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道德心理的本质

道德心理的本质

时间:2022-09-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更进一步说,唐君毅的道德观的核心是立定于人的本性提升人的精神,使人通向崇高的精神生活。在唐君毅看来,一切道德行为、道德心理之唯一共同的性质,就是“自己超越现实的自己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道德行为是一手段,他所要达成的目的必然仍然是道德上认可的目的,即理性认为应该实现达至的目的。[50]在此基础上,唐君毅进一步指出,道德生活之所以成为道德生活

单波在《心通九境》中指出,唐君毅“总是追求对存在进行道德上的改善。与那些已习惯于构筑严整逻辑体系的伦理学家不同,他不是站在道德的高度上,而是参与到道德生活中,以道德体验来进行创造性的道德建构;不是把道德变成与我格格不入的、与我对立的对象的认识,而是使自己沉浸在道德世界里,创造性地把握人的道德实践,号召对生命进行道德上的改变,不仅掌握人的存在价值,而且对人的存在价值进行重估。其目的是从心灵深处获得精神之光,照临于存在之上”。[44]唐君毅认为,道德生活永远是内在的生活,道德的命令,永远是自己对自己下命令,自求支配自己、变化自己、改造自己。更进一步说,唐君毅的道德观的核心是立定于人的本性提升人的精神,使人通向崇高的精神生活。因此,“自觉的自己支配自己”是比支配世界更高的工作。要做到自己支配自己,这就首先要求自己对自己负有完全的责任。自己对自己负有完全的责任,也就是“支配自己,改造自己”,这种能够“支配自己,改造自己”之自己,在他看来就是真实的道德自我。也就是说,“被支配的自己,与能支配改造的自己”是同一的自己。此“自己”即为道德自我。因而我们由此可以推论,真实的道德生活,就是道德自我的自我确立,自我超越的生活。

在唐君毅的思想中,这种道德自我就是一当下的自我,它是绝对自由的。此当下的自我超越一切苦闷、烦恼等心理因素,同时也超越一切性格、习惯、心理结构等。因为此当下之自我为人之心本身。此心之本身是纯粹能觉的,而人之心理因素、心理结构等只是此本心的“所对”或“所”,而非“能”,本心或道德自我是超临于其上的,并可以不受此因素所左右。因而此心之本身可以自主地求自由,同时也可以自由地从苦闷、烦恼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以获得自由,即“心之能本身永远是自由的”。

人之所以能有此当下之自觉的心而成就自身的道德生活,就在于人有共同的道德心理。在唐君毅看来,一切道德行为、道德心理之唯一共同的性质,就是“自己超越现实的自己的限制”。为了深入阐发这个观点,唐君毅分析了诸如勤俭、谨慎、勇敢、忍耐、坦白、安真、爱美、向上奋进、自尊、尊人、乐天知命、自信、信人、信仰、信人之信己、宽大、爱人以德等道德心理。他认为,这些道德心理中,都含有道德的价值。比如,尊人,“尊人是觉他人亦有实现无穷人生价值之向上之机。能尊人,表示一比之能自尊者更高之道德品德。因为只是自尊,尚限于自己之内,尊人则越过此限”。[45]当然,说它们有道德价值,不是从它们对自己对人有利的结果上看,而是“直接自其表现超越现实自我的限制处看”。因而,这些心理行为本身的构成固然除自我超越之外,都需要预设在己之外的人或客观的自然存在,然而就其作为道德心理而存在来说,则是唯有依赖自己超越之活动,“唯此自己超越,为构成诸道德心理之本质”。[46]也就是说,道德心理行为所带来的效用,并不是我们判断道德行为的依据。我们把一种行为称为道德行为,只是因为它们表现了一现实自我的超越。

这也就是说,道德心理无需预设一个超越的目标以资超越。因为超越活动本身就是一个扭转活动,才扭转此面,即达到了彼面。二者是同一过程的完成,具有相同的意义。由此可知,超越的爱与理想之设定,在唐君毅看来,其作用也不在其积极的一面,而在其消极的一面。因为它们有助于破除我们心中自私的观念。从这里我们看到,唐君毅明晰了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区别,认为非道德行为的意义在于其目的之达成;而道德行为则虽然有其目的,但是其意义却不在其目的之达成。例如,爱人,虽然希望被爱之人得到幸福,但爱的意义却存在于爱的行为过程中,而不在于那人是否得到幸福。也就是说,他强调的是,人要在超越现实自我的限制处体验真实的道德生活。正是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唐君毅与休谟道德哲学的区别。休谟在阐述其将效用、利益作为道德判断的原则时,这样说道:“善的行为或质量的属性是物质上的有用性或精神上的愉悦性,恶的行为或质量的属性则与之相反”,“给予一个行动以道德价值的,正是它倾向要实现的目标”,“那些被称为正当的、善的行为,其行为趋向总是有助于人们的生存、欢乐、幸福,因而为人爱好、欲求和赞同;而那些被称为不正当的或恶的行为,其行为趋向由于无助于或阻止人们愿望和目的的实现,所以被人厌恶和反对。可见,那些正当的或善的行为类型始终不变地产生着和那些不正当或恶的行为类型不同的结果,所以,效用、利益是道德的基础,是我们进行道德判断的重要原则。”[47]而在唐君毅看来,快乐只是道德行为的附带的效果,并非其道德价值所系。甚至可以说,道德价值与快乐价值不仅不同,而且正相反。因为,“得乐本身非道德价值”,“不仅得乐非道德价值,而且唯忘乐,乃表现道德价值”,其理由在于,“忘乐与去苦,同样表现我们精神能超越现实自我之限制,而突出于现实自我的情感之上”,所以,去苦忘乐是道德价值之所系,“道德价值亦可说存在于我们对于快乐之价值加以超越的关键上”。[48]唐君毅所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我们把一种行为赞之为道德行为,只是因为它表现一现实自我的超越。[49]

由是,在道德心理中,只有超越自己限制之自觉,是唯一在实际上有,而且必须有的。除此之外,都是实际上不必有,也不需要有的。因而,此能觉之心是无对待的。此心作为纯粹的能觉,它所谓的“自觉”只是对此“能”本身之自觉,于是,有所谓“能”之产生。因而,此自己超越自己之限制,在其实质上,是此心之能觉的自我超越,它不停滞于旧能,旧能过渡到新能,而旧能复投映于新能。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而认为唐君毅主张道德生活的无目的性。他的意思是,道德行为本身即是目的。当理性要求我们做一道德行为时,不是为了达至别的什么目的,这行为本身就已是一目的。这时的理性不再是工具理性,不再只是告诉我们要达到什么目的,必须采取什么行为手段,而是价值理性,传达“应该”的命令,其命令本身就是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道德行为是一手段,他所要达成的目的必然仍然是道德上认可的目的,即理性认为应该实现达至的目的。至于何以理性以为应该达此目的,则不能再问,只能自己体会反省。[50]

在此基础上,唐君毅进一步指出,道德生活之所以成为道德生活,正在人们之有不道德之自由,寻求对道德生活具有绝对的保障,实质上是非道德的。因为,这种寻求本身并非是自己支配自己的生活,而是在此当下之心之外寻求保障。人有这种寻求保障的念头,就已经丧失了道德生活。在唐君毅看来,真实的道德生活永远在实现你当下自己所定的应当之命令。道德生活的真正保障,不能在人的本心之外去寻找,超越现实的自己,不陷溺于本能,是保持自由的道德生活的唯一方法。也就是说,想要真正保持道德生活,就需要过道德的生活。因而,真实地体验道德心理,即所以扩充人之道德心理,以成就真实的道德生活。因此,一切道德价值包含于你之超越的自己的心本体之中。人超越自心所含之超越活动,为绝对活动,即能破除一切限制的超越活动,所含有价值为绝对之善,为至善。

【注释】

[1]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第263页,曹雷雨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王怡心:《唐君毅形上学研究:从道德自我到心灵境界》,第14页,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

[3]颜炳罡:《当代新儒学引论》,第315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

[4]李杜:《唐君毅先生的哲学》,第135页,台湾学生书局,1983,转引自颜炳罡:《当代新儒学引论》,第314页。

[5]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13—14页。

[6]贺麟:《当代中国哲学》,转引自单波:《心通九境:唐君毅哲学的精神空间》,第57—58页。

[7]刘铁芳:《生命与教化:现代性道德教化问题审理》,第34—35页。

[8]鲁洁:《道德教育:一种超越》,载《中国教育学刊》1994年第6期。

[9]刘铁芳:《生命与教化——现代性道德教化问题审理》,第35页。

[10]马丁·布伯:《我与你》,陈维纲译,第13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11]马丁·布伯:《我与你》,第57页。

[12]杨伯峻:《孟子译注·离娄上》,第172页。

[13]邹进:《现代德国文化教育学》,第66页,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

[14]唐凯麟:《伦理学》,第44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15]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第4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16]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第37页。

[17]刘铁芳:《生命与教化——现代性道德教化问题审理》,第37页。

[18]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重版自序》,第1页。

[19]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重版自序》,第2页。

[20]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第16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1]唐君毅:《文化意识宇宙的探索》,“编序”,第12页,张祥浩编。

[22]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7页。

[23]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72页。

[24]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75页。

[25]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79—80页。

[26]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80页。

[27]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80—81页。

[28]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81页。

[29]唐君毅:《文化意识宇宙的探索》,“编序”,第13页。

[30]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第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1]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自序二”,第16页。

[32]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自序二”,第16页。

[33]罗义俊:《生命存在与文化意识》,第18页,学林出版社,2009。

[34]蔡仁厚:《儒学的常与变》,第190页,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0。

[35]蔡仁厚:《儒学的常与变》,第201—202页。

[36]蔡仁厚:《儒学的常与变》,第201页。

[37]樊志辉:《内在与超越之间》,第107页。

[38]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第440页。

[39]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第442页。

[40]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第443页。

[41]单波:《心通九境》,第157页。

[42]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第448页。

[43]景海峰:《新儒学与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第214页。

[44]单波:《心通九境》,第120页。

[45]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38页。

[46]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40页。

[47]休谟:《道德原理探究》,第18—19页,王淑芹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48]唐君毅:《道德自我之建立》,第34页。

[49]单波:《心通九境》,第123页。

[50]单波:《心通九境》,第124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