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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李嘉图与马尔萨斯在土地收益递减观点上的细微差别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土地收益递减论在李嘉图的理论体系中只是外加的,不必要的部分,所以,在对“土地收益递减”的论述中,李嘉图虽然接受了马尔萨斯的观点,但又与马尔萨斯有所不同。[33]李嘉图虽然以“土地收益递减”作为地租产生的原因,但在具体论述地租的产生时有时又把这一原因撇在一边,马克思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在《资本论》中加以分析。

由于土地收益递减论在李嘉图的理论体系中只是外加的,不必要的部分,所以,在对“土地收益递减”的论述中,李嘉图虽然接受了马尔萨斯的观点,但又与马尔萨斯有所不同。李嘉图比较重视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他把技术改进作为影响地租变动的因素来分析。他曾经这样再三声明:“我得再一次说明,我对持久性农业改进寄予最高度重视。”[32]李嘉图区别了农业上的两种改良:一种是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另一种是用较少的劳动获得土地产品。马克思看到了这一差别,并在《资本论》中引用了李嘉图对两种改良的论述,并进行了分析、评论。[33]李嘉图虽然以“土地收益递减”作为地租产生的原因,但在具体论述地租的产生时有时又把这一原因撇在一边,马克思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在《资本论》中加以分析。马克思指出:“在李嘉图自己对产生级差地租的必要条件作了正确的和一般的表述……的地方,不包括从此比较肥沃的土地推移到比较不肥沃的土地这种情况。”[34]“李嘉图在有的地方甚至明确地说,问题不在于生产率绝对低,而在于生产率‘相对’低。”[35]另外,从整个的论述来看,似乎李嘉图比较侧重于追加投资的收益递减,而没有过多地论及土地肥力递减或下降。而马尔萨斯则更多地强调了土地肥力的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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