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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配合劳动保险制度改革探索时期(~年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至此,宁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全国11个实行省级统筹的地区之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在财政领域推行以财政包干为特征的分级财政制度,中央和地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政收入,地方财政由原来被动安排财政收支转变为主动参与经济管理,地方财政初步成为责、权、利相结合的相对独立的一级预算主体,而且支持社会保障已经成为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改革的核心是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为配合国营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和实行劳动合同制,落实企业在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社保改革试点主要是通过退休、待业等费用的社会统筹来解决企业负担畸轻畸重问题。1984年,国家开始在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首次提出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为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搞活用工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同年,宁夏根据有关精神,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和退休养老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和退休养老保险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自治区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变退休养老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养老保险费实行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社会统筹,并明确规定先由市、县级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1992年6月,宁夏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全区统筹的规定》,凡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中央驻宁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系统统筹的除外)以及非财政拨款、经费完全自收自支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7月1日起实行。至此,宁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全国11个实行省级统筹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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