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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判断“好基因”和“坏基因”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 谁来判断“好基因”和“坏基因”?基因研究有助于揭示人类生老病死以及行为方式的根源。汉默等人调查了40名男性同性恋者,经他们同意提取其细胞做基因检测。有人说,“我很想去购买好基因”,“我想给胎儿做基因检验”。人类基因组研究应集中于治疗和预防疾病,改善人们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一旦人们了解到性状与基因有关时就会发生基于基因的歧视。

§2 谁来判断“好基因”和“坏基因”?

基因研究有助于揭示人类生老病死以及行为方式的根源。基因研究表明,人体共有23对染色体,其中22对为常染色体,剩余一对(2条)为性染色体,女性是2条X染色体,即XX核型;男性则是1条X染色体和1条Y染色体,即XY核型。1993年7月,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的丁·汉默认为,同性恋与基因有关。同性恋者和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在其X性染色体长臂顶端区域有一个叫做Xq28的基因,是这一基因决定了人们在性指向的同性恋。汉默等人调查了40名男性同性恋者,经他们同意提取其细胞做基因检测。他们发现,这40多人中,有30多人X染色体中具有相同的Xq28基因,因此认定Xq28基因可能控制着男性同性恋行为和趋向。

对于同性恋现象的研究,不仅要从生物医学社会学、文化民俗学和心理学等角度对其开展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也要从其深厚的生物医学基础上开展研究。早在1974年,美国心理学会和精神病学协会就发表正式声明:同性恋不是疾病,也不是一种病态,这是一种正常的只占少数的性指向,他们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不必对他们进行矫治。2001年4月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认为,同性恋行为并不一定属于心理异常,这表明同性恋不再被视为病态。由此可见,只有从基因、从碱基对上探寻复杂的生命现象,才能理解人的行为方式。

问题是,基因有好坏之分吗?带有致病基因的人能算作病人吗?人类基因组研究的成果将用于什么目的?有的人认为,基因有好坏之分,致病基因就是坏基因,非致病基因就是好基因;有的人主张,可以用基因技术改变人的肤色、发色或身高;甚至主张用基因技术来“改良”人种,制造出能力非凡的“超人”。

毋庸讳言,试图运用基因技术来改善提高人类素质的想法古已有之。从基因着手治疗肥胖病、忧郁症、识字困难、身体太矮、秃顶,并用来加强美貌、智力、体格、运动才能等,仍属于优生范围。从意见调查看来,有不少人想用基因方法改善自己。1986年和1992年的调查显示,40%—45%的美国人赞成用遗传工程改善身体与智力。有人说,“我很想去购买好基因”,“我想给胎儿做基因检验”。美国人有进取精神,自认为能比大自然做得更好,会比上帝做得还好。DNA螺旋结构发现者之一的沃森就非常赞成充分利用这科技:“没人有胆说出来,但在我看,如果我们知道怎么添加基因,制造出较好的人类,何乐而不为?”

然而,人们绝不会忘记,曾经出现的充满偏执狂热的“优生运动”。20世纪30—40年代纳粹德国的遗传学家和医学家们担心德意志民族质量下降,内有大量“劣生”残疾人,外有大量“劣等”民族,因此制订一系列国家规划和通过一系列“绝育法”、“婚姻法”、“优生法”等法律,来维护“种族卫生”。纳粹的优生运动不仅是种族主义的,同时也是法西斯主义的,他们强迫本国残疾人绝育、进而迫使残疾人“安乐死”。

如何理解我国的优生优育?我国的优生优育概念与历史上的“优生学”或“优生运动”根本不同。我国的优生实践合乎科学、符合伦理道德,决不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优生学”或“优生运动”死灰复燃。我们不能一听到“优生学”就取缔一切与优生、优育有关的名称和活动。中国的优生优育是建立在现代遗传学临床实践基础上的。我国的《母婴保健法》、某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禁止痴呆傻人生育的规定》、在多数家庭经济落后、残障人口较多的国情下,限制有严重缺陷儿出生,可以说,这些优生优育活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优生伦理学”。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重视“优生”而歧视携带致病基因的人。实际上,基因的“好”与“坏”都是相对而言的。英国的物理学家霍金因基因突变而导致肌肉萎缩症,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当代最伟大的科学家。一些伟大的艺术天才,也有不少在生理上有某些疾病,但在其他方面却作出了非凡的成就。

由此可见,无论是生物发育,还是人的生长都是千差万别的,从而人的心理和行为也是千姿百态的,这些符合世界多样性的原则,也是构成丰富多彩的现实世界的基础。即使人类生命天书的奥秘被揭示了,我们也不能有基因歧视,更不能抛弃所谓携带“坏基因”的人。由于有隐性基因和基因的自然突变,任何一个社会和国家是不可能用国家规划限制或阻止残疾人出生和存在的。残疾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在更大程度上受社会发展的因素制约,而不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原因。从伦理道德上说,残疾人与健康人都具有平等权利,一个民族的成员之间和不同民族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优劣”之分,任何人的结婚生育都是个人自愿作出的选择,其他人和国家都无权干预。任何社会或国家都无权将残疾人视为负担,而有义务、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平等权利,开发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尽可能与社会其他成员生活一样好。

因此我们强调,面对纷繁的社会,一个人的智力、性格等更多地受到环境、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人类基因组研究应集中于治疗和预防疾病,改善人们的生命和生活质量。

一旦人们了解到性状与基因有关时就会发生基于基因的歧视。而如果我们将人类基因组研究的成果用于优生时,不管是增强性状或能力的体细胞、生殖细胞基因干预,还是所谓的“名人精子库”、“模特卵子库”,都会引起对不被增强的性状的歧视。我们强调基因没有“好”“坏”“优”“劣”之分,实际上有些引起疾病的基因同时也能防止更致命的疾病。毫无疑问基因决定论是错误的。固然,基因对人的生老病死的“命运”确实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研究表明,人的许多种遗传性疾病是与基因有关的。比如哮喘,如果夫妇二人中有一人患有哮喘,孩子得哮喘的概率有25%;如果二人都有哮喘史,孩子得病的可能性会上升到50%。又比如糖尿病,如果夫妇二人中有一人患有I型(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孩子得此种糖尿病的概率有5%;如果二人都有I型糖尿病,并且两人都继承了MHC基因,孩子得病的危险性上升到20%。还有忧郁症,如果父母有忧郁症史的,则孩子得此病的机会是普通孩子的3倍。

但是,基因并不能决定人的一切。比如人的性格特征,在多大程度上与基因遗传有关,在多大程度上与社会环境有关,至今还是一个正在研究的问题。还有,一个人是否聪明,遗传的力量和环境的作用各占多少比例,这也是科学家一直在争论的话题。尽管当今的科学不断进步发展,无论怎样,我们都无法忽略教育、家庭环境、生活的方式所起的巨大作用。一个人同周围人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个性的塑造。在民间既有“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同时也有“一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的说法。看来,我们很难在先天和后天之间进行仲裁。正如法国遗传专家兰葛纳所说的:“人不是简单的某两种基因的混合,不是从两种基因中得出平均值。每一个人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着基因重组,因此基因的组合永远是最独特的。而混血更是增加了人类的多样性。”所以,遗传基因不能在人出生前就决定人一辈子的命运。这方面,人们不会忘记,“血统论”、“出身论”的阴影曾经笼罩中国上空并引发狂风暴雨,使无数人为此付出沉重代价的历史教训。

其实,每一个人都可能有一些有缺陷的基因,有一些人群带有某种疾病甚至绝症的基因。如何看待这些疾病基因、缺陷基因?尽管一些人携带了疾病基因,但疾病基因是不是就一定“有害”呢?研究表明,一些人天生就不易得艾滋病,是因为这种人具有某种基因缺陷。又比如,一种导致镰细胞贫血症的基因同时又是预防疟疾的功臣。绘画天才凡·高、伟大思想家尼采都是精神疾病患者,如果在他们那个时代就用基因治疗技术,那很可能就不让他们出生,这样不就扼杀了如此卓越的天才人物了吗?对一个个体来说,尽管他有某些不足、弱点,但另一方面他也有很强的优势。所以,没有十全十美的基因携带者,某些致病基因同时又是防止另一些疾患的功臣。

不论健康还是疾病,总是相伴相随的。即使你有了好的基因,以后基因也还要突变,可以向好的方面突变,也可以向不好的方面突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基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的结果决定了人的存在状况。这里的环境不仅是指外界的空气、阳光或者各种接触到的物理化学因子等,以及已经深入到细胞里面的各种各样的小分子、蛋白质及其他无机离子对基因的作用,而且社会文化、教育环境以及每个主观意志的作用。实际上,人类的许多疾病和异常行为是受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等多方面影响的,每个有自由意志的人都应当为他的选择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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