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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普适的观点

时间:2022-08-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相对于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概念的提出较晚,但对于非智力因素内涵的认识却早已有之。目前关于非智力因素概念,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仅仅在于非智力因素的内涵界定。一个人要想取得事业和人生的成功,不仅需要具有较高的智力因素,更需要良好的非智力因素的积极参与。对于非智力因素理论,目前我国学术界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是燕国材的“五因素构成说”。

相对于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概念的提出较晚,但对于非智力因素内涵的认识却早已有之。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非智力因素”这个概念,但从马克思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有关爱情和情欲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对非智力因素的看法。马克思在强调非智力因素的重要性时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1]马克思强调非智力因素(感觉、激情、欲望等)的唯物主义本体论的意义,认为“人的感觉、激情、欲望等不仅是狭隘意义上的人类学的规定,而且是真正本体论的本质自然肯定”[2]

“非智力因素”这一概念,最早是由西方学者提出的。20世纪初,伴随着智力概念的提出和智力测验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渐渐发现,智力因素对人们活动结果的解释力往往是非常有限的,存在着许多解说的局限性。1935年美国心理学家亚历山大(W.P.Alexander)在其论文《智力:具体与抽象》中,首次提出了“非智力因素”(Non-intellective Factor)这一概念。[3]亚历山大发现接受测验的人对测验作业的兴趣,克服困难的坚持性和期望成功的愿望,对测验成绩和实验结果有重要影响,于是他在论文《智力:具体与抽象》中首次提出了“非智力因素”这个概念。后来,美国心理学家韦克斯勒(Wechsler,D),在亚历山大的启迪下于1943年提出了“一般智力中的非智力因素”概念。1950年他在《美国心理学》杂志上发表了《认知的、欲求的和非智力因素》一文,专门就对非智力因素这个术语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据此他把非智力因素的作用概括为三类:1.从简单到复杂的各个智力水平中都反映了非智力因素的作用;2.非智力因素是智慧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要素);3.非智力因素不能代替智力因素的各种基本功能,但对后者起着制约作用。概括起来说,韦克斯勒认为,一般智力不能等同于各种智慧能力之和,还应包含有其他的非智力的因素。在国际教育界与心理学界,一般将韦克斯勒这篇论文的发表,作为非智力因素概念正式诞生与科学研究的标志。[4]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心理学界和教育学界也对此开展了不少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非智力因素”这一概念在我国正式提出并公开使用是近30年的事。在我国,1981年吴福元教授在广州心理学会议上首先正式提出了“非智力因素”的概念。1983年,燕国材教授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应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一文,引起了我国教育界和心理学界对此问题的兴趣和重视。随着实践的发展以及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一问题。

目前关于非智力因素概念,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仅仅在于非智力因素的内涵界定。大部分学者认为,非智力因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非智力因素是指除智力以外的心理、环境、生理因素以及道德品质等的综合;从狭义上来讲,非智力因素是指那些不直接参与认识过程,但对认识过程起着直接制约作用的心理因素的综合,主要包括价值观、兴趣、动机、求知欲、自制力、情绪、意志、气质和性格个性心理品质结构,也叫人格因素。尽管学者们对于非智力因素的内涵和外延的精确划分和界定仍处于争论和探讨中,但众多学者对非智力因素与创造性之间的高相关性,一直以来却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重视,同时这一高相关性也为科学实验所验证。关于非智力因素概念,中国学者与西方学者观点的区别在于,西方学者认为,只有参与智力活动并对智力发生作用的心理因素才能叫做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包含在智力因素之内。而我国学者认为,智力因素以外的一切心理因素都叫做非智力因素。

众所周知,人类的任何智慧行为,归结起来都是两种心理因素参与的结果:一种是包括感知、记忆、思维、想象等在内的智力因素,另一种就是非智力因素。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除了处在智力水平分布两极的所谓“天才”和“低能儿”以外,绝大多数人在智力水平上并无显著差异。事实上,在所有人中,智商特高的人仅占3%,智商特低的人也仅占3%,中等智商的人约占94%,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人的智力水平差别不大。因此,对于一切正常人来说,最终决定其事业成就水平高低的往往不是认知因素即智力因素,而是非认知因素即非智力因素。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人的智力水平大体上相差不多,但非智力因素的水平却相差很大。因此,在智力水平基础上的非智力因素的差异,决定了许多人生活、事业成就的大小和人生成功的平台。一个人要想取得事业和人生的成功,不仅需要具有较高的智力因素,更需要良好的非智力因素的积极参与。

对于非智力因素理论,目前我国学术界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是燕国材的“五因素构成说”。他认为非智力因素主要由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等五种基本心理因素组成;另一种是沙毓英的“性格结构说”,主张用性格结构来界定非智力因素,用性格特质维度位置来描述人的非智力因素的发展状态,他认为非智力因素泛指所有的与智力无关的部分:包括态度、情绪、意志、兴趣等诸多变量。除此之外,我国研究学生心理学的专家们根据非智力因素对心理活动的调节范围以及对学生学习活动直接作用的程度,将它划分为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属于高层次,如人的理想、信念、世界观等;第二层次属于中间层次,如需要、兴趣、动机、意志力、情绪、性格、气质方面的特点等;第三层次是与人的活动有直接联系的非智力因素,如自制力、顽强性、荣誉感、学习热情、求知欲和成就动机等。笔者认为一个人除了智力因素以外,其他所有的特性都可以归入人格的范畴,它涵盖了一个人所有的非智力因素。

非智力因素理论本身,是一个正在发展和不断赋予丰富内涵的科学概念和实践课题。概括起来看,学术界有三种研究的趋势:第一类是从认知领域来探讨的,即兴趣、情感、意志这些是对智力活动有辅助作用的意向活动;第二类把范围扩大到心理学领域,即除智力因素以外的其他心理活动,包括个性倾向性、情感、意志、品格和性格等;第三类是把范围扩大到教育学领域,即除智力因素以外的一切因素,泛指非智力因素,包括性格、意志、情感、态度、精神、道德等。无论是出于何种角度对非智力因素的阐释,其核心都认为,一个人事业和生活的成功除了智力因素以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非智力因素。[5]因此,就一个社会的发展前景而言,真正能够成为这个社会主导力量,成为社会发展动力的则是无数具有良好非智力因素成就事业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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