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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信贷现状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国外汽车消费信贷概况近年来,贷款购车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购车方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信贷消费更是成为汽车消费的重头戏。为促进汽车销售,美国、德国等国还推出“零首付”贷款业务。提供汽车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汽车企业的财务公司、银行和经销商。目前在我国汽车信贷市场中已有一些保险公司开始退出。车型的限制导致了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不平衡。

1.国外汽车消费信贷概况

近年来,贷款购车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购车方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信贷消费更是成为汽车消费的重头戏。据统计,全球70%的私人用车都是通过贷款购买的。在美国,贷款购车的比例高达80%;在德国,这一比例达到70%;即便在经济不甚发达的印度,贷款购车比例也达到60%。贷款购车不仅能促进消费,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而且从个人角度看,信贷创造了个人提前消费,提前享受的可能性,为提高个人生活质量开辟了又一新的融资渠道。

国际上汽车贷款的平均额度为车价的70%,首付款一般为车价的30%左右。在贷款购车非常流行的美国,购买价位在1万~3万多美元的汽车,首付款为3000~5000美元。为促进汽车销售,美国、德国等国还推出“零首付”贷款业务。汽车贷款的偿还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在美国,贷款偿还期为2~5年不等。贷款偿付方式可谓五花八门,主要包括按月定额偿还和按月变额偿还。按月定额偿还是指购车者根据贷款机构提供的计算方式,每月偿付固定的金额。按月变额偿还是指购车者可以对其贷款期限和月偿还额进行调整,每月偿付不同金额。

如何有效地收回发放贷款是放贷方非常关注的问题。在个人信用体制缺失的发展中国家,办理车贷需要调査申请者的偿还能力,不仅要交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还要有担保人,无担保人则要以不动产作抵押,手续比较繁杂。而在信贷制度相当健全的美国、德国和法国等贷款购车业务发展良好的国家,贷款买车非常方便。在美国,当顾客决定购车时,放贷方只需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相应的档案资料,以确定购车人的信用等级。如果符合标准,当即就可办理购车手续,一般不到半个小时用户就可以把车开走。在德国,基本上每个雇员都有一个汇划账户,因此购车者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偿还贷款,购车者是否在同一时间具有其他买房贷款等债务而降低了还款能力等问题,一查便知。

提供汽车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汽车企业的财务公司、银行和经销商。其中汽车企业所属的财务公司实力强大。例如,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业务遍及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为1.5亿辆轿车提供了高达1万多亿美元的汽车贷款。

2.我国汽车信贷概况

我国汽车信贷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提供信贷的主体是银行。汽车信贷业务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十分落后。在全球汽车市场,有70%的汽车是通过贷款销售的,而在中国贷款购车的还不到25%。因此,中国的汽车信贷消费市场还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同时我国目前汽车信贷存在的问题也很多。

(1)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没有任何一家机构能够提供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资料。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对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操作有明确规定,再加上防范风险的客观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已经出台的消费信贷业务在贷款条件和贷款手续方面没有太大差别,各银行具体实施办法都规定“先存后贷,存贷挂钩,单位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等原则,其资格要求之高、手续之繁琐,把绝大部分的消费者排除在外。

(2)担保和保险制度上存在较多问题

办理汽车消费信贷的另一个难点集中在担保和保险问题上。汽车消费贷款的担保方式有3种:抵押、质押、保证(第三方担保)。目前的情况是,有条件以房产物业作为购车担保的仅为少数,大多数贷款人往往提供不出或提供不足有效的质押、抵押资产。而且以房产抵押,办理过程比较麻烦。同时,社会上有担保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又不愿提供担保,使贷款人无法按要求申请银行贷款。在保险方面,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中一些免责条款对贷款人不利。保险未给银行贷款真正上“保险”。目前在我国汽车信贷市场中已有一些保险公司开始退出。

(3)贷款机构和贷款支持的车型较少

我国提供汽车消费贷款机构仅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一些小的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基本上没有参与,限制了汽车消费信贷的大规模开展。在消费信贷支持的车型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不约而同地把车型范围局限于几种较高档的车型,其他品牌车型的销售却不能得到银行的消费信贷支持。车型的限制导致了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不平衡。

(4)贷款条件苛刻门槛过高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对借款人条件的规定过于苛刻,使汽车消费信贷的门槛过高,使相当一部分潜在消费者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条件不符合而不能够跨过这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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