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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网络借贷的对策建议

时间:2022-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2.1 坚持红线,适度监管银监会于2014年上半年已被指定为P2P行业的监管机构,接下来重点关注的是如何监管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金融监测和管理体系,逐步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指标体系,监测的内容可以包括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偿还状况等,将P2P网络借贷纳人金融监测和管理范畴。因此我们建议:1.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

5.2.1 坚持红线,适度监管

银监会于2014年上半年已被指定为P2P行业的监管机构,接下来重点关注的是如何监管的问题。作为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P2P行业针对的是由小微企业组成的长尾市场,市场本身鱼龙混杂,出问题很正常。因此,应该遵循适度监管、引导发展的原则,在坚持底线的基础上,为业务创新预留空间。政府监管、行业治理、市场约束应保持动态平衡,达到既规范市场又不扼杀企业成长的目的。

业务红线方面,2014年4月银监会已明确提出:一是要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用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P2P不是金融机构,无论从现有法律框架还是牌照角度考虑,业务流程、资金流转都应避免和持牌金融机构趋同。

基于以上分析的问题,结合业务红线,我们建议适度监管的内容应包括:

1.为P2P设定一定的行业门槛。包括注册资金、运作能力评估、资金托管等。行业门槛可以在第一时间过滤掉一些没有资质的、匆忙上线的所谓的P2P平台。这在目前P2P平台迅猛增长,问题频发的阶段是非常必要的。

2.将投资人的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一方面避免卷款跑路,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非法集资嫌疑。具体可以考虑让P2P平台与银行合作,让银行作为托管方。2015年6月宜人贷与广发银行达成资金托管合作就开启了P2P平台银行资金托管的先河。实际操作中将涉及平台和银行间数据对接、费率等问题。我们建议为平台的第三方托管出台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且创造银行公平竞争的环境。

3.设定信息披露要求。包括风险提示,平台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以及坏账信息等,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2015年5月重庆优车融P2P平台发布的“P2P信息披露标准3.0”明确提出了平台对外披露的信息项目,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4.实行投融双方实名制。详细记录交易信息,在资金转账过程中,利用信息安全技术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用户分别进行不同形式的身份认证,明确资金流向,避免骗贷、洗钱等非法活动发生。

5.进行第三方评级。指定合格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对P2P公司进行评级,一方面帮助投资者选择更可靠的平台,另一方面也能促使平台自身不断改进,争取达到更高的评级。网贷之家就给出了每个P2P平台的评级,该评级根据客观可查的数据用量化模型给出成交、人气、杠杆积分、分散度、流动性、透明度六个指标,最终给出一个综合指数。且不论评级方法是否合理,结果是否客观公正,至少评级工作是正确的方向。

5.2.2 加强风险管理

P2P借贷的平台涉及借款人风险、平台自身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

1.P2P平台自身的风控。P2P行业表面上是金融,核心是风控,本质上是一个门槛相当高的行业。如何根据借款人的不同行为特征等数据建立评分体系来判断其违约概率,是风控的核心内容。P2P平台的风险定价能力直接决定了其生存能力和盈利能力。目前,多数P2P平台以线下风控为主,这主要是受限于我国社会信用数据和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国情。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立足线下,做好线下风控。但线下风控存在成本高、效率低、主观性强的问题。P2P平台应当逐步从目前的线下风控为主过渡到线上风控为主,建立以大数据驱动的自动化风控模型,降低风控成本的同时提高风控质量。当然,这需要一个良好的征信环境为基础。

2.监管部门要对P2P平台的风险进行监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金融监测和管理体系,逐步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指标体系,监测的内容可以包括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偿还状况等,将P2P网络借贷纳人金融监测和管理范畴。通过监控,尽早发现问题平台并采取相应措施。

3.网络安全。通过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提高P2P网贷平台应用层面的安全性,在进行网上资金转账等业务操作时确保客户的资金、身份等信息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并防止用户信息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遭到恶意篡改和泄露,确保交易安全。

5.2.3 改善征信环境

信用是金融的核心,征信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石。P2P行业尤其依赖良好的征信环境。P2P网络贷款在欧美发达国家兴起和逐渐兴旺的过程中,这些国家规范、完善、成熟的个人信用体系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征信保障。完整的个人征信体系会带来规模效应,如节省大量的对借款人的征信成本以及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成本等,而且有利于诚信社会建设。因此我们建议:

1.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如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一样,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乃至整个互联网社会的核心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统筹加快建设进程。从我国的国情看,健全相关的征信体系有两种思路:一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者基于商业化的目标在搭建平台的同时健全相应的征信体系,并将遵守其间的规则作为进人市场的最低门槛之一;二是依托于现有的征信体系,扩展至互联网金融领域,政府在其间发挥“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导作用,将征信体系作为一种公共属性的产品提供给需求者使用。

2.引人第三方征信。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短时间内大规模接人央行征信系统并不现实。可充分发挥商业征信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引人第三方征信。目前已出现了面向P2P行业提供征信服务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如上海资信和北京安融惠众等。具体思路为:首先促进P2P借贷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接人机构的征信数据库;然后机构通过积累,了解、熟悉各P2P借贷平台的数据质量,对其征信能力进行评级;最后央行向机构开放接人权限,允许符合条件的P2P借贷平台通过机构间接接人央行征信系统,包括数据报送与用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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