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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论》一书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盐铁论》一书的主要内容一、“义利之辨”是《盐铁论》中的焦点问题关于“义利之辨”的问题,《盐铁论》认为,“或上仁义,或务权利”,这本身就是当时当权的“大夫”们与在野的“贤良文学”之间在会议上辩论的焦点问题。《盐铁论·本议》这样记录说:“惟始元六年,有诏书,使丞相御史与所举贤良文学,语问民间所疾苦。”这一记载充分说明了当时参加会议的两方面的人员所处的地位。

第二节 《盐铁论》一书的主要内容

一、“义利之辨”是《盐铁论》中的焦点问题

关于“义利之辨”的问题,《盐铁论》认为,“或上仁义,或务权利”,这本身就是当时当权的“大夫”们与在野的“贤良文学”之间在会议上辩论的焦点问题。

《盐铁论·本议》这样记录说:“惟始元六年,有诏书,使丞相御史与所举贤良文学,语问民间所疾苦。”这一记载充分说明了当时参加会议的两方面的人员所处的地位。首先是丞相和御史大夫等人(书中把丞相和御史大夫这两种人都统称为“大夫”们)代表的是中央政府,属于在朝的“当权派”;其次是由各郡国所举荐出来的代表所组成的“在野者”,显然属于在野的“反对派”,在《盐铁论》中被称为“贤良文学”。《盐铁论》的结尾这样评论说:“余睹盐铁之义,观乎公卿、文学贤良论,意指殊路,各有所出。或上仁义,或务权利。”这就是说,代表在朝的当权派(“大夫”们)和代表在野的反对派(“贤良文学”辈)之间进行辩论的焦点问题,其实就是当权的公卿极力鼓吹和推崇“务权利”,而在野的“贤良文学”却坚决主张和推崇“上仁义”。

首先是在朝的“大夫”们对于盐、铁官营的说明:

第一,这是国家财政的需要。他们认为,匈奴无休止地向南侵犯汉王朝,汉王朝不可能不进行抵抗。而连年的用兵,又引起了国家财政上的极大困难。所以,不得已而“兴盐铁,设酒榷,置均输,蕃货长财,以佐助边费”,因而“罢之不便也”(《盐铁论·本议》)。

第二,这也是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整体需要。“大夫”们认为,“古之立国家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故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故盐铁均输,所以通委财而调缓急,罢之不便也”(《盐铁论·本议》)。这就是说,任何一种行业,士、农、工、商各业都各有自己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没有任何一个方面可偏废。这一层含义其实只是“大夫”们立论的需要,而不是重点。因为,在野的“贤良文学”也只是反对官营商业,并非主张废除商业。

第三,这是抑制豪强地主的需要。“大夫”们认为,豪强士族势力的扩大已威胁到国家的安全。“大夫”们说:“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异时,盐铁未笼,布衣有朐邴(读渠饼),皆盐铁初议也。君有吴王,专山泽之饶,薄赋其民,赈赡穷小,以成私威。私威积,而逆节之心作……今放民于权利,罢盐铁以资暴强,遂其贪心。众邪群聚,私门成党,则强御日以不制而兼之徒奸形成也。”(《盐铁论·禁耕》)

这里所说的“布衣有朐邴”,这就是说,在山东的朐这个地方有一个姓邴的人以冶铁致富,所积之财富至巨万,其商业往来“徧(遍)诸郡国”,其家训是“俯必有拾,仰必有取,不稍纵也”。这就是说,在这个家族的人们看来,一低头就要拾上一点东西,一抬头也总是要取得一点东西。换句话说,一举一动都要有一点利益,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不能忘记“唯利是图”这一原则。所谓的“君有吴王”,这是指皇家的诸侯王刘濞分封到自己的封地后,煮海水为盐,开铜矿铸钱,赚了大钱。据说,他即使不向老百姓收一文钱的捐税,也能够维持他这个诸侯国的一切开支。正是由于他有这一经济基础,所以才有实力闹独立,反对西汉中央政府。由此可见,“大夫”们主张盐铁由政府专卖,就是为了说明要掌握这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才能够从经济上维护国家的统一。他们在发言中,还引用了扇水都尉彭祖的话来进行说明:“今意总一盐钱,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兼并之路也。”(《盐铁论·复古》)在这里,“大夫”们所特别强调的还是坚持盐铁官卖确实有打击商人的这一初衷,所以,也属于“建本抑末”。

其次就是在野的“贤良文学”对于盐铁官营的所谓“反对意见”。对于这样的“反对意见”,他们阐述说:“扇水都尉所言,当时之利权,一切之术也,不可以久行而传世,陛下宣圣德,昭明光,令郡国贤良文学之士,乘传诣公车;议五帝三王之道,六艺之风,册陈安危利害之分,指意粲然。今公卿辩议未有所定,此所谓守小节而遗大体,抱小利而忘大利者也。”(《盐铁论·复古》)这就是说,扇水都尉所说的那些话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然而都只不过是考虑到地主阶级眼前的利益,并不是统治老百姓所必需的自始至终都应该考虑的普遍而又永久的根本方法。现在既然皇帝下令召集这个会议,主要又是讨论统治老百姓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安危利害之分”的大问题。会议的目标也十分明确,然而执政的公卿大夫们却不对这个根本问题作出决定,他们只看到目前的小利而忘记了地主阶级较为长远的根本利益,因而其立场、观点都是不可取的。

而对于如何正确地分析和看待地主阶级较为长远的根本利益,在野的“贤良文学”严肃而又认真地分析说:“窃闻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广教道之端,抑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风俗可移也。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夫文繁则质衰;末盛则本亏。末修则民淫;本修则民悫(读确)。民悫则财用足;民侈则饥寒生。顾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便也。”(《盐铁论·本议》)上述意见的意思就是说,统治者要想长久地统治和管理所辖范围内所有的老百姓,他们就不应该向老百姓表示出自己也好利(“毋示以利”),当然,更不应该公开地去“与民争利”。因为,在这些坚持“贤良文学”观点的人们看来,无论是公开地向老百姓“示利”,还是明目张胆地“与民争利”,都是重末抑本的具体表现。如果统治者真的如此不堪地向老百姓“示利”,甚至公然地与他们“争利”的话,就会使更多的老百姓也随之“趋商离农”。由此而产生的在政治上的必然结果,必然是因为老百姓不愿意,或者不可能老老实实地进行生产而难以实行统治。所以,由于盐、铁、酒等等商品实行专营专卖的所谓“均输”,不但已经是一种事实上的“示民以利”,而且还是直接地“与民争利”,因而不仅在经济上实不可取,而且在政治、思想和文化上也会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二、虽为“义利之辨”,实为政策与策略之争

(一)“大夫”们关注“朋党之威”,“贤良文学”关注对“平准”的议题的批判

在朝的“大夫”们认为,商人聚集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冶铁煮盐,既容易结成组织或者朋党,也掌握并支配着社会的巨大财富,因而直接威胁到国家的安全。“贤良文学”对此,没有发表更多的反对意见,他们关注的是对“平准”议题的批判。

地主阶级的国家政权之所以一定要打击商人,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这就是商人聚集了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冶铁煮盐,不仅极容易结成组织或者朋党,而且掌握并支配着社会的巨大财富,因而直接地威胁到国家的政治安全,也影响和危及国家的经济命脉。所以,“大夫”们说:“铁器兵刃,天下之大用也,非人庶所宜事也。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人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盐铁论·复古》)这里说的所谓“朋党”与“私威”,已经充分说明了古代商人的威胁所在,他们不仅把成千上万的人组织起来,而且还掌握并支配着社会的巨大财富,山东的朐邴和诸侯吴王刘濞的榜样已经有了这种前车之鉴,其潜在的威胁当然是作为中央政府代表的“大夫”们最关心,也是最放心不下的事情。所以,他们发表的意见及其阐述的内容也并不是耸人听闻。当然,在野的“贤良文学”并没有对于这个问题提出针锋相对的反对意见。他们或许是对此也持有与此相同的看法,他们或许只是因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汉武帝的“平准”政策所引起的负面影响,亦即政府不应该在老百姓面前树立一个“示民以利”和“与民争利”的政府形象之类的东西,因而没有来得及照顾到其他方面的内容。

(二)在诸多领域“贤良文学”反击和批判“平准均输”

据史书的记载,桑弘羊曾向汉武帝建议,应该采用管仲在齐国推行的“平准”的办法打击商人。《汉书·食货志》说:“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岁有凶穰(读瓤),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人君不理,则畜(蓄)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故万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这就是说,齐桓公时,管仲为相,在议及商贾的时候,管仲说,市面上的货物,特别是粮食,价钱随时变动。商人就是利用了这种价格上的差异,投机倒把,囤积居奇,进而把大批的粮食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在发生灾荒时再把粮食高价卖出,用这种办法获得百倍于本钱的暴利。这里之所以把商人叫做“畜(蓄)贾”,就是因为他们靠囤积居奇的办法获得暴利。这里所说的“民”也不一定就是农民,凡是需要粮食的人,都要受到商人的这种剥削,因而都应该包括在其中。所以,管仲建议“人君”,可以用与商人相同的办法也把粮食掌握起来,“民有余则轻之(低价),故人君敛之以轻,民有不足则重之(高价),故人君散之以重”(《汉书·食货志》)。如此一来,“人君”就能够把粮食的“轻重之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既可以“平抑”粮食价格,又能够赚到大钱。这就是管仲说的所谓“平准均输”的政策。如果采用并且实施这一办法,在粮食便宜的时候,“人君”就用低价收购大批的粮食;而在粮食贵的时候,“人君”就用高价把粮食卖出去。如此一来,当然就会“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藏),臧繦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繦百万。……故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汉书·食货志》)。在桑弘羊看来,他所建议的这个用“平准均输”的办法,不仅能够使大司农(财政部)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既可以赚到大钱,又平抑了粮价。而且还能够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汉书·食货志》)。显而易见,这虽然只是采用或借鉴了管仲“平准均输”的办法,然而其适用范围却十分广泛,它不仅对于粮食有了“通轻重之权”,而且还能够“尽笼天下之货物”。这种办法对于“天下货物”或许能够起到某种调节物价的作用,然而真正得到重大利益的还是地主阶级的国家及其政府机构,最多再加上地主阶级中的某一小部分握有实际权力之人,也就是与政府的相关部门联系密切的那一部分地主阶级的掌权者,他们或许会从中获得一些直接的利益。而至于真正自耕的个体农民,他们手中哪有多余的粮食,更不用说有盐、铁或者其他“货物”可以供买卖,从而获得这方面的利益。而汉武帝在采用了桑弘羊的这一办法以后,其实行的效果究竟如何,我们虽然不得而知,但还是可以从汉武帝往山西、山东巡察时的经费支出中看到一些端倪。汉武帝在此次巡察过程中,“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钜万计,皆取足大农”(《汉书·食货志》)。

其实,汉武帝把粮食,甚至把盐、铁和酒都规定为由国家专营专卖,借以扩大国家的财政收入,并且还以此对商人开展斗争。因此,这在事实上是直接用经济的方法打击商人。如果从理论或者实践的角度看,桑弘羊的“平准”和《管子》的“平准”或许基本相同。不同的仅仅是《管子》中讲的“平准”只限于“平准”粮食,而桑弘羊在这里说的所谓“平准”已经扩大到社会上的所有货物(“尽笼天下货物”)。其计划是把全国的货物都掌握在地主阶级国家的专门机构的手中,由国家进行统一调配,致使商人不能在货物流通中牟取暴利。但是,如果从政策或者办法本身进行观察和分析的话,桑弘羊建议的办法与《管子》中的“政策”实在是太相似了。以至于有人怀疑说,很有可能是管仲在齐国真的实行过这种粮食的“平准”政策,桑弘羊只是依葫芦画样把它照搬过来(传统的说法);也有可能是《管子》中讲的关于“轻”与“重”的那几篇文章,本来就是由桑弘羊一派的人所作而托于管仲的假东西而已。

对于“平准”的好处,中央政府的代表桑弘羊等人振振有词地说:“开委府于京师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牟利,故曰平准。”(《盐铁论·本议》)这就是说,在“大夫”们看来,由于“平准”的目标始终都是对准商人的,因而符合国家“建本抑末”的大政方针。但是,在野的“贤良文学”却坚决反驳说:“县官猥发,阖门擅市,则万物并收。万物并收,则物腾跃。腾跃,则商贾牟利自市。牟利自市,则吏容奸豪,而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盐铁论·本议》)这就是说,“平准”的政策和办法非但打击不了商人,实际上却是帮助了商人。因为,在商人掌握了国家财政大权的情况下,由于大商人与大官僚狼狈为奸而相互勾结,他们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体。在政府的“平准”机构要去收买某种货物的时候,他们早就预先“收贱以取贵”了,因而根本起不到贱时收贵时卖之“平准”目的。

对于中央政府竭尽全力推行的所谓“平准均输”的政策及其打击商人的预期,汉武帝十分看好,他不无乐观地说:“吾所为,贾人辄知,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汉书·张汤传》)在朝的“大夫”们更是夸大其词,他们这样断言:“富国何必用本,足民何必井田。”(《盐铁论·力耕》)“富在术数(计算),不在劳身;利在势居(居于政治上的重要地位),不在力耕。”(《盐铁论·通有》)“分土若一,贤者能守之;分财若一,智者能筹之。夫白圭之废著,子贡之三致千金,岂必赖之民哉?运之六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耳。”(《盐铁论·贫富》)这就是说,在汉武帝和这些在朝的“大夫”们看来,致富的道路并不一定都要通过劳动者,或者都必须依靠劳动,让老百姓富足起来也不一定只能依靠农耕。比如,对于特殊商品实行国家的专卖制度,就能够使国家获得相当可观的收入。即使对于一般的老百姓,如果让他们从事一般的商品交易,只要资金运用得当,了解或者熟悉货物的多寡(“息耗”)以及物价贵贱之间的差额,并且通盘地进行筹算,仔细分析与计算(“运之六寸”),进而熟练地掌握交易的过程和细节,由牟取暴利而致富也是可能的。

由于汉武帝推行对盐、铁、酒实行专营专卖制度,并且将其扩大到所有行业,地主阶级的国家就随之成为一个经营百货的大公司,政府管财政的大臣也随之成为这个百货公司的总经理。至此,政治与商业因此而“合二为一”。汉武帝不仅起用了桑弘羊为大司农,还兼用一个大盐商孔仅和一个大铁商东郭咸阳为大农丞(财政部副部长),专管盐铁专卖之事。原来经营盐铁的商人也随之“修炼成仙”,转换为从事盐、铁、酒专卖的大小官吏。

对于汉武帝的这一所谓“新举措”,在野的“贤良文学”说:“耕不强者,无以充虚;织不强者,无以掩形。虽有凑会之要(‘势居’),陶室之数(‘术数’),无所施其巧。自古及今不施而得报,不劳而有功者,未之有也。”(《盐铁论·力耕》)这就是说,财富本来就是从农业中生产出来的,如果没有农业,商人也“无所施其巧”。在这里,“大夫”们事实上已经把商业行为所赚的钱视为增加了社会财富,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不劳而有功”的事情,盐铁生产和盐铁专卖本来是不同的两件事。“贤良文学”认为,盐铁官营非但没有真正打击商人,反而给老百姓造成很大的痛苦。他们说:“故盐冶之处,大傲皆依山川,近铁炭。其势咸远而作剧。郡中卒践更者,多不勘(堪)责取庸代。县邑或以户口赋铁,而贱平其准。良家以道次发僦,运盐铁烦费。邑或以户,百姓病苦之。”(《盐铁论·禁耕》)因为,根据汉朝的制度,百姓在二十三至五十五岁之间,每年都要为国家服劳役一个月。凡服役者要一个月换一次,称为“卒更”,应服役者可以雇人代替,每月付钱两千,这就叫做“践更”。而在盐铁官营条件下,所用劳动力实际上是征用劳动民众轮流为官商经营的盐铁业无偿服役,而费用却要老百姓自己负责。这是官商无偿地盘剥农民,因而不仅属于“与民争利”,而且是比较典型的国家政府机构明目张胆地运用权力盘剥老百姓。

事实上,在野的“贤良文学”和在朝的“大夫”们一样,他们都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极力主张打击和限制商人。但在具体的政策和策略上,在野的“贤良文学”对当权者所推行的打击和限制商人的方法持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统治者完全可以用“礼”去对商人进行制裁,也就是用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去限制、打击和制裁商人。而对于汉高祖刘邦用“困辱”商人的办法,即在人的等级制度方面限制商人,在人格和尊严方面打击商人,他们也是赞成的。总而言之,在野的“贤良文学”极力主张用政治手段而不是用经济的方法同商人作斗争比较有利。他们认为,如果一味地用经济的方法,像盐铁官营、平准、均输等方法,就等于统治者把自己也降低到商人的地位,因而实在不成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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