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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金额核算方法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售价金额核算”方法又称“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是指库存商品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都只反映商品的售价金额,不反映实物数量的一种核算方法。售价记账,金额控制。零售商品按售价核算后,如有售价变动,就会直接影响库存商品总额,因此,必须加强物价管理,明码标价。这批饼干零售单价4.80元,计1200元,商品尚未运达。

“售价金额核算”方法又称“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是指库存商品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都只反映商品的售价金额,不反映实物数量的一种核算方法。这是一种售价记账与实物负责相结合的核算制度。采用这种核算方法时,库存商品的结存数量只能通过实地盘点来掌握,其商品明细分类账按经营商品的商品业柜组或门市部设置。因此,它不仅是一种核算方法,也是一种商品管理制度。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1)建立实物负责制。根据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按商品经营的品种和地点,划分若干柜组,确定实物负责人,实物负责人需对其经营的商品承担全部责任。

(2)售价记账,金额控制。零售商品的进、销、存一律按销售价格入账,只记金额,不记数量。“库存商品”总账反映售价总金额,明细分类账按实物负责人分设,反映各实物负责人所经营商品的售价金额,在总账控制下,随时反映各实物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设置该账户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库存商品”账户按售价反映,而商品购进支付的货款是按进价计算的;另一个是为了反映商品资金实际占用额,正确计算销售商品的进价成本和毛利。“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主要用来反映零售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

(4)加强物价管理。零售商品按售价核算后,如有售价变动,就会直接影响库存商品总额,因此,必须加强物价管理,明码标价。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账面。

(5)健全商品盘点制度。由于“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售价记账,只有金额控制,没有数量指标,只有通过盘点才能确定实际数量,因此加强商品盘点,可以检查库存商品账实是否相符,进而可以检查实物负责人的工作质量和经济责任。

零售商品按售价核算,可以控制商品的售价,简化核算手续,减少工作量,有利于提高零售商品经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由于只记金额,不记数量,所以库存商品账不能提供数量指标来控制商品进、销、存情况,一旦发生差错,难以查明原因。

(一)零售企业商品购进过程的核算

零售商品购进过程的核算与批发商品购进过程大致相同,设置和使用的账户也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增设了“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商品购进过程是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的过程,购进的商品应以商品实际进价为核算基础。但因零售商品是以“售价金额”入账的,所以库存商品中的金额就包括了商品的实际进价和未实现的进销差价两部分。为了正确反映财产的真实情况,在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的同时,还必须把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在商品购进时,应根据进货发票支付进项增值税,并按零售额记入“库存商品”账户。

1.同城购进

【例5-12】东华商贸公司 (以下简称东华公司)是一家商品零售企业,向市副食品公司购进奶粉四箱,共100袋,进价162.50元/箱,计650元,增值税110.50元,共760.50元,零售价10元/袋,商品已由食品柜验收,货款以转账支票付讫。

这笔经济业务表明,购入商品,商品增加,按进价先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账户的借方;同时开出转账支票,资产减少,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另外,商品入库,在途物资减少,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贷方;库存商品增加,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借方;“在途物资”与“库存商品”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副食品公司        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0.50

贷:银行存款              760.50

同时,借:库存商品——食品柜      1000

贷:在途物资——副食品公司    650

商品进销差价        350

2.异地购进

(1)商品验收入库和货款结算同时完成。

【例5-13】东华公司向杏花酒厂购入白酒100箱,进价116元/箱,价款11600元,税额1802元,每箱含税零售价172元,开出商业汇票方式结算货款,商品已经验收入库。

这笔经济业务表明,购入商品,商品增加,按进价先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账户的借方;同时开出商业承兑汇票,负债增加,记入“应付票据”账户的贷方。另外,商品入库,在途物资减少,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贷方;库存商品增加,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借方;“在途物资”与“库存商品”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白酒        11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72

贷:应付票据——杏花酒厂       13572

含税售价=172×100=17200

借:库存商品——白酒     17200

贷:在途物资——白酒      11600

商品进销差价      5600

(2)货款已结算但商品尚在运输途中。

【例5-14】东华公司向品源公司购进饼干一批,计250千克,单价4.00元,共1000元,应交增值税170元,签发转账支票付讫。这批饼干零售单价4.80元,计1200元,商品尚未运达。

①支付货款,商品尚在运输途中。

这笔经济业务表明,购入商品,商品增加,按买价先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账户的借方;同时签发转账支票,银行存款减少,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饼干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②商品运达企业,经仓库点验入库。

商品入库,在途物资减少,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贷方;同时库存商品增加,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借方;“在途物资”与“库存商品”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饼干1200

贷:在途物资——饼干 1000

商品进销差价——饼干 200

(3)商品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结算。

【例5-15】东华公司4月27日从思源批发企业购入100个旅行包,旅行包运达企业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尚未到达。月末时,该批商品的结算凭证仍未到达。东华公司对该批旅行包估价29000元入账。5月2日结算凭证到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旅行包的单位进价300元,增值税额5100元,所有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批商品的零售单价为585元。

这笔经济业务表明,

①4月27日,商品运达,结算凭证未到达,不作会计处理。

②月末结算凭证仍未到达,对该批旅行包暂估价值入账。增加商品,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借方;货款未付,增加负债,因为是暂估价,记入“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29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9000

③下月初,红字冲回估价入账。

借:库存商品29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购入商品,库存商品增加,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借方;支付货款及税额,银行存款减少,按实际支付的货款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旅行包           5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35100

商品进销差价——旅行包           28500

(4)采用预付货款方式购入商品。

【例5-16】东华公司向市内洪都批发公司购进A、B两种商品,由于A、B两种商品极为畅销,洪都批发公司要求先付款,后发货。东华公司按合同支付了A、B两种商品的全部价款,共计50000元。

这笔经济业务表明,支付了货款,银行存款减少,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但没有收到商品;预先支付货款,预付款增加,记入“预付账款”账户的借方。其会计分录下。借:预付账款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例5-17】东华公司购入的A、B两种商品运达。进销价格如表5-1和表5-2所示。①购进价及进项税额。

表5-1 A、B两种商品的进价   元

②销售价 (包括销项税额)。

表5-2 A、B两种商品的销售价  元

③进销差价 (即毛利)9000元。

④货款不足部分,签发转账支付补付货款8500元。

这笔经济业务表明,购入商品,商品增加,按买价先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账户的借方;以预付款抵货款,预付账款减少,记入“预付账款”账户的贷方。另外,商品入库,在途物资减少,记入“在途物资”账户的贷方;库存商品增加,以售价 (包括销项税额)记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借方;“在途物资”与“库存商品”的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贷方。签发转账支票,银行存款减少,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补付货款,增加预付账款,记入“预付账款”账户的借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A        30000

——B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贷:预付账款             58500

借:库存商品——A        42120

——B        26910

贷:在途物资——A         30000

——B         2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9030

借:预付账款     8500

贷:银行存款     8500

上列分录库存商品以零售价反映,商品进销差价包含了销项增值税额。

(二)零售企业商品销售的核算

零售商品销售以后,同时按售价结转营业成本,月末再进行调整。对于销项税额,也需到月底才由财务部门统一转入“应交税费”账户内,以便以零售价对库存商品进行控制。

【例5-18】东华公司全月销售A商品28080元、B商品25740元,合计5382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38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38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3820

贷:库存商品         53820

上列商品销售收入中包含了已销商品的销项税额,销售成本包含了进销差价,应于月底进行调整。

已销商品销项税额和进销差价的结转

(1)已销商品销项税额的计算和结转。

由于零售企业平时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中反映的是含税收入,因此至月末就需要进行调整,将含税收入中的销项税额分离出来,以使“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企业真正的销售额。含税收入的调整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含税收入-销售额

或: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为了正确反映已销商品的进价成本,在月度终了时,必须计算和结转已销商品的销项税额。根据 【例5-18】中的资料,销项税额计算如下: ×17%=46000×17%=7820(元)

上列销项税额应从销售收入中分解出来。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78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20

(2)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计算和结转期末应分摊的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零售企业由于平时按商品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所以月末为了核算商品销售业务的经营成果,就需要通过计算和结转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将商品销售成本由售价调整为进价。其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含税)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53820×27.57%

=14838.174(元)

上列已销商品进销差价 (含税)应从商品销售成本中分解出来。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进销差价      14838.174

贷:主营业务成本      14838.174

如果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匀,也可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算调整。

【例5-19】某商厦各营业组本日销货款计 (含税):百货组8190元,针织组9360元,服装组5850元,收入现金由收银员全部送存银行,取得银行收款单。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百货组 8190

——针织组   9360

——服装组   5850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库存现金   23400

同时,按售价 (含税)注销库存商品,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3400

贷:库存商品——百货组  8190

——针织组   9360

——服装组   5850

月终调整已销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2)调整账务,将销项税额从销售收入中分解出来。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3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例5-20】某零售企业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为120000元,月末“库存商品”余额220000元,本月“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发生额580000元。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进销差价=580000×15%=87000(元)

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进销差价    87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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