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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企业政策及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立足本国借鉴外国的企业政策及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是经济的细胞。为此,日本政府根据本国的传统和战后的实际,结合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和企业经营的经验,制定并实施了许多有别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政策。

立足本国借鉴外国的企业政策及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经济的活力来源于企业的活力,经济的发展植根于企业的发展。战后日本经济的成长、壮大,正是千千万万企业成长、壮大所构成的总图景。

日本企业的总数在1960年是54.6万家,1970年是90万家,1980年是145万家,80年代末则急速增到200多万家[1]。其中,99%以上是资本在10亿日元以下的私营中、小企业[2],比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比例大。同时,日本企业的活力一般地比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强。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的私营企业,为什么日本企业较强?我们认为,这是由于日本立足本国传统,借鉴外国经验,形成一整套具有日本特色的企业政策及企业管理制度。

一、日本企业政策的特点

一个企业能否获得迅速发展,能否长期富有活力,关键在于企业的经营制度及其所处的竞争环境是否有利于刺激和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为此,日本政府根据本国的传统和战后的实际,结合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和企业经营的经验,制定并实施了许多有别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政策。

(一)政府对企业采取既鼓励竞争又节制竞争的方针,以趋利避害

1.日本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主体地位,企业和银行对经营都能自主地作出决策,为开展内部竞争和政府围绕产业政策适时节制竞争奠定了物质基础。尽管日本实行的是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同的混合经济体制[3],但是日本民间企业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领导部门,能够对其自身的投资和生产活动自主地作出决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力、物力和经营目标在它认为有利的地方建厂,确定它认为适当的投资规模和生产规模。同时,由于战后初期日本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低,企业设备资金和生产营运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银行,因此银行可以在充分掌握客户企业的地位、生产能力、资产状况、经营和盈利能力等信息的基础上自主地作出投资或融资决策。一方面,企业出于其本身的利益要求而必须在作决策时搞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尽量选择最佳厂址、最佳规模、最佳方案;另一方面,银行出于对其自身利益的追求,通过自主地选择适当货款对象而保证了银行资金流向经济效益较高的企业,避免了银行资金被低层次的产业活动的利用。由于企业和银行都要根据自身的利益要求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就双重地保证了产业活动和产业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因而,也就为企业之间展开自由竞争和政府围绕产业政策这个中心,引导资金正确流向适时适度地节制竞争,奠定了物质基础。

2.政府以立法的方式为企业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使企业在竞争中锻炼成长。为了保护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使企业经营更加活跃,日本在战后初期就通过解救财阀,制定和实施了《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简称《禁止垄断法》)、《排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法》(简称《排集法》),使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度下降。这意味着少数垄断寡头的经济被削弱,形成了更多的非垄断企业和垄断企业在同一部门内展开竞争的局面。同时,由于取消了战争结束后实行的对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的差额补贴,使企业自主努力的意识大大增强,提高了新一代企业经营者引进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经营管理方法的积极性,这无疑对企业主动参与竞争起到了催化和加热的作用。

就客观存在的事实看,日本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在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产业领域,谁在竞争中积极进取,果断地进行设备投资,谁就能迅速夺取优势;反之,在竞争中犹豫不决,裹足不前的企业就可能很快陷入劣势。竞争不断使那些效率低的企业被淘汰,淘汰又促使竞争在更高的层次上展开,使未被淘汰的企业得到进一步的锤炼。例如,在50年代前期,日本原有50多家摩托车企业,尽管对摩托车的需求以40%的年均增长率迅速扩大,然而摩托车企业的数目不仅没有随之增加,反而急剧减少,到1960年减至30家,1965年减至8家,1969年终于只剩下4家(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在50年代曾是日本最大的摩托车企业的Thaysu公司竟在不到10年的期间节节失利,“兵败如山倒”,终于在1964年宣告破产倒闭。这种竞争环境使企业感到极大的压力,尤其是在追求长期发展的经营战略下,企业把竞争的需要看得比利润还重,把市场占有率当作经营状况的关键指标。企业为了竞争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进行设备投资,扩大再生产,努力降低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同时,企业还通过不断采用新技术开拓新的产品领域,使扩大设备投资——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提高市场占有率这样的良性循环不断继续下去。例如,入幡制铁厂刚一制定建设新高炉的计划,富士制铁公司便马上相随。日本钢管公司等其他厂家也都争先恐后,紧追不舍……[4]

战后日本企业经营都处在这样一种追逐、竞争的局面。从整体来看,竞争对于增强企业活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首先,竞争的压力使企业千方百计加快资本积累,追求自我发展,结果使日本经济在高积累、高剥削的基础上实现了高速增长;其次,竞争使缺乏活力的企业被无情地淘汰,从而使整个企业界保持较高的活力水平;最后,成熟的竞争机制将企业竞争的洪流导向发展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不断开发新产品等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方向。

3.政府通过灵活多样的政策手段引导企业经营活动。在战后日本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竞争确实增强了企业活动,刺激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过度竞争”又引起生产过剩,造成经济混乱。因此,政府以不同时期的产业政策为核心。运用灵活多样的政策手段,通过改变企业的外部环境和调节利润刺激来引导民间经济向着政策需要的方向发展。企业的资金来源,分为内部资金来源和外部资金来源。内部资金来源有利润留成、折旧和其他收益,外部资金来源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市场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在日本企业筹措的外部资金中,7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见表1)。

表1 日本企业从外部筹措资金的情况(%)

比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比例大(见表2),尽管日本企业自70年代中期的石油危机之后,一直努力提高自有资金的比例,但与美国和联邦德国的企业相比,其内部资金的比例仍旧很低,以制造业为例,1981年日本企业自有资本的比例为22%。

表2 企业的资金来源国际比较(%)

续表

美国为48.9%,联邦德国为31.1%。这就为日本政府运用前述“窗口指导”和各种政策手段引导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例如,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和政策补贴调节企业的利润刺激,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政府可以通过银行的融资决定限制资金流向“不急需产业”,引导民间企业设备投资形成较合理的结构;政府还可以通过“行政指导”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来诱导民间企业向政府需要的方向发展。战后日本经济在充满竞争中快速有序地向前发展,与政府实行既鼓励竞争又适时适度地限制竞争的政策密不可分,既增强了企业活力,又实现了产业政策目标;既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又稳健地渡过了两次石油危机的难关;既稳定了社会,又避免了经济混乱,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实行以大企业为中心,中小企业为之配套的经济技术体系

日本全国大约有500个大企业,以这些大企业为主导,组织专业化的大生产和广泛的社会协作,组成日本整个经济技术体系[5]。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协作,可以自由选择、自由结合,这又促进了中小企业之间的竞争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这样,骨干厂生产规模越大,整个社会的协作范围也就越大,这就在客观上带动了整个社会的繁荣。随着这种体系的发展,整个企业生产及工艺结构的配置,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例如,70年代日本从事炼铁、炼钢并轧制最终产品——钢材的钢铁联合企业只有7家,但却控制了全国绝大部分钢铁生产。大约1700家中小企业为之配套。同时钢铁生产领域,根据生产、品种性质的不同,生产的分工形态也有不同。具有产品品种单一性质的生铁,基本上由能够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益的大企业来进行大批量生产、大批量供给;而在产品种类多的钢材加工领域,则有更多的产品由更有灵活性的中小企业来生产。同是钢材加工,在那些产量大或技术装备要求较高的领域(如宽幅带钢、中厚板、厚板等),绝大部分产品由大钢铁联合企业生产,而在那些产量和技术装备要求较低的领域(如中小型型钢、棒钢等),则大部分由中小企业来生产。再如,赫赫有名的丰田汽车公司只生产汽车本身40%的主要总成及保安件,60%的零部件靠250多家中小企业合作。为了适应这种生产分成,要求有长远的产品开发规划;要求产品及零件尽量实现“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要求围绕丰田汽车公司组织中小企业的社会化大协作。这样的生产分工体系,解决了多品种与大生产的矛盾,生产工厂可以随时根据市场需要,变更生产品种,既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原则,又有专业化分工的特点。尽管它是建立在垄断企业对中小企业支配的基础上的,但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逻辑来看,比起那些经济呈二元结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完全“绝缘”的经营管理体制,的确是比较合理的。据统计,在这种生产体制下,日本工厂40%的技术力量,投入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试验,进行远期和中期的技术储备。新产品开发中,又建立了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从而保证了产品的高度可靠性。这样就极大地促进了生产与科学技术的经营。例如,为了赶超美国的电子工业技术和电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大量引进美国电子工业技术的基础上,于1976年4月,在日本通产省的主持下,日本最大王计算机企业出资400亿日元,政府提供补助金300亿日元,由通产省工技院电子技术综合所和各参加公司共同派员建立了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简称LSI)研究组合,开展了为期四年的超LSI基础技术研究大会战。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和“组合”挂钩,为“组合”提供集成电路设备和材料的大中小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共有50多家,“组合”很善于发现、培养和利用它们各自的专长,促使它们来源各自分散地进行的努力聚集到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上,从而刺激并培育了日本的集成电路关联产业。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组合”在超LSI的基础技术研究方向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组合”的共同研究开发的背景,日本在超LSI本身的研制方面进展迅速。以存储器为例,1K位、4K位都是美国人首先于1970年和1972年研制出来的;16K位是美国、日本同在1976年研制出来的;64K位(是含约15万个之体,已是正式的超LSI产品)日、美分别在1977年和1979年研制出来,日本比美国早两年;256K位日、美分别在1980年和1982年研制出来,日本又比美国早两年;1K、K位又是日本在1984年率先研制出来。从16K位投入生产,日本的存储器产品即大举进入美国市场,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16K位日本占40%,64K位日、美各半,256K位日本占95%。[6]说明日本实行以大企业为中心,中小企业为之配套的经济技术体系对于促进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运用国家力量,有选择地从各方面扶助企业

战后,日本政府充分地认识到,日本经济发展的主力是民间企业,起着繁荣、活跃国内市场和争夺国外市场的重大作用。因此,日本政府一方面投入巨额资金对传统的基础产业适时进行调整和改造,大力扶植和刺激新兴尖端产业的发展,并以渐进的方式淘汰缺少竞争力的行业;另一方面运用国家的力量,根据政府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从各方面扶助民间企业。

1.租税优待。为了支持和鼓励民间企业增加积累,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租税优待措施,包括:(1)普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待遇;(2)《租税特别措置法》,各种临时措置法中规定的减免税待遇。前者属于一般减税,后者则是根据特定政策目标、对特定产业部门或收入来源实行的政策性减税。对于日本产业的发展来说,后者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例如,在全部租税特别措施的减税总额中,扶植产业的部分一直占很大比重。1950—1955年占71.4%,1956—1960年占65.9%,1961—1965年占45.4%,1966—1970年降为39.3%,但1971—1975年又增大到51.2%。据统计,1950—1960年,日本同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个人税赋和法人税赋都保持在较低的水平(见表3)。实行低税政策,虽然会减少政府直接掌握的财力,但却为民间企业增加积累,动员全社会资金用于生产,把投资方向引向政策目标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等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使同样的投入,取得产业发展的更大效果。

表3 租税负担的国际比较(占GDP的比率%)

2.财政补贴。为了扶植民间企业遵循政府的产业政策进行经济活动,日本政府从战后初期便实行了财政补贴政策。这一政策手段曾对恢复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在1947年、1948年、1949年、1950年的一般会计预算支出中,仅差价补贴一项所占比重就分别为10.5%、13.2%、23.0%和9.1%。虽然后来由于鼓励竞争,解除统制经济政策,财政补贴在政府支出中的占比重相对缩小,但它仍然作为扶植产业的重要政策手段发挥着作用。从统计资料上来看,财政补贴的绝对额是不断增大的。例如,1965年财政补贴额为37.230亿日元,1970年为81.876亿日元,1975年为208.608亿日元,1980年为436.814亿日元。

3.金融优惠。前述日本政府为加强客观控制采取了有利于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无疑这些金融政策也是不同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日本企业政策的重要内容。第一,日本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不仅直接为那些符合政策目标的民间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帮助企业克服资金不足的障碍,而且还为修建社会基础设施提供资金,为民间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间接扶植民间企业的发展,同时还起到了引起投融资活动向产业政策目标的方向发展的作用。第二,实行低利率政策以推动经济的高速发展。1950年以后,日本逐渐解除了对物资、价格等的统制,但是,对利率的统制却一直延续下来。制定了《临时利率调整法》,由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决定官宦利率,把利率压低至资金供求可能达到的实际水平以下。低利率政策使企业的筹资活动倾向于从银行借款,民间银行又依附于中央银行,从而限制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的不发达反过来阻碍着利率的自由化,使低利率政策持续下去。人为的低利率使企业对厂房、设备和库存等的投资成本大大降低,相应提高了投资效益,为民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金融环境。第三,实行“超额贷款政策”。为解决民间企业的资金不足问题,日本政府与民间银行的贷款额和有价证券投资等可以超过其资本额和前吸收存款的合计额。超过部分,可由中央银行贷款予以补充。第四,在外汇紧缺时期,实行严格的进口可证和外汇配额制度。由于从事出口产品、成长产业、新兴产业等符合政策目标的企业,政府优先配给他们外汇,保证它们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进口能源、原材料等所需要的外汇资金,减少外汇使用上的浪费,将有限的外汇用在与提高本国经济实力密切相关的产业方向。

4.实行保护民族工业的政策。当今世界,对外开放是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和发展经济的必由之路。但是,日本在对外开放过程中,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对本国比较幼弱的缺乏国际竞争能力的民族工业实行了一系列的保护政策,使本国的经济发展获得了尽量有利的条件。例如,为了保护本国的汽车工业,50年代对小汽车的进口实行了禁止的政策,结果使日本轿车工业很快增强了国际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越过美国和西德,为世界之冠。60年代初(1964年),日本为发展本国的集成电路工业,在购置TI公司的基尔比专利时,TI公司提出要在日本国内设立独资子公司,作为它向日本公开基尔比专利的交换条件。对此,日本政府一方面采取拖延政策,另一方面紧急制定扶植本国集成电路工业政策,其中包括大型研究计划制度、对重要技术开发提供补助金制度,对进口集成电路授以较高的关税,每年规定进口限额,对进口集成电路的数量加以限制,等等。直到1968年1月,才与TI公司达成协议,由索尼公司与TI公司设立合资企业,合资期限三年,三年之后,索尼把它的50%的股份让出,合资企业才变成了独资企业。实际上日本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一拖就是七年。等到外国企业进入本国时,本国的相关企业已有足够能力与之竞争了。

(四)实行了既体现垄断资本利益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工人利益的工资政策,从而协调了劳资关系,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配合了经济政策的实施,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经济高速增长

战后,日本政府在借鉴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工资管理的基础上,在尊重由劳资交涉来决定工资这一原则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职能干预企业工资管理,以劳资双方都能接受为前提,以能确保劳动力的再生产和质量不断提高为限度,以能刺激劳动者积极性和该劳动力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不同阶段,根据当时国民经济和劳资关系的状况,制定并实施了既符合垄断资本利益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工人利益的工资政策。

战后经济恢复时期,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劳动三法”(即《劳动组合法》《劳动关系调整法》《劳动基准法》)和《工人灾害补偿保险法》、《职业安全法》《失业保险法》等劳动法规,按美国人的方式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开始了劳动管理的民主化,使工人群众有了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实行了由劳资交涉来决定工资的原则。为了稳定战后初期的经济混乱,日本政府在1946—1948年提出了各行业平均工资标准,从1948年起又通过贯彻“道奇整顿”,实行了直接的工资统制政策,使战前的低工资在战后条件下重新形成。1950年以后,日本政府开始放弃直接的工资统制政策。为适应垄断资本逐步实现经济自主,政府一方面重视工资和生产率的关系,强调决定工资水平时要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和防止导致物价上涨等;另一方面又推动企业实现工资管理的合理化,在确立年工资制度的同时,诱导企业引进与劳动的质和量相适应的职务工资制度。

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日本工资水平迅速提高,企业工资管理也不断加强。不仅把工资增长控制在垄断资本许可的范围内,而且于1959年制定了最低工资法,逐步在全国普及最低工资制度。以后又以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为契机,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垄断资本继续提高剥削率的前提下,提出工资增加一位,借以缓和阶级矛盾,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关系。

经济低速增长时期,为了抑制恶性通货膨胀,从1975年起实行了“日本式前得政策”,将工资增长率控制在生产率增长的幅度以内。同时进一步完善和缓解劳资矛盾、促进中高年会者和结构性失业者重新就职的措施。例如:制定了《工资支付确保法》(1976年),规定了一系列确保工资支付的制度,主要是成立了劳动福利事业团,当企业破产并确认其没有支付能力时,对于领不到工资的工人,由该事业团在3个月内垫支给其工资的80%;1974年,把《失业保险法》修改、完善为《雇佣保险法》,并根据该法创设了“稳定雇佣资金制度”和“雇佣调整事业”(1977年)等,开始通过对企业发放工资补贴的办法来促进雇佣,如对在生产调整期间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训练的企业,补助给其间所支付工资的二分之一(中小企业三分之二),对提高高龄者人数补助给工资的二分之一。1979年后又通过“雇佣开发事业”,提高了此项补助金额,对提高45岁以上中、高龄者雇佣比例和雇佣人数的企业,给前雇佣中、高龄者补助工资的五分之三(中小企业五分之四);设立“促进雇佣助成金制度”(1978年),对接收政府指定业种生产的企业,在6个月期间内补助给前支付工资的二分之一(中小企业三分之二)等。[7]

总之,日本政府采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企业的工资管理进行了有益的干预。不但制定了许多关于工资的法律和法令,而且为政府对企业工资管理的干预披上了一层“民主”的色彩,便于得到国民的广泛支持,实现了劳资协调,为经济的高速发展开创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战后日本工资政策实施的效果是:一方面使工人的经济地位得到一些改善,另一方面在保障高剥削率高积累率的前提下迫使日本垄断资本改变剥削方法,即主要通过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途径来占有剩余价值。事实上,虽然战后,特别是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工人的工资增长幅度较大,但日本工人的工资总水平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是最低的,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却是最高的。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所说:战后日本经济成就的根本原因是“日本兼有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动成本和发达国家的高劳动生产率”。[8]

(五)国家对企业实行“藏富于民”的政策,使企业能够顺利渡过危机,开创经济发展新方向

为了使企业充满活力,使企业能在经济危机中较顺利地渡过难关,开创经济发展的新局面,日本政府以推行产业合理化为契机,对企业实行了一系列“藏富于民”的政策。除前述对经营和生产活动符合政府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采取低税、低息贷款、差价补贴,以及保证外汇供应的政策外,还以立法采取补助金制度,免税制度和特别折旧制度。在《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第三条中规定,对生产企业为促进技术提高而进行的试验研究,由国家给予补助金;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对于试验研究以及新技术企业化方向,国家给予税法上的优惠。例如,在国内不能生产,而且又是必要的技术和生产设备进口,根据《关税法》可以免征进口关税;政府通过企业合理化促进法推行特别折旧制度,按照这种折旧方式的规定,只要是为实现机械设备现代化而设置的机械设备,都可以从当年企业收入中提取相当于该设备价值的50%的资金作为折旧费。这个措施,使企业每年有大量利润以折旧的形式转化为企业内部积累。同时也制服了企业的设备投资,提高了整个工业部门的设备能力。在此基础上,企业积极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技术装备水平有很大提高,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由于上述做法,日本企业迅速成长起来,增加了日本整个企业界的应变能力,使它们在危机中顺利渡过难关。

二、日本企业的经营特征

日本政府和企业在制定和实施企业政策的同时,非常重视企业的经营策略,采用了一系列不同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经营方法,其主要特征是:

(一)日本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战前日本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封建主义因素表现在大财阀家庭垄断各种重要企业经营,操纵国家经济命脉,受国家权力保护,同军国主义势力密切结合,对国家政治局势发展极有影响,成为法西斯帝国主义体制的重要支柱。如前所述,为了彻底铲除法西斯军国主义体制,战后初期在美国占领当局的干预下,日本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其中,解散财阀是日本战后初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财阀的解散,打破了产业的垄断和封闭的倾向,企业的体制和构造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资本与经营的分离,绝大多数企业不再由个人资本家支配,在日本资本金超过十亿日元的、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企业中,由个人或家庭以大股东身份支配的企业非常少,无论是与美国比,还是与西欧比,这种倾向都非常突出。从而使大批本人虽非资本家,但具有经营才干的专家也能登上企业经营的舞台。以大企业的经营者的人数来看,个人或家庭支配型的大企业的经营者至多两三百人,在总数达两三万的大企业经营者中只占1%,99%的大企业经营者都是工资生活者。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持有公司的股票,也能成为公司的董事(见表4),而且负责经营的主管人掌握的企业统治权远远大于企业持有人。

表4 选任董事的条件

续表

注:引自《战后日本经济跃进的根本原因》中译本第175页。日本高桥龟专著,辽宁出版社1984年版。*卖方是指原材料的卖方,与制造有利害关系的代表,是指部件等协作公司的代表。

从表4中可以看出,从公司全体人员中选任的董事,属于股东身份者仅占9.4%。但选董事的最大条件是:(1)事业上的全部知识占37.4%;(2)技术专业知识占16%;(3)执行业务的判断能力占11.4%,以上小计为64.8%。从规模分类上看,股东的比重是规模越小者占的数值就越大,总资产中在5亿日元以下的股东,数值大到22.8%,而200亿日元以上的股东只占3.9%。按(1)、(2)、(3)项来选择有能力担任董事的比重则相反,规模越大,数值也越大。例如(1)、(2)、(3)项在200亿日元以上的占绝对多数,为71.7%,而5亿日元以下的只占46.8%,这就是说,公司越大,股东的发言权越小。从而使企业的领导人由“雇佣型经营家”取代了过去的“持有型经营家”。

资本与经济的分离不但使一大批富有经营实力,有远见的企业家跃居企业管理第一线,而且使企业领导干部出现年轻化,其中很多人是企业管理的内行、业务尖子。这些年富力强、易于接受新事物的企业家们,热衷于引进外国新技术,积极推行科学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这些年青企业家的崛起,成为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重大因素。同时,由于资本与经营的分离,股东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发言权减少了,使企业经营者对于股东具有更大的独立性和更多的自主权来谋求企业的自身发展,从而使日本企业的发展志向和经营目标明显区别于欧美企业(见表5)。例如,欧美企业一般重视的是资本收益率和股东利益,而日本企业则重视销售增长率和新产品率等与企业发展有关的经营目标。

表5 日美经营目标对比

注:以上数字表示重视的程度。
资料来源:日本经济报社1983年版《日本企业的经营对比》。

(二)日本企业重视长远利益,宁冒风险也要进取,而欧美企业则重视急功近利,怕担风险

诚如前述,日本企业持股董事所占比例小,而主要以工作能力为主选任主管董事,决定社会地位不在于公司的利润率大小和主管人员的资产,主要取决于本人在公司规模上所具有的实力。在日本企业,股利多少不按公司盈利多少来定,而是如银行存款利息那样,持股人的持股份的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分发。由于股利与利润没有直接的比例关系,由股东加在经营者身上的追求短期利润的压力不那么大,经营者就更多地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也由于股利与利润不直接挂钩,越是盈利多的企业,股利占利润的比例越小,经营者可用于企业发展的资金就越多,因而企业的经营成绩就与企业的自我发展直接挂上了钩。例如,1984年经营较顺利的松下电器公司支付的股利不及当年利润的10%,而经营较不顺的东芝公司支付的股利占当年利润的50%。[9]股东资产的收益也要进取,以谋求企业的扩充和发展。他们能充分认识到,利润虽然同经济增长紧密相连,但是,单独追求利益会拖延经济增长并且最终也将影响利润。

从经济增长和长期利益出发,日本的实业家们充分怀有使自己的企业计划同政府的行政指导相协调起来的精神。日本的实业家为了国家的利益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争取生产和销售的策略。根据政府的指示,即使不能立刻获得利润,他们也会按照日本政府所倡导的“先成长,后利润”的口号去做。马克斯·科劳、伊布·休概括了日本经营者的这种特征说:“他们既是具有追求利润动机的资本家,又是承担国家义务的资本家。”[10]日本经营者的这种主动进取精神,与一般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商人具有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义”,以及“利己主义”的属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般情况下,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比较重视急功近利,不愿担风险。这是因为,在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企业外部的持股董事比例远远大于日本企业的外部持股比例。日本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绝大多数是由企业内部晋升的非持股董事,企业外部的持股董事不到10%,而在美国,企业外部的董事超过半数的董事会,在全部企业董事会总数中的占比例达80%,且股利的多少是按公司盈利的多少来决定的,一般股利占企业利润的50%被视为正常。由于股利与利润成正比,欧美企业的经营者在持股人要求取得更多股利的压力下,往往十分注重追求短期利润,而放松谋求企业长期发展的努力。

(三)日本企业投资重视更新设备,改善和提高生产技术

在企业投资中,既有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投资,又有用于更新设备的投资。战后日本企业为导入技术进步的最新成果,在进行扩大生产规模投资的同时,注意更新设备和采用先进技术,并将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现场机器设备的年轻化和先进化。据日本经济企划厅调查,1964年年底,日本制造业的机器设备中,使用6年以上的只占27%,有56.2%的机器设备的年龄只有3年或3年以下。[11]由此可见,高速增长时期日本制造业工厂现场的一派年轻而有生气的景象,避免了因生产设备和技术陈旧而使企业陷入低效运行的现象。机器人的使用就是日本高投资率影响技术进步的一个例子。目前,日本使用机器人的数量远远超过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比美国多一倍以上。

实际上,日本企业在家用电器、汽车、钢铁、电子等工业部门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于重视生产技术。例如,日本日立制作所,1960年从美国RCA公司引进彩色显像管技术。1960年到1963年期间,日立按照对方的设计,仿制产品。后来,以RCA技术为基础,不断进行研究开发,搞出一种新型正镜头技术。到1970年,日立和RCA签订的合同期将满时,彩色电视机已在美、日流行,而日立彩色显像管技术不仅和RCA相当,有的已超过RCA。日立为什么领先,因为RCA不卖镜头技术,日立也不能长期进口镜头,只能靠自己研究开发,结果超过了RCA。这例子说明,在引进技术投入生产后,不能仅满足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要进行更高级的发展和创新,要形成自己的技术特色。否则,跟着人家老路走,那引进的技术不可能是成功的。

日本企业之前以非常重视并且能够将设备投资与采用先进技术巧妙地结合起来,首先,一方面因为战后日本企业在许多产业中都是后起之秀,后起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方法之一,就是在生产技术上投资。另一方面,战后日本企业的生产设备在质和量上都严重不足,这就为大规模地改善和增加设备这一战略的实施带来了机会。因此,由于日本当时生产设备的改善时期正好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技术革新的大好时机,“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的特需时期与国内社会需求扩大时期相吻合,有必要也有条件扩充先进的生产设备,形成了以技术进步为基础的、能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的现代化生产体系。

其次,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企业很难在成本上再加丰厚的利润来确定产品的价格,要想获得利润只能根据消费者所能接受的价格降低成本。否则,很快就会被淘汰。因此,日本企业被迫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缩短供债期,扩大市场占有率,使企业能够生存并继续得到发展和壮大。

再次,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适合于生产技术的改善。日本企业对职工职责范围的规定较为笼统,而且有一定的灵活性。企业间不同职务的调整也成了一种惯例。量才录用的人事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企业进行更新设备和技术改造不影响职工工作的稳定性和工作收入的稳定性。因此,职工们对技术变化不但没有抵触情绪,而且还能出谋划策弥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不足,使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进得以顺利进行。

(四)日本企业非常重视销售战略

战后日本企业不仅重视开发战略和生产战略,而且非常重视销售战略,把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看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为了提高经营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日本企业都非常重视客户的需求欲望和对购得商品的反馈意见。例如,松下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产品要丰富,价格要低廉”的经营思想,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了做到产品丰富,松下公司十分注重根据市场需要不断推出新产品。以电视机为例,从屏幕的大小来看,由1.5英寸的超小型黑白电视机到相当于400台20英寸电视机的超大型彩色图像显示系统,公司都能生产。70年代中期,录像机生产之初,由于产品不多,而连年亏损。为此,公司抽调得力人员全力以赴,只用3个月就将可录4小时的新型录像机投放市场(当时市场流行的录像机只能录两个小时)。由于比其他公司提前了9个月,而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现在,松下公司生产的录像机已占领世界市场的30%,日本国内市场的32%。

日本企业不仅注重国内市场销售,而且注重扩大国外市场。每个企业都在力求保住在国内市场上销售额的同时,连连在海外开设分厂,扩大市场。其中,日本轿车挤进欧洲市场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欧洲是轿车的广阔市场,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当时的联邦德国对轿车的需求量都很大。可是这些国家都对日本轿车关闭了市场大门,以保护本国的汽车工业。日本企业便采用了“外围进攻”战略,先开发那些不生产汽车国家的市场。日本轿车的价格和质量的优势,很快占领了瑞士、芬兰、挪威、葡萄牙、卢森堡、比利时等国家的市场。而后,向英国、法国、意大利、联邦德国发动攻势。第一个选择了汽车制造业前弱而经济开放的英国作为突破口。物美价廉的日本轿车,是英国制造厂家所不及的。终于1970年英国的市场被叩开。日本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减免关税,保持住价格的优势,在爱尔兰设立了轿车制造厂,使它成为供应法国、意大利、联邦德国的轿车制造中心。日本汽车最终涌进了欧洲。如今,德国已成为日本轿车的主要市场之一。销售量从1977年的3%以下增加到1980年的11%,现在还在逐年增长。法国、意大利不仅国内面临着日本的竞争,国外市场的占有率也由于日本的竞争逐年下降。

日本企业为了开辟国际市场,有时提高国内价格,以促进国外倾销。60年代和70年代,日本电视机占领美国市场就是一例。为了使日本彩色电视机占领美国市场,并彻底摧毁美国彩色电视机产业,日本企业联合起来,采取了迅速将国内销售价格提高,使输往美国产品价格显著下降的近乎残酷的倾销策略。日本国内,25英寸落地式电视机的售价为200~2500美元,为美国市场价格的3倍。为了逃避美国的反倾销法,日本企业采取了在美国海关总署的文件上做手脚,申报时报最低价格的违反手段和经美方买主回扣好处的拉拢和利诱手段,以低于美国市场价格50%的价格大量倾销日本彩色电视机。致使美国电视机企业纷纷面临危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成为赤字企业。后来,松下公司买下了莫特芬拉公司,三泽公司买下了活维克公司,索尼公司在美国开设了电视机厂。日本企业在美国境内生产的彩色电视机销售价格虽然只有600~800美元,但没有一台以每台2500美元的价格运回日本销售。因为日本企业经营者明确地认识到破坏国内价格不但对其没好处,而且有害于占领国际市场。

为了开拓市场,日本企业在开发生产方面十分重视科研。例如日立公司在产品创新方面采取“特别研究制度”,即集中力量攻克难关。日立公司现有4000多名研究人员,每年科研费用达十余亿美元。1970年以来,日立在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机器人、核能发电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少成果,有些走在同行的前列。又如日本电气公司的小林宏治早在计算机和通讯事业刚刚起步时便察觉到这一领域的广阔前景,他一方面进行大量投资,一方面提出“C&C”的概念(其含义是将电子计算机和通讯结合的通讯系统),让每个职工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并为此尽心竭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有关工作人员开足马力,努力进行科学研究,终于在1979年5月首先推出“PC-800”型个人电脑,从此在个人电脑方面占据了优势,占总销售量40%以上。在通讯设备方面,日本电气也处于领先地位,它生产的6000多个微波站环绕全球,全世界350多个卫星通讯地面站有一半使用它的产品。如今,日本电气公司已位居日本9大电机公司之首,“C&C”成为公司发展的推进器。

8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和企业在工业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的新形势下,开始强调基础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图未来发展。措施之一就是加强同大学的横向联合。日本文部省从1983年度起就制定和实施了大学同企业进行联合研究的制度。到1986年度,联合研究项目从最初的56项增加到272项。此外,大学还接受企业委托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数量也极为可观。从1987年起,私营企业同大学实行联合研究开发更有长足的发展。日本企业不定期向国外,尤其是美国的大学提供资金,以尽快获得最新科研成果和科技情报。据悉,日本这种“官产学三位一体”的科研形成在赶超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发展生产和开辟国际市场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日本多国公司在国外注意入乡随俗

为了开拓国际市场,减少生产成本,近年来日本在世界各地纷纷开设多国公司,随之而来的是西方国家的一些民族主义者对于日本在他们国家拥有工厂和摩天大楼感到不安,纷纷发起抨击。为了使自己能在异国他乡立足并得到迅速发展,日本在外国的公司非常注意入乡随俗,尽量不显得特殊。它们可以敞给别人的唯一的一条经验就是:制造业的成功没有固定不变的蓝图。目标十分清楚,但方法可以灵活掌握。这种做法使得日本公司成为真正的多国公司,而不仅仅是在国外设立许多分公司的一家国内总公司。北美的本田公司是和日本的本田平起平坐的一家美国公司。世界上最大的保险企业——日本野村保险公司打算在伦敦、纽约和东京设立三个完全平等的公司。如果这种想法付诸实现,那么一些国家对日本海外投资就不会那么反感了。排外主义就会被一种普遍感到满意的情绪所取代,大家会认为,一些公司汲取了全世界的智慧,它们能够也应该为其所有的顾客提供很好的服务。实践已经证明,日本的多国公司在逐渐被驻在国所接受。因为它们激烈地进行竞争,迫使西方工业向它们学习。此外,它们也用它们的工作方法影响西方国家。例如,索尼公司在美国的圣迭戈开设了一家彩色电视机工厂。其美国经理原来对待工人的方法是:很快雇用,如果不行再很快辞退。索尼公司要求他改变做法,宁可牺牲短期的收益,也要对工人进行培训。索尼公司的战略已被证明很有成效。西方企业着重于急功近利,但是往往带来只求捷径和以次顶好的副作用。日本企业的长期观点使西方企业觉悟不少经营方法。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学院:《日本经济活力》,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页。

[2][日本]加护野忠男:《日本的经管诀窍》(中译本),能源出版社1986年版。

[3]《现代日本经济事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日本总研出版股份公司1982年版,第146—147页。

[4][日]松泽卓二:《我的银行昭和史》,东洋经济新报社1986年版,第63页。

[5]中国质量管理访日代表团:《日本的质量管理与企业管理》,《经济参考报》1982年2月。

[6]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经济的活力》,航空出版社1988年版,第296页。

[7]刘昌黎:《战后日本政府的工资管理》,《世界经济》,1985年第7期,第66页。

[8][美]彼得·德鲁克:《日本的选择》,美国《外交》系列,1987年夏季号。

[9]J·C.Abelgglen,G·Syalk·Jr.《Kaisha,The Japanese Corporayion》Basi Books,New York1985年版,第187页。

[10]马克斯·科劳、 伊布·休著, 加登屋阳一、 嵨中行雄译: 《战败国的复仇》 , 日本劳动生产率总部1972 年版,第126~127页。

[11]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经济的活力》,航空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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