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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格物致知的真正含义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格物与致知原文:“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大学》译文:学习知识就在于能够推究事物的内在原理。就像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一样,“格物致知”这一方法也同样是儒家认识和研究社会的基础,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但是对格物致知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这是朱熹格物致知的总原则。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具体方法如下:博学。

格物与致知

原文:“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大学》

译文:学习知识就在于能够推究事物的内在原理。只有推究事物的原理,而后才能更明确的认识事物,学习知识。

“格物”,可以简单理解为研究考察事物的结构和原理,可以和现代自然科学方法做对比,“格物”相当于通过实验、观察等方法对某一个具体现象或事物进行的客观的研究,以此来认识这一事物的结构、性质、发生发展规律等。“致知”同样可以简单理解为在“格物”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地学习和印证理论知识,并做到更高的理论升华。可见“格物致知”是一种学习方法,他与近代的科学研究方法有某些共同之处,只不过是他们的研究领域与兴趣不同,儒家更重中对社会和人的道德的研究,所以儒家所格的“物”,所致的“知”都是指伦理和道德原则,是指修己治人的道德修养。就像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一样,“格物致知”这一方法也同样是儒家认识和研究社会的基础,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

《大学》认为,人的认识社会和适应社会的成长过程是从格物开始的。事物本身存在着事理,即道理,社会现存的一切都有其“所以然”之理。格物,即是于物上体悟冥会,从特定的物我对比与类比之中,通过对物的研究形成或强化对自己的本性的认知。其内在目的,是用于“亲民、爱物、止于至善”。人的成长过程就是对这个事理的认知过程,进而使人与整个人类的环境和谐并进、共同发展。

但是对格物致知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不过,格物致知作为修身治国的第一步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跳过一些无谓的争论,只将“格物致知”作为一种认识事务学习理论的方法,只对那些对我们仍然有价值的东西进行分析整理!

下面分别介绍朱熹王阳明的“格物致知”理论中我们的学习仍然有益的一部分!

朱熹的格物致知理论。

格物致知的对象是什么?即儒家认识和研究的事物应该有哪些?

世界上的事物很多,儒家讲的格物,究竟格哪些事物?那些应该认识,那些不应当认识,那些需要重点认识,那些只需要了解,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朱熹认为格物中的“物”,是指一切事物,凡天地之间,无论是客观的物质实体,还是社会政治和伦理方面的行为,都属于思维念虑的范围之内。朱熹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着急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出饮食言语,无不是事。” 这样朱熹认为天下的事物莫不有理,无论是大小、轻重、贵贱等等,万事万物皆有理,所以格物是从理论上讲对这些事物的理也要格,只不过在实践中有轻重缓急的问题,需要随机而断。这是朱熹格物致知的总原则。朱熹同其他儒家学者一样,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偏重对社会伦理道德的研究,将社会问题放在格物致知的首位!

只有首先通过"格物致知",了解事物本来面目,掌握它的运行规律,才能进而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而提高道德认识,进而调动主观能动性,形成自我教育的信念。这种把教育过程首先建立在"物格致知"基础上的思想,要求人们从掌握和熟悉现存的社会规范入手,进而完成其逐渐适应社会的过程。

格物致知的方法是什么?

“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辩之,皆格物之谓也。若只求诸己,亦恐有见错处,不可执一。”(《语类》十八)从而要求人通过对外在对象的考究中把握义理,以达到引起内心的波动而达到致知的效果。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具体方法如下:

博学。博学的目的是为了穷理,广泛的学习知识是为穷理做准备的。1、博学虽是无所不学,但又要有先后次序,不可杂而无序。“博学,谓天地万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当学,然亦各有次序,当以其大而急者为先,不可杂而无统也。”(《语类》卷八)2、他还提出必须先博而后约,博而不能反于约,就不能穷理,就会流于杂。3、他还提出了这样一条,就是一方面肯定人心有先知,另一方面强调观物、读书不能有私心,旧见的束缚。他指出:“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旧有先入之说,虽欲摆脱,亦被他自来相寻。”(《语类》卷十一)己意、私见在作怪,难免先入主见,是不可能真正知道彼事的。朱熹有两句诗很有名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之一,《文集》卷二)用朱熹的话来解释就是:“读书若有所见,未必便是,不可便执著,且放到一边,益更读书,以来新见。若执著一见,则此心便被此见遮蔽了”;“学者不可只管守从前所见,须除了,方见新意。如去了浊水,然后清者出焉。”

积累。朱熹十分强调积累之功,他说:“格物致知,大学之端,始学之事也。一物格则一知至,其功有渐,积久贯通,然后胸中判然不疑所行,而意诚心正矣。然所致之知固有深浅,岂遽以为与尧舜同者,一旦忽然而见之也哉!此殆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非圣门明善诚身之实务也。”(《文集》七十二)这样格物须是一个由一到十,到百的过程,如果不能切实的“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则会一事无成,超越积累而想达到格物是不可能的,虚妄的。在这里积累首先是要切己之实。这里他批判了用禅宗的顿悟方式来达到格物。朱熹的观点是从即物的见闻之知入手,这个“知”要从小的入手,从自己入手。这样今日格,明日格,久之就贯通了。

贯通。朱熹并不认为格一物而万物通,而是认为融会贯通视需要积累的,只有之类到一定程度才能贯通。“问:一理则万物通,其说如何?曰:伊川尝云,虽颜子亦未到此。天下岂有一理而万物通便解万理皆通?也须积累将去。如颜子高明,不过闻一知十,亦是大段聪明了。学问却有渐,无急迫之理。有人尝说学问只用穷究一个大处,则其他皆通,如某正不敢如此说。须是遂旋做将去,不成只用穷究一个,其他更不用管,便都理会得,岂有此理!”(《语类》卷十八)“这道理不只是就一件事上理会见得便了,学时无所不学,理会时却是逐件上理会去。”(《语类》卷百十七)照朱熹的说法,每个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理,这个理是十分具体的,但是这些具体的理又受到一普遍原理所支配,普遍原理存在于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之中,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都是普遍之理的个别表现。这样不可能由只格一物而认识到普遍原理的。他强调由个别具体之理贯通而达到普遍原理,达到认识的飞跃。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一类事物积累而得到一个普遍原理,再用这个普遍原理去推知其他事物之理。他肯定了人在认识事物上的能动性,有认识到一事物与它周围的任何事物都有联系,一叶知秋、见微知著。但是朱熹认为这种推理而得的知识,只是大体上如此而已,对此也不能全信,还有疑虑。

王阳明的格物致知理论

王阳明在《大学问》中说:“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王阳明认为格物首先要从主观上先形成善恶、正与不正的观念,然后用正去除不正,即用正确的认识驱逐不正确的认识,以正见去邪见,达到去恶以归正的目的。就像我们现代的教育方法,在学习过程中先确立科学的认知,然后以之去除心中原来的对事物的不科学的认知。不过,格物,面对事事物物的理要以仁义为正之,仁义是在格物过程中标准,如果格物过程中违背仁义的标准就不是格物而是落入邪见!

良知是王阳明心学的核心。“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良知明觉者也。”他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致知者就是将良知扩充,使良知成为当下心理意志的主导力量,以良知为准来面对事物进而采取各种作法。所以格物致知,就是用自己的道德良心去做自己应该做的。

“致良知”说是王阳明道德修养方法论的核心。在这一方法论思想的指导下,王阳明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道德修养方法,如立志自信、克己省察、静坐、事上磨炼等. 在他看来,普通人的良知往往受私欲遮蔽,所以要“格物”,才能达到良知。然而他所谓格物与朱熹不同,朱熹认为“格物致之”,即是“即物穷理”,向外用功,以求灭绝私欲。王阳明反其道而行之,对“格物”作了新的解释,格物就是格心,即正心,在心里上作去恶为善的功夫。“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也就是说,向内用劲。

朱熹认为,“格物”即是“即物而穷其理之义”,说明认识是由外及内的,先认识事物,而后进行理论的升华。更符合现代自然科学的认识过程。而朱熹之后,王阳明则认为格物乃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即主体的建立和肯定才是第一位的,承认人的主体性,与现代的人文科学有相通之处!下面讲一下王阳明格竹的故事,来看两家格物思想的分歧。

王阳明年轻时候学习儒家,崇尚理学,并按朱熹格物的理论去实践,准备格亭前的朱子,他端坐在椅子上,对着亭前竹子望,望了七天七夜,大病一场,什么也格没格出来,于是王阳明说“我不配做圣人,不能格物”。后来又亲近禅门大德学佛法,潜心于老庄之说,有所体悟又再回到儒家。后因得罪了宦官刘瑾被贬到贵州龙场当一个小官。在贵州龙场找不到书看,只好每天静坐。最后在龙场大彻大悟,明白古人讲的格物致知不是向外求事理,而是向内求自家之良知。王阳明悟道后,从床上跳起来,大呼大叫,如疯癫状。学术史上称为龙场悟道。

“格竹”行动的失败,在于王阳明把探察外界客观事物的规律误认为探讨自己内心的道德了。而朱熹的格物思想,是倾向于对于客观规律的获取,需要积极的详尽的观察与研究,而不仅仅是作理论上的内心的思考。就像用利刃来断水,刃虽利,却不能断水,因为它用错了地方!朱与王所走的路向不同,所以注定王阳明格竹的失败。而龙场悟道的成功,是王阳明则完全抛弃前人思想的桎梏,走上心学之路并能豁然圆通,最终大彻大悟,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修身是要通过严格的实践修行与不断学习才能达到完满,而无论是实践修行还是理论学习都离不开学习方法问题,这就是格物致知所能起到的重要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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