想象力在这一综合的阶段中,所要把握的对象是单个的知觉印象,所要造成的结果是将它们联结为某个图像。

这样,从第一重综合起,想象力便已参与了经验的建构。同样也从这时起,康德对想象力的复杂而又独特的规定也就开始了。在上一章中,我们已概括地介绍了康德对想象力的规定,它是感性与知性之间的媒介能力。在对直观的感知综合这一阶段上,想象力属于感性。康德曾分别把它归属于知觉(“想象力为知觉本身的必然成分。”(6))和直观能力(“想象力……是对哪怕不在眼前的对象的直观能力”)。(7)这里,康德把知觉视为感性中超出单纯被动的感受性之上的、与意识相关联的某种东西。想象力由于属于感性,因而在认识的这一极上两者是同质的。

心灵要形成某个图像,除了对当下的知觉进行感知外,还需要忆起、再现先前出现的知觉,使前后的知觉能够共存于一个系列。为此之故,心灵就需要有一种相应的能力,这就是想象力的再生知觉表象的能力。由于图像的形成,需要知觉的感知与再生同时共在,因而康德指出,感知之综合与想象力之综合是不可分割地联结着的。

这种想象力的再生的综合是经验的综合。但经验的综合,假如没有先验的根据,就仅仅是偶然的。对于现象的再生来说,它同样没有必然性。因此康德提出了想象力的“先验功能,”作为使现象杂多必然得到统一的根据。本来,这种统一的根据作用,康德是明确地指派给统觉的。现在他又提出先验想象力具有这种功能,这就再次告诉我们,他一贯认为,统觉综合与先验想象力综合是同一个综合。

既然想象力的先验功能在于作为现象杂多的综合统一的根据,于是康德就把表象的联想、由联想而来的现象的依据法则的再生,乃至本来存在于客体方面的“现象的亲和性”,统统归属于想象力这种功能之下。这一做法足以引起我们对康德学说中的“想象力”概念的重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想象力是康德建构方法在认识能力系列中的核心。

前面说,综合纯为想象力的结果。因此,在论及综合的这一阶段时,我们首先应知道的是,它亦属想象力的活动。不过还应明确,它同样属于想象力的经验使用。(8)

先验逻辑并不考虑概念的形成问题,这一形成是由形式逻辑研究的。康德在他的《逻辑讲义》中认为,产生概念的是比较、反思、抽象的逻辑操作。这里,对于“认知”中涉及的“概念”的作用问题,康德关心的一是它包含的意识统一,二是它的规则作用。关于后者,我们3.2中已有论述,此处不再重复。至于前者,康德指出,假如没有这种统一的意识,那么概念和有关对象的认识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正是由于这种统一的意识,才使我们得以把继续直观、继续再生的杂多表象联结为一个统一的表象——概念。他指出,Begriff(概念)这个词的含义本身即已表明了这一点。(9)虽然这种意识往往极为微弱,但它总是能被发现的,否则的话,表象的杂多将由于缺乏这种意识所能赋予此种表象的统一,而永远不能综合成为一全体。

意识的这一统一实际上构成了概念的本性。(10)概念之能成为直观的规则,就在于它表现了现象杂多的必然再生,从而表现了我们关于对象的意识的统一。概念的这一意识统一的本性,使我们更能了解概念之能作为规则的作用。

由概念中的意识统一,康德上推至一切必然性认识之本源的、先验的条件根据——先验的统觉。既然概念的本性是这么一种意识的统一,并且我们的一切认识都是通过概念进行的,那么显然可以推知,统觉的这种意识统一是一切认识的最高点。因为既然舍此无概念,所以舍此也就无认识可言,这在推论关系上是明显的。因此康德也才断言:统觉的综合统一是“思维的绝对第一”的原理。(11)至此,主观演绎可说是达到最高峰。

从经验综合的角度看,这个人类认识全范围内第一、最高原理,起着这么两个系列的作用:

就意识的系列而言,它使繁多的经验意识联结在一个单一的自我意识之中;

就表象的综合系列而言,它使杂多的直观表象统一为概念整体的表象。

至此,康德经验建构的三重综合过程,在第一版中就以经验概念的认知综合而告终了。我们本来应当期待他会紧接着给予范畴综合以足够的论述与强调,因为按照他的看法,经验总是表现为判断的形态,并且他致力于解决的“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也以经验判断的可能性的条件分析为基础,因此,他本应当就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论证,来说明范畴的先天客观效力。但令人惊奇的是,康德并没有较详细地做这一工作。他仅用几行的篇幅,提到范畴作为认识感知杂多在经验的形式方面的根据作用。这不仅直接有违于他的范畴先验演绎的基本目的——论证范畴的先天客观有效性,而且间接地妨碍了他对《纯粹理性批判》的主题:“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论证。

究其原因,如果比照一下在第一版之后新写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及改写后的第二版,那么可以揣度,康德当时对于范畴作为为直观杂多的联结规定出判断形式的功能,并没有明确的意识。但这样一来,对于他的理论哲学体系就产生了一系列的毛病。除了上面提及的以外,还有如下三点:

首先,它与从判断形式中获取范畴的做法不能在理论上一致起来。因为仅当范畴与判断在功能上是同一的,才能从后者分析出前者。

其次,“概念分析论”部分就难与“原理分析论”衔接。因为原理体系都是由范畴规定出的先天综合判断。

最后,更重要的是,经验中只有形式条件是可先天认识的,至于经验的内容,则是随着不同经验的情况而变化的。如不紧紧抓住范畴作为“思维的形式”、现象的“联结法则”这一特性,那么就无法论证范畴是经验的先天条件。

我们上述看法的论据在于,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中,康德紧紧扣住范畴的联结功能来进行演绎。在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的结尾部分,他删去了有关经验的三种主观能力的一段论述(12),而补写了关于范畴的联结作用的段落,(13)其中特别提到范畴对直观规定出判断形式的逻辑功能。此外,以此为主线,在第二版中才出现范畴作为“思维形式”(14)、“联结法则”的提法。(15)不过,第二版中的这些客观演绎的基本思想,康德在《导论》中已经产生。从第一版到《导论》出版,时间相隔不足两年。但此期间,康德在范畴演绎的思想上有很大的变化。除了把范畴的功能归结为经验在形式上的可联结性外,把普遍必然性与客观有效性作为可交换的概念,以及把范畴类比于语言的拼写功能等等,也都是在《导论》中提出的。这些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康德先验方法的形式建构性质。

康德思想的上述变化,在范畴演绎中有关综合学说上的反映,就是放弃了三重综合的论证方式,而改为突出范畴在综合中的根本性作用,并且相应地突出了想象力作为这种运用范畴进行综合的实际操作者的地位。这样,虽然“感知的综合”、“想象力的综合”仍然是建构的环节,但论证的方式已彻底改观,重点不同了。

这方面的具体表现是:强调从感知的综合开始,范畴的作用就已经参预其中,换言之,感知的综合一开始就已经是依据范畴进行的。康德为此举了两个例子,其中一个是运用因果关系范畴的。他认为,当我们知觉到水结为冰时,就已感知到液体与固体两种状态是处于时间关系中的。但这种感知是以我们对杂多的综合统一为根据,而且这种统一是按照特定的范畴做成的。因此,当我们感知水结为冰时,实际上是运用因果范畴来规定我们对于这一事件的感知。这就是说,我们必定是按照因果范畴提供的那个把对象规定为在时间中前后相续的法则,为“结冰”这一事件规定出液体与固体在时间中的先后顺序,使有关的直观杂多得到必然的联结,从而具有客观有效性。这样,康德强调了范畴的根据作用是一切感知综合的先天条件。这种论证方式,正符合于他所说的按规则思维的新方法。

此外,与第一版相比,第二版中的综合学说明确地提出了一对对应的新概念,即想象力的“形象的综合”,与知性的“理智的综合”。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形象的综合”是想象力对于感性直观杂多的综合,而“理智的综合”则是知性仅仅在其自身中进行的、不借助于想象力的综合。它以一般直观的杂多为对象,在范畴中对它们进行思维。(16)康德认为,当想象力按照知性进行综合时,它就由形象的综合变为理智的综合。(17)并且当想象力根据范畴进行综合时,它就表现为知性对内感的综合作用,此时想象力的这一综合就是先验的综合。(18)在第一版中,康德也曾从“功能”方面谈到这一点。他说,想象力的功能要成为理智的,那就得在它之上加上统觉。(19)但当时他并未提出形象的综合的概念。

康德之所以后来要提出这一对立的概念,规定出它们的区别,大概是为了区别“知”与“思”,从而规定出“知”的范围。因为知性既然可以仅仅根据范畴,而无须想象力与直观之助,就能进行理智的、即单纯“思”的综合,那么在它自身中就潜藏着在使用中超越经验范围的危险。但这种做法是科学认识所不允许的,其结果只会产生一些虚幻的、甚至是矛盾的规定。因此,重要的结论应当是,仅凭知性自身是不能综合的。知性之所以得借助想象力,或者甚至说知性以想象力之名进行综合,都是由于这种综合的与直观对象相关的性质。为了保证知性的认识能牢牢执守着经验的范围,康德做出了许多努力,如提出图式说,以时间的范围作为科学认识的划界标准等(见第六章第二节)。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与想象力有关,就像上述“形象的”与“理智的”综合这对概念的区别亦与想象力有关一样。这不能不再次促使人们注意想象力在康德先验哲学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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