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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模式转型是会展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政府主导型展会所具有的能够对国家强盛战略做出积极贡献的这一独特价值,正是创新中国政府主导型展会的最大动力,也是制定我国政府主导型展会发展战略的出发点。政府主导型展会成为带动我国会展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各地为了本地会展经济的发展,会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法规。因此,如何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成为我国会展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中国政府主导型展会所具有的能够对国家强盛战略做出积极贡献的这一独特价值,正是创新中国政府主导型展会的最大动力,也是制定我国政府主导型展会发展战略的出发点。政府主导展会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充分借助政府的力量,使之成为“领军型展会”,承担起提升中国展会竞争力的使命;另一方面,适时地进行市场转型。我国会展业尚未成熟,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不宜简单照搬欧美等会展业发达国家的会展管理模式,即直接采取协会模式或代行模式。我们可以借鉴这些模式,结合中国会展业的发展现状,有目的、有步骤地创新自己的发展模式。

创新政府主导型展会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化条件下的政府做什么、政府诉求与市场诉求如何结合、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如何结合、政府补贴与组织单位的盈利是否存在矛盾;二是展会参与各方的权、责、利及展会的产权关系如何界定等。

(一)我国政府主导模式转型的条件

一般来说,判断政府主导型向市场型转换的信号有以下三个指标[14]:第一,产业规模形成,出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第二,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且比较发达;第三,城市会展产业形象地位获得广泛认可,有城市自身的会展品牌,区域竞争力强大。依据这三个条件判断,我国会展产业聚集区如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基本上具备了转型的条件,其他地区的会展在发展中还需政府主导模式。《2009年中国政府主导型展会分析》一文的数据显示,政府主导型展会发展不平衡,政府主导会展在中小城市的增长势头较强,上海、北京等地的政府主导展会比例明显低于其他省市,新疆、吉林等地政府主导展会比例较高。政府主导展会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从产业规律上看,会展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政府的依赖性不同。会展业形成期,适用“政府干预、国企主导型”投资体制,以政府投资为主导作用引领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会展业成长期,私人资本逐渐进入,逐步过渡到“政府扶植、民间主导型”投资体制;会展业成熟期,政府以一种超然的姿态,引导和鼓励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会展业市场竞争,从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资体制创新体系,即“政府调控、市场导向型”投资体制。[15]政府主导展会转型中已经出现的问题是政府与企业的理念不一样,企业将办展会视为商业运作,以利益为导向,政府办展更多的是要通过这个展会实现各方面的效益,比如对产业的拉动、社会影响力等。例如深圳、上海、沈阳等地几个由政府培育的展会交给企业操作之后,发现企业短期利益导向太明显,当地政府只好又收了权,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无奈之举。因此,最好不要用休克疗法,应该有一个过渡期,政府参与虽然不是完全的市场化,但是改良式的进步比革命式的进步有时更有效。

(二)政府主导模式向市场型转换的路径选择

我国政府主导型展会改革已经有了初步的探索,产生了一些案例,如北京科博会——论坛组织工作实行外包;沈阳制博会——进行中外合资和国内股份公司的探索;深圳高交会——分出两个专业性展览会;中国工博会——与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合作;深圳文博会——成立专业化的项目公司;厦门台交会——从综合展转为专业展。改革探索中各有特色,但共同点是政府发包、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具体承办商付费并监督使用。我国会展转型理论上的探索产生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可以称之为“市场立即接管”的观点,认为展览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所以政府要尽快淡出;第二种可以称之为“伪命题”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政府就是要只管做公共管理的事情,而展会是一种市场行为,所以政府不要介入;第三种可以称为“杭州模式”的观点,也是一种“大有可为”的观点,这种观点来源于杭州西湖博览会成功运作的经验总结,即政府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搭台,企业利用此展会平台出资、获利受益;第四种可以称之为“历史使命”的观点,政府承担起全面提高中国会展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性使命。政府主导型展会成为带动我国会展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无论是实践探索还是理论上的争议,围绕的核心问题就是政府在会展市场的定位,就是清晰地把握政府介入市场的尺度。本文赞同第三种观点,即“杭州模式”,但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政府应当渐进地、动态地调整会展资源的市场化。

1.政府与会展企业的关系。会展作为特殊的社会经济活动,国内外的举办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参与,政府主导型展会成为我国实现会展业跨越式发展的捷径。但是,政企不分的经营方式混淆了会展市场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在处理政府与会展企业的关系上,不可能“一刀切”,即时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完全分离。如何营造会展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何实现企业作为竞争主体身份,如何推进会展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成为各地政府深入思考的问题。2008年,商务部颁发了《关于规范商务部举办展会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商务部不再主办和参与主办新的展会,将会展经济及其产业纳入市场运作,开创了会展经济领域转变职能的先河,有利于政府公共权力、社会自治权利、企业资源配置权利的三权制衡与统一,有利于建立以政府指导和监管为基点,以会展行业协会自律为平台,以企业资源配置为核心的权限划分新格局。2010年,武汉市颁布《关于加快武汉会展市场化转型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武汉市对会展业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不再作为经营主体,管理与承办分离,将展会具体事务性工作以政府委托或授权等方式,由展会经营实体具体承办。会展市场化转型将遵循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市场主导、市场机制、有序退出、品牌保护六大原则。对政府培育多年、有财政投入的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较大无形资产价值、有发展前景的展会,将采取公开拍卖等形式,进行市场化转型,实现政府退出。长沙在“十二五”期间也着手展会市场化转型。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的关系。在全国性会展活动管理办法和法规政策不健全的情况下,政策供给的短缺状态已经严重影响到会展经济的发展。各地为了本地会展经济的发展,会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法规。因此,如何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成为我国会展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首先,中央政府应当从宏观的角度,从整体产业发展的角度制定产业政策,尽快解决国家层面会展产业发展的框架,为地方政府提供发展的“大纲”;其次,正确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在各地将发展会展经济作为经济增长点的情势下,正确引导地方发展,鼓励地方制度创新,将会展业的发展建立在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地方特色基础上;最后,整体利益与地方利益的调整应当采用法律手段,通过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等实现,而不是强调“收权”或“放权”实现调整。总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首先应该迅速制定科学的会展发展总体规划,筛选出适合发展会展产业的城市,结合各个城市所在的区域经济特征,制定会展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形成合理的会展经济发展格局,使我国的会展产业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3.政府对会展业的监管方式。政府对会展业的监管主要是使更多的会展企业遵循法律法规。在政府监管实践中,监管过多、监管过严、监管过死和放任不管都会导致对会展市场秩序的不当干预。首先,明确监管主体。各地政府的监管主体不一,有的是政府部门,有的是商务部门,有的是政府领导下的会展办,有的是行业协会,有的政府根本就没有监管机构,缺位、错位带来监管不力。其次,监管注重过程。会展组织过程长于展览过程,一般情况下展览时间为3~5天,而组织时间可能半年,甚至更长。过程监管可以有效地避免品牌重复、质量低劣和骗展、欺诈等问题,避免政府监管中出现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足。再次,加强处罚力度。如果政府监管对不法经营处罚得过轻,就起不到震慑的作用。最后,丰富监管手段。政府监管的目的是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增进公共利益和合法的私人利益,因此,政府应采取多种手段包括鼓励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发对垄断行为等,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我国目前监管机构设置不足,如4个直辖市中,只有重庆成立政府性会展管理机构;全国有3个省份成立了省一级的政府会展管理机构,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吉林省;13个省直辖市成立行业协会,占比达45%;27个省会城市中,有21个省会城市成立了政府性会展管理机构,占比为77.78%;27个省会城市中,有10个省会城市成立了会展行业协会组织,占比为37.04%。在统计各城市成立的会展办公室和会展行业协会管理机构中发现,有8个城市既成立了会展办,又成立了会展行业协会,占比为1.15%,导致职能重叠。因此,我国会展业监管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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