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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论》中儒法教育思想的论争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而出现了在汉朝封建中央集权统治下的儒法思想结合,外儒内法的状态。桓宽的基本思想倾向是尊儒贬法的,因此,《盐铁论》中反映出的儒法两家教育思想的交锋,也自然地打上了作者崇儒贬法思想的烙印。这也是贯穿《盐铁论》一书的主线。在《盐铁论》的首篇《本议》中,大夫、丞相、御史首先向郡国所举的贤良文学“问民所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这是儒法两家教育思想交锋的又一个焦点。贪财的人为争利而丧命。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家思想扶上了正统地位。但是,汉武帝对法家的思想并未绝对排斥。从而出现了在汉朝封建中央集权统治下的儒法思想结合,外儒内法的状态。两家坚持各自的政治主张;又共同为巩固汉王朝的封建中央集权服务,使其长治久安。可以说是“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111]。在西汉中期,集中表现儒法两家教育思想交锋的莫过于《盐铁论》一书了。

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酒酤”,[112]即召开盐铁会议,讨论盐铁酒类官营专卖的问题。在盐铁会议上,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代表的法家为一方,以郡国所举来京的贤良文学为代表的儒家为另一方,围绕盐铁专卖的中心议题,在“本”与“末”、“义”与“利”、“礼”与“法”等几个重要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论争和讨论,阐明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汉宣帝时,《公羊春秋》学者桓宽,根据盐铁会议的记录,经过归类总结,加工整理,写成了《盐铁论》一书,共60篇:全书可分三大部分:从第一篇《本议》到第41篇《论儒》,主要写盐铁会上的辩论情况;从第42篇《忧边》到第59篇《大论》,主要写儒法双方对其他问题的不同观点和看法;第60篇《杂论》,是作者桓宽对盐铁会议争论的总结和评价。

桓宽的基本思想倾向是尊儒贬法的,因此,《盐铁论》中反映出的儒法两家教育思想的交锋,也自然地打上了作者崇儒贬法思想的烙印。从教育思想的角度来看,可以说它集中体现了儒家重教化和法家重刑罚的根本特点。这也是贯穿《盐铁论》一书的主线。

一、“本末”之争与教化的地位

在封建社会经济中,农业经济是根本,工业(手工业)、商业经济是末枝。如何处理好“本”“末”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封建统治阶级首先重视的问题。儒法两家教育思想交锋的第一个焦点,首先集中在“本”“末”之争与教化的地位上。

在《盐铁论》的首篇《本议》中,大夫、丞相、御史首先向郡国所举的贤良文学“问民所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文学首先陈述他们的观点说:

窃闻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广道德之端,抑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而风俗可移也。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夫文繁则质衰,末盛则本亏,末修则民淫,本修则民悫。民悫则财用足,民侈则饥寒生。愿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便也。

文学认为,治国安民的方法,应该是防止产生享乐放纵的根源,发扬人们固有的道德素质,抑制工商业,推广仁义,不引导他们追求财利,这样,教化就会振兴,风俗就会变美。即用重本抑末、施行仁政、推广教化的办法来达到国富家给的目的。他们要求取消盐铁、酒榷、均输等现行政策,因为这些“与民争利”的做法,造成了“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的弊端。

大夫、丞相、御史则不同意文学的观点,论述了不能取消盐铁、酒榷、均输现行政策的理由,主要是边防用度不足,开辟农业和手工业的途径,沟通物资的有无,通过市场来解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强调发展工商业,主张本末并重。

贤良文学针对大夫、丞相们的观点一一进行辩驳,认为:边用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实行的政策不对,是没有“富仁义”“广德行”“行人政”,敦教化的结果。如果能做到天子不谈论财富的多和少,诸侯不谈论利和害,大夫不谈论得和失,而是用仁义去教化百姓,用德政去安抚他们,就会使“近者亲而远者悦服”。同时指出,用道德来教化百姓,百姓们就会变得敦厚;用财利去引诱百姓,风俗就会变得轻薄。风俗轻薄,就会使人背弃仁义而热衷财利,为财利而在市场上奔忙便会放弃农业生产。因此,高明的执政者,重视农业、限制工商业,用仁义防止百姓的贪欲,以增加粮食和财货,单纯把工商业作为增财之本是不妥当的。

把两家在“本”“末”问题上辩论的情况集中起来看,二者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方面。一致的是两家都承认农业是根本,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不一致的是,两家对“本”“末”关系的认识不同。法家认为应该本末并重,儒家认为应该重本抑末,两家都阐述了各自的理由。从发展封建社会经济来看,法家本末并重的思想更符合实际,因为任何社会单一的经济形式,都不能促进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当然,儒家主张“抑末”。也只是要限制工商业的发展,并不是不要工商业。但相比而言,法家的思想主张更有积极意义。

在“本”“末”之争的过程中,儒家一方始终把仁义、教化和重农之本联系起来,把注重教化提高到重本的地位看待,体现了儒家把教育看作是政治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一贯思想,而法家一方只就事论事,不谈教化问题。这又是儒家超过法家的地方。

二、“义利”之争与教化的作用

这是儒法两家教育思想交锋的又一个焦点。法家一方用“利”来诱导百姓,以重“利”批驳儒家的重“义”,而儒家用“义”来教育百姓,以重“义”批驳法家的重“利”,形成了儒法两家剑拔弩张的激烈争斗局面。

以桑弘羊为代表的法家一方认为,“利”是治国的基础。要使国家强盛,人民富足,农具兵器充备,国家积蓄有余,就必须重“利”。只有国家有了“利”,才能得以治理。他还认为,利是人皆追求的,是人性的必然。司马迁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113]赵国的女子选择丈夫不讲美丑,郑国的女子选择丈夫不管远近,商人不怕耻辱,士兵不惜卖命,读书人不关心自己的亲人,为侍奉君主不避艰难,都是为了得到利和禄;儒生内心贪婪而表面上自夸无欲,却到处游说忙个不停,也是为了利。并进一步指出:“儒者释耒耜而学不验之语,旷日弥久而无益于理,往来浮游,不耕而食,不蚕而衣,巧伪良民,以夺农妨政。”[114]这是当世社会的祸害。对儒家进行了无情的抨击。

贤良文学据理反驳说,礼义才是治国的根本,而滥用职权追求财利就会使国家衰败。殷朝的伊尹、周朝的姜太公,在君主只有百里土地的情况下,帮助他们兴盛起来,管仲在齐桓公那儿很有权力,而不能使强大的齐国国君成为帝王,因为他推行的治国方法是错误的。所以,不崇尚礼义,就不能教化百姓,不致力于发展农业,就不能富国足民。他们还说,利固然是人人都向往的,可得取之有道,不能过分,过分了就会带来祸害。君子想的是仁义道德,小人想的是耕田种地;贤人为名节而殉身。贪财的人为争利而丧命。苏秦、吴起为了权势而丢掉性命,商鞅和李斯为了利禄而遭杀身之祸。所以,人人都追求的不一定都是益己的,关键要符合仁义道德。你们当大官、管大事的人,更应该“思其仁义以充其位,不为权利以充其私也”。[115]

贤良文学们的有力驳斥,常常使“大夫默然不对”“大夫勃然作色,默而不应”。[116]

在“义”“利”之争的过程中,儒家一方仍然把教化百姓的问题摆在了重要位置,认为教化有“防民欲”[117]的积极作用。认为,古代的治国者崇尚道德教化而鄙视功利,重视礼义而轻视钱财。所以,夏朝的人忠厚,殷朝的人不怠慢,周朝盛行礼义,“庠序之教,恭让之礼,粲然可得而观”[118]。这些都与教化有关。这反映了儒家非常注重教育与政治的关系问题,认为用教育的手段“化民成俗”、取得民心,是施行政治、巩固政权的有力保证。这个认识是深刻的。而法家一方只强调利的重要,忽视用教育手段去使老百姓自觉接受并实行他们的思想主张。这在西汉儒术独尊的形势下,他们要战胜对方,显然是有困难的。

三、“礼法”之争与教化的目的

儒家主张以“礼”治国,法家主张以“法”安邦。所以,“礼”与“法”的论争就成了贯穿《盐铁论》一书的中心焦点。

桑弘羊认为,要达到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使汉朝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必须实行法治。其理由是:“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119]就是说,只有严刑峻法,国家才能得到治理。他说,吴起用法把魏国治理得很好,申不害和商鞅用法治使秦国强盛起来。可见“曲木恶直绳,奸邪恶正法”。[120]现在时代不同了,风俗也不是尧、舜时的风俗,老百姓也不都是许由那样的老百姓,而想用废除法律来治理今天的国家,就像不用矫直工具和斧头,就想矫直曲木一样,这是愚蠢的。想用不开化时期的方法来整治今天狡诈的坏人,那就是慢腾腾地去救落水的人和互相推让着去救火一样,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施惠悦尔,行刑不乐,则是闵无行之人,而养惰奢之民也。”[121]所以,今天有了刑法防备而有人还敢犯法,何况没有法呢?那样的话,天下就会大乱的。因此,只有用法治,维护统治的目的才能达到。

贤良文学驳斥道:“治民之道,务笃其教而已”,“故德教废而诈伪行,礼义坏而奸邪兴哆”。[122]就是说,只有实行教化和礼治,才能巩固统治。认为,“治国谨其礼,危国谨其法”。[123]用严厉的刑法治理国家是不能长久的,法律可以给人治罪判刑,但不能使人廉洁知耻,也可以把人处死,但不能使人讲仁义。如今汉朝的法律政令百余篇。条文繁杂,罪名极多。但是,连法官也不知道该怎么断决执行,老百姓又怎么知道呢?而且这些法律政令,大都束之高阁,任凭尘埋虫蛀,连官吏们也没看过,更何况没有文化的百姓呢?这样,自然就形成了断决的案件越来越多,百姓犯罪也就越来越多的状况。所以,“礼义立,民无乱患;故礼义坏,堤防决”[124]。可见,治理国家关键在于坚持礼义的教化,“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125]因此,实行礼治,笃行教化,国家才能真正长治久安。

就两家各自陈述的礼治、法治的理由来看,都不无道理,但也都不免失之偏颇。汉朝开国到召开盐铁会议之时,已经过了125年。刘邦吸取秦朝迅速灭亡的教训,开国后没有绝对规定用某家思想来作指导思想,他采取吸收各家之长的办法来维护新王朝的统治,即所谓“王霸道杂之”。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虽说没有完全去掉儒家以外的法家及各家思想,但各家思想已明显地处于次要或被压抑的地位。从百余年的统治实践中,汉王朝认识到儒家思想为统一封建统治服务的重要性及其作用。因此,这时候的总的治国思想趋势已经是礼治而不是法治了。所以,桑弘羊一味强调法治的威严,不讲仁义,一断于法。正如桓宽指出的那样:“公卿知任武可以辟地,而不知德广可以附远;知权利可以广用,而不知稼穑可以富国也。……然摄相之位,不引准绳,以道化下,放于末利,不师始古。”[126]这就是法家的失误之处。贤良文学囿于郡国的视听,不能眼观全局形势,也如桓宽批评的那样:“蔽于云雾,终废而不行。”[127]这又是他们的不足之处。值得注意的是贤良文学也谈法的问题,认为法律是根据人之常情而定下的约束人们行为的准绳,并不是定下各种罪名来陷害百姓。因此,“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128]这种吸收法治之长的思想认识,显然高出了大夫。所以,在辩论中使“大夫俯仰未应对”,就是必然的了。同时,贤良文学把礼义和教化,看作政治堤防,认为礼义的兴与坏,与国家的治与乱是相辅相成的。这就把教化的目的统一在政治目的之下,从思想上保证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这是法律法令的制裁所不能达到的。礼义教化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这对巩固统治来说是极其有利的。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论争中的不同认识呢?这除了儒法两家政治理论上对立的原因之外,还与他们当时所处的地位有关。大夫、丞相、御史是朝廷命官,是制定和推行盐铁政策的当事人物,他们从宏观或总体上来考虑问题,自然谋略的是大事。但是,“诸卿都大府日久”,[129]高踞朝廷,不了解下情。所以,他们在盐铁会议的辩论中,讲大道理多,联系实际问题少;考虑的利多,看到的弊少。因此,说服力不够强,往往被贤良文学举出的郡国民间疾苦的实例所激怒或默然不应。说明他们看问题带有在位者的片面性。贤良文学,是选自各郡国的有识之士,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对当时盐铁官营、酒类专卖政策在各地执行以来所造成的弊端,看到的较多,对民间疾苦也有亲身体验。在盐铁会议上,他们在引经据典说明问题的同时,还用大量亲眼看到的社会现实来驳斥大夫、丞相、御史们的观点。这又说明,贤良文学们看问题比较切合现实,但又带有地方的狭隘性或片面性。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盐铁论》中反映的儒法教育思想的交锋,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从两家的目的性上来看,是统一的,从他们的方法论上来看,是对立的,而且对立的双方,都表现出了各自的片面性。这就说明,在“独尊儒术”之后的西汉王朝,单纯或绝对地采用儒家或法家的治国主张。都是不全面的,会给巩固封建政权带来不利。绝对地肯定某一家或绝对地否定某一家,也都是不科学的。这就是《盐铁论》一书提供给后世可资借鉴的一条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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