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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关系协调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管理活动中,存在着上级管理者与下级管理者的关系,对这些关系的协调称为对下关系协调或下行协调。所以,管理者应当注意与亲密的下属适当“保持距离”,特别是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亲密下属,更要坚持原则,严肃查处。

在管理活动中,存在着上级管理者与下级管理者的关系,对这些关系的协调称为对下关系协调或下行协调。对于管理者来说,良好的下级关系是很重要的,它有助于管理者了解下情,增强团结,保证管理活动的正确性。因此,作为上级管理者,要协调好与下级关系,必须遵循公正、平等、民主、信任的原则,在此基础上,需要掌握下行协调的方法与艺术。

(一)统揽而不包揽

作为上级管理者特别是“一把手”,对全面工作负有总的责任,必然要求他们在管理活动中统揽全局。但统揽不等于包揽,不等于代替下属的所有工作。我们讲的统揽全局,就是要抓大放小,把主要精力放在管原则、管方向、管大事上,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乃至点到为止,而不可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眉毛胡子一把抓”。我国古代就有“持其大纲,疏其节目,为其上术”的思想。而我国历史上享有盛誉的谋略家诸葛亮,却因不懂得这个道理,在刘备死后,他往往事无巨细都亲自过问,虽日理万机,但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千古遗恨。当前,我们也有不少管理者也是事无巨细包揽过多,管那些不该管、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不仅耗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影响了下属的工作积极性。这种“保姆式”的工作方法,实际上是领导机关职责不清、任务不明、权力滥用的表现。我们强调统揽而不包揽的目的,就是要使上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步调一致,配合默契,充分调动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统揽而不包揽,实质是要求管理者应努力成为帅才,善于放权,充分信任、支持和鼓励下属大胆工作。有人说得好:“正职不放手,副职难动手;正职能放手,副职成高手。”但是,放手让副职或下级去干,并不是说管理者自己就撒手什么都不管了。上级管理者要做到放手而不撒手,对每个下级工作的努力程度、克服的困难、做出成绩的大小,都应该心中有数。对表现好的要及时肯定和表扬;对不足之处要及时提醒帮助,切不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要知道,管理者只有做到统揽而不包揽、放手而不撒手,集中精力用于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善抓热点上,管理者才能有威信,班子才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才能有成效。

(二)信任而不放任

在管理活动中,每一个管理者都可能有一部分和自己比较亲近的下属,即俗话说的“四梁八柱”。对于这些人,管理者越是充分信任他们,放手让他们去大胆工作,越能够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管理者信任这些和自己关系亲近的下属,又绝对不是放任自流,而应该以一种超然的、不受感情影响的方式来处理与这些人的关系。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在《有效的管理者》中指出:“凡是能建立第一流经营体制的管理者,对他们最直接的同僚及下属,都不致太亲密。提拔人才应以有为者为先,而不能凭自己的喜恶。所以应着眼于所用之人能力大小,而不在于所用之人肯顺从己意。因此,为了确保能够选用适当的人选,他们与直接的僚属保持适当的距离。”为什么要求管理者与亲近者保持距离呢?这是因为,首先,管理者的责任是团结大多数人,共同把事业搞上去。如果管理者与某一些部属关系过分密切,便会引起另一部分人的猜疑,他们便会疏远乃至嫉恨管理者;对下属过分亲近,还会对下属的缺点视而不见,群众对这些人正确的批评意见,也会听不进去。特别是管理者对下属分亲疏,倾向一方,排斥一方,处事不可能做到公平,必然影响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其次,“保持距离”可以使上级管理者避免卷进不同观点与不同派别的争论的旋涡中去,使自己始终处于一种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容易客观地观察到不同观点、不同派别的利弊是非,从而冷静地去调整内部各种关系,化解下属之间的分歧和矛盾。第三,“保持距离”不致使管理者与下属的违法乱纪行为打成一片,也避免使自己在错误的泥坑里越陷越深。因为关系太密切了,就容易迁就与满足同事与下级违反原则的要求。在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中,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所以,管理者应当注意与亲密的下属适当“保持距离”,特别是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亲密下属,更要坚持原则,严肃查处。

(三)宽容而不狭隘

在管理活动中,管理者不仅要与自己亲近的人和谐相处,更重要的是要公正地对待疏远自己的人,与那些持不同意见或反对自己的人搞好关系。因为正确对待疏者,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一般来说,疏者都是像毛泽东说的那些“跟自己意见分歧的,看不起自己的,不尊重自己的,跟自己闹过别扭的,跟自己作过斗争的,自己在他而前吃过亏的同志。”和这些人搞好关系.会消除一部分人的隔阂与戒备心,起到团结大多数人的作用。正确对待琉者,还有利于随时纠正我们思想上的“病毒”。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当我们有不良情绪与缺点错误出现时,与自己相处关系好的同事,则往往熟视无睹,不以为过;而疏者则会以自己特有的旁观者清的眼光,敏锐地发现我们的思想问题,并毫不迁就地从“看不惯”的姿态站出来“找碴儿”。管理者这时就应该本着有病治病,无病防病,举一反三,以从善如流的精神表示欢迎。只要不是恶意中伤,不是把人一棍子打死,即使态度过激,也不应该耿耿于怀。如果容纳不了疏者的意见,甚至不择手段地打击报复,不仅改正不了自己的缺点错误,反而会激化矛盾,损害自己的威信。因此,管理者要本着“亲者严,疏者宽”的精神,在分清大是大非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允许疏者和自己有不一致的地方,并力图在实践中逐渐取得统一的认识,这样才能使人心情舒畅,消除隔阂,增进人际关系的协调发展。

要做到宽容而不狭隘,就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下级,尊重下级。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如果上级对下级视如“草芥”,下级则会视上级如同“陌路”;上级冷落他、歧视他、训斥他,他也可以从内心中蔑视你。所以,高明的管理者,都懂得尊重下级的道理。如果对下级谦虚有礼、平等相待,即使是才能平庸的人,也会对管理者的尊重心存感激,会激发其工作的忘我热情。战国时燕国大臣郭槐曾对燕昭王说:“成帝业的君王,总是把和自己相处的人看作师长;成王业的君王,总是把和自己相处的人看作良友;成霸业的君王,总是把和自己相处的人看作听从他指挥的臣子;而亡国的君主,总是把和自己相处的人看作是奴才。”可见,对待下级的态度如何,其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美国著名企业家,食品工业工会主席法兰西斯曾说过:“你能用钱买到一个人的时间,你能用钱使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停留在一定的地方……但是,你不能用钱买到热情,你不能用钱买到主动,你不能用钱买到忠诚,你也不能用钱买到一个人对事业的奉献。”法兰西斯这番话,充分说明了在管理活动中,上级必须尊重下级的重要性。因此,管理者对待下级要公正无私,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胆任用,生活上关心帮助,他们就会发挥出无穷无尽的力量。这也是处理上下级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和方法。

(四)公正而不偏私

在管理工作中,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管理班子内部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纷争,甚至发展为成见与私仇。在这些矛盾面前,管理者是倾向一方、责难一方,还是火上添油、“坐山观虎斗”。这都不是管理者所应采取的态度和方法。正确协调和处理这些矛盾的方法,就是像诸葛亮所说的:“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意思是说要公平如秤,一视同仁,不以亲疏爱憎为转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要“一碗水端平”。

为什么管理者在解决下级之间的纠纷和矛盾时要“一碗水端平”呢?因为管理者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亲疏爱憎。如果不注意“一碗水端平”,就容易感情用事,缺乏冷静分析,卷入具体矛盾与争论的旋涡中而不能自拔,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支持一方,压制一方,这样就会使原来复杂的人事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而且还会为矛盾的双方增添嫌隙,妨碍管理者本人与矛盾双方之间的团结,降低管理者的威信,涣散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发展下去还会形成团团伙伙,导致种种不测事故发生。所以,为了有利于建立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事业的发展,管理者必须公平地处理好下级之间的不协调关系。

正确地协调处理下级矛盾和冲突,必须根据不同对象和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不提及纠纷的具体内容,而是晓以国家根本大义。这种调解法就是告诉纠纷的一方或双方,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个人的耻辱再大也是小耻,促使他们想大事,顾全局,帮助他们解开“疙瘩”,达到团结的目的。

第二种方法是,不给他们说“大道理”,而是晓以个人立身之道。这种调解法就是启示纠纷的一方或双方,要珍惜个人的社会信誉,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因一些小事闹纠纷,使自己成为众所嫌弃的人物。

第三种方法是,不卷入具体争论的旋涡,而是干预、抑制双方的过分举动。这种调节法就是启示纠纷的一方或双方,正常的争论是允许的,可促进个人政治上的进步、思想上的成熟。但不能过火,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不允许使矛盾激化造成分裂。

第四种方法是,不纠缠旧事算老账,提倡摒弃前嫌向前看。这种调节法就是启示纠纷的一方或双方,要从当时环境出发进行分析,而不是过分追究个人责任。鲁迅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历史结账,不能像数学一般精密,写下许多小数,却只能学粗人算账的四舍五入法,记一笔整数。”这些都是管理者在处理与下级关系协调时应注意采用的方法。

(五)揽过而不揽功

追求建功而力求少过,是每个人都追求的目标。然而,对于上级管理者而言,面对下属应该是主动揽过而不是揽功。因为你是管理者,对全局工作负有责任,单位或部门工作的好坏你都有份。如果你高姿态应对,遇事推功揽过,那么,下属和群众就会对你佩服至极,无形中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这也是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的一种艺术。

如果一个单位或部门的管理者,工作有了成绩,就拼命为自己揽功,对上大讲自己如何组织得力,至于下属,则轻描淡写,或干脆不提;在下属面前,则大谈自己如何管理有方,舍我不可。如此一来,大家建功立业的激情便日渐消退,管理者也会失去朋友,最终会失去群众。如果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出了差错,甚至酿成大错。管理者对上对下大讲某某下属失职,严厉批评某某下属办事不力,甚至处分有过错的下属。而对自己,则唯恐错误与之沾边。如此下去,大家便不愿干事了,起码不敢放手办事了,下属会与之离心离德,这个单位或部门就很难搞好。

虽然大家都是在为党和国家工作,应该不计名利得失,但人都是血肉之躯,有七情六欲。如果有了成绩全是管理者的,有了过失全归下属,谁也不能够忍受对自己工作的不公平评价!更何况管理者应该是不计名利的表率,自己好揽功而要求下属不计名利,岂不是天大的笑话!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推功揽过。一个单位和部门工作有了成绩,作为单位部门的管理者,要充分肯定大家的工作,对每个人的贡献要尽力全面地列出,加以表扬和鼓励。对于自己可以不提,因为大家天天与你在一起,你干了些什么,大多数人心中有数。不仅在下属面前这样做,在上司面前也要如此。长此以往,大家会感到这里比较公平,出了力气能得到承认,做了工作上级能看见,有了成绩能受到褒奖。于是,建功立业的激情便会日增,上下级关系也会更加融洽。

对于工作上出的差错,甚至铸成的大错,作为管理者,首先应该从自身找原因,真心诚意地承担责任,认真检查,努力改正。即使有些过失的确是下属的责任,你也应多替下属着想,主动把过错揽过来。这样既有利于工作,也有利于下属的进步。因为你承担了责任,下属感到管理者理解、体谅他,他今后工作就不会担心背后失火,必然会更加放手、努力地工作。中层管理者特别要注意在上司面前揽下属的过。你揽了过,即使上司对你有看法,因为你经常接触上级,容易化解。若你把过失推给下属,下属很难有机会接触你的上司,这样,下属恐怕很难在短时间内得以解脱。其实,聪明的上司未必认为你揽的过真的都是你的错。当然,为下属揽过并不意味着一味袒护。对上替下揽过,对下则应进行正确的批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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