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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和与日新之化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 天地之和与日新之化如果把王夫之关于太极与万物的关系的理论看做他的形上学,则关于气的存在方式、气的性质、气的演化过程等方面可以看做他的自然哲学。再次,王夫之对理气关系也有新的阐发。阴阳异撰,而其氤氲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太和与气共始终。

二 天地之和与日新之化

如果把王夫之关于太极与万物的关系的理论看做他的形上学,则关于气的存在方式、气的性质、气的演化过程等方面可以看做他的自然哲学。王夫之的形上学以《周易》为主要理据,他的自然哲学主要是通过阐释张载关于气的学说来表达的。在阐释中,他继承了张载的思想,但又因渗透了形上学的观念而使自然哲学更加深刻和系统。

1.太虚与太和 太虚是张载哲学的根本概念,“太虚即气”是他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他的主要著作《正蒙》对太虚、太和、动静、一两、神化、性命各个方面都作了论证。王夫之在对《正蒙》所作的注释中阐发了他的自然哲学。

首先,王夫之继承了张载,以气为构成事物的基质。王夫之在对“太虚无形,气之本体”一段的注释中说:

于太虚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气自足也。聚散变化,而其本体不为之损益。(《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7页)

聚而成形,散而归于太虚,气犹是气也。神者气之灵,不离乎气而相与为体,则神犹是神也。聚而可见,散而不可见尔,其体岂有不顺而妄者乎?(《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3页)

太虚即空旷寥廓广大无垠的空间,中间充满了气,气总量是没有增减的。关于气的聚散,二程不同意张载关于气无生无灭的理论,认为张载把既往之气作为将来之气,陷入佛教轮回之说,天地之气自生生不穷,不必借既往之气为将来之气。王夫之在这个问题上同意张载的观点,认为聚而成形和散而归于太虚的皆此一气。在明代哲学中,对气的讨论不很突出,明代度越前代的,是关于心性的讨论。这一方面是因为对物的构成基质没有新的说明模式,在这个问题上已没有多少发挥余地;更重要的,明代许多思想家认为关于气的探讨实际上是个实证问题,不像心性体验那样有个人独特的解释。王夫之所以依然对此兴趣颇浓,是因为他要为自己“有”的哲学寻找一个坚实的基础。

其次,王夫之重新解释了“神”这个概念。张载哲学中,神指气的神妙作用,也指气的氤氲舒张状态,即“神者,伸也”。王夫之哲学中的“神”亦指气的神妙作用,他说:

神清通而不可象,而健顺五常之理以顺,天地之经以贯,万事之治以达,万物之志皆其所涵。存者,不为物欲所迁,而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守之,使与太和氤氲之本体相合无间,则生以尽人道而无歉,死以返太虚而无累。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斯圣人之圣德矣。(《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0页)

在王夫之这里,神就是太虚之气的本性,神潜在地具有使气形成物体、使物体的运动有规律的能力。所以,事物之理实际上是顺承了太虚潜在的理。天地的法则,万事万物的规律都是对“神”的实现、扩展。所谓“存神”,即把握万物的规律,宇宙的法则,从而与太虚本体所含之神契合无间。这是圣人的极致。王夫之给了张载神的概念以更加实在的、可以认识和掌握的性质,剔除了其中的神秘成分。王夫之所谓神,实际上是处在太虚阶段,尚未衍为物体之时的气所具有的潜能。

再次,王夫之对理气关系也有新的阐发。他解释张载的“虚空即气”说:

虚空者,气之量,气弥沦无涯而希微不形,则人见虚空而不见气。凡虚空皆气也。聚则显,显则人谓之有;散则隐,隐则人谓之无。神化者,气之聚散不测之妙,然而有迹可见于性命者。气之健顺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于神化之中,无迹可见。若其实,则理在其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通一而无二者也。其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入于太虚则不形,抑必有所从来。盖阴阳者气之二体,动静者气之二几,体同而用异则相感而动,动而成象则静,动静之几,聚散出入形不形之从来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3页)

虚空以气为实体,气弥沦无涯而不可见。气因聚散而有显隐,神是气聚散过程中显示的奇妙作用,化指气的流行变化过程。神化有迹可见。性与命是气潜在的理,它主宰着神化的方向和过程。性指本性,命指性的所以如此运动的必然性。性命表现在物上就是物的本性和运动变化的规律。这种本性和必然性都不是感官的对象,而是通过对事物运动的根据和现实过程进行理性思考而得到的,所以不可见。王夫之的“理在气中”可有三个层次。从太虚清通不可见之气潜在地具有法则和规律说,可以说“理在气中”。从这种潜在地具有的理是现实可见的具体事物的主宰者、调剂者,它决定着具体事物的运动方向和展开过程说,可以说“理在气先又在气中”;从理为具体事物上体现出的条理、秩序、规则说,可以说“理在气上”。这三种意义上的理,都不能离开气而存在,故说“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理在气中和理在气先是宋明哲学中带有根本性的争论,这种争论很大程度上起于对“理”的不同界定。王夫之区分了不同情况,从气的太虚状态到气聚为万物,对这些不同阶段、不同状态中理的作用作了分别的解说。

王夫之对张载的继承与改造也体现在对“太和”概念的阐发上。张载所谓太和与太虚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它们都表达本体之气的性质和功能。太虚是个方位概念,代表广大无限的空间,空间中充满了希微之气。它要说明的是气的本然状态。而太和才最显豁地表达了气的运动及其和谐的本性。故太和被列为《正蒙》首篇的篇名。王夫之对太和的解释,重点在太和中“神”、“理”的功能及宇宙的整体和谐。

王夫之对“太和所谓道”一句解释说: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谓太极也。阴阳异撰,而其氤氲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5页)

太和为最高之和,最广大之和。太和之中有理有气,理即所谓道,气即阴阳之气。阴阳之气氤氲于太虚之中,是气的对立的两种势力,这两种势用合而不相悖害,分而不见涯畔,这就是太和。太和与气共始终。在阴阳二气未形成有形的具体事物前,是气的和谐状态;在形成具体事物后,事物各依其性运动,宇宙整体是和谐的。王夫之这里所说的道,与《周易外传》以道为宇宙万有的本体的用法不同,这里的道和太极指理。

王夫之的太和概念,不仅包含阴阳的和谐,也包含气与神的和谐。他说:

太和之中,有气有神,神者非他,二气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阴与阳和,气与神和,是谓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气逐于物,役气而遗神。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6页)

神在张载和王夫之的哲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神在张载哲学中指太和之气的神妙的本性,王夫之对它作了引申,加强了它的潜在地具有并主宰气的运动这一意思。它是不可用感官把握的,只可由事物的运动推知。太和中阴与阳的和谐是最根本的。而所谓气与神和,却是一个形式的陈述,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因为神是气的活动的潜在根据,活动与其根据是同一的。而所谓“人生而物感交,气逐于物,役气而遗神”,这里的气和神已是带有价值意味的概念,即气是属于肉体方面的,是贪戾的;神是属于精神方面的,是德性之源。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指人为贪欲所蔽而失去其德性追求。这里论人之神与气和论自然界的神与气是在不同的层面讨论问题。由于中国哲学的泛伦理的性质,自然哲学与伦理哲学常常混在一起讨论,并且伦理哲学是以自然哲学为蓝本,为依仿的。王夫之也不能免此。他在注释张载“不如野马氤氲,不足谓之太和”这句完全是自然哲学的陈述时,将它注入了完全是伦理学的内容:“此言体道者不于物感未交,喜怒哀乐未倚之中,合气与神,合神与性,以健顺五常之理融合于清通,生其变化。而有滞有息,则不足以肖太和之本体,而用亦不足以行矣。”(《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7页)王夫之的注释重点在使人与太虚清通湛一的本体为一,此时“合气于神,合神于性”,清通湛一中的健顺五常之理直接呈现于人。这就是以人合天,“肖太和之本体”。并且,人的本然是物感未交,喜怒哀乐未发之时,此时人本性充满,未有戕害,与太虚为一。所以他说:“于物感未交,至静之中,健顺之性承于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穷。”(《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8页)

2.两一 两即气中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一即这两个方面包含于一个统一体中。张载的“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两故化,此天之所以参也”(《正蒙·参两》)及“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正蒙·太和》)是关于两一这对范畴最为明确的解释。王夫之对“两一”进行了详细的阐发,使“两一”这对范畴的意义更加明确和深刻。“两一”在他这里的基本含义是:“氤氲太和,合于一气,而阴阳之体具于中矣。”(《张子正蒙注·参两篇》)一指太和之气,两即阴阳二体。他解释两一的关系说:

自太和一气而推之,阴阳之化自此而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原本于太极之一,非阴阳判离,各自孳生其类。故独阴不成,孤阳不生,既生既成,而阴阳又各殊体。其在于人,刚柔相济,义利相裁,道器相需,以成酬酢万变之理,而皆协于一。(《张子正蒙注·参两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7页)

阴阳二体统合于一气中。阴阳无时不互相包含,共同完成事物的生化,单纯的阴或阳皆不能有生与成,须阴阳共同作用。但其中阴阳又不容混杂。人与物皆不外此理。如性情中刚与柔互相成就,裁断中义与利互相制约,事物的根据、法则与形体互相依赖。两个方面构成一个统一体。

两一概念集中表达了事物运动的根源,王夫之说:

自其神而言之则一,自其化而言之则两。神中有化,化不离乎神,则天一而已,而可谓之参。(《张子正蒙注·参两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7页)

神指统一体的神妙的、隐微不可见的功能;化指两端相推而变化发展。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事物中对立的两端,而此两端所以能发生作用是因为它们处在一个统一体中。变化发展的根据在其内蕴的功能,内蕴的功能中原来即包含发展的潜能。所谓天之参,指一中之两端互相渗透、干涉。王夫之说:“太极之本体,中涵阴阳自然必有之实,则于太极之中,不昧阴阳之象。而阴阳未判,固即太极之象。合而言之则一,拟而议之则参,象之固然也。”(《张子正蒙注·参两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5页)这里太极本体指太和之气。太和之气中包含两端对立的潜能。阴阳尚未分判,此潜能已具。故合言则一,分言则二,而二则本有互相渗透与干涉等。

张载与王夫之都非常重视感这个概念,感指对立势力的互相作用,张载曾说:“天大无外,其为感者,氤氲二端而已。”(《正蒙·太和》)王夫之对这一句注释说:“氤氲之中,阴阳具足,而变易以出,万物并育于其中,不相肖而各成形色,随感而出,无能越此两端。”就是说,变易是由于对立两端的互相作用,万物在宇宙总体中生化无穷,各具其性,各呈其形。万物皆相感,而相感之根源,在于对立之两端。他说:

阴阳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异。惟异生感,故交相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借令本无阴阳两体虚实清浊之实,则无所容其感通,而谓未感之先初无太和,亦可矣。今既两体各立,则溯其所从来,太和之有一实,显矣。非有一,则无两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6页)

太和中阴阳对立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变化起于阴阳相感。如果没有阴阳对立就不会有阴阳统一之太和,相感也就不会发生。

王夫之关于两与一的思想方法是由现象推本体的方法:两端的对立是随处可见的,但此对立必是一个统一体中两端的对立,因此推出“一”的观念。两由观察所得,一由推理所得,这也就是王夫之所说:“溯其所从来,太和之有一实,显矣。”“惟两端迭用,遂成对立之象,于是可知所动所静,所聚所散,为虚为实,为清为浊,皆取给于太和氤氲之实体。一之体立,故二之用行。”(《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6页)

在两一相感相推所构成的大化流行中,张载与王夫之所注重者有所不同,这体现在他们对道的解释上有不同的侧重点。张载的道指气化生万物的实际过程,道如川流之不息,如轮转之无穷,重在其流动过程。而王夫之的道指气化的根据和气化过程中万物呈现出的规律性,重在万物之有本、有序。王夫之说:

至诚体太虚至和之实理,与氤氲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与太虚妙应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则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适得吾体,遂有屈伸,而神无损益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4页)

阴阳具于太虚氤氲之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荡,乘其时位以著其功能。五行万物之融结流止,飞潜动植,各自成其条理而不妄。则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处之必当,皆循此以为当然之则,于此言之则谓之道。(《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2页)

上一段中,理是太和中体现的条理、规律,道是氤氲未分时的潜在功能,下一段中道是事物的条理和人据以行动的准则,都不指气化流行本身。也可以说,张载在气的流行过程上着眼,王夫之在气所构成的具体事物的根据和条理上着眼。这个不同,表现了王夫之重新张大二程、朱熹学说的努力,以人合天的意味更加浓厚。同时说明,王夫之继承了二程的说法,力图克服张载的“穷探极虑”,“有苦心极力之象无宽裕温厚之气”,处处把天和人统合起来,避免把天仅仅作为纯粹学理探讨的对象。这表明了王夫之在经过王学擅场的局面之后,阐扬程朱之学的企图。

3.动静 动静是王夫之哲学中又一对重要范畴。王夫之关于动静的理论,本其“两一”模式,重点阐述了动与静在事物运动中的功用,动静的发生状态——“几”,及他的尚动的哲学主旨。

王夫之认为,动静是事物运动的两种状态。动静各有其功能,王夫之说:

虚实,太虚之量,实者,气之充周也,升降飞扬而无间隙,则有动者以流行,则有静者以凝止。于是而静者以阴为性,虽阳之静亦阴也;动者以阳为性,虽阴之动亦阳也。阴阳分象而刚柔分形。刚者阳之质,而刚中非无阴;柔者阴之质,而柔中非无阳。(《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7页)

太虚中充满了气,气分阴阳,由阴阳而有动静,动是气的流行,静是气的息止。动以阳为性,虽凝止为具体形器仍不失其动性;静以阴为性是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只要涉入形器,可供给感官据以识别的都是静。动是永恒的,静是相对的,世界上的事物就是气在不同的形式中流转的过程。静是动借以驻寓自己的逆旅。动是无形式的流行,静是气入于具体形式中的相对稳定状态。王夫之说:

阴阳之生,一太极之动静也。动者灵以生明,以晰天下而不塞;静者得而处重,以凝天下而不浮。则其为实,既可为道之体矣。动者乘变以为常,锐而处先,故以一得九;静者安居以待化,辟以任受,故以二得十。则其数既可备道之用矣。(《周易外传》易辞上传第五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04页)

阴阳因太极之动静而有,动指太虚之气流转于不同的形器中,“晰天下”指借形器而显,以自别于其他事物。不塞即不滞于一种形器而不停地流转。静指形成具体事物而有形象有质碍,这就是得而处重。静使太虚之气处于具体事物的形态而不缥缈游荡,此即凝而不浮。其动其静,皆是实在的。动静而合言之即道体。动的寓意是能动、主动、不安故处,于数为奇;静则安居其处靠动来使自己变化,它的品格是承受,于数为偶。动静、阴阳贯穿太虚之气的始终。所以王夫之说:“健而动,其发浩然,阳之体性也。顺而止,其情湛然,阴之体性也。清虚之中自有此分数之条理。”(《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2页)

在王夫之这里,动是永恒的,静是相对的,静是动的另一种形式,他说;

止而行之,动动也;行而止之,静亦动也。一也,而动有动之用,静有静之质,其体分矣。(《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6页)

动静虽有表现上的不同,但实际上皆是动。比如,静止的东西的启动,是本来的动的继续;动的物体的停止,是处在静的状态中的动,故动是绝对的。他说:

静动异而神之不息者无间。圣能存神,则动而不离乎静之存,静而皆备其动之理。敦诚不息,则化不可测。(《张子正蒙注·诚明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14页)

这里“神之不息者”指太虚之气内在的动能,动静是具体事物或动或静的状态。由于有动能为具体的动静的根据,所以,动是永恒的,相对的静中含有不息的动的根源。

王夫之用永恒的动、绝对的动来解释周敦颐的《太极图说》:

太极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无动而静,阴恶从生哉?一动一静,阖辟之谓也。有阖而辟,有辟而阖,皆动也。废然之静,则是息也。“至诚无息”,况天地乎?“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何静之有!(《思问录》内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02页)

在周敦颐这里,“太极本无极”,它是静,绝对的静生相对的动静然后复归于静,所以他的修养方法是“无欲故静”,修养者与静的本体合一。王夫之正好相反,他认为具体事物的动静,是太极之动的两种相对的状态,故可说动静皆动。所谓阖辟,是有动能的太虚之气在具体形式上的出入聚散。动是永恒的,宇宙的实质,就是这种永恒的动能的不停息的实现。儒者所谓“仁”,所谓“生意”,所谓“鸢飞鱼跃,活泼泼地”,都是对这种永恒的动的体验和赞美。

王夫之以其尚动、刚健有为,批评了老庄佛教的虚静无为。这种批评,体现在他的几乎所有著作中,是他的哲学建构不可缺少的环节。他批评老庄的守柔主静说:

大人以分义尽伦,曲士以幽忧捐物,古有之矣。……若夫土木其形,灰槁其心,放言洸洋,而托于曳龟逃牺之术,以淫乐于琴酒林泉,匪艰而自诧其无交,被衣、啮缺之所以不见称于圣人。(《周易外传·大有》,《船山全书》第一册,第860页)

“无交”、“艰”皆见大有卦之爻辞。无交,指不互相交感;艰指处逆境而奋发。被衣、啮缺皆《庄子》中避世之人。王夫之指出,儒家君子守名分之义,尽伦理之责,以健动应世,一曲之士则捐弃名分,幽居避世。其形如土偶木梗,其心如槁木死灰,以庄子曳尾龟于泥中,不做太庙之牺牲自足,独乐于林间泉下。这样的人,这样的作为不为儒家士君子所称许。王夫之以“大有”,赞美有,崇尚有,来反对消极避世。在对乾卦卦义的发挥中,王夫之说:

自老氏之学以居钝处后玩物变而乘其衰,言易者惑焉,乃曰:“阳刚不可为物先。”夫雷出而花荣,气升而灰动,神龙不为首而谁为首乎?德不先刚,则去欲不净;治不先刚,则远佞不速。妇乘夫,臣干君,夷凌夏,皆阳退听以让阴柔之害也,况足以语天德乎!(《周易外传·乾》,《船山全书》第一册,第830页)

王夫之这里批评的是援老入易,以老解易所出现的弊端。道家崇尚阴柔,受其影响的解易派贬抑阳刚,以阴柔为易道根本原理。王夫之提出,自然现象中雷动而惊蛰,草木开始萌发;灰管候气中,阳气上升而灰管飞动;六十四卦中,乾龙为首,而龙为刚健的象征。这都说明,阳刚、健动是自然与人事的最根本原则。阳刚退避而听命于阴柔,将会发生祸害。王夫之并不否认静的作用,但他认为静是动之静,静是动的一种形态,他反对“废然而静”。他批评庄子说:

嗒然若丧其偶,静也,废然之静也。天地自生而吾无所不生。动不能生阳,静不能生阴,委其身心,如山林之畏佳,大木之穴窍,而心死矣。人莫悲于心死,庄生其自道乎!(《思问录》内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03页)

在《正蒙》注中,他批评庄子:“神者,圣之化也。庄生欲蔑圣功,以清虚无累之至为神人,妄矣。”(《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92页)这些批评,完全是从入世用世、尽伦尽制、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根本立场出发的。

4.神化与几 神化也是王夫之的一对重要范畴。动静是言事物的运动状态,神化则是言事物的运动根源和发生过程。神指气的运动不息的神妙本性,化是“四时百物各正其秩序”,是对于神的实现。王夫之解释神化说:

气,其所有之实也。其氤氲而含健顺之性,以升降屈伸,条理必信者,神也。神之所为,聚而成象成形以生万变者,化也。故神,气之神;化,气之化也。(《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76页)

这是说,气之中有运动变化的本性,它使气升降屈伸而呈现条理,这就是神,将神的这种本性实现为具体事物的变化,这就是化。这种实现是神的主动的过程,是气受神的支配而必然要发生的,所以说“神行气而无不可成之化”,“天以神御气而时行物生”(《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3页)。

王夫之将事物由此及彼的运动,区分为化与变两种。张载也区分了化与变:“变则化,由粗入精;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正蒙·神化》)这是从变化的状态和程度来区分,变是显著的变化,化是微小的变化。“变则化”指显著的变化之后,一个新的事物确定了,在这个新的性质上的微小变化自此而始。“化而裁之谓之变”指微小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起显著的变化,产生新的事物和新的性质。王夫之对变与化的解释不同于张载,他以主动和被动来区分变与化,他说:“变者,自我变之,有迹为粗;化者,推行有渐而物自化,不可知为精,此一义也。”(《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3页)即变是变者自己的行为,自己不得不然的改变。因为化的积累逼迫着、鼓动着变者发生变化,变者自身无有余地容纳化的继续积累。由于其积也厚,故其变也烈。它是显著的可见的。而化是微小变化的逐渐积累,它自身有余地容纳此种积累的继续增多,也可以说是异己的力量和势能在自己身内的积累。相对于变来说,化是自他而化。自他而化是微妙的,不可见的。这是一种意义。还有另一种意义,王夫之把“变”不是解释成事物剧烈的、可见的变化,而是把它解释成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中的变易,它的根源在“神”。所以王夫之不同意张载“化而裁之谓之变”之说,认为应该是“化而裁之存乎变”,他说:

化之所自裁,存乎变易不测,不失其常之神。化见于物,著也,裁之者存乎己,微也。此又一义也。……变者,化之体;化之体,神也。精微之蕴,神而已矣。(《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3页)

就是说,显著的变和微小的化,其发生的根据皆在“变易”,“变易”源于“神”。化虽微小,但仍可见于物,而“裁之”则是“变易”的积累。这里实际有三个概念:一是变易,变与化的根据。二是化,不显著的改变。三是变,显著的改变。张载以第三义谓“化而裁之谓之变”,王夫之以第一义谓“化而裁之存乎变”。交易是“神”的直接表现,是化的根据,所以说“变者,化之体。化之体,神也”。

王夫之对化与变的论述,比张载进了一步。张载讲得较多的是化与变的关系,对变与化共同的、深微的根源——“神”讲得较少。而王夫之则对“神”在化与变中的作用及其表现形式作了多方面的论述。这种论述的全面与深刻在气论的阐发中是前无古人的。王夫之在张载、王廷相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

与神相连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几”。周敦颐以“诚神几”为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标准。张载以“易”与《中庸》为根本,提出“知几其神”、“见易则神其几”等命题。王夫之对“几”的阐述是他关于“神”的思想的自然引申。王夫之说:

知者,洞见事物之所以然,未效于迹而不昧其实,神之所自发也。义者,因事制宜,刚柔有序,化之所自行也。以知知义,以义行知,存于心而推行于物,神化之事也。(《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0页)

所谓智者,在于洞见事物存在与变化的根据——神,并且在事物未形之前就能预测事变的发展,这就是“穷神知化”。穷神知化是知,因事制宜是义。知与义互相制约,互相补足。这是“神化”的极致。而穷神知化的关键是知几。在王夫之这里,几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先兆和关节点,知几就掌握了事变的主动权。其二,几不是事几,而是自己的心对于外在事物最初的善恶反应。

关于第一个方面,王夫之说:“几者,动之微,微者必著。”(《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9页)这个解释承袭了《易传》的“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的说法。王夫之把知几作为圣学的非常重要的方面,他说:“存神以知几,德滋而熟,所用皆神,化物而不为物化,此作圣希天之实学也。”(《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9页)存神即上文“穷神知化”,也即掌握天道神化的奥秘。知几是明了天道神化在具体事物上的表现或征兆。存神是一般,知几是个别。“存神以知几”,是把一般原理运用于考察具体事物的细微征兆,这是正确行为的前提。他说:“察事物所以然之理,察之精而尽其变。此在事变未起之先,见几而决,故行焉无不利。”(《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9页)知几就是在掌握事物微小的变化征兆,以与大化运行中的各种势用相配合而发生作用,他说:“随时而起化者,必以健顺、动止、浩湛之几与阴阳、翕辟、生杀之候相应以起用,不然,又将何以应乎时哉?”(《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2页)“几”的关键是它的时空性,“几”如电光石火,稍纵即逝;“几”又是微妙难寻,时过境迁的。必须在时空的各种势用中找到接榫部,融在大化流行中,成为它的有机组成部分。故“几”须“随时起化”。这里健顺、动止、浩然、湛然是“几”内蕴的潜能。而阴阳、翕辟、生杀是所遇事物的势用,乘运而行才能发生作用。这里王夫之对“几”发生作用的机制的解释是非常精彩的。

王夫之也把重视“几”的时空性,重视“几”的乘运而行用到关于六十四卦的解释中。他认为,易之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所描摹的天道变化,皆是在神的范导下以“几”的形式发生作用,他注释张载的“见易则神其几矣”说:

易有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变化极矣,而唯乾之六阳、坤之六阴错综往来,摩荡以成其变化尔。此神之所为也,故易简而行乎天下之险阻。于此而知神之为用,纯一不息,随其屈伸消长皆成乎化。圣不可知,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而随时处中,在运动之间而已。(《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93页)

六十四卦赅天下之变,而可归结为乾坤两卦,乾坤即阴阳,阴阳之摩荡攻取是神的作用。阴阳作用不停,故说神纯一不息。神之几乘阴阳屈伸消长以成变化。所谓圣人,就是能随时处中而与此神化为一的人。而其关键在知几。可以看出,在王夫之这里,天道归结为神,而神作用于具体事物是通过“几”的,神乘几而使自己的潜能和势用得以外化、成遂。

关于第二个方面,王夫之在注释张载“见几则义明”时说:

事物既至,则不但引我以欲者多端,且可托于义者不一。初心之发,善恶两端而已。于此分析不苟,则义明而不为非义所冒。(《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9页)

这里“几”即心之初动对于善恶的反应,是义利的最初分界。这个意义的“几”是受了周敦颐“诚无为,几善恶”的影响。从气的角度说,“几”是心这一气化之物的隐微状态的动。王夫之说:“鬼神无形声而必昭著于物,则苟有其实有,不待形而见,不待声而闻。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若或使之发露。盖气机之流行,有则必著之也。”(《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4页)“几”即心对于事物善恶的最初反应,即“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王夫之认为把握善恶之“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时念极微弱,尚未养成确定的意念,若不察其善恶而听其随气流行,则养成坚固之势而不易克治。王夫之说:“已形则耳目之聪明可以知其得失,不待神也,然而知之已晚,时过而失其中,物变起而悔吝生矣。”(《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94页)应该在事物未形之时,辨其善恶,这就是“知几”。把握微弱之善而因势利导就是“精义入神”。王夫之特别重视《正蒙》中的《神化》篇,把它看做张载全部学说的指归,他说:

张子之言,神化尽矣,要归于一。而奉义为大正之经以贯乎事物,则又至严而至简。盖义之所自立,即健顺动止,阴阳必然之则。正其义则协乎神之理,凝神专气以守吾心之义,动存静养一于此,则存神以顺化,皆有实之可守,而知几合神,化无不顺,此《正蒙》要归之旨,所以与往圣合辙,而非贤知之过也。(《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93页)

但他提醒人们,如果仅仅注意神化的神妙莫测、机变百出这一点是不够的,神化必与守义相表里。神化的内容应是所守之义:“义之所自立,即健顺动止,阴阳必然之则。”所以他对于“知几”既强调知事几,又强调知善恶之几,认为这是孟子以来的儒家传统,偏离此将陷于异端之学。

5.变与常 变与常是刻画事物偶然变化与一般法则的关系的范畴。王夫之对变与常这一对范畴有深刻见解,并且提出了“大常”与“贞”两个独特的概念。

王夫之认为变与常起源于对事物的象与数的观察,他说:

象者,气之始,居乎未有务之先;数者,时之会,居乎方有务之际。其未有务则居也,其方有务则动也。居因其常,象,至常者也;动因乎变,数,至变者也。(《周易外传》系辞上传第二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994页)

象即具体事物呈现的形貌,数指事物的规律在具体时空条件下的表现,务指事物的运动、作用。象是事物保持自身的外在规定性,它呈现于事物发生显著变化之前,而数是具体时空条件下各种因缘整合的结果,呈现于事物方动未动之际。事物在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动前保持着稳定性,在事物的稳定性中呈现一般法则,一般规律。事物的显著变动则引起一般规律在特殊时空条件中的变化。王夫之说:

君子常其所常,变其所变,则位安矣。常以治变,变以贞常,则功起矣。象至常而无穷,数极变而有定。无穷故变可治,有定故常可贞。(《周易外传》系辞上传第二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994页)

常其所常,即在事物相对稳定时保持其稳定性。变其所变,即在事物变化时,随其变化而变化。其常其变,皆因事物而措置,随物俯仰,不特意有所造作,故可处于安居之位。但这只是消极的适应,积极的处置应该是掌握常与变的法则以发动功用。这就要求把握一般规律而驾驭变化,通过变化对一般规律进行灵活运用,而在这种运用中时时保持一般规律的稳定性。事物在稳定阶段的形貌是大致一定的,但它有无数可能的改变。事物的规律虽在不同时空条件下有不同的表现,但它又是稳定的,有变中之常。懂得了这一点,就可以执一御万,万中觅一。以上道理的反面就是执象以常而不知变,执数以变而不知定。这两种偏向都是拘执于一曲引起的。知其常,同时知常中之变;知其变,同时知变中之定,这样才算掌握了事物的法则。

对变与常这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王夫之不是等量齐观,而是有轻重主次之分。王夫之说:

天下亦变矣。变而非能改其常,则必有以为之主。无主则不足与始,无主则不足与继,岂惟家之有宗庙,国之有社稷哉?离乎阴阳未交之始以为主,别迷乎杳冥恍惚之影,物外之散士不足与君中国也。乘乎阴阳微动之际以择主,巧迓之轻重、静躁之机,小宗之支子,不足以承祧也。故天下亦变矣,所以变者亦常矣。相生相息而皆其常,相延相代而无有非变。(《周易外传·震》,《船山全书》第一册,第946页)

王夫之认为,天下事物皆变,但变中有常,变不能改其常。常与变二者中必有其一为之主。有主有次、有轻有重是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何者为主?必以事物的常态即它最一般的性质和规律为主,而它变动中的临时状态,是不能为主的,遑论杳冥恍惚、虚幻不实的东西。事物皆变,但它变的根据必在其常态之中。事物的产生、发展、延续、递嬗等是变,但也是常,是常中之变。王夫之这一思想,重在以常观变,以一御万,他是在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观照下考察其变化。

王夫之在常与变中更重视常,由此在守正与权变中更重视守正。但他的常是变中之常,他对变与常的理解是“变者其时,常者其德”(《周易外传》系辞下传第七章)。德指性质与规律,时指具体的时间空间条件。他主张“于常治变,于变有常”,这是他处忧患的根本观点。他说:

时有常变,数有吉凶,因常而常,因变而变,宅忧患者每以因时为道,曰“此易之与时盈虚而行权”者也。夫因常而常,气盈而放逸;因变而变,情虚而诡随;则常必召变,而变无以复常。今夫月之有盈虚也,明之时为生死,而魄自贞其常度也。……故圣人于常治变,于变有常,夫乃与时偕行,以待忧患。(《周易外传》系辞下传第七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56页)

王夫之认为,事物处在不停的变动中,人在接触事物中会遭逢吉凶。对常变吉凶有忧患意识的人,往往过多地着眼于具体时空的变化,以求与时俯仰,因时变以行其权变。他们往往陷入“因常而常,因变而变”的偏弊,执滞不通。只知常而不知变,则容易一往直前,过于盈满,不知一波三折,云回流溯。只知变而不知常,则容易与时为随,陷入变诈机谋,无规矩准绳做中坚,往往为利所诱。事物的法则是“常必召变,变无以复常”。如月之圆缺为变,而月必有圆缺,圆缺之度有一定之数,这就是常。用对于常的认识和把握以观变,则可以与时偕行而不改其常,坐待忧患而以常为治。王夫之把常与变的道理运用于《周易》与《礼》的对比,认为:“易兼常变,礼惟贞常。易道大而无惭,礼数约而守正。故易极变而礼惟居常。”(《周易外传》系辞下传第七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57页)易兼常和变,礼侧重于常。故须学礼以守正,学易以明常变之理。

掌握了以上常与变的道理,就是达到了“大常”。大常是王夫之一个重要概念,他说:

时亟变而道皆常,变而不失其常,而后大常贞,终古以协于一。(《周易外传·杂卦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112页)

所谓大常就是奉常以处变,就是变而不失其常,这是万古不变的准则。能够遵守这个准则,才能对于性与道、万与一、动与静、取与予、仇与解、纯与杂等互相对待的关系有正确的理解和运用。他还说:

小变而输于所委,大变而反于所冲。性丽时以行道,时因保道以成性。皆备其备,以各实其实。(《周易外传·杂卦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112页)

在大常中,小的变化因矛盾微小,为它的母体所涵取。大的变化因矛盾剧烈而对聚积成它的冲力形成反作用,事物皆在时空中存在,事物的本质在不同的时空中显现为不同的存在方式,而具体时空对事物的不同显示恰是展现了它的根本性质。事物是万中有一,一中有万,常中有变,变中寓常,纯杂咸备,共成於穆不已之天道。这就是宇宙的真实图景。这就是王夫之的大常。也就是“诚”,它超出了具体的动静、常变、一多。“大常”对于王夫之是一种宇宙图景,一种心灵洞识,也是一种修养境界。惟有此洞察才有此图景,有此境界;惟有此境界才得此洞识,见此图景,一謦咳而三事毕矣。王夫之的常变观,表明他对于事物的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有深彻的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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