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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与和谐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想只就矛盾与和谐的关系方面提出三个问题,愿与同好作进一步讨论。操控和谐,无论是国家、团体、家庭的和谐,首先要掌握好“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对立统一学说。须切记矛盾与和谐是同时共存的。现今,群体事件不断出现,说明不和谐的矛盾存在。正确的态度是应该“居安思危”,承认、正视矛盾,以恰当的方法处理矛盾,达到相对较高层次的和谐统一。客观事实是和谐中有不和谐,不和谐中有和谐,矛盾与和谐同时共存又互相转化。

矛盾与和谐

近三十来年,我国强调和谐、稳定压倒一切,自有客观形势的需要,也无可厚非。而且根据《易经》的“保合太和”、“中和”论,老子的“冲气以为和”,儒家的“天人合一”、“中庸”论而写就的“和谐”论文章也已不少。我想只就矛盾与和谐的关系方面提出三个问题,愿与同好作进一步讨论。

一、和谐的相对性

宇宙和人世的一切,都是含有阴阳两方面的太极事物,它在发展变化中,都是按阴阳对立统一的规律进行的。其中的阴阳和谐统一,是一定的,是目的;但却是相对的,只是和谐的程度不同而已。

一切事物内部总是进行着有序、无序的,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变”是绝对存在的,“不变”是相对的。因此,相对缓缓地变,是说在进行着阴阳两方对比地量变。欲求阴阳绝对平衡,把阴阳对比调到不偏不倚、完全中和的奇点,那种和谐更是瞬间。

量变的最后到达极端,将出现阴阳交变,原来的太极事物出现周期性结束,出现“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局面,新的太极事物从头来,而且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发展着,螺旋式地往前发展着。

操控和谐,无论是国家、团体、家庭的和谐,首先要掌握好“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对立统一学说。不和谐是由于阴阳两个因素之间存在着矛盾斗争。在人类社会中,公与私、善与恶、权与钱、物欲与灵念、战争与和平,甚至是灵与肉之间的阴阳斗争必然存在,因此不可能有绝对的、永久的稳定和谐,只能处时间和程度的“相对和谐”之中。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是这个意思。我们的目的,只求在一轮轮的和谐、不和谐交替中维持“相对和谐”的较长时间和提高“相对和谐”的层次,时有新的超越,新的进步。

二、矛盾与和谐同时共存

这个对立统一的问题,在理论上似乎清楚,但在实践中却常出偏差。如在“文革”期间,大讲斗争哲学,强调“一分为二”,批判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论。其实,“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结合,易学史上很早就讲清了,今人反不及古人。与此相反,现今大讲“和谐哲学”,而“矛盾斗争”、“一分为二”却很少提及或不敢提及了。可见,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现象还严重存在。

我认为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侧重或强调“矛盾斗争”或“和谐统一”的一方都是可以的、可行的,但不能丢弃或否定另一方。须切记矛盾与和谐是同时共存的。试分析下面的一些说法是否正确: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反之说,以协调求团结则团结存,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亡。我认为这种不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说法,有失片面。比较正确的策略方法,应该根据具体情势,主次、软硬两手抓,才可相辅相成,以求和谐共存。现今,群体事件不断出现,说明不和谐的矛盾存在。正确的态度是应该“居安思危”,承认、正视矛盾,以恰当的方法处理矛盾,达到相对较高层次的和谐统一。

其实,单方面地说“斗争哲学”或“和谐哲学”,这种说法本身就不够准确。客观事实是和谐中有不和谐,不和谐中有和谐,矛盾与和谐同时共存又互相转化。还是“一阴一阳之谓道”、对立统一哲学这样的说法更合科学、更为准确。

三、“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

一般来说,西方的哲学文化比较强调斗争性,强调“天人相分”。如赫拉克利特说:“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我游欧洲时参观古罗马斗兽场,就感受到这种人与人、人与兽互相厮杀决斗的残酷气氛,想象王公贵族们在看台上拍手欣赏和中国古代民众观看擂台比武的情景,是截然不同的。我在游历欧洲时写了一些诗,记得其中一首的两句道:“战争和平互交替,启蒙复兴续春秋。”对于西方文化中,认为矛盾与和谐共存而又侧重强调矛盾斗争这一点,我深有感触和体会。

西方物我二分的理性哲学,总是站在自然的对立面,将自然物质的里里外外分割开来,或反复细密地条分缕析,或刨根究底加以演绎,坚信唯有此法方能掌握真理并战胜自然。这种思想倾向的有利之处是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但现代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等灾难。于是,后现代主义又提出了返璞归真、回复自然、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张。

中国的哲学文化强调“天人合一”,以易经、儒、道为代表。他们皆由天道感悟人道:“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乾·文言》)人道和天道在自然进化与社会进化过程中天然形成的相感相通性,是“天人合一”说的根本依据。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无论中、西方,在天人关系上,虽然强调了相合或相分的某一方,但并没有取消另一方。如黑格尔的正—反—合辩证逻辑三段论,其第三式“合”,他认为是均衡、中和、尺度,而非“唯一的否定”,这和《易经》的“和合”有相似之处。而中国先秦时哲学家荀子,则明白提出天人相分、人定胜天的观点。荀子在“明于天人之分”的基础上,实现“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的天地人相“参”的整体和谐关系的思想,是功能互补的“天人合一”中和论。

易学发展至“时中、日新”的天人合一论,不仅在形式上走过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更是从内容上克服了孟子天人观的纯道德局限,克服了荀子纯客观功能性天人观的局限,而将两者综合创新,从而实现了生命存在的飞跃,构建出了积极向上的“时中”生存样式。这种“时中”生存样式不唯是对孟、荀天人观的综合创新,也是对儒、道“中和”生存样式的超越、扬弃和综合创新,因为它既克服了老子“道法自然”所体现的柔弱无为性,又继承弘扬了孔子中庸哲学不及“天道性命”的局限,从而在一种更为广阔全面、丰富健康的基础上构建出关于宇宙和人的哲学。正是这种关于宇宙的“中和”哲学和主体的“时中”哲学,体现了中国古代哲人的最高智慧,显示着中华民族最高的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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