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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陆港发展思路和路径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陆港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中国南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构建大湄公河次区域多式联运和物流体系,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投融机制创新,形成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提升大湄公河次区域多元化经济合作水平。

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陆港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中国南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构建大湄公河次区域多式联运和物流体系,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投融机制创新,形成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提升大湄公河次区域多元化经济合作水平。按照市场化、可持续的原则,通过深化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创新产业合作模式,加强对贸易投资合作的金融支持,推进民生与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地区发展的开放联动水平,实现促进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发掘新的增长动力和合作模式,深化中国同中南半岛五国的关系。

1982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陆港的管理和运营手册》 (1991年UNCTAD/RD/LDC/7)将陆港描述为“航运公司为进口货物对其发放自己的提货单,并承担费用和条件全部责任,以及为从其出口的货物发放自己的提货单的内陆货运中转站”。

1992年,美国集装箱协会将陆港定义为:陆港是远离港口的为进出陆港的集装箱和货物提供集装箱装卸短期储存和海关检查等服务的内陆集装箱设施。欧盟委员会的定义:陆港是“直接与海港相连的内陆货运中专站”。

2006年,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秘书处文件[E/ESCAP/CMG (3/I) /1]将“陆运口岸”意指用于货物集散目的的规定的内陆地点,具有类似于海港的功能并设有清关服务。这些陆运口岸通常预计拥有的海港功能包括集装箱(可能还有散装货物)装卸设施;多式联运基础设施连接;按地理分布组成的、经营货运的独立公司和机构联合体;以及提供配套服务,如海关检查、税金支付、储存、保养与维修、银行及信通技术连接。

2008年,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研究报告(ST/ESCAP/2556)提出陆港的传统功能:

图21

2013年11月4日,刘金鑫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研究报告(中英文版)》中提出,将建设BCIM自由贸易园区试点纳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架收纳盒早期收获计划,开展区域贸易便利化制度安排协商。建议在《政府间陆港协定》框架下,把孟加拉国达卡格姆拉布尔陆路集装箱中转站国际陆港、中国昆明腾俊国际陆港、印度加尔各答杜尔加布尔国际陆港、缅甸曼德勒国际陆港建成BCIM自由贸易园区。对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政府间陆港协定》确定的昆明、瑞丽、景洪、河口4个国际陆港城市和国际陆港项目给予高度重视,并在陆港项目基础上,优化保税物流园区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空间布局,将综合保税、沿边金融、负面清单、便利化通关、跨境电子商务等内容进行组合优化,作为孟中印缅区域合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这个建议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四方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上得到了孟加拉国外交部、印度外交部、缅甸外交部智库机构的肯定和支持;该方案被云南省政府决策咨询领导小组纳入《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研究》之中,上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2014年8月19~22日,“2014泰北物流论坛暨物流展”在泰国清莱举行,会议由泰国清莱府、泰北10省商会、经济四角委员会联合主办,刘金鑫提出在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政府间陆港协定》基础上,建设各国边境经济特区(SEZ)—国际陆港(IDP)—自由贸易园区(FTZ)是未来GMS经济走廊建设的发展路径。

图22

泰国清莱府府尹MR.PHONGSAK WANGSAMER致辞

具体思路如下: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都已经开展设立经济特区(Border E-conomic Zones)(或者经济专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沿边试验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项目建设和法律法规制定,并都在积极开展国家之间的协调合作;随着2015年东盟经济一体化(AEC)的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TA)的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将进入到升级版阶段;多式联运运输走廊可使不同的实体之间对土地的获取和利用作出最佳规划,使得为未来的扩展提供充分的准备变得更容易,同时为沿线地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陆港的建设促进了企业的集聚,为联合采购提供机会,以及为合并和分配各种服务提供机会。

国际陆港建设的发展路径是:

(1)建成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形成以铁路、公路为主导,以湄公河、伊洛瓦底江、红河国际航运为主线,航空、管道运输为辅的多种运输模式的内陆物流企业集聚区;建立铁路区域联盟,强化铁路建设优先地位。

(2)建成国际运输陆路口岸(International Transport Land Crossings),将陆港变为一种远离海岸线而能履行港口职能的地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装备固定设施、为海关监管的由任何适用的运输模式承运的任何过境货物(包括集装箱)提供装卸和临时储存服务;具有海关和其他主管机构为家用、仓储、临时入关、再出口、中途过境临时储存和直接出口的货物办理清关手续的共同用户设施。

(3)建成边境经济特区(Border Economic Zones),创新国际陆港建设与运营合作模式,使其成为支配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对外贸易的供应链,使企业获得新的市场机会,成为国家政策调整和经济改革开放的试点和窗口。

(4)建成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国家之间经济合作试点,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电子商务跨境贸易、跨境金融服务,实现内陆港与海港联通、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国际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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