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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与城镇化之辨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镇化与城市化的内涵的一致性在于:一是两者在英文中是一个词,即Urbanization。所以,广义的城市化和狭义的城镇化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但是,使用城镇化范畴,并不表示不可以使用城市化范畴了,在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中仍然可以使用城市化范畴。

城镇化与城市化的内涵的一致性在于:一是两者在英文中是一个词,即Urbanization。城镇化的内容十分丰富,加上人们的专业背景不同,对城镇化的认识,特别是侧重点很不一致。这就是说,广义的城镇,既包含市、建制镇(设一级政府机构的),又包含非建制的一般集镇。狭义的城镇,包含市和建制镇。所以,广义的城市化和狭义的城镇化内涵是完全一致的。二是我国设市的标准较严,而一些西方国家则宽松得多。联合国曾建议将人口规模达到2万人的聚居地区作为城市,但各国设市的最低人口规模相差仍然很大。如日本为3万人,瑞士为1万人,美国为2500人,丹麦和瑞典为200人。我国的标准较高,1986年前为10万人;1986—1993年为6万人;1993年新标准为8万人。又如中等城市,美国的标准是2.5万~10万人;苏联是5万~10万人;我国是20万~50万人。在1996年我国第一次农业普查中,全国非县政府驻地镇16124个,镇区平均人口4520人,平均非农人口2072人,3万人以上较大规模的镇只有170个,占总数的1.05%,高于丹麦、瑞士设市标准,接近美国设市标准。[1]所以,把建制镇纳入城市范畴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

但是两者还是存在某些差异:从字面上看,城镇化更明确地把镇(指建制镇)纳入城市的范畴,而城市化字面上只包括城市,侧重反映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和趋势。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使用城镇化更符合国情。一是中国镇的数量很大,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至2012年我国建制镇19881个,占了中国城镇总数的大部分;二是中国是农民大国,镇离农民最近,他们最熟悉,进镇的门槛也最低,城镇化是易为广大农民接受的范畴。从词义上看,城镇化似乎既包含了“城市化”又包含了“乡镇化”,“城市化”侧重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聚集的过程;“乡镇化”,即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为依托,实现农村人口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职业转换的过程,居住地由农村区域向城镇区域(主要为农村小城镇)迁移的空间聚集过程,含义比城市化更广。由于中国还有大量的户籍农民,城乡差距较大,经济社会二元结构还比较突出,使用“城镇化”更能体现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

从官方表述来看,2000年10月11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明确提出了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问题,倡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指出地区发展不协调,城镇化水平低,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此后,城镇化使用频率越来越高,逐渐代替了“城市化”这一表达方式,成为表达同一含义的官方用词。

但是,使用城镇化范畴,并不表示不可以使用城市化范畴了,在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中仍然可以使用城市化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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